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度認為,民國成立以來,全賴袁世凱的威望與影響力,以維繫人心,令國家不至於亂。惟袁氏去後,似無政治人物具有同等威望與影響力。按照總統制,不同利益集團皆可推舉候選人,屆時軍人游士、海外革命黨、清皇室宗社一派互相競爭,「此聯彼抗,紛擾複雜,海內鼎沸,不可終日」。懷有野心的歐美列強乘機介入,縱橫各派之間,挑撥擁戴,以助其亂,結果政局只會越來越紛亂,不可收拾。列強之間各不相讓,兵戎相見,中國隨時淪為戰場。
一旦中國爆發戰亂,要麼被列強瓜分,要麼列強代平內亂。中國領土被瓜分,亡國自屬必然。即使列強代平內亂,亂事平息後,其扶植一傀儡作為統治者,中國一切內政、外交、財政、軍事權力, 掌於外人之手,鐵路、礦產、實業的擁有權,盡屬他人。中國至此,亦名存實亡。要避免中國滅亡、中國人淪為他人之奴隸,共和制必須廢棄,代之以君主立憲。
取消總統,改行君主,可免戰亂,計其原因有四:
(1) 大總統的位置容許不同派別的人競爭,君主之位卻不容競爭,「競爭大總統,不為罪惡,競爭君主,乃為大逆 (即在道德上受譴責)」。故此,共和改選,必生亂象,君主嗣位,決無群起而爭。繼任大總統敵多而嗣位之君主敵少。
(2) 君主即位,開國諸臣,跟皇室利害與共,其精神奮發團結,必較總統制更甚,功臣舊人,分掌內外,勢力遍於朝野,其力足以擁衞新君,繼位之君主敵少而助多,不如繼任之大總統敵多而助少。
(3) 大總統位置獲得與否,以競爭者的資格勢力決定。若無一人資格勢力高出全國之上,彼此皆有比較資格比較勢力之心,很易挑起爭端。比觀之下,君主之位繼承純靠血緣,將相資格雖高,卻不敢生起競爭比較之心。
(4) 大總統只能以專制消弭永久之亂,君主推行憲政可以令民眾歸心,感恩戴德。
清末立憲所以失敗,在於清室只「懸立憲之虛名」。楊度指出,袁世凱被迫歸隱後,以醇親王載灃為首的滿洲皇族,只知「一面懸立憲之假名,為消極之對付,一面與皇族以實柄,為積極之進行」,汲汲於維護滿族利益,最終是招致革命之實禍,激化革命浪潮。他說:
皇族怙權弄法,賄賂公行,凡其所行,無一不與憲政相反,人民請開國會無望也,人民請廢皇族無效也,立憲黨政策不行,失信用於全國,於是革命黨代之而起,滔滔進行,所至無阻……果也武昌一呼,全國響應,軍隊為其主力,而各省諮議局議員和之,議員中以立憲黨為多,至此亦不能不贊成革命矣。清室直至此時始去皇族內閣,頒佈十九信條,亦既晚矣,不可及矣。
又說:
故終清之世,並未成立憲法,更無憲政利弊可言,僅設資政院、諮議局等,以為之基。然以皇族所為,無異命之為革命機關。
至於民國憲政,不過藉立憲之手法,達革命之目的。南京政府時代的約法,尚在情理之中,及至參議院北移,臨時加入內閣制及種種限制政府條文,國會即據此束縛政府一切行動。革命黨人只是借立憲削減政府權力,使之不能統一全國,以為革命作預備。而歸根究底,革命黨能借約法以預備革命,又跟實行共和政體有關。共和講究民權,革命黨人遂挾民意向政府施壓。
按照楊度意見,他朝中國施行君主立憲,必須講究正當、誠實。所謂「正當」,是捨棄英國的「虛君共和」(康有為的主張) 而採取普魯士、日本的君主立憲。他說:
以中國程度而論,決不能取法英國,非僅我國為然,世界君主國,未有敢較英者也。我國改為君主以後,其憲法宜取法普日之間……君主既有大權,又無蔑視民權之弊,施之今日中國,實為至宜。
又說:
採用者,乃普魯士、日本兩憲法,合參而酌取之,以求合於我國程度,而成立憲法之手續,則取法普魯士而略變通之,以求合於我國時勢。
所謂「誠實」,就是不要欺騙人民,要敢於給予人民適宜之權利。人民權利,寧可與少,不可欺民。若人民他日嫌權利太少,大可要求加多,政府因應需要稍作增加,未嘗不可。總勝過白紙黑字寫好,視作具文,卻無實行之意,人民以為政府欺騙他們,生起怨毒,要解決就不容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