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 星期三

康德哲學

要了解康德哲學,不能不了解康德以前的哲學家思想著什麼問題。

自柏拉圖起,西方哲學集中對形上世界展開種種論述。從理型 (idea) 到上帝,全是經驗無法把捉,只能思議。即使到了笛卡兒,其仍汲汲於論證上帝存在。洛克以為種種現象背後有一托體 (substratum),但托體始終是不可被感知。這些不斷思議建立出來的形上學,可統稱為「觀解的形上學」(theoretical metaphysics)。

康德之所以超越前人,是因為他不沿著前人的路走下去,反而提出一個更根本的問題:我們能對理型、上帝、托體一類東西產生知識嗎?進一步問:知識如何可能?如識的界限在哪裡?為知識劃界,乃康德一大貢獻,亦是《純粹理性批判》(第一批判) 的主題所在。

在《純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認為,知識主要由三類命題構成:

(1) 先驗分析命題;

(2) 先驗綜合命題;

(3) 後驗綜合命題。

凡邏輯學上的知識,屬 (1)。如「所有男人都是人」,毋須藉外界經驗以判定其為真,故云「先驗」。無知識內容的增加,謂詞概念包含於主詞概念中,故云「分析」。

凡自然科學上的知識,屬 (3)。如「太陽從東邊升起」,必須藉外界經驗以判定其為真,故云「後驗」。有知識內容的增加,謂詞概念不包含於主詞概念中,故云「綜合」。

先驗綜合命題,即「先於經驗存在的可以增加新的知識的命題」。康德將所有數學知識 (如「三角形內角和是一百八十度」、「7+5=12」) 歸入此類。

有關理型、上帝、托體等的論述,既無法接受經驗的檢證,亦非謂詞概念包含於主詞概念中,簡言之,即無法置於上述三類中。它們全是一堆無法透過經驗以判定其為真的綜合命題,康德不視此為知識。

人對於形上本體一無所知,但世界的千差萬別始終需要被解釋。康德於是提出時間、空間,以及十二範疇,從知識論的層面 (而不從形上學) 予以回答。

康德覺得,經驗世界之所以可能,源於人擁有兩種先天感性直觀形式 - 時間、空間。時空感性就像一個眼鏡,人必須透過這個眼鏡去看事物,由此才能獲得經驗。

經驗世界給予人感官資料 (sense data),但感官資料本身是無序的、雜多的、混亂的。它要變得井然有序、為人所能理解,須經過人的認知心靈,「十二範疇」就是十二個人類認知必然要有的基本概念。沒有它們,經驗是無法被轉化為知識的。

休謨將因果律視為人的習慣和經驗 (總是把前後相繼的兩類客體或事件聯繫起來),康德不認同,把因果律置於「十二範疇」內。

時間、空間、十二範疇都是人先天 (innate) 擁有的,是先於經驗而使經驗得以可能的條件,故稱「超驗」(transcendental)。

由於康德改從知識論層面解釋世界的千差萬別、摒棄了傳統的形上學,後世稱之為「哥白尼式的革命」(哥白尼提出「太陽中心說」,令人從此不再相信「地球中心說」。康德提出「超驗哲學」,也令人不再建立「觀解的形上學」以解釋經驗世界)。

康德反對「觀解的形上學」,卻並非不建立形上學。其形上學奠基於實踐理性。

在處理好知識問題後,康德著手思考「道德如何可能?」這也是《實踐理性批判》(第二批判) 的主題。

自蘇格拉底開始,提倡「知識即道德」,這是以知識態度談道德問題,結果產生一套套對道德的理解,倒未有教人如何行道德。

康德以為,道德不應由知解理性 / 認知心靈負責,該由實踐理性負責。

實踐理性為人的行為立普遍法則 (即道德法則),它自己立法、自己頒布、自己遵守,體現著高度的自作主宰 (屬自律道德,非他律)。此一自作主宰不是錯覺 (illusion),否則人即無法為其言行負責,它必須是一意志的自由 (freedom of will)。

與此同時,為鼓勵人行道德,不得不確保「好人有好報」,德福一致。今世沒好報,來世有。靈魂因此要不滅。誰據你今世的言行保證你來世的幸福?上帝因此必須存在。

所以,意志的自由、靈魂的不滅、上帝的存在,乃康德回答「道德如何可能?」時提出的三大設準 (postulate)。因無法被知解理性 / 認知心靈證明,故云「設準」。因沒有它們即無法成就道德,故不得不設。

有別於玄思冥想,康德是從道德實踐出發,開出三大設準。其形上學是「道德底形上學」,非「觀解的」。

對照中國哲學,唯識宗的「萬法唯識」(一切現象俱由心識所變現,變現是認知地變)、直承孟子而來的陸王心學,皆與康德哲學有契接、互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