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三月的某天,街上瀰漫著迷濛的雨,雨點冰冷得呼吸有點局促,但四周配合起來,又好像有著霧春應有的氣質。那份冷、那份迷、那份有點生氣但又隱藏不露的特色,正是春天所特有。

士元站在士多旁,一邊對門外的景色加以讚賞,一邊等待士多老闆找回買汽水剩餘的金錢。

「小伙子,幹麼痴痴呆呆的,你的錢哪!」老闆有點兒不耐煩。

士元醒了一下,但瞬間轉覺失落,優美的一刻就如此被士多老闆的一喝而被摧毀,豈不失落?他拿回剩下的四元,再朝那份優美走去。

士元自幼愛好具優美感覺的東西,美的畫、美的詩......美的女孩,但他雖愛美,卻很難說出這個美究竟是什麼,他只能用種種形容詞去描述某些某些很美,卻說不出什麼是美。

可能是這原因,他沒有對哲學感任何興趣,他更愛文學創作、書畫評鑑,乃至此時此刻對風景的細賞。

她也不對哲學感興趣,卻對他的胡言亂語感欣賞、對他那似是而非的價值觀傾慕。她很美,但更因她能欣賞他而美,一種用言語不能盡說的美態,但更多是言語不能盡說的感謝,她,他的人。

他如常的走至附近一家麵包店,買了個雞尾包,即開始一天的工作。

工作,固不是辦公室處理文書,但也不是為什麼文藝刊物趕稿,他數年前已被辭退了。沒錯,他會工作,在家寫稿,不過,與其說是預備將來工作用,不如說他是自娛、自憐、自醉。

他的所謂工作,就是每天躲在那光彩早已脫落的房子裏,憤筆疾書。一篇又一篇的文字,沒出版的日子可預見,但他仍是寫,寫到父母也厭惡了,就搬出來,生活也討厭他了,他就連什麼生活也不要,只要汽水,還有她,這就是美,那份悲劇式的男主角,非他莫屬。

這真是美嗎?

下午的熾熱早把晨曦的霧氣趕去,他拿著上午寫畢的重疊著的手稿,呼了一口氣,好像是完成了什麼大事似的,接著是一連串的出門、步行、上山。

他的腳步有點不由自主,每向前走一步就又要偏左傾一步,次次如是,他的腳曾於中學時傷了,一直沒有醫療過,或許是他的美的觀點作祟,或許是金錢問題,他就是如此,已有十年了。

十年中,哪個才能不鄙視他,認同他的美?恐怕仍是她吧。

他和她的相識也是種美,也是迷濛的三月,也是出於對風景的欣賞,他第一次注視到她。

四目交投的感覺,他注定此生也逃不了她。她想必也是如此吧!士元想。

他以後就一直以藝術家的姿態展示給她看他有多少的才華,她也就在他面前表現得萬分的欣賞。他更要以住在舊區加強他的悲劇美,她也就承接說她無論如何也會愛他。

一切盡是美,美得不可言說,但也美得恐怖。

終於到達目的地了,是他第一次和她見面的地方,可能是地處高地,迷濛的感覺仍在,但士元心頭已踏實不少了,是真的清醒了嗎?他希望是。

他從口袋中拿出已帶有體溫的手稿,嘆了一口氣,這次卻不是完成,而是破壞。

在初相識的地方,毀滅自己親手寫的已跟了別個的她的故事,是一種美嗎?是,而且是美的極至,他相信。

「噠」的一聲,火光燃起,順著風勢燒到紙上,越燒越烈,一切的過去就在數分鐘消失,他看著,目光有點快慰,但更多是可憐。

誰說沉醉夢想的人不現實?他,只是比現實的人更看清現實而已。

這就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