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 星期三

變法失敗

<范仲淹傳>有以下一段文字:

「初,仲淹以忤呂夷簡,放逐者數年,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為朋黨。及陝西用兵,天子以仲淹士望所屬,拔用之。及夷簡罷,召還,倚以為治,中外想望其功業。而仲淹以天下為己任,裁削幸濫,考覈官吏,日夜謀慮興致太平。然更張無漸,規摹闊大,論者以為不可行。及按察使出,多所舉劾,人心不悅。自蔭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稍行,而朋黨之論浸聞上矣。」

這裡透露出幾個重要訊息:

(a) 范仲淹之所以被宋仁宗重用,原因有二:陝西用兵有功、獲知識分子擁戴。

(b) 變法剛開始,仁宗、中央及地方官員皆對仲淹抱有期望。而仲淹亦為一無私為國之賢臣。

(c) 變法推行過於急進,缺乏循序漸進的變革。

(d) 變法牽涉範圍甚廣,內容流於空洞不具體,保守派因此不太看好。

(e) 變法中限制恩蔭、嚴密磨勘等,令既得利益者有所損失,紛紛反撲。

(c) 至 (e) 可視作「慶曆變法」失敗的主因,保守派大臣及既得利益集團則為窒礙變法進行的兩股阻力。

我們過去講過,「慶曆變法」是在一不穩固的基礎上展開。

范仲淹和呂夷簡雖然已經和解,但范仲淹派系內的歐陽修、蔡襄、余靖等仍與夏竦 (讀音:慫) 等勢成水火。他們的直言極諫、嫉惡如仇、好言變革,尤其令朝中守舊因循不願變的大臣反感。諫官不代表朝中大多數聲音,偏偏范仲淹是諫官推薦出任參知政事,其力量有多大,變法可以做得有多徹底,可以想像。

范仲淹唯一的靠山,是仁宗的信任,這亦是傳統帝制下的無可奈何 (余英時:「皇帝所擁有的是最後的權源,任何帶有根本性質的變法或改制都必須從這個權力的源頭處發動,所以皇帝個人的意志是一個決定性的力量」)。

可惜仁宗對「朋黨」非常忌諱。仲淹有「前科」,加上部份變法措施彷彿衝著既得利益集團而來,既得利益集團一旦利用仁宗的心理弱點,藉重提「朋黨之論」以脫困,此等於制仲淹於死命,也制變法於死命。

果然,慶曆四年 (公元 1044 年) 夏,仁宗「與執政論及朋黨事」。

儘管仲淹對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自古以來,邪正在朝,各為一黨,在主上鑒辨之耳。誠使君子相朋為善,其於國家何害?不可禁也」、歐陽修撰<朋黨論>重申「為人君者,但當退小人之偽朋,用君子之真朋,則天下治矣」,仁宗逐漸對變法失去興致。

不久,夏竦命家中女奴模仿石介 (作《慶曆聖德詩》,贊揚范仲淹、歐陽修等,斥夏竦為「大奸」) 筆跡,偽造了一封石介給富弼的信,信中指革新派陰謀廢掉仁宗,另立新君 (「石介奏記於弼,責以行伊、周之事。夏竦怨介斥己,又欲因以傾弼等,乃使女奴陰習介書,久之,習成,遂改伊、周曰伊、霍,且偽作介為弼撰廢立詔草」)。

仁宗初時不相信,但范仲淹、富弼等心裡恐懼,內不自安,先後請求外調。保守派及既得利益者乘機加強輿論攻勢,肆意誣陷、抹黑,仁宗信心慢慢動搖。

慶曆五年 (公元 1045 年),「慶曆變法」宣告失敗。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

3. 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

2018年7月10日 星期二

既得利益者反對

范仲淹向仁宗上呈《十事疏》,史載「天子方信向仲淹,悉採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詔書畫一頒下」,可見仁宗對仲淹非常信賴。「獨府兵法,眾以為不可而止」。

仁宗又用富弼為樞密副使。富弼堅決推辭,說:「契丹既結好,議者便謂無事,萬一敗盟,臣死且有罪。願陛下思其輕侮之恥,坐薪嘗膽,不忘修政。」仁宗使宰相諭之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遼故也。」富弼最終受命。

是時仁宗銳意變法圖強,屢次詔見弼與仲淹等,「又開天章閣,給筆札,使 (二人) 書其所欲為者;且命仲淹主西事 (即西北邊務,阻遏西夏坐大),弼主北事 (跟遼人交涉)」。

