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8日 星期日

如何看待《紅樓夢》後四十回

前言

關於《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是誰,有許多爭議,計其要者,有下列幾個說法:

(1) 作者是曹雪芹,程偉元、高鶚據雪芹舊稿增補刪減

(2) 完全由程高二人偽作

(3) 無名氏續,程高整理

要解決爭議,最好的辦法是回到三篇重要的文獻上,即程甲本的序、程乙本的引言和高鶚的序。

讀程甲本程偉元序

程甲本程偉元的序是這樣的:

《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作者相傳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書內記雪芹曹先生刪改數過。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傳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間稱有全部者,及檢閱,仍只八十卷,讀者頗以為憾。不佞以是書既有百廿卷之目,豈無全璧?爰為竭力收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餘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繙閱,見其前後起伏,尚屬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公同好,《紅樓夢》全書始至是告成矣。書成,因並志其緣起,以告海內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為快者歟?

小泉程偉元識。

根據這篇序文,可以看到幾方面的訊息:

a. 程甲本印行前,《石頭記》的抄本已極為流行,其之所以流行,是因為可以換取金錢,所謂「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抄本能換金,自然又和《石頭記》故事深受歡迎有關。

b. 程甲本印行前,有一百二十回的回目流傳於世,為程偉元所發現。然而,在坊間流通的抄本,卻只有八十回,竟無全璧。

c. 後四十回的來源有二,一是程偉元「竭力收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餘卷」,一是「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

d. 後四十回的優點是「前後起伏,尚屬接榫」,缺點是「漶漫不可收拾」。

e. 程偉元聯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公同好」,《紅樓夢》全書至是告成。換言之,在程偉元眼中,他和友人只是編輯整理者,並未杜撰。

f.「凡我同人,或亦先睹為快者歟?」可見後四十回在當時該是新鮮事,流傳不如抄本廣,甚至不為人所知,故程偉元發「先睹為快」之言論。

關於一百二十回的回目問題,第四十二回脂批有「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有餘」,三十八回已是全書三分之一有餘,以此推算,全書回數該在三十四至三十六回乘三之間,即一百零二至一百零八回之間,何來一百二十回?要麼後四十回的回目是假 (至少有偽作成分),要麼雪芹八十回後遺稿出現一回分成多回,再被冠以新回目的情況,要之必不是雪芹本意。程偉元一開始搜得的回目有問題,再以一有問題的回目搜羅拼湊一百二十回,此一百二十回必不能無問題,而滲雜有他人創作的成分。此當首先說明。

胡適對後四十回的回目也心存懷疑,他又指出:

程序說先得二十餘卷,後又在鼓擔上得十餘卷。此話便是作偽的鐵證,因為世間沒有這樣奇巧的事!(<紅樓夢考證>)

胡適的判斷未必準確,但後四十回來歷不明,以致招來程高杜撰偽作之嫌,確是事實。

讀程乙本引言

程乙本引言共七條:

一、是書前八十回,藏書家抄錄傳閱幾三十年矣,今得後四十回合成完璧。緣友人借抄爭睹者甚夥,抄錄固難,刊板亦需時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惟識者諒之。

一、書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異;今廣集核勘,準情酌理,補遺訂訛。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

一、是書沿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所藏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燕石莫辨。茲惟擇其情理較協者,取為定本。

一、書中後四十回,係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更無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為釐定。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也。

一、是書詞意新雅,久為名公巨卿賞鑑。但創始刷印,卷帙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評點。其中用筆吞吐虛實掩映之妙,識者當自得之。

一、向來奇書小說,題序署名,多出名家。是書開卷略志數語,非云弁首,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記成書之幸。

一、是書刷印,原為同好傳玩起見,後因坊間再四乞兌,爰公議定值,以備工料之費,非謂奇貨可居也。

壬子花朝後一日

小泉、蘭墅又識

程甲本是乾隆五十六年 (1791 年) 出版,程乙本後一年,即乾隆五十七年 (1792 年) 印行。「是書前八十回,藏書家抄錄傳閱幾三十年矣」,可見八十回抄本的流通,始於 1761 – 62 年,曹雪芹 1763 年逝世。

「今得後四十回合成完璧。緣友人借抄爭睹者甚夥,抄錄固難,刊板亦需時日,姑集活字刷印。因急欲公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後四十回明顯後出,而為一眾《石頭記》愛好者渴望已久。引言第七點有「非謂奇貨可居」之論,此必程高當時所為,惹得部份人發「奇貨可居」之批評,他們遂於引言自辯。

