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一無所有

還有數個小時,2019 年將步向終結,對其他人來說,這或許只是又過了一年。可是,對我而言,2010 年剛好是大學畢業。我在這個人間世混了將近十年,越來越有一種感覺:我一無所有。

回想十年前,我曾打算成為一位教中史的中學老師,或一名電台 DJ。我萬萬沒想過自己會到小學當教學助理,一當就十年。我也想過回大學做研究生,但終究沒成事。是能力?性格?抑或際遇?我無意深究。我只能在捱,一年年地捱,但我捱得什麼?最近有學生發現我頭上有白髮,身體健康亦不如前,而我明年隨時離職,一切又重頭來過,我這十年究竟在捱什麼?連我也不知道,我只知自己已失去了青春,賠上了健康。

最令我痛心是我心愛的女人曉瑩永遠在我人生中消失。對於她,我內心的感覺是五味雜陳。我不想說她如何如何待我,事實上,這亦不全是她的問題,是種種因緣,令她選了另一個,永遠不給我機會,而恰巧我就是放不下她罷了。我要在一個沒曉瑩的人生中過活,更嚴峻是,我似乎再不能花心神精力另覓對象去愛,換言之,在我前面,將是獨居老人式的人生。父親隨時不在,弟弟未來也可能有自己的世界,無所依傍,加上病患,我實在不敢想下去。

曾經有一刻,我想過用對文史哲、對時政的關心充塞人生 (亦可說是求麻醉),但特別是最近一年,我不禁問:我寫的這些東西,我研究的這些東西,是不是我想要的?經過反覆的想,答案是否定。特別是拿這些文章跟我已經喪失的比較,我更覺自己在做於人生無益的事。儘管可堆砌種種理由自我開解,但當想到我的最愛都不在我身邊,那種痛並不能被文章解消掉。既然不太重要,就不用全身心去做,我已浪擲光陰快十年,未來如非必要,盡量少寫些,畢竟我寫與不寫,於世界並無增損。

母親離世已八年。從前我會想,我們死後會不會再見?不只她,對外婆,對曉瑩,我都希望死後可以再見,彌補一點生前遺憾。然而,人年紀越大,越發現這個願望不可能實現。假如有上帝,今生尚且讓我和她們無法相見,祂怎會突然大發慈悲,讓我見她們呢?假如沒有上帝,死後世界之有無尚且不敢肯定,遑論如何如何。想念及此,有時感到做人很悲涼,緣份造就幸福,也造就永遠不能彌補的遺憾,一切都返不到轉頭,即使死了也不可以。

新一年將至,我亦快將步入 32 歲。我看不到未來具體的人生是怎樣,但我大約清楚未來的人生必不會怎樣。和十年前相比,我感受到一道道門在關閉,我的生命在向深淵中直墮下去,無法挽救。或許正因如此,我養成放浪形骸的慣性。

陳百強《一生何求》:

「冷暖那可休,回頭多少個秋,
尋遍了卻偏失去,未盼卻在手。
我得到沒有,沒法解釋得失錯,
剛剛聽到望到便更改,不知那裡追究。

一生何求,常判決放棄與擁有,
耗盡我這一生,觸不到已跑開。
一生何求,迷惘裡永遠看不透,
沒料到我所失的,竟已是我的所有。」

以前聽,不覺得是什麼一回事,現在我明白了,人生已經不能重來。

2019年12月30日 星期一

以《宋史》和《宋元學案》為基礎考究朱熹的生平及其時代

() 父親是個主戰派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徽州婺源人。父親朱松,與主戰派親近,而不願附和以秦檜為首的主和派。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徽州婺源人。父松,字喬年,中進士第。胡世將、謝克家薦之,除秘書省正字。趙鼎都督川陝、荊、襄軍馬,招松為屬,辭。鼎再相,除校書郎,遷著作郎。以御史中丞常同薦,除度支員外郎,兼史館校勘,歷司勳、吏部郎。秦檜決策議和,松與同列上章,極言其不可。檜怒,風御史論松懷異自賢,出知饒州,未上,卒。(《宋史道學傳》)

朱熹,字元晦,一字仲晦,徽州婺源人。父韋齋先生松,第進士,歷官司勳、吏部郎。以不附和議忤秦檜,去國,行誼為學者所師。(《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宋史胡世將傳》

胡世將,字承公,常州晉陵人,宿之曾孫......紹興九年,玠卒,以世將為寶文閣學士、宣撫川、陝。時關陝初復,朝廷分軍移屯熙、秦、鄜延諸道。明年夏,金人陷同州,入長安,諸路皆震。蜀兵既分,聲援幾絕,乃遣大將吳璘、田晟出鳳翔,郭浩出奉天,楊政由赤谷歸河池。不數日,璘捷於石壁及扶風,金人逡巡不敢度隴,分屯之軍得全師而還。詔除端明殿學士。

換言之,吳璘扶風之捷,胡世將有份促成。

謝克家,據《嘉定赤城志》卷三張守<祭謝參政文>,他曾在紹興二年 (1132 ) 上書彈劾秦檜。張守亦經常激勵宋高宗抗金,曰:「陛下處宮室之安,則思二帝母后穹廬毳幕之居」(《宋史紀事本末》)

然則,朱松實為主戰派的同路人。家學淵源,朱熹傾向主戰,可以推知。

《宋史》未有記載朱熹的出生年份,根據《宋元學案》,朱熹生於高宗建炎四年 (1130 )

嘗為閩延平尤溪縣尉。建炎四年罷官,寓尤溪城外毓秀峰下之鄭氏草堂,生先生。(《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建炎四年發生了什麼事?

(1) 金太宗冊立劉豫割據河南、淮北,建立偽齊政權。

(2) 韓世忠在黃天蕩大敗兀朮率領的金兵。

(3) 岳飛在牛頭山大敗金兵,收復建康。

(4) 秦檜被放回南宋。

(2)(3) 言,主戰派氣勢如虹。(1) 反映金人無法消化大片中原領土,需要成立傀儡政權協助管治。正因為金人無法在戰場上取得壓倒性勝利,故有 (4)

《宋史秦檜傳》

初,二帝北遷,檜與傅、叔夜、何㮚,司馬朴從至燕山,又徙韓州。上皇聞康王即位,作書貽粘罕,與約和議,俾檜潤色之。檜以厚賂達粘罕。會金主吳乞買以檜賜其弟撻懶為任用,撻懶攻山陽,建炎四年十月甲辰,檜與妻王氏及婢僕一家,自軍中取漣水軍水砦航海歸行在。丙午,檜入見。丁未,拜禮部尚書,賜以銀帛。

檜之歸也,自言殺金人監己者奔舟而來。朝士多謂檜與㮚、傅、朴同拘,而檜獨歸;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豈無譏訶之者,安得殺監而南?就令從軍撻懶,金人縱之,必質妻屬,安得與王氏偕?惟宰相范宗尹、同知樞密院李回與檜善,盡破群疑,力薦其忠。

依此,秦檜實為金國派至南宋之細作、間諜。

適逢建炎三年 (1129 ) 三月發生「苗劉兵變」(由苗傅、劉正彥發動,誅殺宋高宗趙構寵幸的權臣及宦官以清君側,並逼迫宋高宗將皇位禪讓給三歲的皇太子趙旉。兵變消息傳出後,各地將領紛紛勤王平亂,出兵鎮壓,苗、劉最後被磔死),高宗自此對武將有戒心。

秦檜力主宋金議和,建炎四年可謂主戰派由盛轉衰的開始。恰巧朱松罷官的年份也是建炎四年。

嘗為閩延平尤溪縣尉。建炎四年罷官,寓尤溪城外毓秀峰下之鄭氏草堂,生先生。(《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朱熹在主戰的家庭中成長,卻遇上主和派逐漸得勢的一個時代,都算生不逢時了。

() 主和派得勢,政治上難有作為

朱熹自幼聰穎,有尋根問底的思想傾向。

熹幼穎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熹問曰:「天之上何物?」松異之。(《宋史道學傳》)

他不久歸宗儒家,貶抑佛老之流行。

就傅,授以《孝經》,一閱,題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嘗從群兒戲沙上,獨端坐以指畫沙,視之,八卦也。年十八貢於鄉,中紹興十八年進士第。主泉州同安簿,選邑秀民充弟子員,日與講說聖賢修己治人之道,禁女婦之為僧道者。(《宋史道學傳》)

先生自幼穎悟,五歲讀《孝經》,即題曰:「不若是,非人也。」年十八,登紹興十八年進士第,授泉州同安主簿。選邑秀民充弟子員,日與講說聖賢修己治人之道,禁婦女之為僧道者。(《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朱熹在泉州任同安主簿五年,深得民心。

士思其教,民懷其德,不忍其去,至五考而後罷。(《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他去職後,一直到孝宗即位,詔求直言,才再上封事。

罷歸請祠,監潭州南嶽廟。明年,以輔臣薦,與徐度、呂廣問、韓元吉同召,以疾辭。孝宗即位,詔求直言,熹上封事言......(《宋史道學傳》)

二十八年,請嶽祠。二十九年,以陳康伯薦召,以疾辭。孝宗即位,詔求直言,先生上封事......(《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觀乎朱熹上封事的內容,離不開「辟佛老」,強調《大學》正心、誠意、格物、致知,主戰,以及指出監司的流弊。

孝宗即位,詔求直言,熹上封事言:「聖躬雖未有過失,而帝王之學不可以不熟講。朝政雖未有闕遺,而修攘之計不可以不早定。利害休戚雖不可遍舉,而本原之地不可以不加意。陛下毓德之初,親御簡策,不過風誦文辭,吟詠情性,又頗留意於老子、釋氏之書。夫記誦詞藻,非所以探淵源而出治道;虛無寂滅,非所以貫本末而立大中。帝王之學,必先格物致知,以極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纖悉畢照,則自然意誠心正,而可以應天下之務。」次言:「修攘之計不時定者,講和之說誤之也。夫金人,於我有不共戴天之讐,則不可和也明矣。願斷以義理之公,閉關絕約,任賢使能,立紀綱,厲風俗。數年之後,國富兵強,視吾力之強弱,觀彼釁之淺深,徐起而圖之。」次言:「四海利病,係斯民之休戚,斯民休戚,係守令之賢否。監司者,守令之綱,朝廷者,監司之本也。欲斯民之得其所,本原之地亦在朝廷而已。今之監司,姦贓狼籍、肆虐以病民者,莫非宰執、臺諫之親舊賓客。其已失勢者,既按見其交私之狀而斥去之;尚在勢者,豈無其人,顧陛下無自而知之耳。」(《宋史道學傳》)

孝宗即位,詔求直言,先生上封事:「帝王之學,必先格物致知,以極夫事物之變,使義理所存,纖悉畢照,則自然意誠心正,而可以應天下之務。」次言:「修攘之計,所以不時定者,講和之說誤之也。夫金人於我有不共戴天之讎,則不可和也明矣。願閉關絕約,任賢使能,立紀綱,厲風俗,俟數年之後,國富兵強,徐起而圖之。」次言:「四海之利病,係斯民之休戚;斯民之休戚,係守令之賢否。監司者,守令之綱;朝廷者,監司之本。本源之地,亦在於朝廷而已。」(《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據束景南《朱子大傳》,以上朱熹的上封事當發生於紹興三十二年 (1162 )。當時朱熹只有 32 歲。牟宗三指朱熹 40 歲才對中和問題豁然開朗,上接伊川「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則他上封事時僅浮泛地講些《大學》的道理,並未建立一哲學大系統。

隆興元年 (1163 ),朱熹再上封事,內容仍是勸孝宗「格物致知」,並堅持對金人用兵。

隆興元年,復召。入對,其一言:「大學之道在乎格物以致其知。陛下雖有生知之性,高世之行,而未嘗隨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是以舉措之間動涉疑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平治之效所以未著。」其二言:「君父之讐不與共戴天。今日所當為者,非戰無以復讐,非守無以制勝。」且陳古先聖王所以強本折衝、威制遠人之道。(《宋史道學傳》)

隆興元年,復召對,其一言:「大學之道,在乎格物以致其知。陛下未嘗隨事以觀理,即理以應事,平治之效,所以未著。」其二言:「君父之讎,不與共戴天。今日所當為者,非戰無以復讎,非守無以制勝。」且陳古先聖王所以強本折衝、威制遠人之道。(《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當時,湯思退為相,《宋史湯思退傳》:

湯思退,字進之,處州人......先是,秦檜當國,惡直醜正,必不異和議,不摘己過,始久於用。時思退名位日進,檜病篤,招參知政事董德元及思退至臥內,屬以後事,各贈黃金千兩。德元慮其以我為自外,不敢辭,思退慮其以我期其死,不敢受。高宗聞之,以思退不受金,非檜黨,信用之。二十六年,除知樞密院事。明年,拜尚書右僕射;又二年,進左僕射。明年,侍御史陳俊卿論其「挾巧詐之心,濟傾邪之術,觀其所為,多效秦檜,蓋思退致身,皆檜父子恩也。」遂罷,以觀文殿大學士奉祠。

隆興元年,符離師潰,召思退復相。諫議大夫王大寶上章論之,不報。金帥紇石烈志寧遺書三省、樞密院,索海、泗、唐、鄧四郡。思退欲與和,遣淮西安撫司幹辦公事盧仲賢加樞密院計議、編修官,持報書以往。既行,上戒勿許四郡......二年,浚以金未可與和,請上幸建康,圖進兵。上手批王之望等並一行禮物並回,詔荊、襄、川、陝嚴邊備,竄仲賢郴州。思退恐,奏請以宗社大計,奏稟上皇而後從事。上批示三省曰:「金無禮如此,卿猶欲言和。今日敵勢,非秦檜時比,卿議論秦檜不若。」......