富弼上當世之務十餘條及安邊十三策,大概以「進賢退不肖 (進納賢才,斥退無能)、止僥倖 (限制恩蔭)、去宿弊 (革除往日積弊)」為根本。其中,逐步更換監司 (宋朝設經略安撫使、轉運使、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即「帥、曹、憲、倉」,分管地方的軍民、財政、刑法、糧倉,合稱四監司) 中沒有才能的人,讓監司裁汰所屬各部的官吏,令既得利益者深感不滿。

和范仲淹友好的韓琦,於「二府合班奏事」時,言無不盡,即使「事屬中書」,亦「指陳其實」(此處有不在其位而謀其政的僭越之嫌),招來同僚的反感。

仗賴仁宗撐腰 (帝獨識之,曰:「韓琦性直。」),不妥韓琦的官員暫時不敢發作。韓琦不知自己「犯眾憎」,還條列先行者七事:清政本,念邊計,擢才賢,備河北,固河東,收民心,營洛邑,陳救弊八事:選將相,明按察,豐財利,遏僥倖,進能吏,退不才,謹入官,去冗食。值得注意是「遏僥倖,進能吏,退不才,謹入官,去冗食」,基本上跟富弼、范仲淹看法一致。「裁冗官」成為革新派的共識,既得利益者於是對他們咬牙切齒、恨之入骨。

呂夷簡慶曆三年 (公元 1043 年) 九月因病退休,既得利益集團失去一領袖,顯得群龍無首。

十月,范仲淹落實「十事」中的「擇官長」,「請詔中書、樞密,通選逐路轉運按察使,即委使自擇知州,知州擇知縣,不任事者皆罷之」。張昷之、王素、沈邈、施昌言、李絢,分別出任河北、淮南、京東、河東、京西的都轉運按察使。

仲淹選監司時,一絲不苟,「取班簿,視不才者一筆勾之」。其意念雖善,為人民謀福祉 (富弼曰:「一筆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仲淹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 ,卻開罪了許多無所作為的官員。

更定磨勘法,考課中外職事,無過犯或有勞績者方獲升遷。更定蔭子法,凡選人遇郊赴銓試,不試者永不預選,且罷聖節奏蔭恩。凡長子不限年,諸子孫必年過十五,弟侄年過二十,乃得蔭。兩項新措施尤其令希圖僥倖的人深感不便。

結果,范仲淹、富弼等以為對國家有益的政策,通通被既得利益集團誤解成針對自己的惡意進攻,他們因此「先下手為強」,指責范仲淹等黨同伐異 (「及按察使出,多所舉劾,人心不悅。自蔭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稍行,而朋黨之論浸聞上矣」)。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

2018年7月8日 星期日

殺死 TVB 體育組的真兇

TVB 體育組被殺,連帶老牌節目《體育世界》亦壽終正寢,又一集體回憶消失了。

對於這次事件,有人覺得 TVB 涼薄,話解散就解散。然而,筆者覺得無節制的「新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 才是殺死 TVB 體育組的真兇。

TVB 體育組過去是以直播奧運、亞運、世界盃、歐聯等國際性賽事為工作重點。根據鍾志光最近在港台透露,世界盃轉播權費用於過去二十年一再創新高,由合理上升至癲價。開支過鉅,而收入 (包括廣告收益) 無法填補,不免令電視台卻步。奧運、歐聯等亦價值不菲,久而久之,惡性循環下,唯有加大劇集、綜藝節目製作 (因成本較低),體育即被放棄。沒有大賽要報導、評述,體育組自然多餘。

加上互聯網發達,普羅大眾不用依靠電視觀看賽事,體育台偏偏要收費,遂支持不住。

總之,整件事是資本主義發展到極至、「大市場」的產物。站在 TVB 的角度,蝕本生意固然不應做下去。而奧運、亞運、世界盃等播映權漲價也是大勢所趨,無法避免。可憐苦了一眾基層香港人,免費「睇場波」、「排球支持下中國隊」的機會都沒有。

香港政府在這裡有沒有角色呢?當然有。

「全民運動日」不是年年舉行推廣普及體育嗎?如果有免費電視直播 / 轉播奧運、世界盃等,學游泳、足球、乒乓球......的人一定更多,普及體育效果一定更好。

而從管治角度考慮,民主無寸進,民生死結難解 (只是樓市已令林鄭束手),政府負評不斷,利用國際性體育賽事轉移民眾視線,給民眾「消消氣」,亦是有益的。說不定,中國隊的優秀表現,可再次凝聚部份香港人對中國人身份的認同。

一味強調「小市場」,甚麼都不介入,儘管能夠換得經濟自由城市之美名,卻迎來一連串後遺症 (不利體育普及、社會貧富界線分明、民怨無處消解),何必?

