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

四十二、睿宗的作為

在「睿宗的破舊立新」一章,我們已講述了睿宗的一些作為。本章再就有關方面加以論述。

睿宗的作為,首先見於他對前朝斜封官的廢除。

姚元之、宋璟及御史大夫畢構上言:「先朝斜封官悉宜停廢。」上從之。癸巳,罷斜封官凡數千人。(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廢除前朝斜封官的建議來自姚元之、宋璟等人,由此可見睿宗願意接納臣下的意見。

又斜封官被罷廢,冗官充斥的問題得以舒緩。

其次,睿宗積極改革銓選制度。

舊制,三品以上官冊授,五品以上制授,六品以下敕授,皆委尚書省奏擬,文屬吏部,武屬兵部,尚書曰中銓,侍郎曰東西銓。中宗之末,嬖倖用事,選舉混淆,無復綱紀。至是,以宋璟為吏部尚書,李乂、盧從願為侍郎,皆不畏強禦,請謁路絕。集者萬餘人,留者三銓不過二千,人服其公。以姚元之為兵部尚書,陸象先、盧懷慎為侍郎,武選亦治。從願,承慶之族子;象先,元方之子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鑒於「萬騎」恃功驕橫,欺凌百姓,睿宗於是「停以戶奴為萬騎」,改置「飛騎」,隸屬左、右羽林軍。

萬騎恃討諸韋之功,多暴橫,長安中苦之;詔並除外官。又停以戶奴為萬騎;更置飛騎,隸左、右羽林。(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其三,睿宗繼續為過去開罪武、韋的人平反昭雪。

蘇安恆曾聲言自己有份參與「重俊之變」,睿宗於是追贈他為諫議大夫。

習藝館內教蘇安恆,矜高好奇,太子重俊之誅武三思也,安恆自言「此我之謀」。太子敗,或告之;戊寅,伏誅。(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贈蘇安恆諫議大夫。(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裴炎曾因主張歸政睿宗而被武則天打擊,至此亦得平反。

甲寅,追復裴炎官爵。(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初,裴胄先自嶺南逃歸,復杖一百,徙北庭。至徙所,殖貨任俠,常遣客詗都下事。武后之誅流人也,胄先先知之,逃奔胡中;北庭都護追獲,囚之以聞。使者至,流人盡死,胄先以待報未殺。既而武后下制安撫流人,有未死者悉放還,胄先由是得歸。至是求炎後,獨胄先在,拜詹事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王同皎曾與張仲之、周憬、冉祖雍等人密謀殺害武三思,事洩被誅。睿宗對同皎亦予以平反,追復其官爵。

壬戌,追復王同皎官爵。(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其四,睿宗任用賢才,整頓朝綱。

睿宗繼續重用姚元之,以之為中書令、兵部尚書。另外,陸象先、盧懷慎亦被起用。

十一月,戊申朔,以姚元之為中書令。(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以姚元之為兵部尚書,陸象先、盧懷慎為侍郎,武選亦治。從願,承慶之族子;象先,元方之子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鑒於西北問題的複雜,睿宗再度起用唐休璟為朔方道大總管。

九月,辛未,以太子少師致仕唐休璟為朔方道大總管。(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裴談被貶為蒲州刺史。

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裴談貶蒲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祝欽明、郭山惲被外調(補充一點,祝欽明、郭山惲曾奉迎韋后、安樂公主)。

侍御史蒿城倪若水,奏彈國子祭酒祝欽明、司業郭山惲亂常改作,希旨病君;於是左授欽明饒州刺史,山惲括州長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上(案:指唐中宗)將祀南郊,丁酉,國子祭酒祝欽明、國子司業郭山惲建言:「古者大祭祀,後裸獻以瑤爵。皇后當助祭天地。」太常博士唐紹、蔣欽緒駁之,以為:「鄭玄注《周禮‧內司服》,惟有助祭先王先公,無助祭天地之文。皇后不當助祭南郊。」國子司業鹽官褚無量議。以為:「祭天惟以始祖為主,不配以祖妣,故皇后不應預祭。」韋巨源定儀注,請依欽明議。上從之,以皇后為亞獻,仍以宰相女為齋娘,助執豆籩。欽明又欲以安樂公主為終獻,紹、欽緒固爭,乃止;以巨源攝太尉為終獻。欽緒,膠水人也。(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

己卯,上(案:指唐中宗)宴近臣,國子祭酒祝欽明自請作《八風舞》,搖頭轉目,備諸醜態;上笑。欽明素以儒學著名,吏部侍郎盧藏用私謂諸學士曰:「祝公《五經》,掃地盡矣!」(資治通鑑卷二百零九)

至於韋安石、蘇瑰,分別被罷為太子少保、少傅。

壬子,侍中韋安石罷為太子少保,左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蘇瑰罷為少傅。(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蘇瑰死於景雲元年(庚戌,公元七一零年)十一月,庚午。

