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秦漢三公九卿制及其演變

中國歷史源遠流長,其中之一重要發展為政治制度。事實上,凡治國史者,政治制度史必是一極重要、極不可忽視之一門,以往史家曾多次指出,恕不多言。

政治制度,必有其自身的精神 (錢穆《國史大綱》),而予此制度精神者,或是當時社會環境,或是歷史偶然。總之,它必不是平白而起,毫沒來由。換句話說,它有一基礎。

姑以此為原則,簡單介紹中國歷代中央政制。

言中國中央政制史,必由秦之三公九卿說起。蓋此制實已具備了此後中國歷朝中央政制該具的規模,如內外廷的分隔、政軍監察三權分掌等,故中央政制史必始於此。

所謂三公,指丞相 (掌政務)、太尉 (掌軍事) 及御史大夫 (掌監察),另有御史中丞,以補御史大夫在內廷的不足,三公外又有九卿:奉常、郎中令、衛尉、太僕、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內史、少府。我們可作如此的區分,三公實是負責外廷,即日常朝政之事,卻不及皇室內廷;九卿則主要負責內廷皇帝的日常生活。

這實是由商周至秦之一大轉變。因商周丞相,舊稱宰相,是負責皇室之祭祀宰殺牲畜,屬內廷,至秦卻已成一外朝官,可見其變化 (錢穆稱之為「化家為國」,詳見《國史大綱》和《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然而,其雖是承商周而變,其歷史價值並不在承傳處,而在其開新。

及至漢代,三公職能大體沿襲,唯其官名有變 (改成司徒、司空等),內外廷的區分亦保留。不過,值得一提的是,西漢內外廷的區分已不純粹是職務上的區分,而是涉及皇權與相權的矛盾鬥爭。

中國自秦以降即實行君主專制。君主專制的最大特色是:君主乃決定性的權力來源,無一組織及法律可對其有實質的束縛。唯一可賴以抑制君主的過份專橫,即為民間之輿論及大臣的犯顏直諫,然而,這基本上是非形式的抑制,既為非形式,即君主絕對有權對發言的臣民施以殺戮而無一法可保這群臣民的安危。

秦以下至清皆是如此,這便容易造成君主、臣民意見不合,繼而衝突,即皇權及相權之爭。一般而言,皇權多凌駕於相權,遂造成不少悲劇,不過偶有一開明的朝代,如唐初,相權則和皇權平衡,甚至凌駕其上。可是,這並不表示君主專制被消除,或不再存在,君主制的本質仍是君主獨裁,只是未曾顯露而已。

所謂開明,只能謂相對的開明,而非絕對的開明。

漢的內外廷、皇相權衝突見於漢武以後。漢武是一有為的君主,既欲有為,必不願臣下加以阻撓,故作了一決定,抑外廷而加強內廷的任用,甚至用內廷官代外廷官的職務 (如中書令),及至漢武死後,此勢更盛,於此,出現了一新的官名 - 大司馬大將軍。此官之設置,顯是內朝官兼外朝事務之一例,任官者多為外戚,先是霍氏,後是王氏。王葬篡漢之前,便是出任大司馬大將軍。

大司馬大將軍的設立,令內廷權力提高。皇帝一旦年幼或昏庸,作為內廷重臣的大司馬大將軍即有權力過大的可能,形成皇權旁落。走至極端,即為朝代興亡繫於一人之手。

事實上,西漢末王莽篡位,可視為此官設立之流弊。

到了東漢,中央政制無大改變,卻有一特殊之處,即內廷自身之分裂鬥爭,繼而擴展至內外廷之爭,而當中是由皇權更迭貫穿其間。

東漢自和帝起,君主多年幼即位。母后臨朝,多用外戚。外戚屬內廷,權勢日盛,對君主時加宰制,遂構成君主日後的奪權意識。如何奪權?必依一比外戚更近己,又更可靠之力量,此於東漢皇帝而言,即是宦官。

宦官平時負責皇帝起居,故仍是內朝官。皇權漸漲下,他們被利用以對抗外戚,這全然不涉及外廷,只是內廷自身之分裂鬥爭。

可是,外戚知道皇帝想對付自己,必不輕易就犯,故又吸收一力量跟宦官抗衡 (實則和皇權抗衡)。如前所述,抑制皇權之力量不外乎朝中正直大臣的直諫及民間的輿論,而東漢太學生因光武獨尊儒術故,多關心社會政事,時為清議。民間輿論激烈,外戚自不放過此力量而取之與皇權相抗,發展至此,內廷內部的鬥爭方成為內外廷之爭。

二虎相鬥,必有一傷,在君主專制下,當皇權支持的那方勢力和皇權反對的那方爭持不下,皇權支持的那方是有勝利的必然性的,這正是後來外戚終於失敗,太學生被禁錮,宦官越加氣燄之因,由此例亦可見出中國歷史傳統只能是相對開明,而非絕對開明。

皇權的更迭,引致內廷分裂,再發展成內外廷之爭,可謂東漢政制史一大特色。

又秦之奠基,漢之承襲,為中國中央政制史揭開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