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7日 星期六

與其高舉陽明學,不如重提朱子學

面對今天香港的「禮崩樂壞」,城邦派、「墳總」青永屍先後標舉明代王陽明之心學,以此作為世人安身立命之楷模。然而,質實言之,陽明心學是存在著理論困難的,而這些理論困難又會引申出不同的社會政治問題。大力標舉陽明心學於今世,更多只反映這些人對陽明心學的一知半解,未能窮究陽明心學之底蘊。

陽明心學之理論困難

陽明心學之一大理論困難為:其對良知 (又名「心體」) 的高度重視和強調,將令人無法以認真的態度看待知識 (knowledge)、技能 (skills),「為知識 (此處之「知識」取廣義,包括「技能」在內。下文的「為知識而知識」和此義同) 而知識」的純粹認知態度因而不可能。

《傳習錄》有以下一條文字:

鄭朝朔問:「至善亦須有從事物上求者」,先生曰:「至善只是此心純乎天理之極便是。更於事物上怎生求?且試說幾件看」。朝朔曰:「且如事親,如何而為溫清之節,如何而為奉養之宜,須求個是當,方是至善。所以有學問思辨之功」。先生曰:「若只是溫清之節,奉養之宜,可一日二日講之而盡。用得甚學問思辨?惟於溫清時,也只要此心純乎天理之極。奉養時,也只要此心純乎天理之極。此則非有學問思辨之功,將不免於毫厘千里之繆。所以雖在聖人,猶加精一之訓。若只是那些儀節求得是當,便謂至善,即如今扮戲子扮得許多溫清奉養得儀節是當,亦可謂之至善矣」。愛於是日又有省。

鄭朝朔的提問本來極為有理。要做一個有道德的人,不能單靠一片好心,更需要不少知識、技能以作配合,方能成事。舉例言之,要對父母行孝,不知冬天如何為父母暖身,夏天如何為父母扇涼 (所謂「溫清之節」),並懂得揣摩父母的心意,作出合適的侍奉 (所謂「奉養之宜」),這根本不算是一個孝子,只能說「他 / 她頗有孝心」。可是,試看陽明如何回答,他說「若只是溫清之節,奉養之宜,可一日二日講之而盡。用得甚學問思辨?惟於溫清時,也只要此心純乎天理之極」,這透露出陽明兩種看法:

第一,「溫清之節,奉養之宜」的知識、技能是很容易學懂的,也用不著對之學、問、思、辨。學、問、思、辨另有用處 (在於開顯「良知」)。

第二,必須先有「純乎天理」之良心主宰著,「溫清之節,奉養之宜」的知識、技能的運用才有意義。純粹探討「溫清之節,奉養之宜」的知識、技能,反不如先「致良知」(「良知」乃孟子語,非指「良好的感知能力」(perception),而是指「知善知惡」的道德判斷及覺知能力。陽明之學本遙接孟子、南宋之陸象山,見牟宗三《從陸象山到劉蕺山》)。

可是,陽明的回答其實是有問題的。

首先,在我們日常的求知學習過程中,待人處事的具體做法是很難學得好的。以打招呼為例。當他人正在忙碌時,我們只需對他微笑、點頭即可,不用打聲對他說「早晨」。當他人迎面而來並對我們說「早晨」時,我們就必須大聲回答說「早晨」,不可只是微笑、點頭。又以孝敬父母為例。父母有時可能會說「橙很好吃,買多些回家」,有時則會說「買這麼多橙幹什麼,節省些金錢吧!」。一個兒子要於這樣的處境做到「孝」,「鑑貌辨色」、權衡取捨、精明消費等知識、技能實在不可或缺。僅此二例,即可否定陽明「若只是溫清之節,奉養之宜,可一日二日講之而盡。用得甚學問思辨?」。

再論「惟於溫清時,也只要此心純乎天理之極」。這點表面上看是允當的 (今天科學知識之所以置世界於險地,和使用科學的人心術不正有關)。不過,我們不妨思考一下,我們日常求取和運用一切知識、技能時,我們會否時常警惕自己「正在做一個好人,所以學習 / 運用這些知識」?抑或是我們只需全心投入鉆研 / 操作一門知識、技能,心無旁騖?筆者相信,不少朋友會選擇後者,原因是:前一種態度必然會令我們「分心」,繼而使我們學得不夠深入 / 運用得不夠流暢。

