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7日 星期五

淺談西方哲學演變

希臘哲學始於運用理性建立一套套本體論和宇宙論,發皇於以知識態度談道德、價值。蘇格拉底認為,知識即道德,一個人無法成為好人,源於他在某些方面無知。故此,「真知」對成就德性、活出有意義人生非常重要,嚴格邏輯思考因而被看重。

基督教神學與希臘哲學合流後,哲學家開始把理性用於思考上帝存在、罪惡與全善能否並存。最有名莫過於聖多瑪斯的「五路證明」,以及聖奧古斯丁「惡不是上帝的責任,乃人運用自由意志犯罪的結果,而自由意志彌足珍貴,不得不給予」。

歷文藝復興而至啟蒙時代,重心雖返回人類世界,但邏輯思辯、純粹求知的態度始終未被放棄。斯賓諾莎撰《倫理學》,全書用歐幾里得幾何學方式書寫,一開始就給出一組公理和各種公式,把人的思維、情感、欲望等當作幾何學上的點、線、面來研究,從中產生命題、證明、推論、解釋。黑格爾甚至說:「世界歷史是合於理性的自由進程」。

唯獨康德,清楚知道理性有其界限。理性無法回答人成就道德的問題,也無法回答形上本體和物自身的問題。人欲做好人,必須充分彰顯其自由意志,謹言慎行,且為自己言行負責。拋開理性、思辯來談成德,可謂西方哲學一大轉捩點,泛知識主義道德觀遭摔破,倒契接中國宋儒陸象山「堯舜以前曾讀何書來?」「若某則不識一個字,亦須還我堂堂地做個人。」

上世紀流行的存在主義 (肇始於齊克果,齊克果是十九世紀人),覺得人生價值、意義非透過理性發現,而是存在者親自賦予。西哲面貌再度為之一新。勞思光說:「存在主義的全盤理論,都緊綰在『情意我』這一個中心上。」(《存在主義哲學新編》) 看得很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