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8日 星期五

慶曆和議 (下)

宋夏達成和議,經過一番曲折。

李元昊雖派皇族李文貴前來議和,卻態度倔強,不肯削僭號,云:「如日方中,止可順天西行,安可逆天東下。」龐籍聞之,覺得元昊未能對宋朝心悅誠服。可是,仁宗急於弭兵,竟「詔籍復書許之」。

元昊見宋朝退讓,得寸進尺,遣賀從勗與李文貴至延州上書,自稱「男邦泥定國兀卒,上書父大宋皇帝」,未有向宋稱臣。龐籍最初認為「名體未正,不敢以聞 (向上稟報)」(兀卒即吾祖也,如可汗號),後因從勗說:「子事父,猶臣事君也。若得至京師,天子不許,更歸議之。」籍勉強讓他至汴京。

仁宗見從勗,命著作佐郎邵良佐往夏州,「許冊封元昊為夏國主,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富弼反對:「元昊臣契丹而不臣我朝,則是謂契丹無敵於天下矣。須令稱臣,乃可許和。」諫官蔡襄亦言:「元昊始以『兀卒』之號為請,及邵良佐還,乃欲更號『吾祖』,足見羌賊悖慢之意也。『吾祖』猶言我翁也。今縱使元昊稱臣,而上書於朝廷自稱曰『吾祖』,朝廷賜之詔書,亦曰『吾祖』,是何等語耶?」然而,仁宗皆不聽。

隨著元昊遣使上誓表,「慶曆和議」成事,這某程度上是仁宗一意孤行的結果。

跟「澶淵之盟」一樣,「慶曆和議」向來被誤解為宋朝的妥協、屈辱,實情是:

(1) 宋在外交地位上並不低於西夏;

(2) 雙方在和議中皆有得益,西夏獲取經濟好處,宋朝則享西北邊境之安寧。

相比清中葉一連串割讓、賠款、租借,「慶曆和議」顯然不是屈辱。

用錢買和平的財政國家樣態,是近古中國的特色,有別於中古中國 (自己能夠派兵征服對手的武力國家),內藤湖南「唐宋變革」說並非無根據。

富弼曰:

「自契丹侵取燕、薊以北,拓跋自得靈、夏以西,其間所生豪英,皆為其用。得中國土地,役中國人力,稱中國位號,仿中國官屬,任中國賢才,讀中國書籍,用中國車服,行中國法令,是二敵之所為,皆與中國等。而又勁兵驍將長於中國,中國所有,彼盡得之,彼之所長,中國不及,當以中國勁敵待之,庶幾可禦,豈可以上古之夷狄待二敵也?」

遼國也好,西夏也好,由於他們深受華夏文化薰陶 (「得中國土地,役中國人力,稱中國位號,仿中國官屬,任中國賢才,讀中國書籍,用中國車服,行中國法令」),知道怎樣做才對自己管治最有利,其因此不會胡亂興兵,成就宋朝「用錢買和平」的好戲。

但另一方面,遼夏擅謀略,與身上懷著一股蠻勁的夷狄截然不同。以西夏為例,「賊昊雖曰小羌,其實黠虜。其所舉動,咸有次序。必先翦我枝附,壞我藩籬,先攻易取之處,以成常勝之勢」(文彥博語),此乃中原從未遇過的外患,一旦發作,毫無疑問,將對宋朝構成嚴重威脅。

富弼言「當以中國勁敵待之,庶幾可禦」,總算有先見之明。

[主要參考資料]

1.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

2.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