思退始終與張浚不合,浚以雪恥復仇為志,思退每借保境息民為口實,更勝迭負,思退之計迄行,然終以不免。敵既得海、泗、唐、鄧,又索商、秦,皆思退力也。

湯思退乃一徹頭徹尾的主和派,跟秦檜亦有密切關係。

乾道元年 (1165 ),洪适為相,主和,朱熹「道不同不相為謀」,離開官場。

時相湯思退方倡和議,除熹武學博士,待次。乾道元年,促就職,既至而洪适為相,復主和,論不合,歸。(《宋史道學傳》)

時相湯思退方倡和議,除先生武學博士,待次歸。乾道元年,趣就職。既至而洪适為相,復主和,論不合,復請祠歸。(《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往後的日子,朱熹表現出不願為官的傾向。

三年,陳俊卿、劉珙薦為樞密院編修官,待次。五年,丁內艱。六年,工部侍郎胡銓以詩人薦,與王庭珪同召,以未終喪辭。七年,既免喪,復召,以祿不及養辭。九年,梁克家相,申前命,又辭。克家奏熹屢召不起,宜蒙褒錄,執政俱稱之,上曰:「熹安貧守道,廉退可嘉。」特改令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觀。熹以求退得進,於義未安,再辭。淳熙元年,始拜命。二年,上欲獎用廉退,以勵風俗,龔茂良行丞相事以熹名進,除秘書郎,力辭,且以手書遺茂良,言一時權幸群小,乘間讒毀,乃因熹,再辭,即從其請,主管武夷山沖佑觀。(《宋史道學傳》)

三年,劉公珙在樞府,薦為樞密院編修官,待次。五年,丁內艱。六年,工部侍郎胡公銓以詩人薦,與王庭珪同召,以未終喪辭。七年,免喪,復召,以祿不及養辭。九年,梁克家相,申前命,又辭。孝宗曰:「朱熹安貧守道,廉退可嘉!」特改令入官,主管台州崇道觀。淳熙二年,除秘書郎,力辭,乃主管武夷山沖佑觀。(《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直至淳熙五年 (1178 ),他才知南康軍,那時他已 48 歲。

五年,史浩再相,除知南康軍,降旨便道之官,熹再辭,不許。(《宋史道學傳》)

五年,史浩再相,除知南康軍。(《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 政治失意成就學思圓熟

朱熹 40 歲後放棄湖湘學派「先察識,後涵養」,契接伊川之學,時為乾道六年 (1170 )

五年後,即淳熙二年 (1175 ) 六月,他與陸氏兄弟在鵝湖山上進行學術討論,鬧得不歡而散。

這一段時間,正值朱熹遠離官場之時。我們不妨說,朱熹有偉大的學思成就,得益於隆興元年至淳熙五年政治上的失意。

() 初嚐「得君行道」滋味

朱熹雖言道學,但非辦不成實事。

至郡,興利除害,值歲不雨,講求荒政,多所全活。訖事,奏乞依格推賞納粟人。間詣郡學,引進士子與之講論。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奏復其舊,為學規俾守之。(《宋史道學傳》)

值歲不雨,講求荒政,全活甚多。訪白鹿洞書院遺址,奏復其舊,為《學規》俾守之。(《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政治上的滿腔鬱結,終於在淳熙七年 (1180 ) 的上疏一瀉而出。

天下之務莫大於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蓋天下之紀綱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術公平正大,無偏黨反側之私,然後有所繫而立。君心不能以自正,必親賢臣,遠小人,講明義理之歸,閉塞私邪之路,然後乃可得而正。今宰相、臺省、師傅、賓友、諫諍之臣皆失其職,而陛下所與親密謀議者,不過一二近習之臣。上以蠱惑陛下之心志,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說於功利之卑說,不樂莊士之讜言,而安於私暬之鄙態。下則招集天下士大夫之嗜利無恥者,文武彙分,各入其門。所喜則陰為引援,擢置清顯。所惡則密行訾毀,公肆擠排。交通貨賂,所盜者皆陛下之財;命卿置將,所竊者皆陛下之柄。陛下所謂宰相、師傅、賓友、諫諍之臣,或反出入其門牆,承望其風旨;其幸能自立者,亦不過齪齪自守,而未嘗敢一言以斥之;其甚畏公論者,乃能略警逐其徒黨之一二,既不能深有所傷,而終亦不敢正言以搗其囊橐窟穴之所在。勢成威立,中外靡然向之,使陛下之號令黜陟不復出於朝廷,而出於一二人之門,名為陛下獨斷,而實此一二人者陰執其柄。莫大之禍,必至之憂,近在朝夕,而陛下獨未之知。(《宋史道學傳》)

明年夏,大旱,上疏言:「天下之務,莫大於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術以立紀綱。蓋天下之紀綱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術公平正大,無偏黨反側之私,然後有所繫而立。必親賢臣,遠小人,講明義理之歸,閉塞私邪之路,然後乃可得而正。今宰相、臺省、師傅、賓友、諫諍之臣皆失其職,而陛下所與親密謀議,不過一二近習之臣。上以蠱惑陛下之心志,使陛下不信先王之大道,而悅於功利之卑說,不樂莊士之讜言,而安於私之鄙態;下則招集天下士大夫之嗜利無恥者,文武彙分,各入其門。交通貨賂,所盜者皆陛下之財;命卿置將,所竊者皆陛下之柄。使陛下之號令黜陟,不復出於朝廷,而出於一二人之門。莫大之禍,必至之憂,近在朝夕,而陛下獨未之知。」(《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孝宗最初大怒,後來在陳俊卿、趙雄的勸說下,仍起用朱熹。

上讀之,大怒曰:「是以我為亡也。」熹以疾請祠,不報。陳俊卿以舊相守金陵,過闕入見,薦熹甚力。宰相趙雄言於上曰:「士之好名,陛下疾之愈甚,則人之譽之愈眾,無乃適所以高之。不若因其長而用之,彼漸當事任,能否自見矣。」上以為然,乃除熹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公事。(《宋史道學傳》)

孝宗讀之大怒,宰相趙雄曰:「士之好名,陛下疾之愈甚,則人譽之愈眾,無乃適所以高之。不若因其長而用之,彼漸當事任,能否自見矣。」孝宗以為然,乃除先生提舉江西常平茶鹽。(《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宋史陳俊卿傳》

陳俊卿,字應求,興化人。幼莊重,不妄言笑......秦檜當國,察其不附己,以為南外睦宗院教授。

《宋史趙雄傳》

趙雄字溫叔,資州人......雄既見金主,爭辨數四。其臣屢喝起,雄辭益力,卒得請乃已,金人謂之「龍斗」。嘗上疏論恢復計,大略謂:「莫若由蜀以取陝西,得陝西以臨中原,是秦制六國之勢也。」

朱熹在孝宗晚年比較有所作為。

旋錄救荒之勞,除直秘閣,以前所奏納粟人未推賞,辭。

會浙東大饑,宰相王淮奏改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即日單車就道,復以納粟人未推賞,辭職名。納粟賞行,遂受職名。入對,首陳災異之由與修德任人之說,次言:「陛下即政之初,蓋嘗選建英豪,任以政事,不幸其間不能盡得其人,是以不復廣求賢哲,而姑取軟熟易制之人以充其位。於是左右私褻使令之賤,始得以奉燕閒,備驅使,而宰相之權日輕。又慮其勢有所偏,而因重以壅己也,則時聽外廷之論,將以陰察此輩之負犯而操切之。陛下既未能循天理、公聖心,以正朝廷之大體,則固已失其本矣,而又欲兼聽士大夫之言,以為駕馭之術,則士大夫之進見有時,而近習之從容無間。士大夫之禮貌既莊而難親,其議論又苦而難入,近習便辟側媚之態既足以蠱心志,其胥史狡獪之術又足以眩聰明。是以雖欲微抑此輩,而此輩之勢日重,雖欲兼采公論,而士大夫之勢日輕。重者既挾其重,以竊陛下之權,輕者又借力於所重,以為竊位固寵之計。日往月來,浸淫耗蝕,使陛下之德業日隳,綱紀日壞,邪佞充塞,貨賂公行,兵愁民怨,盜賊間作,災異數見,饑饉薦臻。群小相挻,人人皆得滿其所欲,惟有陛下了無所得,而顧乃獨受其弊。」上為動容。所奏凡七事,其一二事手書以防宣洩。

熹始拜命,即移書他郡,募米商,蠲其征,及至,則客舟之米已輻湊。熹日鉤訪民隱,按行境內,單車屏徒從,所至人不及知。郡縣官吏憚其風采,至自引去,所部肅然。凡丁錢、和買、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於民者,悉釐而革之。從救荒之餘,隨事處畫,必為經久之計。有短熹者,謂其疏於為政,上謂王淮曰:「朱熹政事卻有可觀。」

熹以前後奏請多所見抑,幸而從者,率稽緩後時,蝗旱相仍,不勝憂憤,復奏言:「為今之計,獨有斷自聖心,沛然發號,責躬求言,然後君臣相戒,痛自省改。其次惟有盡出內庫之錢,以供大禮之費為收糴之本,詔戶部免征舊負,詔漕臣依條檢放租稅,詔宰臣沙汰被災路分州軍監司、守臣之無狀者,遴選賢能,責以荒政,庶幾猶足下結人心,消其乘時作亂之意。不然,臣恐所憂者不止於饑殍,而將在於盜賊;蒙其害者不止於官吏,而上及於國家也。」(《宋史道學傳》)

旋錄救荒之勞,除直秘閣。曾浙東大饑,改提舉浙東。入對,首陳災異之由與修德任人之說,次言:「近習便嬖側媚之態既足以蠱心志,而胥吏狡獪之術又足以眩聰明,邪佞充塞,貨賂公行,人人皆得滿其所欲,惟有陛下了無所得,而顧乃獨受其弊。」孝宗為動容。先生拜命,即日單車就道,日鉤訪民隱,按行境內,郡縣官吏憚其風釆,至自引去,所部肅然。於救荒之餘,隨事處畫,必為經久之計。復奏言:「為今之計,獨有責躬求言,然後君臣相戒,痛自省改。其次,惟有盡出內庫之錢,以供大禮之費為收糴之本,詔戶部免徵舊負,詔漕臣依條檢放租稅,詔宰臣沙汰監司守臣之無狀者,遴選賢能,責以荒政,庶幾猶足下結人心。不然,臣恐所憂者不止於饑殍,而將在於盜賊;蒙其害者不止於官吏,而上及於國家也。」(《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可惜未幾他遇上唐仲友案。

() 唐仲友及其所屬陣營

《宋元學案說齋學案》記唐仲友生平:

唐仲友,字與政,金華人也,侍御史堯封之子。侍御以清德有直聲,先生兄弟皆自教之。成紹興二十一年進士,兼中宏辭,通判建康府。上萬言書論時政,孝宗納之。召試,除著作郎,疏陳正心誠意之學。出知信州,以善政聞。

「上萬言書論時政」、「疏陳正心誠意之學」,此見仲友關心政治,受儒學 (特別是《大學》) 薰陶。

移知台州,嘗條具荒政之策,請以司馬光舊說,令富室有蓄積者,官給印歷,聽其舉貸,量出利息,俟年豐,官為收索,示以必信,不可誑誘,從之。鋤治奸惡甚嚴。

抑制貧富懸殊、消除地方上的奸惡,仲友似為一好官。

唯治學路數上,仲友傾向舊儒學 (經史之學),反對新儒學 (心性之學)

先生素伉直,既處摧挫,遂不出,益肆力於學,上自象緯方輿、禮樂刑政、軍賦職官,以至一切掌故,本之經史,參之傳記,旁通午貫,極之繭絲牛毛之細,以求見先王制作之意,推之後世,可見之施行。其言曰:「不專主一說。苟同一人,隱之於心,稽之於聖經,合者取之,疑者闕之。」又曰:「三代治法,悉載於經,灼可見諸行事。後世以空言視之,所以治不如古。」痛闢佛、老,斥當時之言心學者,從遊嘗數百人。

《金華耆舊補》卷十九:

仲友邃於經學,通性命之理,下至天文地理、兵農、禮樂刑政、陰陽度數、郊社學校、井地封野,探索考訂,體該本末,一一可見諸用。

朱熹大談心性之學,仲友自然看不起他,故有陳直卿所言「說齋恃才,頗輕晦翁」。

再看唐仲友的出身背景:

知台州唐仲友與王淮同里為姻家,吏部尚書鄭丙、侍御史張大經交薦之,遷江西提刑,未行。(《宋史道學傳》)

《宋史王淮傳》:

王淮,字季海,婺州金華人。幼穎悟,力學屬文。登紹興十五年進士第,為台州臨海尉。郡守蕭振一見奇之,許以公輔器。振帥蜀,辟置幕府。振出,眾欲留,淮曰:「萬里將母,豈為利祿計。」皆服其器識,遷校書郎。

高宗命中丞舉可為御史者,朱倬舉淮,除監察御史,尋遷右正言。首論:「大臣養尊,小臣持祿,以括囊為智,以引去為高。願陛下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宰相湯思退無物望,淮條其罪數十,於是策免。至於吏部侍郎沈介之欺世盜名,都司方師尹之狡險,大將劉寶掊克結權倖,皆劾罷之。又奏:「自治之策,治內有三:正心術,寶慈儉,去壅蔽。治外有四:固封守,選將帥,明賞罰,儲財用。」上深嘉歎。

......淳熙二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辛棄疾平茶寇,上功太濫。淮謂:「不核真偽,何以勸有功。」文州蕃部擾邊,吳挺奏:「庫彥威失利,靖州夷人擾邊。」楊倓奏:「田淇失利。」淮謂:「二將戰歿,若罪之,何以勸來者。」上嘗諭曰:「樞密臨事盡公,人無間言,差除能守法甚善。」薦軍帥吳拱、郭田、張宣。除同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

時宰相久虛,淮與李彥穎同行相事。淮謂:「授官當論賢否,不事形跡。誠賢,不敢以鄉里故舊廢之;非才,不敢以己私庇之。」上稱善。擢知院事、樞密使。上言武臣嶽祠之員宜省,淮曰:「有戰功者,壯用其力,老而棄之,可乎?」趙雄言:「北人歸附者,畀以員外置,宜令詣吏部。」上曰:「姑仍舊。」淮曰:「上意即天意也。」雄又奏言:「宗室嶽祠八百員,宜罷。」淮曰:「堯親睦九族,在平章百姓之先;骨肉之恩疏,可乎?」時辛棄疾平江西寇,王佐平湖南寇,劉焞平廣西寇,淮皆處置得宜,論功惟允。上深嘉之,謂:「陳康伯雖有人望,處事則不及卿。」

......趙雄罷相,蜀士之在朝者皆有去意。淮謂:「此唐季黨禍之胎也,豈聖世所宜有。」皆以次進遷,蜀士乃安。樞密都承旨王抃怙寵為姦,淮極陳其罪,謂:「人主受謗,鮮不由此。」上即斥之,且曰:「丞相直諒無隱,君臣之間正宜如此。」章穎論事狂直,上將黜之,淮曰:「陛下樂聞直言,士大夫以言相高,此風可賀也。黜之適成其名。」上說,穎復留。

有十點特別值得注意:

1.「王淮,字季海,婺州金華人」- 唐仲友與王淮為同鄉。

2.「萬里將母,豈為利祿計」- 王淮重義輕利,乃儒門中人。

3.「願陛下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 王淮篤信《大學》正心誠意至治國平天下一段工夫修養。

4.「宰相湯思退無物望,淮條其罪數十」- 王淮站在主和派的對立面,為一主戰派。

5.「辛棄疾平茶寇,上功太濫。淮謂:『不核真偽,何以勸有功。』」- 王淮雖主戰,但非盲目撐主戰官員,仍講究事理。

6.「誠賢,不敢以鄉里故舊廢之;非才,不敢以己私庇之」- 王淮用人,只重賢德與才幹,是否鄉里故舊,是否自己人,不在考慮之列。

7.「有戰功者,壯用其力,老而棄之,可乎?」- 此反映王淮重情顧舊。

8.「時辛棄疾平江西寇,王佐平湖南寇,劉焞平廣西寇,淮皆處置得宜,論功惟允。上深嘉之,謂:『陳康伯雖有人望,處事則不及卿。』」- 王淮的優秀之處在平衡各主戰將領的手腕極為熟練,是一個重要的居中調停角色。

9.「趙雄罷相,蜀士之在朝者皆有去意。淮謂:『此唐季黨禍之胎也,豈聖世所宜有。』皆以次進遷,蜀士乃安」、「章穎論事狂直,上將黜之,淮曰:『陛下樂聞直言,士大夫以言相高,此風可賀也。黜之適成其名。』上說,穎復留」 - 這兩條充分看出,王淮不只是主戰派將領之間的居中調停角色,更是皇帝與臣下的居中調停角色 (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指出,王淮講「皇極」,便連接到「國是」,強調不妄動,以「大中」來釋「皇極」,旨在追求均衡與安全。此可為王淮作為居中調停角色的佐證)

10.「王抃怙寵為姦,淮極陳其罪」- 王淮對王抃一派鄙視。

《宋史張大經傳》:

張大經,字彥文,建昌南城人......時兩淮監司、帥守多興事邀功,大經獨以平易近民,民咸德之。提舉湖南常平,提點湖北刑獄,尋移江東。他路有巨豪犯法,獄久不竟,命移屬大經,豪挾權勢求脫,大經卒正其罪。孝宗重風憲之選,命條上部使者十人,上獨可大經,召見,上曰:「朕十人中得卿一人,以卿風力峻整。」遂除監察御史,命下,中外聳歎。

......慶元四年七月,疾革,語諸子曰:「吾目可暝,吾愛君憂國之心不可泯。」無一語及私。

據此,張大經亦為一有抱負、有操守的官員。

《宋史鄭丙傳》:

鄭丙,字少融,福州長樂人。紹興十五年進士。積官至吏部尚書、浙東提舉。朱熹行部至台州,奏台守唐仲友不法事,宰相王淮庇之。熹章十上。丙雅厚仲友,且迎合宰相意,奏:「近世士大夫有所謂『道學』者,欺世盜名,不宜信用。」蓋指熹也。於是監察御史陳賈奏:「道學之徒,假名以濟其偽,乞擯斥勿用。」道學之目,丙倡賈和,其後為慶元學禁,善類被厄,丙罪為多。

嘗知泉州,為政暴急,或勸之尚寬,丙曰:「吾疾惡有素,豈以晚節易所守哉。」聞者哂之。丙官終端明殿學士,卒,諡「簡肅」。

跟張、王二人不同,鄭丙有偏袒友人、迎合權貴者、自標門戶、不聽人勸的陋習。然而,單憑鄭丙之弊謂王淮、唐仲友、張大經為奸佞,實在說不過去。

王淮、唐仲友等是主戰派陣營中的另一支,他們和朱熹的矛盾衝突,是主戰派陣營內部的分裂。

() 唐仲友案始末的推想

淳熙八年 (1181 )朱熹六次彈劾唐仲友。《宋元學案說齋學案》只用寥寥數筆交代:

晦翁為浙東提刑,劾之。時先生已擢江西提刑,晦翁劾之愈力,遂奉祠。

《宋史道學傳》卻有以下記載:

熹行部至台,訟仲友者紛然,按得其實,章三上,淮匿不以聞。熹論愈力,仲友亦自辯,淮乃以熹章進呈,上令宰屬看詳,都司陳庸等乞令浙西提刑委清強官究實,仍令熹速往旱傷州郡相視。熹時留台未行,既奉詔,益上章論,前後六上,淮不得已,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辭不拜,遂歸,且乞奉祠。

《宋史鄭丙傳》:

朱熹行部至台州,奏台守唐仲友不法事,宰相王淮庇之。

《宋史王淮傳》:

初,朱熹為浙東提舉,劾知台州唐仲友。淮素善仲友,不喜熹,乃擢陳賈為監察御史......

仲友出現錯失,王淮予以庇護,致使朱熹「劾之愈力」。至於王淮為何要包庇仲友?除了因為 (1) 仲友有才 (2) 他與仲友為同鄉姻親 (3) 他不喜朱熹,也可能由於朱熹所講的罪狀根本不成罪狀。

清人王先謙引黎庶昌《古逸叢書》敘目:

影宋台州本《荀子》二十卷。朱子按唐仲友為一重大公案。其第四狀云:「仲友以官錢開《荀》、《揚》、《文中子》、《韓文》四書,貼黃云『仲友所印四子』,曾送一本與臣。臣不合收受,已行估計價值,還納本州軍資庫訖。」

葉德輝《書林清話》卷十:

朱子劾唐仲友一重公案,世固鮮有知之者。淳熙八年,唐仲友守台州,領公使庫錢刻《荀子》、《揚子》二書,為朱子所彈劾。

如果屬實,唐仲友是擅自挪用公帑做自己想做的事 (印書)。從這方面看,仲友是有錯的。可是,從文化普及的層面看,仲友的錯未嘗不可令天下得益。上升到「前後六上」,只怕有更深層的理由:非難仲友所印俱為異端邪說、思想歧出的書籍,《荀》、《揚》、《文中子》、《韓文》在朱熹眼中皆為不純正、歧出。

王淮的回應頗堪玩味,《四朝聞見錄》:

淳熙間,考亭以行部劾台守唐氏,上將置唐於理。王與唐為姻,乃以唐自辨疏與考亭章俱取旨,未知孰是。王但微笑,上固問之,乃以朱程學、唐蘇學為對,上笑而緩唐罪。時,上方崇厲蘇氏,未遑表章程氏也,故王探上之意以為解。

「蘇學」即蘇軾之學,蘇軾為蜀人,故「蘇學」又稱「蜀學」。「蘇學」駁雜,從不輕視《荀》、《揚》、《文中子》、《韓文》,仲友印四書,某程度上也是「蘇學」的體現。

「程學」指程伊川之學,伊川為洛陽人,故「程學」又稱「洛學」。朱熹以《論語》、《孟子》、《大學》、《中庸》為「《六經》之階梯」,看不起荀子及漢唐諸儒,他自然認為《荀》、《揚》、《文中子》、《韓文》是不宜重印,更何況用公帑。

王淮微笑,其實是看穿事件的本質為意氣之爭,陶宗儀《說郛》卷五十七引《雪舟脞語》:

唐悅齋仲友字與正,知台州。朱晦庵為浙東提舉,數不相得,至於互申。壽皇問宰執二人曲直。對曰:秀才爭閒氣耳……

好一句「秀才爭閒氣」,王淮既知朱熹所謂罪狀不完全能成立,仲友何來被劾之理?「包庇」實際未必真有其事,只是王淮處事較謹慎、穩重。

有謂陳亮 (陳同甫) 求一妓不得,於是向朱熹中傷唐仲友。全祖望不認同,說:

同甫《與晦翁書》曰:「近日台州之事,是非毀譽參半。」且言有拖泥帶水之意,則似亦未盡以晦翁之所行為至當者。同甫又曰:「平生不曾說人是非,與政乃見疑相譖,真足當田光之死。」則當時蓋有此疑,而同甫亟自白也。是皆失其實矣。(《宋元學案說齋學案》)

中傷仲友者,更可能是高文虎。

金華徵獻略》:

(唐仲友) 政聲燁然,為同官高文虎所忌,讒於提舉刑獄朱熹,劾罷。

全祖望說

或曰:「是時台州倅高文虎譖之東萊,東萊轉告晦翁。」案東萊最和平,無忮忌,且是時下世已一年矣......文虎,小人之尤,殆曾出於其手。(宋元學案說齋學案》)

至於朱熹指斥唐仲友和台州官妓嚴蕊通姦,全祖望駁斥:

然予觀晦翁所以糾先生者,忿急峻厲,如極惡大憝,而反覆於官妓嚴蕊一事,謂其父子踰濫,則不免近於誣抑......且蕊自台移獄於越,備受箠楚,一語不承。其答獄吏云:「身為賤妓,縱與太守有濫,罪不至死,但不欲為妄言,以污君子,有死不能也。」於是岳商卿持憲節卒釋之。然則先生之誣可白矣。(宋元學案說齋學案》)

全氏又說:

又以在官嘗刊荀、揚諸子為之罪,則亦何足見之彈事。晦翁雖大賢,於此終疑其有未盡當者。(宋元學案說齋學案》)

全祖望以重視史料校訂,精研宋末及南明史事聞名。他的觀點應該是可信的。

綜上所述,唐仲友案要點如下:

a. 唐仲友用「官錢開《荀》、《揚》、《文中子》、《韓文》四書」,引來「訟仲友者紛然」;

b. 朱熹受高文虎左右,發現唐仲友很多過錯。高文虎中傷仲友,是妒忌他「政聲燁然」;

c. 朱熹受自己學問路數左右,覺得用「官錢開《荀》、《揚》、《文中子》、《韓文》四書」罪大惡極,是向社會散佈異端邪說,非劾之不可;

d. 王淮基於謹慎原則不受理,反被朱熹誤會包庇唐仲友。

e. 朱熹為了打擊唐仲友,不惜誣陷台州官妓嚴蕊與仲友通姦,對嚴蕊嚴刑毒打,屈打成招。

f. 事件以仲友離開官場、王淮不久罷相告終。

() 對近人研究唐仲友案的一些回應

關於唐仲友案,近人作出了不少考證。

束景南《朱子大傳》認為,唐仲友確有貪污罪行,《卜算子》詞非嚴蕊所作,洪邁《夷堅志》所記嚴蕊作詞訴冤全屬虛構。

王國維《人間詞話》亦有「宋人小說多不足信」,並舉嚴蕊《卜算子》為例,懷疑「系唐仲友戚高宣教作……」

鈎<文人的以訛傳訛>:

這個動人的故事,記載在野史筆記《齊東野語》中。明末淩濛初編撰《拍案驚奇》,又根據《齊東野語》記載改編成小說《硬勘案大儒爭閒氣》,將嚴蕊塑造成一名受到道學家迫害的奇女子。可惜,經近世學者嚴肅考證,基本上已可以認定《齊東野語》所錄並非史實。檢索史料,接替朱熹出任浙東提刑的官員,叫做張詔,並不是嶽霖。那首《卜運算元》也非嚴蕊所寫,而是出自唐仲友親戚高宣教之手,創作時間是在唐仲友替嚴蕊脫去妓籍之時,並不是在嚴蕊系獄之後。

歷史上的嚴蕊也不是一個清白而硬氣的女子。她受寵於唐仲友,卻恃寵驕縱,當起官場掮客,收受賄賂,干預公事。有一個叫做徐新的吏員被唐仲友分配到臨海縣賣官酒,徐新為了逃避這一差使,便向嚴蕊行賄,托她向唐仲友說情。還有一個叫楊准的人,因為偷娶官妓事發,為免受罰,也給嚴蕊等官妓送了一百貫錢,請她代為關說。這些犯罪情節,都有嚴蕊本人的供狀與其他涉案人員的證詞為證。

嚴蕊確實受過兩次杖刑,一次是因為未經正式手續便脫了妓籍,移居外地,按《宋刑統》,官妓非經批准而「流宕他所」,為「浮浪罪」。流宕十日,「笞十二」;每十日加一等;流宕一百九十日以,「杖一百」。嚴蕊因此受了一次杖刑。

另一次則是結案時,嚴蕊以犯了「不應律」(指收受賄賂,干預公事) 再領杖刑。第二次杖刑時,朱熹已經辭職了。說嚴蕊受朱熹的迫害,於史無據,只是坊間文人的以訛傳訛而已。

對此,筆者的回應是:即使朱熹迫害嚴蕊由始至終全屬虛構,無損他六劾唐仲友,造成主戰派分裂。

莫礪鋒<朱熹迫害過嚴蕊嗎?>:

束景南教授在《朱熹年譜長編》中以嚴密的考證對它進行了證偽,其中最重要的結論有以下兩點:第一,唐仲友確是一個貪贓狼藉的不法官吏,朱熹對他的參劾是合理合法的。第二,嚴蕊其人,並不像周密所記那般清純無邪,她與唐仲友的關係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才子佳人。現對相關內容簡述如下:

台州知州唐仲友是宰相王淮的同鄉,又是其姻親 (其弟媳是王淮之妹),平時自恃朝中有人,貪贓瀆職,無所不為。唐仲友還夥同其家族私自經營織染、刻書等產業,而且強行壟斷當地的海產買賣,故富甲一方,橫行鄉里。唐仲友的不法行為簡直到了駭人聽聞的程度,比如他公然窩藏偽造紙幣的罪犯蔣輝,並唆使其繼續偽造「官會」。這件案子成為後代學者研究古代假幣史的重要案例,著名的宋代經濟史專家汪聖鐸先生曾有專文論及。至於唐仲友在私生活上的驕奢淫逸,放蕩糜爛,就不必一一縷述了。所以朱熹彈劾唐仲友,其原因絕對不是理學宗師對風流才子懷有偏見,也不是學術思想有異而導致的「爭閒氣」,它只是朝廷欽差對不法地方官員的一次糾彈而已。否則的話,陸游與辛棄疾是當時的文壇鉅子,為什麼朱熹與陸、辛都很友好?陳亮的思想與朱熹南轅北轍,陳亮又是唐仲友的姻親,為什麼當唐仲友挑撥朱、陳關係時,陳亮卻堅定地站在朱熹一邊?

嚴蕊其人,本是台州的一個官妓。官妓本是封建社會中不幸的女性,是值得人們同情的。但是嚴蕊的情況頗為特殊,由於受到唐仲友的寵愛,她便恃寵驕縱,替人交通關節,收受賄賂,例如臨海縣貼司徐新想要免除其差役,便央求嚴蕊到唐仲友處打點,嚴蕊乘機向徐新索賄。嚴蕊早已從唐仲友的玩物轉變成其貪贓枉法的幫手,即使她才貌雙全,又何足道哉?朱熹所以會在彈劾唐仲友的奏本中涉及嚴蕊,完全是因為她參與了唐的不法行為,是唐仲友犯罪活動的重要證人,這難道有什麼不對嗎?宋詞專家謝桃坊先生在《宋詞辨》一書中說:「可見嚴蕊是一個貪婪奢侈、仗勢受賄、揮霍公款、詐騙錢財的歌妓,其人入獄是罪有應得的,不值得人們同情。」此論證據確鑿,值得嚴蕊的「粉絲」們深思。

至於所謂的朱熹迫害嚴蕊之事,其實只是朱熹在彈劾唐仲友時牽連到嚴蕊而已。況且唐仲友案由紹興府負責勘治,嚴蕊則被收押在台州獄中,由通判趙某審問,且一審即供,朱熹並未直接干預獄事,又哪來的親逼嚴蕊招供且嚴刑拷打之事?順便說一句,朱熹彈劾唐仲友,體現了大公無私的儒家風範。因為唐仲友不但是地方要員,而且有宰相王淮作靠山,不是輕易能扳倒的。況且彈劾唐仲友肯定會得罪王淮,這對朱熹本人有百弊而無一利。一年後王淮唆使別人上疏反對道學,便是對朱熹的反攻倒算。《齊東野語》中所說的朱熹迫害嚴蕊的情節,純出偽造,故漏洞百出。比如所謂嶽霖以「提點刑獄」的身份來台州判案之事,即出於胡編。史料中明文記載著從那段時期曾任浙東提刑的全部官員名單,其中根本沒有嶽霖其人。

其實,唐仲友寵愛嚴蕊是實,但是他同時又寵愛其他官妓,如沈芳、王靜、沈玉、張嬋、朱妙等人,她們都像嚴蕊一樣隨時供其淫樂。而嚴蕊雖然得寵於唐仲友,也未必對唐用情專一。《齊東野語》中記載著謝元卿在嚴蕊家滯留半年,直到囊中空空才離開,雖不一定屬實,倒也合於情理。所以,有些後人把唐仲友與嚴蕊視為一對忠於愛情的癡男怨女,從而為他們一灑同情之淚,並對棒打鴛鴦的朱熹百般辱駡,實在是受了小說家言的誤導。我們再也不能因此事而隨意唾駡朱熹了!

關於嚴蕊的部份,筆者無意糾纏,但唐仲友是否如莫氏所講,為一貪贓狼藉的不法官吏?何解正史會隻字不提?

葛巾<探秘:宋朝著名理學家朱熹迫害底層歌妓嚴蕊的真相>透露出答案:

朱熹彈劾唐仲友的六道奏摺裡,列了唐違法收稅、貪污官錢、貪贓枉法、培植爪牙、縱容親屬、敗壞政事、偽造會子等二十四條罪狀,從殘民、貪污、結黨、淫惡四個方面全力討伐。那麼,唐仲友真的十惡不赦嗎?我們可以從其履任台州後的作為管窺一二。

唐仲友有記載可查的政績主要有三樣:修台州學宮,建中津橋,修葺桐山橋。而唐被控「違法收稅」就是緣中津橋而起。

中津浮橋在浙江臨海縣南門城外的靈江上,橋長 287 米,寬 5 米餘,共以船 50 艘組成 25 節,然後用纜索、地錨,錨錠等設備將浮橋的所有船隻串聯,鋪上樑板,連系固定成為橋面。

臨海距東海近,靈江水面受潮汐影響,一日內水位落差可達幾米,為使浮橋能適應潮汐的變化,唐仲友使用「橋不及岸十五尋 (每尋為八尺),為六筏,為以柱二十,固以檻,筏隨潮與岸低昂,續以板跳」的方式來修浮橋——可以說,在這項工程裡,唐仲友集規劃、設計、勘測、施工、指揮、監察於一身,他在《中津橋記》中記載了這一過程:「度高下、量廣深、立程度,以寸擬丈,創木樣置水池中,節水以筩,效潮進退,觀者開喻,然後賦役。」

那可是八百多年前的宋代,精密儀器、大型機械、通訊設備、可參考的資料……

統統沒有。

但是對當時的唐仲友來說,最大的難題是沒錢。

沒錢。建橋的 1181 年,台州大旱,唐仲友奏請撥常平、義倉賑濟諸縣災民,使人民度過了饑荒,同年,他還重修了台州學宮。

這一年,黎州為加強戰備征丁加役,百姓不堪重負起義。三月,潮州沈師聚眾起事,攻擾汀漳,抗擊官軍近一年。加上連歲歉收,朱熹修白鹿洞書院,趙宋的央行,實在是放不出水。

唐仲友修橋,唯一的路是向民間募資,包括借貸。

借來的錢,朝廷沒錢還,唐仲友只能自己想法子,他想到的辦法就是收過橋費,就像今天的高速公路。

如果拿金庸書中人物比喻,唐仲友就是一東邪。才高於世,眼高於頂,冷峻伉直,就算被誤解也不屑於分辨,和同事的關係當然不怎麼好。船隻過橋收費,也妨礙了商人的利益。

所以朱熹彈劾唐仲友的第三狀,就是「百端阻節搜檢,生出公事不可勝計」。

唐仲友不服朱熹的指控,也上書自辯,稱朱熹「嫉惡太嚴,所謂偏隘也。」

這事最終鬧到孝宗案頭,面對孝宗的查詢,丞相王淮淡然以對:此秀才爭閒氣耳。

很多人認為這是王淮對唐仲友的袒護,是他巧妙的轉移焦點而讓孝宗皇帝一笑釋之,沒有深究唐仲友。但是對一個大廈將傾左支右絀的偏安王朝來說,是更需要經世致用的實幹型人才呢?還是需要一些空言義理的夫子?

