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 星期五

八十三、清流與濁水:朝中之正直官員與酷吏

在武后部署稱帝期間,朝中不少大臣固被殺害,但亦有一些性格耿直、才幹卓絕,卻未為武后所殺之官員。他們可被視為武周朝廷之「清流」。

「清流」官員之中,首推陳子昂。

太后欲發梁、鳳、巴蜑,自雅州開山能道,出擊生羌,因襲吐蕃。正字陳子昂上書,以為:「雅州邊羌,自國初以來未嘗為盜。今一旦無罪戮之,其怨必甚;且懼誅滅,必蜂起為盜。西山盜起,則蜀之邊邑不得不連兵備守,兵久不解,臣愚以為西蜀之禍,自此結矣。臣聞吐蕃愛蜀富饒,欲盜之久矣,徒以山川阻絕,障隘不通,勢不能動。今國家乃亂邊羌,開隘道,使其收奔亡之種,為鄉導以攻邊,是借寇兵而為賊除道,舉全蜀以遺之也。蜀者國家之寶庫,可以兼濟中國。今執事者乃圖僥倖之利以事西羌,得其地不足以稼穡,財不足以富國,徒為糜費,無益聖德,況其成敗未可知哉!夫蜀之所恃者險也,人之所以安者無役也;今國家乃開其險,役其人,險開則便寇,人役則傷財,臣恐未見羌戎,已有奸盜在其中矣。且蜀人尪劣,不習兵戰,山川阻曠,去中夏遠,今無故生西羌、吐蕃之患,臣見其不及百年,蜀為戎矣。國家近廢安北,拔單于,棄龜茲,放疏勒,天下翕然謂之盛德者,蓋以陛下務在養人,不在廣地也。今山東饑,關、隴弊,而徇貪夫之議,謀動甲兵,興大役,自古國亡家敗,未嘗不由黷兵,願陛下熟計之。」既而役不果興。(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壬申,太后問正字陳子昂當今為政之要。子昂退,上疏,以為:「宜緩刑崇德,息兵革,省賦役,撫慰宗室,各使自安。」辭婉意切,其論甚美,幾三千言。(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右衛冑曹參軍陳子昂上疏,以為:「周頌成、康,漢稱文、景,皆以能措刑故也。今陛下之政,雖盡善矣,然太平之朝,上下樂化,不宜有亂臣賊子,日犯天誅。比者大獄增多,逆徒滋廣,愚臣頑昧,初謂皆實,乃去月十五日,陛下特察系囚李珍等無罪,百僚慶悅,皆賀聖明,臣乃知亦有無罪之人掛於疏網者。陛下務在寬典,獄官務在急刑,以傷陛下之仁,以誣太平之政,臣竊恨之。又,九月二十一日敕免楚金等死,初有風雨,變為景雲。臣聞陰慘者刑也,陽舒者德也;聖人法天,天亦助聖。天意如此,陛下豈可不承順之哉!今又陰雨,臣恐過在獄官。凡系獄之囚,多在極法,道路之議,或是或非,陛下何不悉召見之,自詰其罪。罪有實者顯示明刑,濫者嚴懲獄吏,使天下咸服,人知政刑,豈非至德克明哉!」(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次推徐有功、杜景儉。

時法官競為深酷,唯司刑丞徐有功、杜景儉獨存平恕,被告者皆曰:「遇來、侯必死,遇徐、杜必生。」(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對於徐有功,武后知其正直,「甚敬憚之」。

有功,文遠之孫也,名弘敏,以字行。初為蒲州司法,以寬為治,不施敲樸,吏相約有犯徐司法杖者,眾共斥之。迨官滿,不杖一人,職事亦修。累遷司刑丞,酷吏所誣構者,有功皆為直之,前後所活數十百家。嘗廷爭獄事,太后厲色詰之,左右為戰慄,有功神色不撓,爭之彌切。太后雖好殺,知有功正直,甚敬憚之。景儉,武邑人也。(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有一李日知,任職司刑丞,其亦以治獄平恕見稱。

司刑丞滎陽李日知亦尚平恕。少卿胡元禮欲殺一囚,日知以為不可,往復數日,元禮怒曰:「元禮不離刑曹,此囚終無生理!」日知曰:「日知不離刑曹,此囚終無死法!」竟以兩狀列上,日知果直。(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陳子昂、徐有功等人能心繫天下、人民,不求私利,也不剷除異己,故為朝中之「清流」。

既有「清流」,自有「濁水」。除了來俊臣、索元禮、周興、武承嗣、武三思之外,尚有一周矩。

左肅政大夫、同平章事騫味道素不禮於殿中侍御史周矩,屢言其不能了事。會有羅告味道者,敕矩按之。矩謂味道曰:「公常責矩不了事,今日為公了之。」乙亥,味道及其子辭玉皆伏誅。(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只知私人恩怨,不知天下為公之道理,此是「濁水」行事的一大特色。

侯思止也為「濁水」一要員,深得武后歡喜。

醴泉人侯思止,始以賣餅為業,後事游擊將軍高元禮為僕,素詭譎無賴。恆州刺史裴貞杖一判司,判司使思止告貞與舒王元名謀反,秋,七月,辛巳,元名坐廢,徙和州,壬午,殺其子豫章王但;貞亦族滅。擢思止為游擊將軍。時告密者往往得五品,思止求為御史,太后曰:「卿不識字,豈堪御史!」對曰:「獬豸何嘗識字?但能觸邪耳。」太后悅,即以為朝散大夫、侍御史。他日,太后以先所籍沒宅賜之,思止不受,曰:「臣惡反逆之人,不願居其宅。」太后益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還有王弘義。

