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晚年失「智」,純屬誤解

李天命的言論,激起本土派如陳雅明、傲將軍等人的連番攻擊,泛民區諾軒近日亦加入戰團,齊聲指責李氏「變質」、「智力衰退」。然而,李氏之評果真有誤?倘若有誤,誤在何處?筆者現在冒天下之大不諱,略為指陳,還望各位認真思考。

疏解李氏對陳文敏的批評

(一)

陳文敏:

近日左派報章藉教資會的研究報告對港大法律學院和我自己作瘋狂式的攻擊。

李天命:

文章一開頭第一句便溢出了氣急敗壞之情。

個中要害,看來在於「對……我自己作瘋狂式的攻擊」。

其實這個「我自己」只消無懈可擊的話,便該智珠在握而氣定神閑的。

筆者案:

語言有兩類:客觀論理的語言、主觀抒情的語言。「瘋狂式的攻擊」中的「瘋狂式」其實既不可被化約成攻擊頻率上的「多」,亦不可被化約成狠毒言詞上的「多」。因攻擊頻率上的「多」、狠毒言詞上的「多」不一定就是「瘋狂」 (對被虐狂來說,「瘋狂」可能有另一種界定)。換言之,「瘋狂式的攻擊」如何「瘋狂」,第三者根本不能了解,只有陳文敏自己感受到。如是,「瘋狂式的攻擊」明顯是表達主觀感受的語言。加上「對……我自己」,這是一佐證,反映「瘋狂式的攻擊」確是表達主觀感受的語言。陳文敏的情感未必是「氣急敗壞」,但其文章一開頭第一句便溢出了情感,這是非常清楚的,因為他用的正是主觀抒情的語言。

(二)

陳文敏:

原因之一是傳聞我可能出任大學副校長一職。

李天命:

去回應對方批評的話,那就構成了訴諸動機的謬誤了。

設使在學術界,有愚奸者被批,因而升職受阻。其支持者於是策動人海戰術或卒海戰術,企圖迫使愚奸者的上頭 (有權議定愚奸者能否升職) 放生愚奸者。

筆者案:

區諾軒、傲將軍認為李氏「雙重標準」,這其實要先看清楚李氏話語的性質。

倘若李氏的話只是陳述一個「猜測」,不是論證的一部份,李氏的話並不宜被批評為犯了訴諸動機的謬誤。李氏的話要犯訴諸動機的謬誤,除非他進一步憑此「猜測」論證陳文敏的說法不合理。然而,我們不能確定李氏的話是在進行論證。

(三)

陳文敏:

大學任命副校長本是大學的內政,左派報章以這種批鬥的方法向大學施加壓力,已屬嚴重干預院校自主,影響的不只是港大而是所有大學的自主。

李天命:

(a) 所謂的『批鬥』,與『批判』有何分別?是否你對別人的批評就叫做『批判』,別人對你的批評則叫做『批鬥』?

(b) 此地多間大學均靠納稅人的稅款支撐的吧?報章不能評論大學任命副校長的事宜嗎?一提出評論就是「嚴重干預院校自主,影響的不只是港大而是所有大學的自主」?

(c) 你的說法 (指報章「嚴重干預院校自主」) 豈非嚴重得多?——那就是嚴重干預言論自由——須知院校自主主要只關乎院校小眾,言論自由則廣泛關乎社會大眾。

筆者案:

先回應 (a)。

「批鬥」、「批判」的分別在於:「批鬥」是率先預設有一被鬥的對象,再而羅織種種證據以鬥倒這一對象。「批判」則是先從各方面收集及審視一些證據,再而按照這些證據批評該被批評的人。

用於陳文敏的言論上,除非他有非常堅實的證據證明左派報章一早已將他視為鬥倒的對象,否則他不應用「批鬥」來形容左派報章的施壓,而只需說「左派報章連番向大學施加壓力」即可。

至於李氏「是否你對別人的批評就叫做『批判』,別人對你的批評則叫做『批鬥』?」,其用意只是提醒陳氏釐清「批鬥」、「批判」的確切意義,避免雙重標準。

再回應 (b)。

李氏的見解其實可被建構如下。

1. 大學的營運 (部份) 需要依賴納稅人的稅款。納稅人因此有權利知道大學內部的運作 / 主要大事。而報章的不同評論是納稅人知道大學內部運作 / 主要大事的其中一個渠道。故此,報章的不同評論應該談及大學內部運作 / 主要大事,而這些評論應該被允許。

2. 「嚴重干預院校自主」是需要涉及具體行動的 (如安插爪牙左右某人被選出)。基於左報的施壓不一定是「批鬥」,而左報主要利用文字言辭施壓,則左報的施壓並未體現為具體的行動。因此,陳氏批評左報的施壓「嚴重干預院校自主,影響的不只是港大而是所有大學的自主」是言過其實。

對於 1,我相信沒有人會有異議。即使一篇歪曲了的評論,一定程度上也能引領讀者進一步追尋事情的真相,間接推動他了解大學內部的運作 / 主要大事 (當然讀者懶於閱讀不同來源的資料除外)。

至於 2,可以批評李氏的地方在於:左報的施壓是否並未體現為具體的行動?或者準確些說,左報當然只是口誅筆伐,但共產黨呢?港共政府呢?事實上,港大校委會的人士多數和 689 有關,則共產黨 / 港共政府極有可能已用具體的行動摧毀港大的院校自主,但這只證明「共產黨 / 港共向大學施加壓力,已屬嚴重干預院校自主,影響的不只是港大而是所有大學的自主」合理,不表示陳氏「左派報章以這種批鬥的方法向大學施加壓力,已屬嚴重干預院校自主,影響的不只是港大而是所有大學的自主」能夠成立。

