2023年5月14日 星期日

清初康雍乾厲行酒禁

燒酒雖不是糧食酒,卻需使用酒麴。酒麴是燒酒生產時的糖化發酵劑,是造酒時發酵的原動力。酒麴通常以米、糯米、小麥、大麥、黑麥、燕麥等作原料,消耗糧食數量巨大。有清一代,朝廷曾因酒麴消耗大量糧食,下令禁止燒酒生產,所謂「酒禁」。

農業處於豐收期,禁酒實屬不必。然而,當出現災荒,導致農業減產或絕產,糧食危機惡化時,禁酒就不能避免。綜觀清初禁酒,主要是為了保障糧食供應,其基本規律是「歉年行禁,豐年弛禁,歉收之地行禁,豐收之地弛禁」。

禁酒始於康熙,而接續於雍正。康熙只對災荒地區禁酒,雍正則把受災周鄰地區也納入禁酒範圍。不過,從實際效果看,康雍兩朝的禁酒並未取得明顯成效。至乾隆,見糧食不足問題已然嚴重,於是推行全面禁酒,不只限於荒年,一時之間,禁酒爭論此起彼落 (方苞等支持禁酒,孫嘉淦反對,建議改用葡萄、梨、棗、柿子、菊花等造酒。部分地方督撫亦反對禁酒令)。到嘉慶,禁酒已被認為無法成功,朝廷遂默許燒酒生產及販賣,並將其納入徵稅範圍,變相促進燒酒生產與流通合法化。

明清時期,燒酒技術日漸普及,燒酒被社會廣泛接受,連帶生產數量迅速增多。當時「河北五省」消費燒酒最多,五省分別是直隸、河南、山東、陝西、山西,皆是位於華北平原上的主要農業生產區。越來越多糧食用於燒酒,在人口快速增長但糧食產量難以有效提高的情況下,糧食價格勢必上漲。崔憲濤因此說:「清朝糧食價格從康熙中期至嘉慶、道光,按白銀來計算,其價格始終是不斷上漲的。」(<清代中期糧食價格發展趨勢之分析>)

清朝禁酒未能取得預期成效,計其原因有二:(1) 飲酒成為清代以來各社會階層的普遍習俗,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 (宮崎市定說:「宋以後固然貴族之家有特別好的美酒,同時民間也出現了足以和它媲美的名牌好酒。沒有糟房的平民,只要投一把銅錢,也可以和廟堂上的大官們一樣地嘗到美酒」,見《宮崎市定論文選集 (上卷)》。(2) 造酒及販酒有利可圖,交易往往帶來龐大利益 (除了燒酒本身,造酒時產生的副產品同樣可獲利,如酒糟可以作為藥用或飼料、肥料等。造酒也可提升原本價值較低的農作物的市場價格,如高粱)。

明清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三次災害群發期,對農業高度重視,以及應對災荒的憂患意識,是影響康雍乾推行禁酒的關鍵。自禁酒推行以來,朝廷一直遭受多方面的抵制和反對,致使其禁酒態度慢慢由堅決到曖昧再而放棄。復添以地方「屢禁不絕」,直隸、河南、山東、陝西、江蘇、四川、湖南、安徽等,私下造酒風氣盛行。禁酒卒之功敗垂成。

[參考資料]

崔思朋、仲偉民,<清代禁酒與糧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