「書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異;今廣集核勘,準情酌理,補遺訂訛。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云云,即程甲本序「乃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好處是令文本更統一 (即出現定本,把各抄本淘汰),壞處是增刪許多時破壞了曹雪芹的原筆原意,令部份伏筆不見了。

「書中後四十回,係就歷年所得,集腋成裘」,即程甲本序「爰為竭力收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餘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若後四十回純粹是程高偽作,何必一再重申?有謂此乃「此地無銀不百兩」之舉,筆者覺得不能這麼認為,當事人字面上如此說,我們若無確鑿證據,斷不能以自己的私見否定之。況且,對古人所言,應帶有一份尊重,一份溫情與敬意,不能質疑得過了火。

「更無他本可考」,胡適以為和「至其原文,未敢臆改」有矛盾,前言不對後語,益見程高偽作的心虛。筆者不同意這個說法。「更無他本可考」是相對抄本的多而雜來說,後四十回,如上所述,流傳不廣,甚至未曾流傳,為程偉元所獨得。程高要修正後四十回,自不能像處理前八十回般,比對各家版本,字斟句酌。那麼,程高修正後四十回的原則為何?即「惟按其前後關照者,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換句話說,就是盡量令後四十回的情節發展,呼應前八十回曹雪芹的條條伏線。至此,大家或許都會明白,雪芹伏筆何其多,掛一漏萬是必然的。「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為釐定。且不欲盡掩其本來面目也」,是指對後四十回的稿子,絲毫不敢改一字,前八十回對字有增刪,後四十回一字不改,這是程高一貫宗旨。

「創始刷印,卷帙較多,工力浩繁,故未加評點。其中用筆吞吐虛實掩映之妙,識者當自得之」,這是講程乙本未有收錄脂硯齋的批語,乃程高本一大致命缺陷。

「向來奇書小說,題序署名,多出名家。是書開卷略志數語,非云弁首,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記成書之幸」,胡適說:

大概他 (高鶚不願完全埋沒他補作的苦心,故引言第六條說:「是書開卷略志數語,非云弁首,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記成書之幸。」因為高鶚不諱他補作的事,故張船山贈詩直說他補作後四十回的事。(<紅樓夢考證>)

對此,筆者亦不認同。「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記成書之幸」,那種歡快,那種雀躍,分明是程偉元,而不是高鶚,下文讀到高鶚的序,他是有點心不甘情不願,勉為其難去做,他對《紅樓夢》是否以全璧出版無熱誠,程偉元就不同了,程甲本序「即間稱有全部者,及檢閱,仍只八十卷,讀者頗以為憾。不佞以是書既有百廿卷之目,豈無全璧?」、「書成,因並志其緣起,以告海內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為快者歟?」多麼熱衷補完《紅樓夢》,引言那段必不是出自高鶚明矣,胡適的說法不成立。

讀程乙本高鶚序

高鶚序:

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向曾從友人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且曰:「此仆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將付剞劂,公同好。子閒且憊矣,盍分任之?」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正以波斯奴見寶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並識端末,以告閱者。

時乾隆辛亥冬至後五日

鐵嶺高鶚敍,並書

高鶚的序文較程偉元精簡,此和他對待《紅樓夢》的心態不無關係。

「予以是書雖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謬於名教,欣然拜諾」,多麼不願意,對比之下,程偉元「此仆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將付剞劂,公同好」,就充滿熱誠得多。

正因為高鶚恪守名教,後四十回寫寶玉讀書、講《列女傳》、考科舉,分明是其手筆。

又「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與程甲本序「今所傳只八十卷,殊非全本」、程乙本引言「是書前八十回,藏書家抄錄傳閱幾三十年矣」同。

「波斯奴見寶」一語亦反映後四十回在當時實屬罕見。

諸家說法平議

綜合上文所述,《石頭記》八十回抄本變成《紅樓夢》一百二十回活字印刷定本,中間的經過如下:

程甲本 1791 年印行前,《石頭記》抄本已在世流行二、三十年,深受讀者歡迎。

惟全書僅得八十回,目錄卻有一百二十回 (有偽作成分),讀者以未能盡窺全璧為憾,包括程偉元。

在興趣及求知欲驅使下,程偉元留心「藏書家甚至故紙堆」,數年積有廿餘卷八十回後的稿子,及後「偶於鼓擔上得十餘卷,遂重價購之」,兩相結合,遂成四十回,而此四十回在當時可謂程氏獨得之寶物,他人尚未有所窺見,予以重視。