或許,林鄭會學梁振英,說:「體育界沒有經濟貢獻」。若然是這樣,不如連大中小學的體育課、「全民運動日」都取消,一味唯利是尚,首尾貫徹。

否則,當商業機構無法承受大型體育盛事播映權的癲價,政府是有責任用資助 / 補貼方式支持他們。

TVB 體育組被殺,是值得注意的警號。

曾幾何時,我們只要打開電視,就可以聽到「阿叔」林尚義講世界盃、西甲、歐聯,見證「風之后」李麗珊奪得首面奧運金牌,那是一個美好的時代。

因為資本主義發展過了火,因為讓市場完全主導一切,結果未臻專業水平的足球評述也要付費收看。情況進一步惡化的話,香港人隨時無法享受國際大賽,據說來屆歐聯播映權連收費電視都沒有意欲買下。

當地產商用高價投得政府拍賣的土地時,無人會想到這些地全部變成貴價豪宅,更無人想到自己買不起樓,被迫屈居斗室。

同理,當大家認為 TVB 體育組被殺不是一個問題,他朝奧運、亞運、世界盃、歐聯等絕跡於香港各電視台,請不要抱怨慨嘆。

2018年7月6日 星期五

十事疏

仁宗希望擺脫積弱困境,用范仲淹為參知政事,屢次詢問變法方略。仲淹初時說:「上用我至矣,事有先後,久安之弊,非朝夕可革也。」及至仁宗「為之開天章閣,召二府 (中書門下、樞密院) 條對」,仲淹卒之被他的誠意打動,上呈《答手詔條陳十事》(簡稱《十事疏》)。

在天章閣接見大臣,向大臣問治國方略、軍政要事,是宋朝皇帝對大臣們最高規格的待遇,難怪仲淹願意對仁宗鞠躬盡瘁。

所謂「十事」,即十項變法重點,包括: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推恩信、重命令、減徭役。

(a) 明黜陟 (嚴格官員升遷)

宋朝官員升遷,只講年資,不問政績,「文資三年一遷,武職五年一遷」,導致官員因循苟且,無所作為。

范仲淹提出「二府非有大功大善者不遷」。京官及地方官須在職滿三年,才接受磨勘 (政府勘察官員政績,升降官員的一種考核方式)。京官「非選舉而授」(未經過科舉選拔而獲授官),須在職滿五年,才得磨勘。

他又破格提拔政績卓著的官員,撤換有罪及不稱職者。

(b) 抑僥倖 (限制恩蔭特權)

宋初恩蔭令官僚濫進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冗官充斥,「假有任學士以上官經二十年者,則一家兄弟子孫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濫進之極也」。

范仲淹「罷少卿、監以上乾元節恩澤」,並規定「正郎以下若監司、邊任,須在職滿二年,始得蔭子;大臣不得薦子弟任館閣職」,限制中、上級官員的蔭子特權,防止權貴子弟、親屬壟斷官位。

(c) 精貢舉 (改革科舉制度)

「進士、諸科請罷糊名法」。

針對進士科以往偏重詩賦,仲淹改成「進士先策論 (議論當前政治問題、向朝廷獻策的文章),後詩賦」。

明經科不再著重死記硬背,要求考生闡述經書的意義和道理 (「取兼通經義者」) 。

另外,令州縣立學,士子必須在學校學習一定時間方許應舉。

(d) 擇長官 (細選地方長官)

先由中書門下、樞密院選轉運使、提點刑獄、大藩 (比較重要的州郡一級的行政區) 知州。

再由兩制 (翰林學士受皇帝之命,起草詔令,稱為內制;中書舍人與他官加知制誥銜者為中書門下撰擬詔令,稱為外制。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合稱兩制)、三司、御史台、開封府官、諸路監司舉知州、通判。

