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 星期四

理氣觀念

世間萬物之構成,離不開理、氣。理為何物?答曰:自然中性義的生命意志、生活意志。

就人而論,人身全體,全從一個生命意志的本原上演出。因生命要有視之用,始創出了目之體。

生命只是一個用,人身乃是一個體,並不是有了人身之體始有生命之用,實在是先有了生命之用乃創演出人身之體來。若把此意用朱子語說之,應該是先有了視之理,而後有目之氣。

叔本華哲學中之所謂生活意志,也就是此用,一切體由此用而來。(<理與氣>)

此理非外於氣而在氣之上,實於氣中起作用,與氣為一體。

朱子說理先於氣,由今人說之,則應謂未有飛機,先有飛機之理。若此理字認作用的意象,即人心必先有了要凌空而飛之一種用的要求,乃有飛機之實體產生。語本無病。但若必先認真有此一理,先實物而存在,則宇宙間勢必先存在著億兆京陔無窮無盡之理。於是勢必有一位上帝來高踞在此無窮無盡億兆京陔之理之上了。故柏拉圖的理念論,勢必與基督教之上帝觀念合流了。正為其混並無為界與有為界而不加分別以為說,則勢必達於此。講哲學的喜歡主張一個超實在的形上的精神界或本體之存在,這些全是上帝觀念之變相。因此他們說體用,反而說成無的為體,有的為用了。若把朱子的理字死看了也如此。(<理與氣>)

「未有飛機,先有飛機之理」是馮友蘭解釋朱子論理氣關係常用的例子,錢穆讀過馮氏《新理學》,故知此例,亦深表認同。

可是,對於馮氏「新實在論」的立場,錢穆明顯不以為然,理不能外於氣而獨立自存,更不能有千千萬萬之理,又再有一更高的至善之理以統攝之。「理在氣中」的看法,在以下一段文字表達得更清楚:

每一事就其事之本位,即每一事之主觀性言,則與別一事為對立。就其事與事間之條理言,則事與事之對立消失而形成為一種統一。所以說一理萬事。每一事是一經驗,集合萬事散殊之經驗,而成一客觀經驗,使可經驗到一理。所以說一理萬事。每一事是一經驗,集合萬事散殊之經驗,而成一客觀經驗,便可經驗到一理。所謂客觀經驗者,乃在此萬事中抽出一共通條理而統一此萬事。否則萬事平鋪散漫,勢將轉入這這如如之境,此則為一種純經驗。又否則必然超出於萬事之上,或深入於萬事之裡,而另求統一,則為宗教與哲學。今則不超於萬事之上,不入於萬事之裡,只就萬事而在其本身上籀出其相互間之共通條理,認識其相與間之聯繫而統一之。故理不在事之上,亦不在事之後,乃只在事之中,只就於事之本身中尋統一,故為真統一,而非對立上之統一。

此後朱子即頗采華嚴宗言,而唱「理氣同源」論。(<經驗與思維>)

這條雖言事,實亦講氣。

理不在氣之上,亦不在氣之後,而只在氣之中,近於明儒羅整菴的「理氣一物」說。

理為殊別的萬事萬物之共通條理,此和吳啟超的「總文路」判斷一致,<再思朱子的「理」:「存在之理」還是「總文路」?>:

此外還有錢穆,他對朱子存有論之「理」的理解,在筆者看來亦宜歸入「總文路」一方。

何謂「總文路」?吳氏解釋:

這「文路」是隸屬於氣的,乃經驗物本身內具的條理、規律。由是,筆者在「文路」前加一「總」字,為的是表明「總文路」– 「理」的根本身份或最高涵義 – 乃居於經驗世界之上或背後,為天地萬物所共依共循以運行的「總體向度」。「總文路」之「總」,非謂此「理」(Pattern) 乃由各各經驗物本身的「文路子」(patterns,如上述水、鐵、櫻、熊本身的條理或規律所組合拼湊而成,而是說:此「理」乃居於一眾「文路子」之上或背後,為此各「文路子」所分享和體現。換言之,若以水、火為例,無論它們各自的性質或規律 (文路子有多麼不同,仍都共同依循著宇宙裡唯一的「總文路」所提供的方向而運作。

儘管錢穆眼中之理是否「居於經驗世界之上或背後」值得商榷,以「天地萬物所共依共循以運行的總條理、總規律」釋錢穆眼中之理,仍是適切恰當的。

這樣看理,跟牟宗三有著明顯分歧。牟宗三也有講條理一面,但那是存在之理 (生生天道) 下貫於氣所折射出來的多相。錢穆則緊扣「從氣言理」,理、氣是一體兩面,非為兩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