正如學者王禕所言,若「徒鶩於空言,其將何以涉事耦變以適世用哉?」

全祖望說:

大抵特立自信,故雖以東萊、同甫,絕不過從,其簡傲或有之。(宋元學案說齋學案》)

因性格缺陷導致為官處事出現失當,結果給朱熹個正著,奮力攻擊。在仲友看來,不過小錯,何必如此?故批其「嫉惡太嚴,所謂偏隘也」,王淮不喜朱熹,相信也是此一原因。

但朱熹就是「看文字如捉賊,須知道盜發處,自一文以上贓罪情節,都要勘出」的細密的人,結果他不讓步,促成仲友、王淮相繼下台。然仲友、王淮果為歹人?非也。

() 主戰派一分為二,首現反「道學」呼聲

《宋史道學傳》

知台州唐仲友與王淮同里為姻家,吏部尚書鄭丙、侍御史張大經交薦之,遷江西提刑,未行。熹行部至台,訟仲友者紛然,按得其實,章三上,淮匿不以聞。熹論愈力,仲友亦自辯,淮乃以熹章進呈,上令宰屬看詳,都司陳庸等乞令浙西提刑委清強官究實,仍令熹速往旱傷州郡相視。熹時留台未行,既奉詔,益上章論,前後六上,淮不得已,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辭不拜,遂歸,且乞奉祠。

《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知台州唐仲友與王淮同里,為姻家,吏部尚書鄭丙、侍御史張大經交薦之,遷江西提刑,未行。先生行部至台,訟仲友者紛然,按得其實,章前後六上。淮不得已,奪仲友江西新命,以授先生,辭不拜,遂歸,且乞奉祠。

主戰派分裂。沒多久,鄭丙上疏詆「程學」,王淮擢陳賈為監察御史,陳賈首論「道學者,大率假名以濟偽,願擯棄勿用」,矛頭直指朱熹 (全祖望曰:「且魯公賢者,前此固力薦晦翁之人也......然謂其從此因嗾鄭丙、陳賈以毀道學,豈其然乎!丙、賈或以此為逢迎,魯公豈聽之﹖夷考其生平,足以白其不然也」,反對視王淮為反朱熹的始作俑者)

熹章十上。丙雅厚仲友,且迎合宰相意,奏:「近世士大夫有所謂『道學』者,欺世盜名,不宜信用。」蓋指熹也。於是監察御史陳賈奏:「道學之徒,假名以濟其偽,乞擯斥勿用。」(《宋史・鄭丙傳)

時鄭丙上疏詆程氏之學以沮熹,淮又擢太府寺丞陳賈為監察御史。賈面對,首論近日搢紳有所謂「道學」者,大率假名以濟偽,願考察其人,擯棄勿用。蓋指熹也。(《宋史・道學傳)

時鄭丙疏詆程學,且以沮先生,淮又擢陳賈為監察御史。賈面對,首論「道學者,大率假名以濟偽,願擯棄勿用」,蓋指先生也。(《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朱熹在淳熙十年 (1183 ) 辭官。至十四年 (1187 )周必大為宰相,在楊萬里推薦下,才再次出仕。

十年,詔以熹累乞奉祠,可差主管台州崇道觀,既而連奉雲臺、鴻慶之祠者五年。十四年,周必大相,除熹提點江西刑獄公事,以疾辭,不許,遂行。(《宋史・道學傳)

十年,詔主管台州崇道觀,連奉雲臺、鴻慶之祠者五年。十四年,以楊公萬里薦,除提點江西刑獄。(《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當時朱熹 57 歲。

朱熹 40 歲悟得「中和新說」,卻在年逾五旬遇上唐仲友案,處理手法惹人批評。全祖望說:「晦翁亦素多卞急 (急躁)(《宋元學案說齋學案》),然則「中和新說」果真有助朱熹擺脫「日間但覺為大化所驅,如在洪濤巨浪之中,不容少頃停泊。蓋其所見一向如是,以故應事接物處,但覺粗厲勇果增倍於前,而寬裕雍容之氣,略無毫髮」(<答張敬夫書>) 的困境,勝於「中和舊說」,值得疑問。

() 王淮罷相,「道學」集團興起

淳熙十五年 (1188 ),王淮罷相,朱熹入奏,孝宗答以「浙東之事,朕自知之,今當處卿清要,不復以州縣為煩也」。

十五年,淮罷相,遂入奏,首言近年刑獄失當,獄官當擇其人。次言經總製錢之病民,及江西諸州科罰之弊。而其末言:「陛下即位二十七年,因循荏苒,無尺寸之效可以仰酬聖志。嘗反覆思之,無乃燕閑蠖濩之中,虛明應物之地,天理有所未純,人欲有所未盡,是以為善不能充其量,除惡不能去其根,一念之頃,公私邪正、是非得失之機,交戰於其中。故體貌大臣非不厚,而便嬖側媚得以深被腹心之寄;寤寐英豪非不切,而柔邪庸繆得以久竊廊廟之權。非不樂聞公議正論,而有時不容;非不堲讒說殄行,而未免誤聽;非不欲報復陵廟讐恥,而未免畏怯苟安;非不愛養生靈財力,而未免歎息愁怨。願陛下自今以往,一念之頃必謹而察之:此為天理耶?人欲耶?果天理也,則敬以充之,而不使其少有壅閼;果人欲也,則敬以克之,而不使其少有凝滯。推而至於言語動作之間,用人處事之際,無不以是裁之,則聖心洞然,中外融澈,無一毫之私欲得以介乎其間,而天下之事將惟陛下所欲為,無不如志矣。」是行也,有要之於路,以為「正心誠意」之論上所厭聞,戒勿以為言。熹曰:「吾平生所學,惟此四字,豈可隱默以欺吾君乎?」及奏,上曰:「久不見卿,浙東之事,朕自知之,今當處卿清要,不復以州縣為煩也。」(《宋史・道學傳)

十五年,淮罷相,周相必大奏趣先生之任,遂入奏。首言近年刑獄失當,獄官當擇其人;次言經總制錢之病民,及江西諸州科罰之弊。而其末言:「陛下即位二十七年,因循荏苒,無尺寸之效可以仰酬聖志。無乃燕閒蠖濩之中,虛明應物之地,天理有所未純,人欲有所未盡,是以為善不能充其量,除惡不能去其根。願陛下自今以往,一念之頃,必謹而察之,無一毫之私欲得以介乎其間,而天下之事將惟陛下所欲為,無不如志矣。」是行也,有要之於路,以為「正心誠意」之論,上所厭聞,戒勿以為言,先生曰:「吾生平所學,惟此四字,豈可隱默以欺吾君乎!」及奏,孝宗曰:「久不見卿。浙東之事,朕自知之。今當處卿清要,不復以州縣為煩也。」(《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朱熹得罪宦官甘昪:

時曾覿已死,王抃亦逐,獨內侍甘昪尚在,熹力以為言。上曰:「昪乃德壽所薦,謂其有才耳。」熹曰:「小人無才,安能動人主。」(《宋史・道學傳)

時曾覿已死,王抃亦逐,獨內侍甘尚在,先生力以為言。孝宗曰:「乃德壽所薦,為其有才爾。」先生曰:「小人無才,安能動人主。」(《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又與林栗學術意見不合。

本部侍郎林栗嘗與熹論《易》、《西銘》不合。(《宋史・道學傳)

本部侍郎林栗嘗與先生論《易》、《西銘》不合。(《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林栗彈劾朱熹,獲薛叔似、葉適、胡晉臣為之說項。

本部侍郎林栗嘗與熹論《易》、《西銘》不合,劾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緒餘,謂之『道學』。所至輒攜門生數十人,妄希孔、孟歷聘之風,邀索高價,不肯供職,其偽不可掩。」上曰:「林栗言似過。」周必大言熹上殿之日,足疾未瘳,勉強登對。上曰:「朕亦見其跛曳。」左補闕薛叔似亦奏援熹,乃令依舊職江西提刑。太常博士葉適上疏與栗辨,謂其言無一實者,「謂之道學」一語,無實尤甚,往日王淮表裏臺諫,陰廢正人,蓋用此術。詔:「熹昨入對,所論皆新任職事,朕諒其誠,復從所請,可疾速之任。」會胡晉臣除侍御史,首論栗執拗不通,喜同惡異,無事而指學者為黨,乃黜栗知泉州。熹再辭免,除直寶文閣,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宮。未逾月再召,熹又辭。(《宋史・道學傳)

本部侍郎林栗嘗與先生論《易》、《西銘》不合,劾先生「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緒餘,謂之道學,所至輒攜門生數十人,妄希孔、孟歷聘之風,邀索高價;不肯供職,其偽不可掩。」孝宗曰:「林栗言似過!」周必大言先生上殿之日,足疾未瘳,勉強登對,孝宗曰:「朕亦見其跛曳。」左補闕薛叔似亦奏援先生。乃令依舊職江西提刑,先生辭免。太常博士葉適疏與栗辯,謂:「其言無一實者。『謂之道學』一語,無實尤甚。往日王淮表裏臺諫,陰廢正人,蓋用此術。」會胡晉臣除侍御史,首論栗喜同惡異,無事而指學者為黨,乃黜栗知泉州,除先生直寶文閣,主管西京嵩山崇福宮。未踰月,再召,先生又辭。(《宋元學案晦翁學案上》)

《宋史・薛叔似傳》:

薛叔似,字象先,其先河東人,後徙永嘉。遊太學,解褐國子錄。初登對,論:「祖宗立國之初,除二稅外,取民甚輕。自熙寧以來,賦日增而民困滋甚。」孝宗嘉納,因曰:「朕在宮中如一僧。」叔似曰「此非所望於陛下,當論功業如何。正使海內富庶如文、景,不過江左之文、景;法度修明如明、章,不過江左之明、章。陛下即位二十餘年,國勢未張,未免牽於茍安無事之說。」上默然。

復數日,宰執進擬朝士,上出寸紙書叔似及應孟明姓名,嘉其奏對也。遷太常博士,尋除樞密院編修官。時仿唐制,置補闕、拾遺,宰臣啟,擬令侍從、臺諫薦人,上自除叔似左補闕。叔似論事,遂劾首相王淮去位......