再由知州、通判舉知縣、令。

簡單講,即由中書門下、樞密院慎選各路、州的長官。由各路、州長官慎選各縣的長官。

(e) 均公田 (平均職田分配)

公田,即職田,是宋朝地方官的定額收入之一,但分配往往不均,有些官員長期缺乏公田。

范仲淹針對「外官廩給不均」,重新按照等級給予官員一定數量的職田。仲淹認為,地方官有足夠收入養活自己,朝廷便可以督責他們廉節 (清廉而有節操) 為政。對於那些違法的人,朝廷亦可予以懲罰或撤職,提高地方管治質素。

(f) 厚農桑 (重視農業生產)

命令各地方官獎勵農桑,興修水利 (如築堤堰、開渠塘),「興農利,減漕運」,使「江南之圩田 (沿江河、沿湖或沿海的區域藉修築堤壩,再將河水、湖水或海水排出,所取得的可利用土地),浙西之河塘,隳廢者可興」。

(g) 修武備 (整治軍事武力)

恢復唐代府兵制,招募京畿一帶精壯者為衛士,平時負責耕作,並接受軍事訓練,戰時協助正規軍作戰,寓兵於農。

府兵制確保政府有兵可用之餘,節省軍費開支 (「省給贍之費」)。

如果京畿一帶成效顯著,將擴及各地方。

(h) 推恩信 (一說覃恩信,落實朝廷恩惠)

范仲淹說:「今大赦每降,天下歡呼。一兩月間,錢谷司督責如舊,桎梏老幼,籍沒家產。至於寬賦斂、減徭役,存恤孤貧,振舉滯淹之事,未嘗施行,使天子及民之意,盡成空言,有負聖心,損傷和氣」。

他因此建議「赦令有所施行」,主管部門若有人拖延或違反,依法重罰。

又政府應派遣使臣到各地,巡察那些恩惠是否落實,以取信於民。

(i) 重命令 (謹慎法令頒佈)

有見於朝廷頒佈的法令「煩而無信,輕而弗察。上失其威,下受其弊」,范仲淹「請政事之臣參議可以久行者 (事先須對法令詳加審議),刪去煩冗,裁為制敕 (皇帝的詔令) 行下 (頒行天下)」。

(j) 減徭役 (減去人民徭役)

省并戶口稀少的縣邑,並使「不應受役者悉歸之農」。

「十事」中,除了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大部份與政治有關。明黜陟、抑僥倖更明顯得罪朝中既得利益者,為變法帶來阻力。

其他如精貢舉、修武備等,立意雖善,但要麼令士子反感 (需重新適應考試內容),要麼失於迂闊 (唐之府兵建基於為民制產的均田及租庸調制上,人民不愁生活,自然樂意為國效勞。宋朝卻沒有均田及租庸調制),不切實際。

不過,無可否認的是,范仲淹的意見乃日後王安石變法之濫觴。修武備、精貢舉、厚農桑、減徭役,俱為王安石所承繼,而作進一步發揮,開出保甲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等。

范仲淹於政治領域觸礁,也給予王安石可鑑的前車。故此,「熙寧變法」僅以經濟、軍事、教育三方面掛帥,不敢碰政治。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范仲淹,《答手詔條陳十事》。

2018年7月4日 星期三

「慶曆變法」的背景

仁宗慶曆三年 (公元 1043 年) 九月,范仲淹等人上呈《答手詔條陳十事》,厲行變法,史稱「慶曆變法」。

之所以有「慶曆變法」,跟宋朝政治、軍事、經濟出現一連串問題有關。

政治

宋朝優待知識分子 (旨在革除五代軍人專政的弊病),進士一登第即授官 (唐代分禮部、吏部試,宋代只設禮部試),此令官員數目大增。

另外,復有恩蔭,准許大臣「蔭子蔭孫,乃至於蔭期親、蔭大功親,甚至蔭及異姓親,乃至門客......沒有子孫近親,便只有鬻賣朝恩,把異姓及門客來充數」,這導致「官吏日多,俸給日繁」。

為了安置大批官員,官僚機構往往變得臃腫,架床疊屋,政出多門,影響行政效率。

結果,宋朝極力締造文治,竟太阿倒持,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包拯上疏仁宗:「今內外官屬總一萬七千三百餘員,其未受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選人不在數內,較之先朝,纔四十餘年,已逾一倍多矣......今天下州、郡三百二十,縣一千二百五十,而一州一縣所任之職,素有定額,大率用吏不過五六千員,則有餘矣。今乃三倍其多,而又三歲一開貢舉,每放榜僅千人,復又臺寺之小吏、府監之雜工,廕序之官、進納之輩,總而計之,又不止於三倍。是食祿者日增,力田者日耗,則國計民力,安得不窘乏哉?」