程偉元發現四十回「前後起伏,尚屬接榫」,卻「漶漫不可收拾」,於是找來友人高鶚協助編輯整理,增補刪削。

高鶚初嫌「是書」為「稗官野史之流」,後來考慮到其「尚不謬於名教」,加上「是書」乃程氏「數年銖積寸累之苦心」,於是欣然答應,從事編輯修訂工作。

增補刪削的原則是:

前八十回 – 比對各家異同,廣集核勘,準情酌理,補遺訂訛,間或有增損數字處。

後四十回 – 使其情節盡量符合前八十回伏筆,略為修輯,使其有應接而無矛盾,不敢臆改一字。

受限於「創始刷印,卷帙較多,工力浩繁」,脂硯齋的批語沒被收入,增刪過程也不時破壞曹雪芹的伏筆,違反曹雪芹的原意,可視為程高本之缺陷。

自程甲本、程乙本推出,各抄本遭淘汰,《石頭記》始有定本,易名《紅樓夢》。

以此為憑藉,白先勇的講法就有問題,他說:

曹雪芹生前已經完成了一百二十回《紅樓夢》。

曾有人指出,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文風有差別等,據此認為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但這都不是「鐵證」。

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我也寫作,《紅樓夢》前八十回已經千頭萬緒,如果真的換人續寫,不可能模仿的那麼一致。從小說家的角度來看,我相信前後是一個人寫的。(《正本清源說紅樓》)

第一,曹雪芹生前僅完成了《石頭記》百餘回 (一百零二至一百零八回之間),百廿回《紅樓夢》,特別是後四十回,或有雪芹遺稿,或有他人創作,不能斷定,該存而不論。

第二,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故無「鐵證」可定,但調轉過來,後四十回全是雪芹所寫,亦同無「鐵證」可定。

第三,「《紅樓夢》前八十回已經千頭萬緒,如果真的換人續寫,不可能模仿的那麼一致」,這裡牽涉兩個問題,前八十回、後四十回伏線接榫的問題,前八十回、後四十回人物語氣的問題。第一個問題,後四十回接不上前八十回的伏筆的地方也很多,小紅、賈芸便是一個例子,還有茜雪。至於第二個問題,寶黛的語氣、襲人的形象,前八十回跟後四十回就完全不一樣。

林語堂認為後四十回為曹雪芹著,程高修補。他說:

我讀一本小說,可以不滿意故事的收場,但是不能因為我個人不滿意,便「訂」為小說末部是「偽」。這樣還算得科學的訂偽工作嗎?

關於後四十回的發展,有四五處與前八十回所暗示不符 (雪芹曾有一百二十回的回目),如史湘雲的「金麒麟白首雙星」的話等。誰也應該知道,文人自初稿至殺青的時候,尤其在這樣的巨幅,經過十年苦心經營,易稿再四,作者到了收場,應當與初稿擬定略有不同,或有刪削。作者應有此權利。這不足為後四十回為高鶚「作偽」之證。脂硯齋本「畸笏」已經明明說有幾回,因人家借閱而散佚,當時的情形可見。殘稿一定有散佚,經過高鶚的整理補訂才有個眉目連貫。這真是文學史上一件大事,我們不應作求全之毀,因為有些小出入而斷定後四十回是「偽」。(《平心論高鶚》)

又舉出十四處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呼應的地方,認為前後照應,人物性格品行並無二致,除非是曹雪芹本人,其他人極難代筆。

撇開林氏說法是衝著胡適而來,其這麼看也有兩個問題:

首先,因不滿故事收場而指小說末部是「偽」,當然不妥當,但後四十回完全是曹雪芹的意思,無他人創作意念的滲雜介入,這亦未嘗講得過去,至少林語堂無給出確切證據。

其次,曹雪芹不是一般作家,他是以「草蛇灰線,伏脈千里」見稱。前八十回放了在正文,乃至回目的伏筆,後四十回全數不見,作家前後佈局的改變,不至如此南轅北轍吧!