叔似雅慕朱熹,窮道德性命之旨,談天文、地理、鐘律、象數之學,有稿二十卷。

薛叔似鼓勵孝宗張展國勢,改變「茍安無事」的狀況,獲孝宗信用,促成王淮罷相,余英時謂孝宗晚年有所部署,力圖恢復 (《朱熹的歷史世界》),是有根據的。

叔似「雅慕朱熹,窮道德性命之旨」,則他和朱熹屬同一陣營。

《宋史葉適傳》:

葉適,字正則,溫州永嘉人......遷博士,因輪對,奏曰:

「人臣之義,當為陛下建明者,一大事而已。二陵之仇未報,故疆之半未復,而言者以為當乘其機,當待其時。然機自我發,何彼之乘?時自我為,何彼之待?非真難真不可也,正以我自為難,自為不可耳。

於是力屈氣索,甘為退伏者,於此二十六年。積今之所謂難者陰沮之,所謂不可者默制之也。蓋其難有四,其不可有五。置不共戴天之仇而廣兼愛之義,自為虛弱,此國是之難一也。國之所是既然,士大夫之論亦然。為奇謀秘畫者止於乘機待時,忠義決策者止於親征遷都,深沉慮遠者止於固本自治,此議論之難二也。環視諸臣,迭進迭退,其知此事本而可以反覆論議者誰乎?抱此志意而可以策勵期望者誰乎?此人才之難三也。論者徒鑒五代之致亂,而不思靖康之得禍。今循守舊模,而欲驅一世之人以報君仇,則形勢乖阻,誠無展足之地。若順時增損,則其所更張動搖,關係至重,此法度之難四也。又有甚不可者,兵以多而至於弱,財以多而至於乏,不信官而信吏,不任人而任法,不用賢能而用資格:此五者,舉天下以為不可動,豈非今之實患歟!沿習牽制,非一時矣。講利害,明虛實,斷是非,決廢置,在陛下所為耳。」

讀未竟,帝蹙額曰:「朕比苦目疾,此志已泯,誰克任此,惟與卿言之耳。」及再讀,帝慘然久之。

除太常博士兼實錄院檢討官。嘗薦陳傅良等三十四人於丞相,後皆召用,時稱得人。會朱熹除兵部郎官,未就職,為侍郎林栗所劾。適上疏爭曰:「栗劾熹罪無一實者,特發其私意而遂忘其欺矣!至於其中『謂之道學』一語,利害所係不獨熹。蓋自昔小人殘害忠良,率有指名,或以為好名,或以為立異,或以為植黨。近創為『道學』之目,鄭丙倡之,陳賈和之,居要津者密相付授,見士大夫有稍慕潔修者,輒以道學之名歸之,以為善為玷闕,以好學為己愆,相與指目,使不得進。於是賢士惴慄,中材解體,銷聲滅影,穢德垢行,以避此名。栗為侍從,無以達陛下之德意志慮,而更襲用鄭丙、陳賈密相付授之說,以道學為大罪,文致語言,逐去一熹,自此善良受禍,何所不有!伏望摧折暴橫,以扶善類。」疏入,不報。

「二陵之仇未報,故疆之半未復,而言者以為當乘其機,當待其時......正以我自為難,自為不可耳」,葉適反對主和,是主戰派。

「逐去一熹,自此善良受禍,何所不有」,葉適是挺朱熹,批評鄭丙、陳賈。

在學術上,葉適是永嘉學派 (事功學派),跟朱熹有距離。可是,在政治上,他弔詭地和朱熹連成一線,是朱熹的戰友。

《宋史胡晉臣傳》:

胡晉臣,字子遠,蜀州人。登紹興二十七年進士第,為成都通判。制置使范成大以公輔薦諸朝......

范成大與楊萬里並稱,楊萬里與周必大齊名。

我們可以說,淳熙十四至十五年間,南宋在孝宗力圖振作,希望有所恢復下,主戰派出現了新陳代謝,以王淮為首的被取代,以周必大、楊萬里、朱熹等人為首的逐漸得到重用。因後者反對反「道學」,姑稱其為「道學」集團。

() 孝宗打錯如意算盤,「道學」集團迫光宗禪位

《宋史周必大傳》

十一月,留身乞去,上獎勞再三。忽宣諭:「比年病倦,欲傳位太子,須卿且留。」必大言:「聖體康寧,止因孝思稍過,何遽至倦勤。」上曰:「禮莫大於事宗廟,而孟饗多以病分詣;孝莫重於執喪,而不得自至德壽宮。欲不退休,得乎?朕方以此委卿。」必大泣而退。十二月壬申,密賜紹興傳位親劄。辛卯,命留身議定。二月壬戌,又命預草詔,專以奉几筵、侍東朝為意。拜左丞相、許國公。參政留正拜右丞相。壬子,上始以內禪意諭二府。二月辛酉朔,降傳位詔。翼日,上吉服御紫宸殿。必大奏:「陛下巽位與子,盛典再見,度越千古。顧自今不得日侍天顏。」因哽噎不能言,上亦泫然曰:「正賴卿等協贊新君。」

淳熙十四年 (1187 ),孝宗父親高宗逝世。次年年底,孝宗有意禪位太子趙惇。同一時間,以周必大為首的「道學」集團如日中天。孝宗似有意用「道學」集團充當輔政大臣,協助兒子幹一番大事業,完成自己未竟之志。

可惜光宗趙惇即位後,受皇后李鳳娘唆擺,竟長期不去重華宮探望父親。《宋史葉適傳》有以下一段:

光宗嗣位,由秘書郎出知蘄州。入為尚書左選郎官。是時,帝以疾不朝重華宮者七月,事無鉅細,皆廢不行。適見上力言:「父子親愛出於自然。浮疑私畏,似是而非,豈有事實?若因是而定省廢於上,號令愆於下,人情離阻,其能久乎!」既而帝兩詣重華宮,都人歡悅。適復奏:「自今宜於過宮之日,令宰執、侍從先詣起居。異時兩宮聖意有難言者,自可因此傳致,則責任有歸。不可復近習小人增損語言,以生疑惑。」不報。而事復浸異,中外洶洶。

及孝宗不豫,群臣至號泣攀裾以請,帝竟不往。適責宰相留正曰:「上有疾明甚。父子相見,當俟疾瘳。公不播告,使臣下輕議君父,可乎?」未幾,孝宗崩,光宗不能執喪。軍士籍籍有語,變且不測。適又告正曰:「上疾而不執喪,將何辭以謝天下?今嘉王長,若預建參決,則疑謗釋矣。」宰執用其言,同入奏立嘉王為皇太子,帝許之。

葉適屬「道學」集團。「道學」集團屢勸光宗探望太上皇,其自然不能站在光宗、李鳳娘一邊。

孝宗紹熙五年 (1194 ) 六月死,「道學」集團頓失靠山。趙汝愚,皇族出身,因不滿光宗所為,打算發動政變,迫光宗禪位予嘉王趙擴。《宋史葉適傳》:

適又告正曰:「上疾而不執喪,將何辭以謝天下?今嘉王長,若預建參決,則疑謗釋矣。」宰執用其言,同入奏立嘉王為皇太子,帝許之。俄得御批,有「歷事歲久,念欲退閑」之語,正懼而去,人心愈搖。知樞密院趙汝愚憂危不知所出,適告知閤門事蔡必勝曰:「國事至此,子為近臣,庸坐視乎?」蔡許諾,與宣贊舍人傅昌朝、知內侍省關禮、知閤門事韓侂胄三人定計。侂胄,太皇太后甥也。會慈福宮提點張宗尹過侂胄,侂胄覘其意以告必勝。適得之,即亟白汝愚。汝愚請必勝議事,遂遣侂胄因張宗尹、關禮以內禪議奏太皇太后,且請垂簾,許之,計遂定。翌日禫祭,太皇太后臨朝,嘉王即皇帝位,親行祭禮,百官班賀,中外晏然。凡表奏皆汝愚與適裁定,臨期,取以授儀曹郎,人始知其預議焉。遷國子司業。

「紹熙內禪」能夠成事,主要依賴「道學」集團與外戚侂胄的合作。

《宋史葉適傳》:

汝愚既相,賞功將及適,適曰:「國危效忠,職也。適何功之有?」

《宋史徐誼傳》:

徐誼,字子宜,一字宏父,溫州人......知徽州,陛辭,屬光宗初受禪,誼奏:「三代聖王,有至誠而無權術,至誠不息,則可以達天德矣。」......

孝宗疾浸棘,上久稽定省,誼入諫,退告宰相曰:「上慰納從容,然目瞪不瞬,意思恍惚,真疾也。宜禱祠郊廟,進皇子嘉王參決。」丞相留正不克用。

孝宗崩,上不能喪,祭奠有祝,有司不敢攝,百官皆未成服。誼與少保吳琚議請太皇太后臨朝,扶嘉王代祭。及將禫,正憂懼,仆於殿庭而去。誼以書譙趙汝愚曰:「自古人臣為忠則忠,為姦則姦,忠姦雜而能濟者,未之有也。公內雖心惕,外欲坐觀,非雜之謂歟?國家安危,在此一舉。」汝愚問策安出,誼曰:「此大事,非憲聖太后命不可。而知閤門事韓侂胄,憲聖之戚也,同里蔡必勝與侂胄同在閤門,可因必勝招之。」侂胄至,汝愚以內禪議遣侂胄請於憲聖,侂胄因內侍張宗尹、關禮達汝愚意,憲聖許之。

《宋史趙彥逾傳》:

孝宗崩,光宗疾,不能持喪。樞密趙汝愚議請立嘉王為皇帝,欲倚殿帥郭杲為用,遣中郎將范任告之,杲不應。時中外洶洶,彥逾見汝愚,對泣,汝愚密告以翊戴之議。彥逾大喜,力贊其決。郭杲嘗被誣,彥逾為白於帝,杲德之,遂馳告杲曰:「彥逾與樞密第能謀之耳,太尉為國虎臣,當任其責。」杲未及對,彥逾急責之,杲許諾,遂領兵為衛。寧宗即位,汝愚謂彥逾曰:「我輩宗臣,不當言功。」

......彥逾始與汝愚協濟大計,冀汝愚引己共政,及外除,頗觖望,乃疏當時名臣上之,目為汝愚黨,帝由是疑汝愚。

葉適、徐誼屬「道學」集團。趙汝愚跟「道學」集團友善,趙彥逾欲「與汝愚協濟大計,冀汝愚引己共政」,由他再說服到郭杲。換言之,葉適、徐誼、趙汝愚、趙彥逾、郭杲俱可被視為「道學」集團。

《宋史奸臣傳》:

韓侂胄,字節夫,魏忠獻王琦曾孫也。父誠,娶高宗憲聖慈烈皇后女弟,仕至寶寧軍承宣使。侂胄以父任入官,歷閤門祗候、宣贊舍人、帶御器械。淳熙末,以汝州防禦使知閤門事。

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執喪,中外洶洶,趙汝愚議定策立皇子嘉王。時憲聖太后居慈福宮,而侂胄雅善慈福內侍張宗尹,汝愚乃使侂胄介宗尹以其議密啟太后。侂胄兩至宮門,不獲命,彷徨欲退,遇重華宮提舉關禮問故,入白憲聖,言甚懇切,憲聖可其議。禮以告侂胄,侂胄馳白汝愚。日已向夕,汝愚亟命殿帥郭杲以所部兵夜分衛南北內。翌日,憲聖太后即喪次垂簾,宰臣傳旨,命嘉王即皇帝位。

韓侂胄母親為宋高宗吳皇后的妹妹,換句話說,他是太皇太后的外甥。加上他娶太皇太后的侄女為妻。趙汝愚欲請得太皇太后出面迫光宗禪位,只好透過韓侂胄。

光宗成為太上皇,嘉王趙擴繼位,是為寧宗。嘉王趙擴的老師黃裳,曾「自以學不及熹,乞召為宮僚,王府直講彭龜年亦為大臣言之。留正曰:『正非不知熹,但其性剛,恐到此不合,反為累耳。』熹方再辭,有旨:『長沙巨屏,得賢為重。』遂拜命。」(《宋史道學傳》) 既受黃裳、朱熹的薰陶教化,宋寧宗比較傾向「道學」集團可想而知。

(十一) 朱熹入朝為煥章閣待制、侍講

淳熙十五年 (1188 ),朱熹已然有「足疾」,不良於行。

周必大言熹上殿之日,足疾未瘳,勉強登對。上曰:「朕亦見其跛曳。」(《宋史道學傳》)

他最後一次上封事給孝宗,力陳六事。

始,熹嘗以為口陳之說有所未盡,乞具封事以聞,至是投匭進封事曰:

「今天下大勢,如人有重病,內自心腹,外達四支,無一毛一髮不受病者。且以天下之大本與今日之急務,為陛下言之:大本者,陛下之心;急務則輔翼太子,選任大臣,振舉綱紀,變化風俗,愛養民力,修明軍政,六者是也。

古先聖王兢兢業業,持守此心,是以建師保之官,列諫諍之職,凡飲食、酒漿、衣服、次舍、器用、財賄與夫宦官、宮妾之政,無一不領於冢宰。使其左右前後,一動一靜,無不制以有司之法,而無纖芥之隙、瞬息之頃,得以隱其毫髮之私。陛下所以精一克復而持守其心,果有如此之功乎?所以修身齊家而正其左右,果有如此之效乎?宮省事禁,臣固不得而知,然爵賞之濫,貨賂之流,閭巷竊言,久已不勝其籍籍,則陛下所以修之家者,恐其未有以及古之聖王也。