由此可見冗官問題之嚴重。

軍事

宋朝採輕武政策,軍隊組成非游手好閒之輩,即負罪亡命之徒,戰鬥力低。

又武人需在面上刺字,且無法如文臣般出任中央要職,士氣低落。

「定禁兵分番戍守郡縣」,三年一調 (即更戍法),造成軍費開支龐大,且「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兵將之間缺乏溝通),軍力大為削弱。

宋代兵士更無退役制度,「募兵終身在營伍,自二十以上至衰老,其間四十餘年,實際可用者至多不過二十年。廩之終身,實際即是一卒有二十年向公家無用而仰食」,宋朝經濟負擔沉重,卻無可用之兵。

經濟

真宗朝開始,土地出現兼併,史載「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併冒偽習以為俗,重禁莫能止焉」、「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

稅收短絀,衍生兩方面的影響:(1) 無法完成修橋築路等基建工程 (2) 天災來臨時,政府無法對人民施以救濟。管治容易動搖。

尤其甚者,收入減少,宋朝將無力應付冗官冗兵的開支,入不敷支。

仁宗「銳意太平」,希望解決上述問題,他於是聽從諫官歐陽修等的建議,罷免「懦默不任事」的王舉正,起用范仲淹為參知政事 (副宰相)。

仁宗「數問 (仲淹) 當世事」,仲淹為其誠意所打動,遂上《十事疏》(即《答手詔條陳十事》)。所謂「十事」,即十項變法重點,包括: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推恩信、重命令、減徭役。

范仲淹靠諫官們推薦成為執政推動變法,本身就對變法不利,蓋諫官們與朝中保守派、既得利益者勢成水火也 (儘管呂夷簡慶曆三年春已病重),夏竦即為其中之一。

在浮沙上築高塔,是注定要失敗的。「慶曆變法」僅維持了一年零四個月,就宣告失敗。

補充一點,「變法」有別於「改革」。「變法」是通盤的轉變,連根拔起。「改革」則是在固有的基礎上小修小補。

[主要參考資料]

1. 錢穆,《國史大綱》下冊。

2. 脫脫等,《宋史》。

3.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4. 黃仁宇,《中國大歷史》。

2018年7月3日 星期二

夏竦罷樞密使

仁宗慶曆三年 (公元 1043 年) 四月,杜衍出任樞密使。

樞密使一職,仁宗本來安排夏竦出任,但因諫官歐陽修、蔡襄等先後反對:

「竦在陝西畏懦不肯盡力,每論邊事,但列眾人之言,至遣敕使臨督,始陳十策。嘗出巡邊,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致軍變。元昊嘗募得竦首者與錢三千,為賊輕侮如此。今復用之,邊將體解矣。且竦挾詐任數,奸邪傾險,與呂夷簡不相協。夷簡畏其為人,不肯引為同列,既退,乃薦之以釋宿憾。陛下孜孜政事,首用懷詐不忠之臣,何以求治?」

加上侍御史沈邈指夏竦與內侍劉從願暗中有勾結,御史中丞王拱辰亦言:

「竦經略西師,無功而歸 (指抵禦西夏無功),今置諸二府,何以厲世?」

仁宗卒之改變決定,「罷竦而用衍代之」。

夏竦在蔡州 (自河中府徙判蔡州) 聞朝廷召他返京,不敢怠慢,瞬間已抵汴京。

右正言 (諫官之一) 余靖認為:

「竦累表引疾,及聞召用,即兼驛而馳。若不早決,竦必堅求面對,敘恩感泣,復有左右為之解釋,則聖聽惑矣!」

覺得夏竦會動搖仁宗心志,令仁宗自我推翻,故堅持不讓夏竦見仁宗。

蔡襄甚至視夏竦為「奸邪」,把一眾直言極諫者 (包括他自己) 視作「賢人」、「良醫」:

「陛下罷竦而用琦、仲淹,士大夫賀於朝,庶民歌於路,至飲酒叫號以為歡。且退一邪,進一賢,豈能關天下輕重哉!蓋一邪退則其類退,一賢進則其類進,眾邪並退,眾賢並進,海內有不泰乎!雖然,臣竊憂之,天下之勢譬猶病者,陛下既得良醫矣,信任不疑,非徒愈病,而又壽民;醫雖良,術不得盡用,則病且日深,雖有和、扁,難責效矣。」

夏竦,字子喬,江州德安人。史載「竦資性明敏,好學,自經史、百家、陰陽、律曆,外至佛老之書,無不通曉。為文章,典雅藻麗」,其基本上為一知識分子,只是不純粹以儒學為宗。

出任襄州知州時,適值大飢荒,夏竦曾「大發公廩,不足......又勸率州大姓,使出粟,得二萬斛」,救活四十餘萬人。「徙壽、安、洪三州。洪俗尚鬼,多巫覡 (能運用超自然力的人) 惑民,(夏) 竦索部中得千餘家,敕還農業,毀其淫祠以聞」。

以民為本,重視農業生產,破除迷信,夏竦怎會是「奸邪」?

「在陝西畏懦不肯盡力,每論邊事,但列眾人之言」,此乃文人不知軍事之正常反應,有什麼值得苛責?

退一步,就算真的「至遣敕使臨督,始陳十策」,這不過反映夏竦做事不夠主動,不能以「奸邪」目之 (何況「十策」極有可能是洋洋灑灑的東拼西湊)。

夏竦不知軍事,勉強要討論西北邊防問題,就唯有「列眾人之言」了。他更「雅意在朝廷」,希望在朝廷做高官,「在陝西畏懦不肯盡力」,盡量避免丟失性命,何足怪哉?事實上,夏竦「數請解兵柄」,他是知道自己不擅軍事,不勝任抗擊西夏的工作。

做著自己不擅長不喜歡的崗位,鬱鬱不得志,於是有「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致軍變」,有利用手中權力撈取個人利益......這些皆是人生的無可奈何,應該體諒的。

一味冠以「懷詐不忠」之惡名尚不止,還要仁宗不任其為樞密使、不讓其有機會見仁宗,歐陽修、蔡襄、余靖等人的做法未免有點兒過份,對夏竦不公道。

至於自稱「賢人」、「良醫」,尤其失於傲慢。

夏竦也是聰明人,仁宗即日要他離開,他自請還節鉞 (符節與斧鉞,古代授與官員或將帥,作為加重權力的標誌),未幾「徙知亳州」。

至亳州,夏竦從歐陽修、蔡襄、余靖等人的彈劾奏疏中 (由仁宗封存好,於夏竦離開時交予),知道誰令他無法進入中央權力核心,誰令他夢碎。夏竦於是「上書萬言自辯」。

有一石介,「為國子監直講,學者從之甚眾」。他支持歐陽修、蔡襄、余靖等人,作《慶曆聖德詩》,斥夏竦為「大奸」,「夏竦怨 (石) 介斥己」,決意報復。

石介「嘗患文章之弊,佛、老為蠹」,偏偏夏竦「以文學起家」、「多識古文,學奇字」,且通曉佛老 (此實際是宋代新儒家跟傳統知識分子的矛盾)。

補充一點,「竦材術過人,急於進取,喜交結,任數術,傾側反覆,世以為奸邪。當 (劉) 太后臨朝,嘗上疏乞與修《真宗實錄》,不報。既而丁母憂,潛至京師,依中人張懷德為內助,宰相王欽若雅善竦,因左右之,遂起復知制誥,為景靈判官、判集賢院,以左司郎中為翰林學士、勾當三班院兼侍讀學士、龍圖閣學士,又兼譯經潤文官」。

原來夏竦是透過依附宦官張懷德、結交奸相王欽若發跡,而且見風轉舵,難怪歐陽修、蔡襄、余靖等那麼敏感了 (歐陽修、蔡襄、余靖等跟范仲淹聲應氣求,而仲淹大體接續寇準、王曾一系之處事作風,其自然視王欽若一系之人物如仇敵,不予同情)。

呂夷簡在仁宗甫親政同意罷免「后黨」(支持劉太后的官員),夏竦在「后黨」之列,二人因此不和 (從出身、學問、處事等看,二人其實無本質上的分別)。

[主要參考資料]