其三,十四處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呼應云云,只反映寫後四十回的人極嗜好《石頭記》,「除非是曹雪芹本人,其他人極難代筆」未必成立。

王蒙說:

真正的文學著作是不可能續的……至於像《紅樓夢》這種頭緒紛繁,人物眾多,結構立體多面,內容生活化、日常化、真實化、全景化的小說,如何能續?不要說續旁人的著作,就是作者自己續自己的舊作,也是不可能的。而高鶚續了,續得被廣大讀者接受了,要不是民國後幾個大學問家特別是胡適的「考據」功夫,讀者對全書一百二十回的完整性並無太大懷疑。(<我的一個死結>)

承認後四十回是高鶚續作,而且覺得他續得好。

續得好不好,可再斟酌,重點是:後四十回究竟是否高鶚續作?

胡適舉出證據:

俞樾的《小浮梅閒話》裡考證《紅樓夢》的一條說:

《船山詩草》有「贈高蘭墅鶚同年」一首云:「艷情人自說《紅樓》。」注云:「《紅樓夢》八十回以後,俱蘭墅所補。」(<紅樓夢考證>)

《船山詩草》乃張問陶之詩。

可是,胡文煒指出:

按照高鶚的年表,1788 年高鶚中舉人,1791 年程甲本出版,1792 年程乙本出版,1795 年高鶚中進士殿試三甲一名,在如此短的時間內,高鶚要一邊準備舉人、進士的科舉考試,一邊還要撰寫近三十萬字的後四十回,且要邊寫邊仔細閱讀和揣摩前八十回作者意圖,仔細冒充不被識破,難度極大,幾乎不可能。(<新紅學的誤區 – 高鶚續寫後四十回>)

胡文彬亦言:

我不贊成高鶚續寫的說法,有足夠的證據說明高鶚沒有時間寫、沒有才華寫,他根本也沒寫。那時他正在忙著弄八股文準備應試,想辦法走後門當縣令。(<一部《紅樓夢》爭吵幾時休?>)

加上張問陶那條資料是孤證,再沒有找到任何一條能證明高鶚續書的文獻資料。故此,有理由相信,續書未必是高鶚所作,至少不全部是 (張愛玲、周汝昌、劉心武都咬定後四十回是高鶚一人續作,上述駁論同樣適用於他們的說法)。

唐德剛指出,後四十回部份是曹雪芹舊作,高鶚另補寫了一部份,故後四十回有的非常好,有的非常壞,並不協調 (《書緣與人緣》)。這說法比較妥當,避開了白、林、胡、王的問題。可是,那非雪芹舊作又非高鶚補寫的部份,究竟有否存在?該如何看待?唐氏未有進一步回答。

胡文彬說:

後四十回,我認為應該是曹雪芹留下的原稿的散稿……我認為後四十回除原著的散稿外,包含了程偉元、高鶚的修改,正如他們自己在序言裡說的,為整理出版一百二十回刻本而「截長補短」,加以連綴。我們想一想,這書在當時非常紅,如果他們真的續寫了,怎麼會不願意加上自己的名字呢?而且他們肯定看到了脂評本,為什麼不按照脂批提供的情節設計走呢?這側面證明有曹雪芹的散稿存在……既然後四十回基本保留了曹雪芹的散稿,把著作權給他,沒有什麼原則性的錯誤。(<一部《紅樓夢》爭吵幾時休?>)

驟看同於唐德剛,但始終把話說得太死,如何能肯定後四十回必定是曹雪芹的散稿?有一部份是散稿,不代表全部都是散稿。

至此,我們可以簡單概括:單純以為後四十回和前八十回一樣,作者都是曹雪芹,程偉元、高鶚據雪芹舊稿增補刪減,固然難以被證明為真實。武斷地把後四十回視為程高二人偽作、高鶚續書,這也沒有充足證據證明。能夠肯定的是,後四十回部份是雪芹遺稿,部份是高鶚補寫,部份是不知名人士續作,而一百二十回的回目也不是雪芹原來回目,含有一定程度偽作杜撰成分 (脂批提過八十回後有「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但後四十回不見有此回目)。

大膽的猜想,嶄新的視角

回到文章開首,「無名氏續,程高整理」似乎最準確,但「無名氏」指誰?一個人抑或多個人?