再回應 (c)。

倘若上述分析無誤,陳氏「左派報章以這種批鬥的方法向大學施加壓力,已屬嚴重干預院校自主,影響的不只是港大而是所有大學的自主」其實並不成立。然而,陳氏的說法卻引申出一個後果:凡用文字言辭議論大學內部的運作 / 主要大事,俱有被貫以「批鬥」封號的可能。而這必然引致部份傳媒卻步,避免報導大學事宜,以防「中招」,變相造成「自我審查」,影響「言論自由」。李氏云「院校自主主要只關乎院校小眾」未必準確,但「你的說法 (指報章「嚴重干預院校自主」) 豈非嚴重得多?——那就是嚴重干預言論自由」卻是有道理的。

(四)

陳文敏:

對敢言的學者的打壓,更是企圖壓制言論,侵害香港的核心價值。

李天命:

自命為「敢言的學者」不等於是敢言的學者。

批評某個學者不等於「打壓」那個學者。

批評港地某個學者不等於「企圖壓制港地的言論」。

從港地某個自命敢言的學者被批評一跳就跳到『企圖壓制言論,侵害香港的核心價值』,這樣子的遠距彈跳,恰恰犯了上綱作大的謬誤。

筆者案:

網民傲將軍認為「自命為『敢言的學者』不等於是敢言的學者」的句式簡直係「呀媽係女人,說了等於沒說,為批評而批評」。這批評不準確。須知世上有一種情況:某些人利用大眾「名必符實」的預期,大肆標榜自己如何有道德、有勇氣,藉此煽惑群眾,挪取利益。泛民、雙學正是此類人也。為了令大眾不受人惑,破除大眾「名必符實」的預期是必須的,「自命為『敢言的學者』不等於是敢言的學者」正是一種點撥的手段。不作此一點撥,大眾未必能夠覺悟「名」不一定合符「實」。

又如上所述,左報的施壓主要是來自文字評論,真正採取行動的很大可能是共產黨。陳氏「對敢言的學者的打壓,更是企圖壓制言論,侵害香港的核心價值」一語,順其文理而看,當是針對左報來說。「打壓」需要涉及具體行動,如迫令退職、萬人指罵、強逼認錯之類。「企圖壓制言論」則需要涉及對發言者的具體干預,包括:封鎖他發表文章的面書戶口、不許他上網絡各大平台等。左報似乎沒有如斯能耐可做出上述的事情,共產黨卻有。倘若陳氏「對敢言的學者的打壓,更是企圖壓制言論,侵害香港的核心價值」一語用在針對共產黨 / 港共政府,這絕對沒有問題,但用在左報上,就不太合適了 (傲將軍說「作為傳媒的報章,有所謂第四權,對機構 / 個人造成輿論壓力」,這其實並非必然成立,有些機構 / 個人不受傳媒左右,特立獨行,輿論未必會構成壓力,更遑論產生「打壓」)。

至於「從港地某個自命敢言的學者被批評一跳就跳到『企圖壓制言論,侵害香港的核心價值』,這樣子的遠距彈跳,恰恰犯了上綱作大的謬誤」,這是退一步的思考,不表示直斥陳文敏為「自命敢言的學者」。而邏輯上,即使一個學者被當權者嚴打,這亦不能作為一個充分的理據可推出「香港全體的言論自由已經喪失」,否則這是犯了「以偏蓋全」的謬誤 (當然,陳氏可以說這不是一個推論,只是「一葉知秋」的文學式抒發,此則另作別論)。

疏解李氏對馮敬恩的批評

(一)

馮敬恩:

若自己說謊,就不構成泄密,若指摘他泄密,則是肯定了他講的內容屬實。

李天命:

據說正常人從小孩子開始就會說謊。說謊的「高手」無不懂得真假夾雜的謊言比起全部都假的謊言往往更容易騙人。*大*話*精*馮*敬*恩*只消真假夾雜,就完全可以既說了謊又構成了泄密。

筆者案:

馮敬恩的講法成立,前設是「說謊的人一定說和事實不符的話」。李氏只是認為這一前設和我們的日常體驗不符,並非正面指責馮敬恩是大話精。

(二)

馮敬恩:

公開披露內容,最大的後果是退學,「校委手冊都無寫明如何懲罰違反保密原則,我唯有估計學校懲罰可能都由學籍入手」。

李天命:

評估過最大的後果是退學?不太輕佻乎?試想想諸如此類的順口溜吧:

馮敬恩,無句真。
大話精,說摘星。
人無信,不可信。
凡交往,必騙盡。


這類順口溜一出,今後還會有多少人放心與馮敬恩推心置腹交朋友呢?將來還會有多少人放心聘用他呢?

筆者案:

這是寓告誡於開玩笑中,非無意義也。從馮氏一人的眼光看,最大的後果誠然是退學。可是,在無數「港豬」的眼中,順口溜果真純屬無稽?還是道出了年青人不知曉的社會實相?據此,李氏苦口婆心,何錯之有?

結語

花了如此篇幅寫一長文,旨在讓各位 (特別是本土派) 了解清楚李氏的觀點和用心,避免不必要的謾罵 (儘管李氏應該毫不介意)。

誠然,李氏選擇於此時批評陳文敏和馮敬恩,道德人格上或有所缺失,但道德人格的缺失不代表理性思辯上的愚鈍,議者混為一談,譏笑李氏「年齡、智力成反比」、「晚年失『智』」,這是不能成立的。

又陳文鴻、文匯報先後引用李氏之說妖言惑眾,心腸歹毒者,不是另有其人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