求取和運用知識、技能,必須「為知識而知識」。求取及運用知識、技能本身就是一種目的 (end),而不是一種手段 (mean) 以獲取其他目的 (如展現「良知」 / 做一個好人)。當然,我們運用知識 / 技能時要本乎「良知」是一回事,我們卻不能因此以為:求取及運用知識、技能是為了展現「良知」,做一個好人,「求善」的態度可以取代「求知」的態度。

事實上,早於陽明在生時,以朱子為宗的羅欽順已對陽明的看法頗有微言,而提出「故學而不取證於經書,一切師心自用,未有不自誤者也」(《困知記》)。進入清代,戴東原、章實齋一眾學者更是身體力行地體現「為知識而知識」(余英時將之稱為「智識主義」的興起,詳參《論戴震與章學誠》一書)。清代學術成就隆盛而道德風氣不彰,和明代成一對比,這與清代學者擺脫了陽明心學有密切的關係。換句話說,陽明心學無法開出客觀、謹嚴的知識,事甚明白。

陽明心學所衍生的社會與政治問題

陽明心學無法以認真嚴謹的態度看待知識、技能,開出「為知識而知識」的純粹認知態度,令中國的知識論 (epistemology) 及理論科學不能發展,這是它的理論困難。

不過,它最大的致命傷,還在於它所衍生的社會與政治問題,即:(1) 造就人一昧堅持己見,卻不知懺悔及愧疚。(2) 良性交流互動的公民社會 (civil society) 無法被開出。

先談問題 (1)。

早在陽明死後不久,「狂禪」的現象已然出現。所謂「狂禪」,是指到處都有人說自己未經修養的所作所為是本乎一己的「良知」,是「聖人」的作為,「滿街都是聖人」即指此而言。根據黃梨洲《明儒學案》記載,「泰州之後,其人多能以赤手搏龍蛇。傳至顏山農、何心隱一派,遂復非名教所能羈絡矣」,泰州是指陽明的弟子王艮。何以陽明心學再傳之後,王門後學即出現「離經叛道」而不以為恥的現象?有學者認為這是和王艮誤解陽明心學有關。可是,筆者不以為然。筆者認為,這更多是由陽明心學的理論困難所衍生。

陽明心學相信人是有「良知」的,足以判別自己、別人的言行是對是錯。「四句教」中說:

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

值得注意的是後兩句。陽明充分肯認人有判斷對錯、依從對錯而行的能力,這即是「良知」。

但問題來了,日常的生活經驗告訴我們,人的「良知」是可以出錯的。它可以將錯的事情 / 行為以為是對的,將別人認為對的批評為錯,而以為自己才是對。按照常識,當我們遇到別人的言行和自己不一時,我們會虛心請教於書本、老師之言、學術權威的意見等,以判定哪一方較為有道理。可是,由於陽明主張打破「教條主義」、「形式主義」,「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傳習錄》語),讀書窮理、應事接物因而只是為了證明我所覺知者為合理。至於他人的異見異舉,則一律被視為「異端邪說」,欲排之而後快。這類人不懂自我懺悔、愧疚,而只知將自己「離經叛道」、有歪倫常的行為解說成「擇善固執」,需來個「雖千萬人吾往矣」。據此,再看泰州派之「復非名教所能羈絡」,就不難理解了。

對於陽明心學的自以為是、目中無人,羅欽順曾說:

以良知為天理,乃欲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則是道理全在人安排,出事物無復本然之則矣,無乃不得於言乎?(答歐陽少司成)

欽順的意思,大致是認為陽明心學會令人用一己之見看世界,忽略世界原有的規律 (不只是自然科學的規律,更包括人倫世界的種種道理)。

另一儒者湛甘泉更說:

若徒守其心,而無學問思辨篤行之功,則恐無所警發,雖似正實邪,下則為老、佛、楊、墨,上則為夷、惠、伊尹也。何者?昔曾參芸瓜,誤斷其根,父建大杖擊之,死而復蘇。曾子以為無所逃,於父為正矣。孔子乃曰:「小杖受,大杖逃,乃天理矣。」一事出入之間,天人判焉,其不可講學乎?詰之者則曰:「孔子又何所學?心焉耳矣。」殊不知孔子至聖也,天理之極致也,仁熟義精也,然必七十乃從心所欲不踰矩。人不學,則老死於愚耳矣。若兄之聰明,非人所及,固不敢測,然孔子亦嘗以學自力,以不學自憂矣。今吾兄望高位崇,其天下之士所望風而從者也,故術不可不慎,教不可不中正,兄其圖之!兄其圖之,則斯道可興,此學可明矣。(《答陽明論格物》)

批評陽明心學「似正實邪」。

可惜的是,甘泉、欽順之言在當時皆無法起作用,學術思想界之大禍終於不可挽救。

時至今日,香港竟有人利用陽明心學教導港人如何安身立命、修心養性,這完全是「荒天下之大謬」!是不讀歷史、對陽明心學一知半解的表現!

再談問題 (2)。

既然人人各執己見,以為是天下間之真理,良性的討論、溝通注定是枉然,原因是:討論、溝通的目的是希望大家尋找出一個可以共同接受的道理。而這個道理若要被尋找出,討論雙方必須先把自己的看法視為真理的其中一部份,而不是真理的全部。若人人堅持己見,這只會造成「雞同鴨講」、「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莊子語) 的情況。這是爭吵、對罵,不是討論、溝通!

剛好西歐等地提倡的「公民社會」是主張透過各方的理性討論、溝通,從而找出政治上合適的政策、制度。議員、人民對政府的種種批評,亦不是「自說自話」,而是以事論事,且容許官員們有足夠的辯解機會,提出其具有說服力的解釋。這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受陽明心學教養的人並不具有「公民社會」中「公民」的素質。要建設具有良性交流互動的「公民社會」,陽明心學根本無能為力。

但「公民社會」乃民主制度得以落實的社會基礎。沒有「公民社會」,爭取「我要真普選」是沒有意義的,因特首選舉、立法會選舉仍然可以被奸狡的政客「騎劫」、利用。依此推論,高舉無助建構「公民社會」的陽明心學,更加不見得有什麼道理。

朱子學的可取

台灣「自由主義」者張灝曾撰有《幽暗意識與民主傳統》一書。其中提到西歐各國之所以著眼於客觀的法律制度、民主憲政的建立,源於基督教原罪觀中的「幽暗意識」。他指出,中國的儒家雖然也重視生命的陷溺與昏暗,但這只是作為間接的映襯,以彰顯人性的美好、樂觀。儒家對人性的陰暗面一開始便無法予以獨立的、高度的正視,其因此開不出體現權力制衡的政治制度,而只是極力主張「聖王」、「德治」。

張氏的批評其實可以完全移用至陽明心學上。若要稍作補充的話,則我們不妨說,陽明心學對「良知」的高度崇信,只會開出各說各話、著重說教的社會,卻不會開出「公民」們相互進行交流、討論的「公民社會」。

要在今天的香港建立「公民社會」、落實民主憲政,對人性陰暗面和罪惡面的論述必須重提。西方的基督教思想是其中一個可取的選擇。不過,若非從華夏傳統擷取資源不可,筆者主張重提朱子學。

不少人批評朱子是主張「權威主義」、「形式主義」、「教條主義」,這是對朱子的誣衊、誹謗,並非事實。

朱子乃南宋理學之大宗。他為人治學,喜歡強調「涵養需用敬,進學則在致知」。何以要用「敬」(即整齊嚴肅) 的態度來「涵養」身心呢?因身心是可以嚴重出錯的,不可靠的。他說:

或問:「心有善惡否?」曰:「心是動底物事,自然有善惡。且如惻隱是善也,見孺子入井而無惻隱之心,便是惡矣。離著善,便是惡。然心之本體未嘗不善,又卻不可說惡全不是心。若不是心,是甚麼做出來?古人學問便要窮理、知至,直是下工夫消磨惡去,善自然漸次可復。操存是後面事,不是善惡時事。」問:「明善、擇善如何?」曰:「能擇,方能明。且如有五件好底物事,有五件不好底物事,將來揀擇,方解理會得好底。不擇,如何解明?」(《朱子語類卷四,性理一》)

