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4日 星期二

二十一、開元中期的危局 (下):水災連年

唐玄宗開元中期,河南地區的水患異常嚴重。

早在開元八年 (公元七二零年) 六月,瀍、穀兩條河流已出現河水暴漲的情況,溺死接近二千人。

六月,瀍、穀漲溢,漂溺幾二千人。(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所謂「瀍」,是指「瀍河」,位於今日河南省洛陽市境內,發源於洛陽市孟津縣會瀍溝,全長35公里,於洛陽市東注入洛河。至於「穀」,即「穀水」,屬洛河 (又稱「洛水」) 的支流。兩條河流的位置,剛好處於黃河南岸,足以證明水災爆發的地點為河南。

兩年後,即開元十年 (公元七二二年) 五月,伊、汝水亦發生河水暴漲,數千家遇溺身亡。

五月,伊、汝水溢,漂溺數千家。(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伊水為洛河的另一支流,而汝水則是河南地區洪河右岸的一條支流。

河南水患嚴重,其逐漸有波及周邊州縣的趨勢。同年六月,博州河潰決。玄宗命當時任職按察使的蕭嵩負責治理河患。

六月,丁巳,博州河決,命按察使蕭嵩等治之。嵩,梁明帝之孫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博州的位置相當於今日山東省的高唐、茌平、聊城等地。博州河潰決,意味著水患已蔓延至山東一帶。

開元十四年 (公元七二六年) 七月,河北也爆發大規模水災。

秋,七月,河南、北大水,溺死者以千計。(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八月,魏州出現河水氾濫。

八月,丙午朔,魏州言河溢。(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魏州相當於今日河北省的大名、魏縣、館陶,河南省南樂、清豐、范縣和山東省冠縣、莘縣等縣地。其地為河北與江淮之間水運交通的樞紐,是河北平原南部一大都會。魏州爆發水災,其對唐室經濟所造成的巨大損失,吾人不難想像。

十五年 (公元七二七年) 七月,冀州 (位於河北) 河水氾濫。

秋,七月,戊寅,冀州河溢。(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十八年 (公元七三零年),洛水 (位於河南) 發生氾濫,溺斃東都千餘家。

壬午,洛水溢,溺東都千餘家。(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有人或問:為什麼河水氾濫的情況最先發生在河南地區?對此問題,我們可以參考一下黃仁宇的解答。黃仁宇在其著作《中國大歷史》中說:

黃河中游由北至南將黃土地區割成兩半,其縱長500英里。它也在內地接受幾條支流的匯入,其結果是黃河的流水中夾帶著大量的泥沙。通常河流的水內夾帶著5%的泥沙已算相當的多,南美洲的亞馬孫河夏季裡可能高至12%,而黃河的流水曾經有過46%的紀錄。其中一條支流曾在一個夏天達到了難於相信的含沙量63%。所以黃河經常有淤塞河床,引起堤防潰決氾濫,造成大量生命與財產損失的可能。這河流的水量在洪水期間和枯水期間幅度的變化又大,更使潛在的危機經常惡化。

由於黃河的含沙量較高,當它流經河南一帶較為平坦的地區時,其不時留下大量泥沙,造成河床的淤塞。堤防潰決氾濫於是較容易在河南發生。

黃仁宇提出消解水患的方法:

按理說來,有一個最好坐落於上游的中央集權,又有威望動員所有的資源,也能指揮有關的人眾,才可以在黃河經常的威脅之下,給予應有的安全。

不過,觀乎玄宗面對水患時的無能為力,這似乎暗示著唐朝沒有足夠的能力動員所有的資源、指揮有關的人眾參與防洪。

唐朝的衰弱姿態,於此已能披露一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