至於左右便嬖之私,恩遇過當,往者淵、覿、說、抃之徒勢焰熏灼,傾動一時,今已無可言矣。獨有前日臣所面陳者,雖蒙聖慈委曲開譬,然臣之愚,竊以為此輩但當使之守門傳命,供掃除之役,不當假借崇長,使得逞邪媚、作淫巧於內,以蕩上心;立門庭、招權勢於外,以累聖政。臣聞之道路,自王抃既逐之後,諸將差除,多出此人之手。陛下竭生靈膏血以奉軍旅,顧乃未嘗得一溫飽,是皆將帥巧為名色,奪取其糧,肆行貨賂於近習,以圖進用,出入禁闥腹心之臣,外交將帥,共為欺蔽,以至於此。而陛下不悟,反寵暱之,以是為我之私人,至使宰相不得議其制置之得失,給諫不得論其除授之是非,則陛下所以正其左右者,未能及古之聖王又明矣。

至於輔翼太子,則自王十朋、陳良翰之後,宮僚之選號為得人,而能稱其職者,蓋已鮮矣。而又時使邪佞儇薄、闒冗庸妄之輩,或得參錯於其間,所謂講讀,亦姑以應文備數,而未聞其有箴規之效。至於從容朝夕、陪侍遊燕者,又不過使臣宦者數輩而已。師傅、賓客既不復置,而詹事、庶子有名無實,其左右春坊遂直以使臣掌之,既無以發其隆師親友、尊德樂義之心,又無以防其戲慢媟狎、奇邪雜進之害。宜討論前典,置師傅、賓客之官,罷去春坊使臣,而使詹事、庶子各復其職。

至於選任大臣,則以陛下之聰明,豈不知天下之事,必得剛明公正之人而後可任哉?其所以常不得如此之人,而反容鄙夫之竊位者,直以一念之間,未能徹其私邪之蔽,而燕私之好,便嬖之流,不能盡由於法度,若用剛明公正之人以為輔相,則恐其有以妨吾之事,害吾之人,而不得肆。是以選擇之際,常先排擯此等,而後取凡疲懦軟熟、平日不敢直言正色之人而揣摩之,又於其中得其至庸極陋、決可保其不至於有所妨者,然後舉而加之於位。是以除書未出,而物色先定,姓名未顯,而中外已逆知其決非天下第一流矣。

至於振肅紀綱,變化風俗,則今日宮省之間,禁密之地,而天下不公之道,不正之人,顧乃得以窟穴盤據於其間。而陛下目見耳聞,無非不公不正之事,則其所以熏烝銷鑠,使陛下好善之心不著,疾惡之意不深,其害已有不可勝言者矣。及其作姦犯法,則陛下又未能深割私愛,而付諸外廷之議,論以有司之法,是以紀綱不正於上,風俗頹弊於下,其為患之日久矣。而浙中為尤甚。大率習為軟美之態、依阿之言,以不分是非不辨曲直為得計,甚者以金珠為脯醢,以契券為詩文,宰相可啖則啖宰相,近習可通則通近習,惟得之求,無復廉恥。一有剛毅正直、守道循理之士出乎其間,則群譏眾排,指為「道學」,而加以矯激之罪。十數年來,以此二字禁錮天下之賢人君子,復如昔時所謂元祐學術者,排擯詆辱,必使無所容其身而後已,此豈治世之事哉?

至於愛養民力,修明軍政,則自虞允文之為相也,盡取版曹歲入窠名之必可指擬者,號為歲終羨餘之數,而輸之內帑。顧以其有名無實、積累掛欠、空載簿籍、不可催理者,撥還版曹,以為內帑之積,將以備他日用兵進取不時之須。然自是以來二十餘年,內帑歲入不知幾何,而認為私貯,典以私人,宰相不得以式貢均節其出入,版曹不得以簿書勾考其在亡,日銷月耗,以奉燕私之費者,蓋不知其幾何矣,而曷嘗聞其能用此錢以易敵人之首,如太祖之言哉。徒使版曹經費闕乏日甚,督促日峻,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而必以十分登足為限;以為未足,則又造為比較監司、郡守殿最之法,以誘脅之。於是中外承風,競為苛急,此民力之所以重困也。

諸將之求進也,必先掊克士卒,以殖私利,然後以此自結於陛下之私人,而蘄以姓名達於陛下之貴將。貴將得其姓名,即以付之軍中,使自什伍以上節次保明,稱其材武堪任將帥,然後具奏牘而言之陛下之前。陛下但見等級推先,案牘具備,則誠以為公薦而可以得人矣,而豈知其論價輸錢,已若晚唐之債帥哉?夫將者,三軍之司命,而其選置之方乖刺如此,則彼智勇材略之人,孰肯抑心下首於宦官、宮妾之門,而陛下之所得以為將帥者,皆庸夫走卒,而猶望其修明軍政,激勸士卒,以強國勢,豈不誤哉!

凡此六事,皆不可緩,而本在於陛下之一心。一心正則六事無不正,一有人心私欲以介乎其間,則雖欲憊精勞力,以求正夫六事者,亦將徒為文具,而天下之事愈至於不可為矣。」

疏入,夜漏下七刻,上已就寢,亟起秉燭,讀之終篇。明日,除主管太一宮,兼崇政殿說書。熹力辭,除秘閣修撰,奉外祠。(《宋史道學傳》)

光宗即位後,他一直不在朝廷。到了黃裳、彭龜年、趙汝愚極力推薦,他才入朝為煥章閣待制、侍講,那時寧宗已即位。

光宗即位,再辭職名,仍舊直寶文閣,降詔獎諭。居數月,除江東轉運副使,以疾辭,改知漳州。奏除屬縣無名之賦七百萬,減經總制錢四百萬。以習俗未知禮,采古喪葬嫁娶之儀,揭以示之,命父老解說,以教子弟。土俗崇信釋氏,男女聚僧廬為傅經會,女不嫁者為庵舍以居,熹悉禁之。常病經界不行之害,會朝論欲行泉、汀、漳三州經界,熹乃訪事宜,擇人物及方量之法上之。而土居豪右侵漁貧弱者以為不便,沮之。宰相留正,泉人也,其里黨亦多以為不可行。布衣吳禹圭上書訟其擾人,詔且需後,有旨先行漳州經界。明年,以子喪請祠。

時史浩入見,請收天下人望,乃除熹秘閣修撰,主管南京鴻慶宮。熹再辭,詔:「論撰之職,以寵名儒。」乃拜命。除荊湖南路轉運副使,辭。漳州經界竟報罷,以言不用自劾。除知靜江府,辭,主管南京鴻慶宮。未幾,差知潭州,力辭。黃裳為嘉王府詡善,自以學不及熹,乞召為宮僚,王府直講彭龜年亦為大臣言之。留正曰:「正非不知熹,但其性剛,恐到此不合,反為累耳。」熹方再辭,有旨:「長沙巨屏,得賢為重。」遂拜命。會洞獠擾屬郡,熹遣人諭以禍福,皆降之。申敕令,嚴武備,戢姦吏,抑豪民。所至興學校,明教化,四方學者畢至。

寧宗即位,趙汝愚首薦熹及陳傅良,有旨赴行在奏事。熹行且辭,除煥章閣待制、侍講,辭,不許。入對,首言:「乃者,太皇太后躬定大策,陛下寅紹丕圖,可謂處之以權,而庶幾不失其正。自頃至今三月矣,或反不能無疑於逆順名實之際,竊為陛下憂之。猶有可諉者,亦曰陛下之心,前日未嘗有求位之計,今日未嘗忘思親之懷,此則所以行權而不失其正之根本也。充未嘗求位之心,以盡負罪引慝之誠,充未嘗忘親之心,以致溫凊定省之禮,而大倫正,大本立矣。」復面辭待制、侍講,上手劄:「卿經術淵源,正資勸講,次對之職,勿復勞辭,以副朕崇儒重道之意。」遂拜命。(《宋史・道學傳》)

朱熹與寧宗相處得不錯。

時論者以為上未還大內,則名體不正而疑議生;金使且來,或有窺伺。有旨修葺舊東宮,為屋三數百間,欲徙居之。熹奏疏言:

「此必左右近習倡為此說以誤陛下,而欲因以遂其姦心。臣恐不惟上帝震怒,災異數出,正當恐懼修省之時,不當興此大役,以咈譴告警動之意;亦恐畿甸百姓饑餓流離、阽於死亡之際,或能怨望忿切,以生他變。不惟無以感格太上皇帝之心,以致未有進見之期,亦恐壽皇在殯,因山未卜,几筵之奉不容少弛,太皇太后、皇太后皆以尊老之年,煢然在憂苦之中,晨昏之養尤不可闕。而四方之人,但見陛下亟欲大治宮室,速得成就,一旦翩然委而去之,以就安便,六軍萬民之心將有扼腕不平者矣。前鑒未遠,甚可懼也。

又聞太上皇后懼忤太上皇帝聖意,不欲其聞太上之稱,又不欲其聞內禪之說,此又慮之過者。殊不知若但如此,而不為宛轉方便,則父子之間,上怨怒而下憂恐,將何時而已。父子大倫,三綱所繫,久而不圖,亦將有借其名以造謗生事者,此又臣之所大懼也。願陛下明詔大臣,首罷修葺東宮之役,而以其工料回就慈福、重華之間,草創寢殿一二十間,使粗可居。若夫過宮之計,則臣又願陛下下詔自責,減省輿衛,入宮之後,暫變服色,如唐肅宗之改服紫袍、執控馬前者,以伸負罪引慝之誠,則太上皇帝雖有忿怒之情,亦且霍然消散,而歡意浹洽矣。

至若朝廷之紀綱,則臣又願陛下深詔左右,勿預朝政。其實有勳庸而所得褒賞未愜眾論者,亦詔大臣公議其事,稽考令典,厚報其勞。而凡號令之弛張,人才之進退,則一委之二三大臣,使之反覆較量,勿循己見,酌取公論,奏而行之。有不當者,繳駁論難,擇其善者稱制臨決,則不惟近習不得干預朝權,大臣不得專任己私,而陛下亦得以益明習天下之事,而無所疑於得失之算矣。

若夫山陵之卜,則願黜臺史之說,別求草澤,以營新宮,使壽皇之遺體得安於內,而宗社生靈皆蒙福於外矣。」

疏入不報,然上亦未有怒熹意也。每以所講編次成帙以進,上亦開懷容納。(《宋史・道學傳》)

言談間,朱熹頗尊敬宋孝宗。

會趙彥逾按視孝宗山陵,以為土肉淺薄,下有水石。孫逢吉覆按,乞別求吉兆。有旨集議,臺史憚之,議中輟。熹竟上議狀言:「壽皇聖德,衣冠之藏,當博訪名山,不宜偏信臺史,委之水泉沙礫之中。」不報。(《宋史・道學傳》)

熹又奏勉上進德云:「願陛下日用之間,以求放心為之本,而於玩經觀史,親近儒學,益用力焉。數召大臣,切劘治道,群臣進對,亦賜溫顏,反覆詢訪,以求政事之得失,民情之休戚,而又因以察其人才之邪正短長,庶於天下之事各得其理。」熹奏:「禮經敕令,子為父,嫡孫承重為祖父,皆斬衰三年;嫡子當為其父後,不能襲位執喪,則嫡孫繼統而代之執喪。自漢文短喪,歷代因之,天子遂無三年之喪。為父且然,則嫡孫承重可知。人紀廢壞,三綱不明,千有餘年,莫能釐正。壽皇聖帝至性自天,易月之外,猶執通喪,朝衣朝冠皆用大布,所宜著在方冊,為萬世法程。間者,遺誥初頒,太上皇帝偶違康豫,不能躬就喪次。陛下以世嫡承大統,則承重之服著在禮律,所宜遵壽皇已行之法。一時倉卒,不及詳議,遂用漆紗淺黃之服,不惟上違禮律,且使壽皇已行之禮舉而復墜,臣竊痛之。然既往之失不及追改,唯有將來啟殯發引,禮當復用初喪之服。」(《宋史・道學傳》)

「壽皇聖德,衣冠之藏,當博訪名山,不宜偏信臺史,委之水泉沙礫之中」、「陛下以世嫡承大統,則承重之服著在禮律,所宜遵壽皇已行之法」、「且使壽皇已行之禮舉而復墜,臣竊痛之」,對「壽皇」,即孝宗的認可,竊以為是「道學」集團的共識。