庚午,許文貞公蘇瑰薨。(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有一楊孚,乃隋文帝之侄孫。其原本擔任「侍御史」的職位,由於「彈糾不避權貴」,深得睿宗賞識。

侍御史楊孚,彈糾不避權貴,權貴毀之。上曰:「鷹搏狡兔,須急救之,不爾必反為所噬。御史繩奸慝亦然。敬非人主保衛之,則亦為奸慝所噬矣。」孚,隋文帝之侄孫也。置河西節度、支度、營田等使,領涼、甘、肅、伊、瓜、沙、西七州,治涼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李朝隱則因依法辦事而受睿宗器重。

宦者閭興貴以事屬長安令李朝隱,朝隱繫於獄。上聞之,召見朝隱,勞之曰:「卿為赤縣令,能如此,朕復何憂!」因御承天門,集百官及諸州朝集使,宣示以朝隱所為,且下制稱「宦官遇寬柔之代,必弄威權。朕覽前載,每所歎息。能副朕意,實在斯人,可加一階為太中大夫,賜中上考及絹百匹。」(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景雲二年(辛亥,公元七一一年)春,正月,睿宗又以太僕卿郭元振、中書侍郎張說並同平章事。

己未,以太僕卿郭元振、中書侍郎張說並同平章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其五,睿宗創立「節度使」一職,由薛訥擔任。

丁酉,以幽州鎮守經略節度大使薛訥為左武衛大將軍兼幽州都督。節度使之名自訥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其六,景雲元年(庚戌,公元七一零年)十月,睿宗追復武則天的尊號為大聖天后。另外,對於李多祚等人的追贈官爵,睿宗於同月加以停止。

乙未,追復天后尊號為大聖天后。(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謚故太子重俊曰節愍。太府少卿萬年韋湊上書,以為:「賞罰所不加者,則考行立謚以褒貶之。故太子重俊,與李多祚等稱兵入宮,中宗登玄武門以避之,太子據鞍督兵自若;及其徒倒戈,多祚等死,太子方逃竄。向使宿衛不守,其為禍也胡可忍言!明日,中宗雨泣,謂供奉官曰:『幾不與卿等相見。』其危如此,今聖朝禮葬,謚為節愍,臣竊惑之。夫臣子之禮,過廟必下,過位必趨。漢成帝之為太子,不敢絕馳道。而重俊稱兵宮內,跨馬御前,無禮甚矣。若以其誅武三思父子而嘉之,則興兵以誅奸臣而尊君父可也;今欲自取之,是與三思競為逆也,又足嘉乎!若以其欲廢韋氏而嘉之,則韋氏於時逆狀未彰,大義未絕,苟無中宗之命而廢之,是脅父廢母也,庸可乎!漢戾太子困於江充之讒,發忿殺充,雖興兵交戰,非圍逼君父也;兵敗而死,及其孫為天子,始得改葬,猶謚曰戾。況重俊可謚之曰節愍乎!臣恐後之亂臣賊子,得引以為比,開悖逆之原,非所以彰善癉惡也,請改其謚。多祚等從重俊興兵,不為無罪。陛下今宥之可也,名之為雪,亦所未安。」上甚然其言,而執政以為制命已行,不為追改,但停多祚等贈官而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其七,中宗被安葬於定陵。睿宗又不容許韋后與中宗合葬,改以中宗已故之皇妃趙氏為「和思順聖皇后」,與之同葬。

乙酉,葬孝和皇帝於定陵,廟號中宗。朝議以韋后有罪,不應祔葬。追謚故英王妃趙氏曰和思順聖皇后,求其瘞,莫有知者,乃以禕衣招魂,覆以夷衾,祔葬定陵。(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對於溫王李重茂,睿宗以之為襄王,充任集州刺史。然而,此安排更多是監控性質,這由他另外派遣中郎將率兵五百防範李重茂可知。

以溫王重茂為襄王,充集州刺史,遣中郎將將兵五百就防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其八,也是最重要的一項,睿宗重新確立當年無故失蹤的兩位妃子的地位。這兩位妃子即是劉妃、竇德妃。

乙丑,追立妃劉氏曰肅明皇后,陵曰惠陵;德妃竇氏曰昭成皇后,陵曰靖陵。皆招魂葬於東都城南,立廟京師,號儀坤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其中,竇德妃乃太子李隆基的親生母親。

竇氏,太子之母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值得補充一點,「唐隆之變」發生後不久,有宮人與宦官曾經要求劉幽求作制書立太后。

壬寅,劉幽求在太極殿,有宮人與宦官令幽求作制書立太后,幽求曰:「國有大難,人情不安,山陵未畢,遽立太后,不可。」平王隆基曰:「此勿輕言。」(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當時,幽求、李隆基拒絕。事隔半年,睿宗才為劉妃、竇德妃平反,追立她們為皇后。這反映睿宗做事之謹慎小心。

睿宗的作為尚有不少,以後當繼續論述,暫止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