人之性皆善。然而有生下來善底,有生下來便惡底,此是氣稟不同。且如天地之運,萬端而無窮,其可見者,日月清明氣候和正之時,人生而稟此氣,則為清明渾厚之氣,須做箇好人;若是日月昏暗,寒暑反常,皆是天地之戾氣,人若稟此氣,則為不好底人,何疑!人之為學,卻是要變化氣稟,然極難變化。如「孟子道性善」,不言氣稟,只言「人皆可以為堯舜」。若勇猛直前,氣稟之偏自消,功夫自成,故不言氣稟。看來吾性既善,何故不能為聖賢,卻是被這氣稟害。如氣稟偏於剛,則一向剛暴;偏於柔,則一向柔弱之類。人一向推托道氣稟不好,不向前,又不得;一向不察氣稟之害,只昏昏地去,又不得。須知氣稟之害,要力去用功克治,裁其勝而歸於中乃可。濂溪云:「性者,剛柔善惡中而已。故聖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惡,自至其中而止矣。」責沈言:「氣質之用狹,道學之功大。」(《朱子語類卷五,性理二》)

第一條提到心不可靠,可善可惡,需要後天「工夫消磨惡去,善自然漸次可復」。第二條談到身心的陷溺、沉淪極難對治,「要力去用功克治」。

朱子不好高舉「知善知惡」的「良知」,而直說心是會墮陷的、沉淪的,這與基督教原罪觀的「幽暗意識」有若干相契的地方,可作為建立權力制衡的民主政治制度的人性論依據。

又人的所思所想可以有錯誤,他自然會:

(1) 細心觀察不同的事物。

(2) 閱讀各式各樣的書籍。

(3) 聆聽別人的看法,與之商量、討論,再而修正自己的言行。

朱子稱此為「進學則在致知」。

朱子有一首著名的七言絕句<鵝湖寺和陸子壽>,其中兩句曰:

舊學商量加邃密,新知培養轉深沉。

朱子一方面透過與他人的商量以鞏固 / 修改自己舊有的見解,一方面不喜歡高談闊論自己的新見解,而是藉著反覆的思考、閱讀,深化新知。朱子的做法,其實跡近西方的哲學家。而導引出他如此行為的對人性的理解,筆者認為正可造就公民熱衷於理性討論、溝通的性格,協助建構出近似西歐各國的「公民社會」。

又朱子主張「即物而窮其理」,不離開事物本身以窮究其內在及超越的所以然 (「內在的所以然」指自然科學中的規律、原理,「超越的所以然」近似基督教神學中萬物存在的目的),這亦有助知識的開拓,理論科學的發展。

與陽明心學作一對照,朱子學無疑更值得被重新提出,以供今天的香港人參考。

總結

陽明心學在理論及社會政治實踐上都有嚴重困難,它因此不應被高度標舉。城邦派、「墳總」青永屍以陽明為宗,其雖出於「匡正世道人心」的好意,但不免對陽明心學了解得不夠徹底 (「墳總」以為先秦的荀子會認同王陽明的見解,這更是胡說,因荀子是主張「性惡」的,身心必須透過後天學習才可判斷是非,為善去惡)。

與其提倡陽明心學,不如重新復興朱子之學。朱子學對人性陰暗面的重視、對互相討論及溝通的鼓勵、對不離開事物本身以窮究其理的強調,皆與西歐各國的民主憲政、三權分立、公民社會、科學知識有相接榫的地方。港人只要用心利用這筆「思想資源」,配合西方的自由主義傳統,以及港英政府過去的管治經驗,「香港建國」即可以成事。陽明心學的提出實屬不必。

至於有人反駁:「不接受陽明心學,道德規範的由來則無從解釋」。我們可以參考荀子的回答:

凡禮義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聖人積思慮,習偽故,以生禮義而起法度,然則禮義法度者,是生於聖人之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性惡>)

道德規範 (即「禮義」) 既然不必然來自心性之善,而只是理智思慮的結果。我們不接受陽明心學,未必解釋不到道德規範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