1.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

2. 脫脫等,《宋史》。

3. 畢沅,《續資治通鑑》。

2018年7月1日 星期日

枕戈待旦

在對外侵略擴張、稱霸亞洲的問題上,日本內部向來有「北進」和「南進」之分。「北進」以陸軍為主,主張向北進攻蘇聯,奪取蒙古等地。「南進」以海軍為主,主張佔領中國後,向南轉攻東南亞,奪取該地資源,對英、美作戰。

侵華初期,日本陸軍勢如破竹,「北進」佔盡優勢。然而,中國軍民退至丘陵地帶,日軍如陷泥沼。加上德、蘇 1939 年 8 月 23 日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同年 5 月至 8 月諾門罕戰役 (又稱哈拉欣河 / 哈拉哈河戰役」) 日本關東軍為蘇聯所擊敗,「北進」不得不擱置,「南進」抬頭。1940 年 7 月 2 日,日本在御前會議定出兩大國策,其中一項即為:配合適當時機「南進」太平洋 (另一是以日本為中心,建設以日、滿、華為骨幹的「大東亞新秩序」)。

1941 年 4 月 13 日,日、蘇簽訂《日蘇中立條約》,日本等於放棄北侵蘇聯。8 月,美國對日本實施石油禁運,嚴重不利日本長期作戰,日本被迫提早毅然「南進」,制訂「南方作戰」行動 (Southern Operations),對香港發動進攻屬這項作戰行動的「C 作戰」。

日本跟美國談判,旨在爭取時間完成戰爭準備,奈何英國對箇中內情全然不知,邱吉爾還估計日本不會在 1942 年春之前開戰。

英國錯誤判斷日本謀劃,致使參謀長委員會曾重新關注香港防務,要求加拿大政府再派一營至香港,將 C 部隊 (C Force) 擴編成一旅。

可是,泰國首相洩密,英國終於夢醒,明白到戰爭近在咫尺,參謀長委員會遂擱下派兵香港一事,改為討論如何拉攏美國參戰。

莫德庇少將得知日本快將開戰,下令香港防衛軍集結,積極準備。1941 年 12 月 6 日下午,香港警察接報三師日軍 (第 38 師) 進駐深圳布吉。英國遠東三軍總司令樸芳雖仍對記者宣稱戰爭不會發生,但他已通知啟德機場進入一級戒備狀態 (No.1 Degree of readiness)。

6 日晚,所有高射炮位準備就緒。7 日清晨,守軍已離營就位。由此可見香港的戰爭準備比其他英國遠東殖民地完善。日軍戰機在 8 日上午飛臨香港,守軍其實守候已久。

一些口述歷史提到,有市民誤以為日軍轟炸啟德只是英軍演習,此可能與香港憲報 12 月 1 日刊登英軍將於 12 月 8 至 11 日進行包括重炮射擊等演習有關。

莫德庇少將 1941 年 7 月 (一說 9 月) 接任駐港英軍司令,當時他手上有四營正規步兵,包括:皇家蘇格蘭步兵團第 2 營、米杜息士團第 1 營、第 7 拉吉普團第 5 營、第 14 旁遮普團第 2 營。另外,他有一營香港防衛軍、一連香港華人軍團、曉士軍團民兵、四團炮兵、三連工兵、若干後勤部隊。

莫德庇的防守方案與 1938 年參謀長委員會的決議一致,集中守護香港島。他起初以三營步兵留駐港島,一營旁遮普步兵到新界、九龍拖延日軍。後來加拿大同意派皇家加拿大來福槍營、溫尼柏榴彈兵營增援香港,莫德庇於是決定增加新界、九龍的兵力,並重新駐守醉酒灣防線,以爭取更多時間破壞道路通訊,拖延日軍推進。

莫德庇把六營步兵分成「大陸旅」(Mainland Brigade,意指新界和九龍) 及「港島旅」(Island Brigade),「大陸旅」拖延日本陸軍南侵,由華里士准將 (Cedric Wallis) 指揮。「港島旅」防衛港島南岸,阻止日本海軍登陸,由加拿大援軍司令羅遜准將 (John K. Lawson) 指揮。當日軍突破醉酒灣防線,「大陸旅」須撤返港島北岸防守,組成第二道防線。

[主要參考資料]

1. 鄺智文、蔡耀倫,《孤獨前哨:太平洋戰爭中的香港戰役》。

2. 邱逸、葉德平、劉嘉雯,《圍城苦戰:保衛香港十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