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日 星期三

香港區議會的前世今生

隨著《香港地方行政白皮書》的發表,1982 年,《區議會條例》生效,香港首次出現區議會選舉。在此之前,地區議員都是由港督委任。自從引入直選,民選議員和委任非官守議員人數相若,官守議員和非官守議員人數也接近。凡年滿 21 歲或以上、居港至少滿 7 年的人,皆可成為選民。至於候選人,則須居港滿 10 年。

選區按人口和地理因素劃分,港島及九龍佔 10 區,新界佔 8 區,有單議席及雙議席選區,以「票數領先者取勝」選出當選人。1982 年的選舉,共選出 132 名民選區議員,約佔全港 489 名區議員的三分之一。區議會主席一職,由各區政務專員 (民政主任 / 理民官) 擔任。王賡武主編的《香港史新編》指出,是次選舉乃香港開埠以來首個大型選舉,為香港邁向普選和民主化踏出重要一步。

區議會的選舉模式和選民資格規定,後來為市政局所採納。港府向區議會提供撥款舉辦社區活動和推行社區改善計劃,還經常派代表與區議員面對面接觸,這皆有助更準確地掌握民情,拉近官民關係。

1985 年的區議會選舉,議席因應人口增長而小量增加,區議會主席改由各區區議員互選產生,所有官員不再出任區議會議員,改以列席形式回答議員提問。民選議員和委任議員的整體比例仍然維持大約二比一。1993 年起,區議會的權力進一步擴大,負責監督社區會堂的管理工作,以及可推薦有關人士擔任所屬地區多個組織的職務。1994 年是關鍵一年,除 27 名鄉事委員會主席保留新界區議會當然議席外,373 名議員幾乎全部由地方選區以「單議席單票制」和「票數領先者取勝」的方式直接選出。選民投票年齡亦由 21 歲降低至 18 歲。

九七主權移交,原有區議會議員獲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委任,全部過渡至臨時區議會。1998 年 12 月 16 日,《區議會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當中增加民選議席數目,卻恢復委任及當然議席,區議會英文名稱由「District Board」改為「District Council」。1999 年區議會選舉,民選議席比 1994 年增加 44 個,達 390 個,102 名委任議員和 27 名當然議員,全部議員總數共 519 名,創歷史新高。建制派憑藉委任議席,取得大部分區議會的控制權。

市政局、區域市政局被殺,連帶市政總署、區域市政總署亦遭廢除。特區政府最初打算向區議會增撥資源、增加其職能,鼓勵市民更多參與地區公共事務。惟經過反覆思量,區議會職權未有增加,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的原有權力 (自主財政實權及土地使用權) 轉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食物環境衞生署掌握,二者皆屬政府部門,有別於兩局帶有民選性質。

儘管第二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嘗試增加區議會權力,讓其負責參與管理區內圖書館、社區會堂、游泳池、體育場館、泳灘等文娛康樂設施,實際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仍然負責執行。2008 – 2009 年,政府增加撥款,供區議會舉辦富有地區特色的活動,並進行地區小型工程,區議會之職權則未再擴大。

2013 年 5 月通過的《區議會 (修訂) 條例草案》,規定 2016 年 1 月組成新一屆區議會時,取消所有委任議席,僅保留 27 個當然議席。但 2019 年區議會選舉,因反修例風波刺激,投票率創下歷史性新高,民主派壓倒性大勝建制派,在 18 區區議會中取得 17 區議會的大多數,建制派失去 240 席,只剩餘 59 席,致使中共不得不改弦更張。

2021 年 5 月 21 日,規定區議員必須作出宣誓,凡訂明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及條件者,將喪失區議員資格。2023 年 5 月 2 日,區議會改制,直選議席由 452 個減至 88 個,並新增 179 席委任議席,以及 176 席由政府委任的地區委員會成員互選的議席,另加 27 名當然議員。區議會主席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特區政府重申,改制旨在令區議會去政治化,充分體現行政主導,防止區議會被反中亂港人士騎劫及操弄。

區議會改制大幅削減直選比例,會否造成偏頗和脫離民情的情況,令人存疑。不過,市民和反對派政黨 (源自七十年代的壓力團體) 不被信任,區議會被「部門化」,是顯而易見的。

1985 年區議會選舉,港府在報章刊登的宣傳廣告
1982 年首屆區議會選舉票站外宣傳品
屯門居民為 1982 年首屆區議會登記做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