衡水人王弘義,素無行,嘗從鄰舍乞瓜,不與,乃告縣官瓜田中有白兔。縣官使人搜捕,蹂踐瓜田立盡。又游趙、貝,見閭裡耆老作邑齋,遂告以謀反,殺二百餘人,擢授游擊將軍,俄遷殿中侍御史。(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弘義行事偏激、殘酷,絲毫不見仁厚之情,令得「人人自危,相見莫敢交言」。這也是「濁水」行事之另一作風。

或告勝州都督王安仁謀反,敕弘義按之。安仁不服,弘義即於枷上刎其首;又捕其子,適至,亦刎其首,函之以歸。道過汾州,司馬毛公與之對食,須臾,叱毛公下階,斬之,槍揭其首入洛,見者無不震慄。時置制獄於麗景門內,入是獄者,非死不出,弘義戲呼為「例竟門」。朝士人人自危,相見莫敢交言,道路以目。或因入朝密遭掩捕,每朝,輒與家人訣曰:「未知復相見否?」(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清流」、「濁水」同處一朝堂中,衝突勢所難免。徐有功便曾經和周興發生過衝突。

道州刺史李行褒兄弟為酷吏所陷,當族,秋官郎中徐有功固爭不能得。秋官侍郎周興奏有功出反囚,當斬,太后雖不許,亦免有功官;然太后雅重有功,久之,復起為侍御史。有功伏地流涕固辭曰:「臣聞鹿走山林而命懸庖廚,勢使之然也。陛下以臣為法官,臣不敢枉陛下法,必死是官矣。」太后固授之,遠近聞者相賀。(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大抵屬於「清流」之官員多具有道德責任感,為君主、為天下負責。其因此不惜自處虎穴。犧牲性命,在所不計。

對於酷吏橫行,朝中官員也有看不過眼,而上疏評擊者。李嗣真即為一例。

御史中丞知大夫事李嗣真以酷吏縱橫,上疏,以為:「今告事紛紜,虛多實少,恐有凶慝陰謀離間陛下君臣。古者獄成,公卿參聽,王必三宥,然後行刑。比日獄官單車奉使,推鞫既定,法家依斷,不令重推;或臨時專決,不復聞奏。如此,則權由臣下,非審慎之法,倘有冤濫,何由可知!況以九品之官專命推覆,操殺生之柄,竊人主之威,按覆既不在秋官,省審復不由門下,國之利器,輕以假人,恐為社稷之禍。」太后不聽。(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李嗣真也可算是「清流」派之官員,其對「濁水」鳴鼓而攻之,終為來俊臣所誣陷,流放嶺南。

由於武后支持酷吏之橫行無忌,「濁水」氾濫成災,不少官員因而受害,包括史務滋。

納言史務滋與來俊臣同鞫劉行感獄,俊臣奏務滋與行感親密,意欲寢其反狀。太后命俊臣並推之,庚子,務滋恐懼自殺。(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即使同為酷吏之周興,也險為同僚來俊臣所害。「請君入甕」之典故,即源出於此。

左金吾大將軍丘神勣以罪誅。(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勣通謀,太后命來俊臣鞫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取。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甕,火圍如興法,因起謂興曰:「有內狀推史,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服罪。法當死,太后原之。二月,流行嶺南,在道,為仇家所殺。(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不過,武后容許「濁水」之氾濫,仍是有一限度。一旦「濁水」之行為超出此限度,其只會「作法自斃」。

興與索元禮、來俊臣競為暴刻,興、元禮所殺各數千人,俊臣所破千餘家。元禮殘酷尤甚,太后亦殺之以慰人望。(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然而,武后懲處「濁水」的次數畢竟比「濁水」淹死官員的次數為少。來俊臣後來更是「先斷其首,乃偽立案奏之」。

庚申,殺玉鈐衛大將軍張虔勖。來俊臣鞫虔勖獄,虔勖自訟於徐有功;俊臣怒,命衛士以刀亂斫殺之,梟首於市。(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九月,乙亥,殺岐州刺史雲弘嗣。來俊臣鞫之,不問一款,先斷其首,乃偽立案奏之。其殺張虔勖亦然。敕旨皆依,海內鉗口。(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後人每以為武后只知重用酷吏,其實不然。酷吏對於武后來說,只是肅清異己、政敵之非常工具。一旦異己已被全部消滅,國家需再度被治理時,酷吏根本全無用處,能治國的依然是一些有才幹、有承擔之官員。武后之所以不完全任用酷吏,而仍重用徐有功、陳子昂等人,正是因為這個原因。

武后後來起用狄仁傑為地官侍郎,與裴行本並同平章事。此舉動更反映武后並不完全依賴「濁水」治國。

癸巳,以左羽林衛大將軍建昌王武攸寧為納言,洛州司馬狄仁傑為地官侍郎,與冬官侍郎裴行本並同平章事。太后謂仁傑曰:「卿在汝南,甚有善政,卿欲知譖卿者名乎!」仁傑謝曰:「陛下以臣為過,臣請改之;知臣無過,臣之幸也,不願知譖者名。」太后深歎美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濁水」之氾濫,確然令人感到可怖。

壬辰,殺鸞台侍郎、同平章事樂思晦、右衛將軍李安靜。安靜,綱之孫也。太后將革命,王公百官皆上表勸進,安靜獨正色拒之。及下制獄,來俊臣詰其反狀,安靜曰:「以我唐家老臣,須殺即殺!若問謀反,實無可對!」俊臣竟殺之。(資治通鑑卷二百零四)

可是,其既只是得一時之勢而興起,其終有歸於平定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