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8日 星期三

魯迅對民主自由的鄙視

魯迅對民主並不感興趣,視其為「多數人的暴政」。在<文化偏至論>,他說:

「一梭格拉第也,而眾希臘人鴆之,一耶穌基督也,而眾猶太人磔之,後世論者,孰不云謬?顧其時則從眾志耳。」

「必借眾以凌寡,托言眾治,壓制乃尤烈於暴君。」

「嗚呼,古之臨民者,一獨夫也;由今之道,且頓變而為千萬無賴之尤,民不堪命矣,於興國究何與焉。」

自由主義學說,魯迅更不了解。他認為:

「自由和平等不能並求,也不能並得的話,更有見地,所以人們只得先取其一。」(<題記>)

觀乎後來成立「左聯」、篤信共產主義,魯迅似乎選擇了平等。

他甚至以叔本華、祈克果、易卜生、尼采等人的哲學為楷模,謂之「二十世紀之新精神」,帶有知識精英主義傾向。

李敖這樣批評魯迅:

「魯迅當時在新文化運動的時候,五四時代,提倡所謂德先生和賽先生,賽先生是科學,德先生是民主,可是魯迅反對 (西方式的) 議會政治,請問反對議會政治的人,怎麼能夠提倡民主呢?如果民主沒有議會,這叫什麼民主呢?這表示說,你基本的社會科學的常識,基本的政治學的常識都不及格,而這種人怎麼能夠像毛澤東所說的,他是思想家呢?是思想家嗎?他跟不上,他不是思想家。」(<魯迅不是英雄>)

徐復觀則批評魯迅:

1) 尖刻而缺乏人情味;

2) 對問題的處理,使用徹底的二分法,好的便是徹底的好,壞的便是徹底的壞……是一個缺乏反省能力的人;

3) 常把他所見到的部分現象,當作全般現象來處理。他感到自己家庭,及與自己家庭相關的腐敗與黑暗,遂把這個觀念擴及全中國,擴及全歷史……真正說,他是一個虛無主義者。(見<漫談魯迅 - 在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文學會的講演稿>)

魯迅雖在接受西方式的議會民主上和胡適有分歧,但胡適仍十分敬重他,說過:「魯迅自有他的長處。如他的早年文學作品,如他的小說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魯迅是個自由主義者,絕不會為外力所屈服,魯迅是我們的人」。

中共建國,毛澤東鬥胡適,也容不下魯迅,「要麼被關在牢裡繼續寫他的,要麼一句話也不說」(周海嬰《魯迅與我七十年》)。思想淺薄無知造就出怪魔,終難免被反噬的厄運,誠堪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