針對韓侂胄恃擁立寧宗有功專橫跋扈,朱熹屢次勸寧宗和趙汝愚多加警惕,奈何終阻止不到侂胄獨攬大權。

始,寧宗之立,韓侂胄自謂有定策功,居中用事。熹憂其害政,數以為言,且約吏部侍郎彭龜年共論之。會龜年出護使客,熹乃上疏斥言左右竊柄之失,在講筵復申言之。御批云:「憫卿耆艾,恐難立講,已除卿宮觀。」汝愚袖御筆還上,且諫且拜。內侍王德謙徑以御筆付熹,臺諫爭留,不可。樓鑰、陳傅良旋封還錄黃,修注官劉光祖、鄧馹封章交上。熹行,被命除寶文閣待制,與州郡差遣,辭。尋除知江陵府,辭,仍乞追還新舊職名,詔依舊煥章閣待制,提舉南京鴻慶宮。慶元元年初,趙汝愚既相,收召四方知名之士,中外引領望治,熹獨惕然以侂胄用事為慮。既屢為上言,以數以手書啟汝愚,當用厚賞酬其勞,勿使得預朝政,有「防微杜漸,謹不可忽」之語。汝愚方謂其易制,不以為意。及是,汝愚亦以誣逐,而朝廷大權悉歸侂胄矣。(《宋史・道學傳》)

(十二) 趙汝愚罷相與慶元黨禁

《宋史奸臣傳》:

寧宗既立,侂胄欲推定策恩,汝愚曰:「吾宗臣也,汝外戚也,何可以言功?惟爪牙之臣,則當推賞。」乃加郭杲節鉞,而侂胄但遷宜州觀察使兼樞密都承旨。侂胄始觖望,然以傳導詔旨,浸見親幸,時時乘間竊弄威福。朱熹白汝愚當用厚賞酬其勞而疏遠之,汝愚不以為意。右正言黃度欲劾侂胄,謀泄,斥去。朱熹奏其姦,侂胄怒,使優人峩冠闊袖象大儒,戲於上前,熹遂去。彭龜年請留熹而逐侂胄。未幾,龜年與郡;侂胄進保寧軍承宣使,提舉佑神觀。自是,胄益用事,而以抑賞故,怨汝愚日深。

霅川劉㢸者,曩與侂胄同知閤門事,頗以知書自負。方議內禪時,汝愚獨與侂胄計議,㢸弗得與聞,內懷不平,至是,謂侂胄曰:「趙相欲專大功,君豈惟不得節度,將恐不免嶺海之行矣。」侂胄愕然,因問計,㢸曰:「惟有用臺諫爾。」侂胄問:「若何而可?」㢸曰:「御筆批出是也。」侂胄悟,即以內批除所知劉德秀為監察御史,楊大法為殿中侍御史;罷吳獵監察御史,而用劉三傑代之。於是言路皆侂胄之黨,汝愚之跡始危。

侂胄欲逐汝愚而難其名,謀於京鏜,鏜曰:「彼宗姓,誣以謀危社稷可也。」慶元元年,侂胄引李沐為右正言。沐嘗有求於汝愚不獲,即奏汝愚以同姓居相位,將不利於社稷,汝愚罷相。始,侂胄之見汝愚,徐誼實薦之,汝愚既斥,遂併逐誼。朱熹、彭龜年、黃度、李祥、楊簡、呂祖儉等以攻侂胄得罪,太學生楊宏中、張衟、徐範、蔣傅、林仲麟、周端朝等又以上書論侂胄編置,朝士以言侂胄遭責者數十人。

概言之,「紹熙內禪」後,趙汝愚拒絕對韓侂胄論功行賞,激起韓侂胄不滿。朱熹勸汝愚「用厚賞酬其勞而疏遠之」,汝愚未有接受。適逢諫官黃度彈劾侂胄事洩,朱熹也批評侂胄為人,侂胄於是迫朱熹離開朝廷。彭龜年請留朱熹而驅逐侂胄,未果。隨著龜年被下放至地方,中央朝政為韓侂胄所把持。

有一劉㢸,因得不到趙汝愚看重而耿耿於懷,此時竟獻計韓侂胄要奪取臺諫的主導權,所謂「惟有用臺諫爾」。劉德秀、楊大法、劉三傑或成為監察御史,或成為殿中侍御史,要之杜塞言路,孤立趙汝愚。

慶元元年 (1195 )韓侂胄指使諫官李奏趙汝愚「以同姓居相位,將不利於社稷」,汝愚罷相,流放衡州 (今湖南)。與汝愚友善的「道學」集團旋即被清剿,徐誼、朱熹、彭龜年、黃度、李祥、楊簡、呂祖儉等全部獲罪,牽連太學生楊宏中、張衟、徐範、蔣傅、林仲麟、周端朝等。

《宋史道學傳》:

自熹去國,侂胄勢益張。何澹為中司,首論專門之學,文詐沽名,乞辨真偽。劉德秀仕長沙,不為張栻之徒所禮,及為諫官,首論留正引偽學之罪。「偽學」之稱,蓋自此始。太常少卿胡紘言:「比年偽學猖獗,圖為不軌,望宣諭大臣,權住進擬。」遂召陳賈為兵部侍郎。未幾,熹有奪職之命。劉三傑以前御史論熹、汝愚、劉光祖、徐誼之徒,前日之偽黨,至此又變而為逆黨。即日除三傑右正言。右諫議大夫姚愈論道學權臣結為死黨,窺伺神器。乃命直學士院高文虎草詔諭天下,於是攻偽日急,選人余嘉至上書乞斬熹。

據此,「道學」被斥為「偽學」,「道學」集團被斥為「逆黨」。

值得注意是「召陳賈為兵部侍郎」,陳賈屬王淮系統,之前曾反「道學」。高文虎當日中傷唐仲友,現在卻成為攻擊「偽學逆黨」的急先鋒。

趙彥逾昔日站在趙汝愚一邊,慶元元年倒戈支持韓侂胄。《宋史・趙汝愚傳》:

趙彥逾以嘗達意於郭杲,事定,冀汝愚引與同列,至是除四川制置,意不愜,與侂胄合謀。

慶元二年 (1196 ) 正月,趙汝愚暴薨。

《宋史・楊萬里傳》

萬里為人剛而褊。孝宗始愛其才,以問周必大,必大無善語,由此不見用。韓侂胄用事,欲網羅四方知名士相羽翼,嘗築南園,屬萬里為之記,許以掖垣。萬里曰:「官可棄,記不可作也。」侂胄恚,改命他人。臥家十五年,皆其柄國之日也。侂胄專僭日益甚,萬里憂憤,怏怏成疾。家人知其憂國也,凡邸吏之報時政者皆不以告。忽族子自外至,遽言侂胄用兵事。萬里慟哭失聲,亟呼紙書曰:「韓侂胄姦臣,專權無上,動兵殘民,謀危社稷,吾頭顱如許,報國無路,惟有孤憤!」又書十四言別妻子,筆落而逝。

由孝宗時孕育的「道學」集團,至此土崩瓦解。

(十三) 黯然離世

沈繼祖,字述之,興國 (今屬江西) 人。慶元二年 (1196 ),在韓侂胄支持下,聯合監察御史胡紘彈劾朱熹,論「不孝其親」、「不敬於君」、「不忠於國」、「玩侮朝廷」、「哭吊汝愚」、「為害風教」等多條大罪。四年後,即慶元六年 (1200 ),朱熹黯然離世,終年 71 歲。

二年,沈繼祖為監察御史,誣熹十罪,詔落職罷祠,門人蔡元定亦送道州編管。四年,熹以年近七十,申乞致仕,五年,依所請。明年卒,年七十一。疾且革,手書屬其子在及門人范念德、黃榦,拳拳以勉學及修正遺書為言。翌日,正坐整衣冠,就枕而逝。(《宋史・道學傳》)

慶元黨禁對儒門之摧殘,見以下一條:

方是時,士之繩趨尺步、稍以儒名者,無所容其身。從遊之士,特立不顧者,屏伏丘壑;依阿巽懦者,更名他師,過門不入,甚至變易衣冠,狎遊市肆,以自別其非黨。(《宋史・道學傳》)

直至嘉泰二年 (1202 ),黨禁才稍弛。朱熹獲得較為公允的評價和對待。

嘉泰初,學禁稍弛。二年,詔:「朱熹已致仕,除華文閣待制,與致仕恩澤。」後侂胄死,詔賜熹遺表恩澤,諡曰「文」。尋贈中大夫,特贈寶謨閣直學士。理宗寶慶三年,贈太師,追封信國公,改徽國。(《宋史・道學傳》)

(十四) 朱熹為人及其學問

朱熹事功並不顯著,卻有「君子固窮」、「簞瓢屢空,晏如也」的德行。

熹登第五十年,仕於外者僅九考,立朝才四十日。家故貧,少依父友劉子羽,寓建之崇安,後徙建陽之考亭,簞瓢屢空,晏如也。諸生之自遠而至者,豆飯藜羹,率與之共。往往稱貸於人以給用,而非其道義則一介不取也。(《宋史・道學傳》)

胡憲、劉勉之、劉子翬、羅從彥,皆對朱熹成就學問發生過影響。

始,熹少時,慨然有求道之志。父松病亟,嘗屬熹曰:「籍溪胡原仲、白水劉致中、屏山劉彥沖三人,學有淵源,吾所敬畏,吾即死,汝往事之,而惟其言之聽。」三人,謂胡憲、劉勉之、劉子翬也。故熹之學既博求之經傳,復遍交當世有識之士。延平李侗老矣,嘗學於羅從彥,熹歸自同安,不遠數百里,徒步往從之。(《宋史・道學傳》)

朱熹在工夫論上對自識本心不相契,因而採納伊川「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又由「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肯定心體有未發、已發,以及強調心體的認知功能。再由心體橫攝地、認知地與理關聯為一,開出理氣二分的形上學,理為「只存有而不活動」,氣依理而行,卻永遠與理有一距離。

其為學,大抵窮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踐其實,而以居敬為主。(《宋史・道學傳》)

因重視「進學則在致知」,故著重「讀書窮理」。為了著書弘道,朱熹可謂竭盡心力。

嘗謂聖賢道統之傳散在方冊,聖經之旨不明,而道統之傳始晦。於是竭其精力,以研窮聖賢之經訓。所著書有:《易》本義、啟蒙、《蓍卦考誤》,《詩集傳》,《大學中庸》章句、或問、《論語》、《孟子》集注、《太極圖》、《通書》、《西銘解》、《楚辭》集注、辨證,《韓文考異》;所編次有:《論孟集議》,《孟子指要》,《中庸輯略》,《孝經刊誤》,《小學書》,《通鑒綱目》,《宋名臣言行錄》,《家禮》,《近思錄》,《河南程氏遺書》,《伊洛淵源錄》,皆行於世。熹沒,朝廷以其《大學》、《語》、《孟》、《中庸》訓說立於學官。又有《儀禮經傳通解》未脫稿,亦在學官。平生為文凡一百卷,生徒問答凡八十卷,別錄十卷。(《宋史・道學傳》)

宋理宗時,朱熹與周、張、二程從祀孔子廟。

理宗紹定末,秘書郎李心傳乞以司馬光、周敦頤、邵雍、張載、程顥、程頤、朱熹七人列於從祀,不報。淳祐元年正月,上視學,手詔以周、張、二程及熹從祀孔子廟。(《宋史・道學傳》)

朱熹的女婿黃榦對岳丈有以下的評價:

道之正統待人而後傳,自周以來,任傳道之責者不過數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後,曾子、子思繼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後,周、程、張子繼其絕,至熹而始著。

從朱熹自己建構的道統觀看,勉齋所言未嘗有錯。但是,孔子以「安不安」言仁,孟子以「惻隱之心」為仁之端,張橫渠言「大其心則能體天下之物」,程明道言「醫書言手足痿痺為不仁,此言最善名狀」,朱子將仁看成冷冰冰、不活動的性理,且言「餡子模樣」,心不等於性,其果真傳承孔孟以降之道統?抑或已另起爐灶?值得後人深思。勉齋所言未必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