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 星期四

「港獨」無罪,革命有理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 11 月 12 日於立法會提出「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的無約束力動議,遭到建制派連番的無理攻擊、批評。令人扼腕的是,動議最終被否決,原因是: 17 名泛民主派議員投棄權票、6 名泛民主派議員缺席,只有 5 名激進派議員支持動議。香港就這樣白白錯失了一次解決當前困局的機會!

港共政權之所以長期出現管治危機,除了一連串施政的失效 (如偏袒內地人、官商勾結等) 外,更根本的源頭是:由決定「主權移交」到「基本法」訂立,香港人基本上被排除於外,無法參與其中 (只有少數人例外,如司徒華、李柱銘等)。港共政府的成立、執政因而是缺乏民意授權的,用政治哲學的術語說,就是沒有管治的合法性、正當性 (Legitimacy)。這是一個認受性的危機。而要處理這一問題,單純的改善民生、依照「基本法」實行「政改」並不足夠,其必須使香港政府重新取得香港人的授權 (所謂「重新立約」),這意味著 (1) 現時的港共政府必須解散;(2)「基本法」應該被推倒重來,由香港人重新制定憲法;(3)「回歸祖國」的說法是否成立應該被重新審視。

黃毓民所提出的動議,乃是從香港問題的咽喉上用刀。無奈的是,泛民諸位議員不明箇中情由,或出於「『基本法』的地位不容挑戰」/「『明目張膽』得罪中共是不切實際」的奴才心態,或出於對激進主張 / 黃毓民個人的盲目反感,竟一致缺席投票 / 對動議投下棄權票,變相將香港帶入絕境。泛民不少議員如劉慧卿、李卓人、梁耀忠、何秀蘭等,過去曾是「前綫」的成員,訂立過「爭取普選、捍衞人權、全民制憲、維護法治」四大綱領。時至今日,他們竟異口同聲對「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的動議不置可否。他們的所作所為,無疑是告訴大家,過去多年來的承諾盡是謊言。試問香港的民主在這一群人手上如何有健全發展的可能?

泛民尚且如此,建制派更加不堪,令人作嘔。王國興指斥有關動議為「煽動港獨」,葉劉更稱「人民自決乃少數民族的幻想」。其實,「搞港獨」又有什麼大不了?為什麼香港人一定要畏懼中共?再者,正因為香港本土居民日後會淪為葉劉口中的「少數民族」,「搞港獨」才是勢在必行 (即使客觀上它很有可能失敗收場)。倘若香港人的本土生存空間未有被扼殺,「煽動港獨」的言論何來有市場?何來可以出台?

泛民的退縮不前、違反承諾,建制派的大言不慚,反映出一個事實:立法會已經失效,體制內的改革已經無用!加上高等法院已經駁回佔領人士就旺角禁制令的上訴許可,以及拒絕暫緩禁制令的申請,司法獨立「名存實亡」。體制外的革命似乎成為香港變天的唯一出路。既要革命,就需及早準備,「港獨」的帽子根本不必忌諱 (不過,有一點值得提出的是,大部份本土派其實並不主張「搞港獨」,他們更多只是主張香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中的「高度自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