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日 星期六

新界風波

「新界六日戰」後,港府對新界鄉民一直客氣,鄉民亦樂意來個官民合作,保障既得利益。

可是,1923 年港督司徒拔的《民田建屋補價條例》,破壞了彼此之間的和諧,新界鄉民群起反對。

《條例》規定:新界鄉村土地,分為屋地和農地,在農地上,鄉民不得建屋,如果蓋房造屋,土地要補價上繳,房屋要交稅。

這變相限制新界鄉民增建新屋,有損其原來權益。

張連興有以下一段描述:「港英剛佔領新界,訂立官契時,港府偽裝體恤民情,進行安撫,動員村民把倒塌房屋和破舊房屋以及地基登記為農地,說是可以少收些土地糧銀,那時農地也准建屋,村民聽了官府的話。然而後來港府又出爾反爾,一律不准在農地建屋。一紙令下,村民這類屋地也算作農地,不准建屋。」

倘若無誤,鄉民對港府反感,更能夠被解釋。

6 月,荃灣鄉紳楊國瑞、粉嶺鄉紳李仲莊、元朗鄉紳鄧偉棠 (一說煒堂) 集會商討對策,一致認為《條例》違背傳統。他們與港府展開交涉,先見華民政務司,再見立法局議員周壽臣等,陳述鄉民意願。同時上書司徒拔,要求「收回成命,以定人心」,可惜沒有結果。

1924 年 8 月 24 日,新界各區代表 (共 102 人,代表 30 餘個鄉村單位) 在大埔文武廟集會。會上彭樂三提議,每區舉代表 1 人組織辦事機關,成立「九龍租界維持民產委員會」,跟港府周旋。11 月,「委員會」發覺「須向衙門註冊方好辦事」,遂改名「農工商業研究總會」(用「維護民產委員會」名義註冊,港府一定不會批准),且訂立妥善章程,請律師代為註冊。「農工商業研究總會」即鄉議局前身。

「農工商業研究總會」不斷爭取廢除《條例》,司徒拔卻無動於衷,一意孤行。新界和港府的關係越來越緊張。

直至吉慶圍鐵門被送還,矛盾才稍為化解。

1899 年英軍攻打錦田吉慶圍,曾搶走大鐵門一對,作為戰利品,運返英國。吉慶圍居民對失去祖傳鐵門一事耿耿於懷,屢次要求取回原物,皆無功而還。1924 年,吉慶圍居民又重提舊事,司徒拔靈機一觸,覺得可利用這次機會緩和新界鄉民對他的憎恨。他暗中向倫敦請示,一面調查鐵門下落,一面請錦田幾位姓鄧的鄉紳出面寫一篇「呈文」,要求「發還」鐵門。經過一番查找,鐵門在愛爾蘭鄉下 (一說蘇格蘭) 尋獲。1925 年 5 月 26 日運回吉慶圍。

為隆重其事,司徒拔親臨吉慶圍主持鐵門交還儀式,並立碑紀念,碑上說:

「溯我鄧族符協祖,爲鄧漢黻公曾孫,自宋崇寧間,由江右宦遊到粵,卜居是鄉之南北兩圍,後因子孫繁衍,於明成化時,設立吉慶圍、泰康圍,分居斯土。兩圍四周,均深溝高壘,復加連環鐵門。想前人立意,實欲鞏固吾圍,以防禦萑苻耳。

迨前清光緒己亥,清政府將深圳河之南隅與英國,斯時,清政府未將明令先行頒佈,故當英軍到時,各鄉無知者受人煽惑,起而抗拒。我圍人民恐受騷擾,堅閉鐵閘以避之,而英軍疑有莠民藏匿其間,遂將鐵閘攻破。入圍時,方知皆良民婦女,故無薄待情事,姑將鐵門繳去。

現二十六傳孫伯裘,代表本圍人眾,稟呈港府,蒙轉達英京,將鐵門發還,照舊安設,以固治安。所有費用,由政府支給,又蒙史督憲 (司徒拔) 親臨敝村作奠基禮,足見英政府深仁大德,亦爲表揚吾民對於英政府之誠心悅服耳。特銘之於碑,以誌不忘云爾。

民國十四年乙丑歲閏四月初五吉日立」

司徒拔貫徹強硬作風之餘不失寬仁,一手棍子一手蘿蔔,此乃英國管治香港的高明處,為中共國所欠奉。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薛鳯旋、鄺智文編,《新界鄉議局史》。

3. 劉潤和,《新界簡史》。

4. 梁寶龍,<吉慶圍鐵閘與港督司徒拔>。

5. 梁寶龍,<鄉議局與港督司徒拔、金文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