這裡筆者認為可以參考陳漢生 (Chad Hansen) 對《莊子》成書的看法,他認為,《莊子》非出自一人手筆,乃一群志同道合、思想接近的學者的聯合撰寫,是一個集體寫作的作品 (A Daoist Theory of Chinese Thought: A Philosophical Interpretation)。

以此類比到《紅樓夢》後四十回,我們能否把後四十回看成是當時一群《石頭記》愛好者對《石頭記》故事的續作的結集 (抄本流通三十年,不同《石頭記》愛好者對《石頭記》故事予以續作,是絕對有可能發生的)?這個結集,有曹雪芹本人的參與,有高鶚的參與,但更多是《石頭記》愛好者的參與。讀後四十回,無助了解曹雪芹的原筆原意,卻可知道當時人普遍對《石頭記》諸人物的態度和評價,以及中國傳統主流文學觀的若干特色。

後四十回內容繁雜,一言難盡,今只就主要人物的結局,比對前八十回伏筆:

I. 寶玉

前八十回伏筆:被關入獄神廟,獲賈芸、小紅援救,最後過著貧窮飢寒的生活

後四十回:看破紅塵,披著一領大紅猩猩氈的斗篷出家,出家前考下功名,留有一子

* 不肖子保不住家業變成孝子形象,出家由逃避、天性使然轉為對塵世厭倦,儒佛在此也有一和解

II. 黛玉

前八十回伏筆:病情嚴重,無法正常入睡,因病而逝,與寶玉的愛情是「求仁得仁又何怨」

後四十回:知道二寶成婚,憤然求死,氣絕一刻對寶玉懷有恨意

* 由病西施變成殉情烈女,為全書愛情悲劇增添力量

III. 薛寶釵

前八十回伏筆:與寶玉價值觀不合,諷諫後守活寡收場,無子

後四十回:寶玉出家,寶釵懷孕,誕下賈桂,賈桂振興賈家,寶釵晚景幸福

* 自作孽而守寡,增添守節養子,振興榮國府,做不成好妻子,卻當了好媳婦

IV. 元春

前八十回伏筆:死於宮廷政變

後四十回:因發胖病逝於宮中,死時口滿痰塞,一生享福,追封賢淑貴妃

* 由不幸慘死變成享福而死

V. 探春

前八十回伏筆:遠嫁他國和親,從此音訊全無

後四十回:遠嫁至海疆的官家中,華衣返家

* 被迫出嫁,但補上嫁得很好,還可與家人重聚

VI. 史湘雲

前八十回伏筆:「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成為寶玉晚年伴侶

後四十回:丈夫病亡,湘雲立志守寡

* 取消湘雲改嫁,成全其節婦形象

VII. 妙玉

前八十回伏筆:墮落風塵

後四十回:暗戀寶玉、被強盜看上美色擄走,最後被殺

* 骯髒違心願是被迫,非自願

VIII. 香菱

前八十回伏筆:死於夏金桂之手

後四十回:金桂死了,香菱扶正

* 由真應憐變成苦盡甘來

IX. 王熙鳳

前八十回伏筆:被休,返回金陵娘家

後四十回:病逝於榮國府

* 刻意著重寫鳳姐對前事的愧疚

X. 巧姐

前八十回伏筆:嫁給板兒作一輩子村婦

後四十回:嫁周姓地主,豐衣足食

* 由剛巧脫險變成苦盡甘來

XI. 李紈

前八十回伏筆:對榮國府敗落置身事外,兒子賈蘭不久身死

後四十回:賈蘭中舉,光宗耀祖,心下歡喜

* 由辛苦一生僅換得剎那輝煌,晚年悲痛,轉成母慈子孝,終於得享福樂

很明顯,種種大不幸都被化去,第五回金釵們都入「薄命司」被扭轉過來,榮國府「只剩了那一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被「蘭桂齊芳」取代,竊以為這是中國傳統文學一貫特色,即喜歡透過加添 / 刪減故事情節以彌補故事人物人生的不完滿,背後反映中國人好完滿、大團圓結局、相信好心有好報等民族性。

讀後四十回,不採用細味曹雪芹作意筆法的觀點,改從宏觀的中國文化思想史、中國文學史的角度去看,便可避免一面倒的批評,也知張愛玲、周汝昌、劉心武對後四十回的評價不盡全面。

張愛玲評後四十回:

小時候看《紅樓夢》看到八十回後,一個個人物都語言無味,面目可憎起來,我只抱怨怎麼後來不好看了?

