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7日 星期六

特別後備警隊成立

一戰期間,香港不少警務人員被徵召入伍,致使本地警察力量薄弱。港督梅含理有見及此,遂呼籲志願者組織「特別後備警隊」(後來改稱輔助警察隊)。

1914 年 10 月 27 日,立法局通過《特別後備警隊法案》,共 29 人參與組建。一年後 (截至 1915 年 12 月 31 日),特別後備警隊增至 476 人,當中 191 人為華人,其餘為葡萄牙人、印度人等。

特別後備警隊並無固定編制,亦無招募人數上限、基本裝備及制服。他們平時負責徒步巡邏,於黃昏 6 時至午夜 12 時執勤,人員分為兩更,每更 3 小時。

據資料顯示,後備警隊運作良好,使港府得以再騰出 33 名正規警務人員前往英國參軍。到了 1916 年底,再有 20 名隸屬消防隊的歐籍警務人員前往英國參戰,其消防工作由志願消防隊 (21 名後備警隊成員組成) 擔當。

警察歷史收藏學會會長林建強指出,一戰時香港的罪案數字未見顯著上升,反映梅含理政策行之有效。

又戰爭結束,10 人在西線戰場中陣亡,其他許多人則未有返回香港繼續服務,警隊結構因而出現轉變。

華人警員逐漸取化歐籍的,結合華商進駐原本由歐籍商人把持的商業領域,可以預見,香港往後將變得不一樣。

隨著時日推移,港府向警員派發頭盔、警棍、卡賓槍、子彈,加強維持治安的力量。

海員大罷工發生 (1922 年),本地華人警察疑受情感牽制,執法不嚴。港府於是派人前往威海衛 (英國租借地) 招募警員,梁振英的父親梁忠恩就是這樣來港。

1941 年香港保衛戰、1956 年雙十暴動,後備警隊皆曾出力。1969 年,獲封「皇家」頭銜,可謂實至名歸。

惜乎 97 主權移交,一個時代終結了,輔警的「皇家」封號也悄無聲地遭除去。

[主要參考資料]

1. <回顧一戰百年,見證輔警誕生>,《蘋果日報》(2014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