《紅樓夢》未完還不要緊,壞在狗尾續貂成了附骨之蛆。

高鶚妄改《紅樓夢》死有餘辜。(《紅樓夢魘》)

周汝昌評後四十回:

一派胡言,滿嘴夢囈。(《紅樓夢新證》)

偽續使雪芹這一偉大思想家在乾隆初期的出現橫遭掩蓋扼殺,使中華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幾千幾百年。(《紅樓奪目紅》)

劉心武評後四十回:

我很坦率地說我自己的感受,後四十回很糟,很糟。(《劉心武揭秘紅樓夢》)

三人都是較側重文學創作、雪芹原意,但其實從這兩方面跳出來,縱使用字佈局不佳,也有違原作者意思,其未嘗不是乾隆時人 (主要是知識分子,包括高鶚) 對《石頭記》想法的反映,周氏說後四十回「使中華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幾千幾百年」,說得過了火,實情是雪芹太前衛,思想走得太前,後續者是一般思維 (儒家為主,滲雜民間智慧,如迷信因果報應、好人有好報等),追不上而已。

結語

總括而言,《紅樓夢》後四十回,部份是曹雪芹遺稿,部份是抄本流行三十年間不同《石頭記》愛好者有感而發的續作,因續作者不一,故程偉元才有「漶漫不可收拾」之嘆,「漶漫」者,散亂、迷茫無際之意。高鶚後來又再補寫一部份。

堅持後四十回必是雪芹 / 高鶚一人之作,都是不妥當的。二月河說:

後四十回有不少內容應該是出自曹雪芹之手,比如把寶黛愛情安排成悲劇,再比如抄家時人們驚慌地說「穿靴戴帽的強盜闖進來了」,這些只有曹雪芹才能寫出來。書中一些人物的命運與預先設計的有出入,也是因為隨著情節的進展,那些人物都有了自己的生命,連作者也不能控制他們的命運。(<二月河與宗璞談紅樓:《紅樓夢》是可以被超越的>)

妙在「不少」內容而非全部內容,同理,唐德剛說後四十回「部份」是雪芹寫「部份」是高鶚增補,妙在「部份」,在後四十回作者誰屬的問題上,不能把話說得太死,除非有更進一步的新證據。

後四十回寫得好不好,胡適說:

平心而論,高鶚補的四十回,雖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寫司棋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的遭劫,寫鳳姐的死,寫襲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都寫作悲劇的下場。還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鶚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寶玉出家,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這一點悲劇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們試看高鶚以後,那許多《續紅樓夢》和《補紅樓夢》的人,那一人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從棺村裡扶出來,重新配給寶玉?那一個不是想做一部「團圓」的《紅樓夢》的?我們這樣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鶚的補本了。我們不但佩服,還應該感謝他,因為他這部悲劇的補本,靠着那個「鼓擔」的神話,居然打倒了後來無數的團圓《紅樓夢》,居然替中國文字保存了一部有悲劇下場的小說!(<紅樓夢考證>)

胡文彬說:

應該承認,後四十回的文筆、人物等和前八十回有很大差異,靈氣沒有了,脂硯齋批語指出的那麼多後面的線索也沒有,與前面的線索特別是十二釵判詞等有一定距離……就大的方面來說,在後四十回也能找出許多情節是有體現的。

……那麼多續書,有一本能超過今天的後四十回嗎?……大家痛駡高鶚是不公平的,應該公正評價後四十回,程偉元、高鶚的工作使得有一個一百二十回本傳世,這個功勞不應抹殺。(<一部《紅樓夢》爭吵幾時休?>)

李長之說:

在未確定後四十回是高鶚的續書的時候,大家都很公平的去欣賞,而且說非常精彩,一經證明是續書,大家都改變態度,我以為這是不對的。(《紅樓夢批判》)

馮宗璞 (馮友蘭之女) 說:

(後四十回給了我們一個完整的故事,而且有高度藝術感染力的文字,只因有了後四十回,才有了《紅樓夢》這部悲劇,才有了《紅樓夢》研究的大平臺。

感謝高鶚是胡適、顧頡剛、林語堂說過的話,我想也是很多人心裡想說而沒有說出來的話。(<感謝高鶚>)

論調幾乎一致,後四十回雖不及前八十回的水準,但比其他晚出的續書好,尤其甚者,它給出一個完整的故事,對《石頭記》故事的普及和傳頌,貢獻至大。

即使是俞平伯,晚年也有悔悟,1990 年 10 月 15 日在彌留之際,提到:

胡適,俞平伯是腰斬《紅樓夢》的,有罪。程偉元,高裕是保全《紅樓夢》的,有功。大是大非!千秋功罪,難以辭達。

他或許找到欣賞後四十回的方式,可惜已經太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