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火燒英國代辦處與文錦渡事件

1967 年 8 月,中央文革小組成員王力、關鋒按林彪、江青旨意,煽動造反派奪中國外交部的權。《香港夜報》、《田豐日報》、《新午報》三份左派報紙,因刊登煽動性文字,被港府勒令停刊。中國外交部 8 月 20 日下午向英國政府提出限時照會 (即最後通牒),要求港府四十八小時內取消對三家報紙的出版禁令,並釋放十九名被關押的記者,否則一切後果由英國政府負責。四十八小時結束,港府未有答允,紅衞兵於是放火燒毀英國駐北京代辦處,駐華代辦柯利達被毆打、強迫向毛澤東像下跪。柯利達堅決拒絕。

8 月 23 日凌晨,周恩來緊急召見造反派,強烈譴責是次違法行為。1971 年 3月 2 日,周恩來接見新任英國代辦時,就事件向英方正式道歉。

英國駐華代辦處臨時代辦唐納德・霍布森在給他夫人的信中這樣描述:

當我們從地下室來到院子裡時,院子裡已有近 5,000 人。有人抓住我的頭髮拖,揪住領帶勒,用手中拿著的東西朝我們打來。不一會兒,我頭上遭到重擊的地方鮮血直流,被打得昏昏沉沉的……代辦處的人不僅受到唾罵、挨踢,還被強迫向毛主席像鞠躬。後來警察干預,將我們撤離代辦處大院。在向外走時,還有人不斷撕扯我們的衣服。

這完全是失控的恐怖主義!

同月,香港發生文錦渡事件。

8 月 5 日,約 30 名從事食品搬運的大陸工人由華界抵達英界的文錦渡關卡時,因不滿張貼於橋頭警崗牆上宣揚毛澤東思想的標語被撕走,憤而奪走警崗內兩把槍枝,並包圍、闖入警崗。時任大埔理民官鮑富達 (Trevor Bedford) 和第 48 啹喀步兵旅旅長馬田准將 (Brigadier Peter Martin) 隨後到場調停,兩人簽署一份保證書,准許工人在英界內張貼非煽動性標語、確保大陸居民在英界的安全、以及不反對大陸居民在英界內舉行學習毛澤東思想的集會,工人方才散去。

8 月 9 日,又一批大陸搬運工人在文錦渡英界內張貼大字報,因大字報具煽動性內容,晚上被邊境當局撕走。當局還於文錦渡的英界橋頭架起鐵絲網,防止有人走近警崗。翌日下午約 1 時 30 分,一名大陸搬運工人因手推車被鐵絲網撞翻而報稱受傷,未幾約 40 多名搬運工人包圍警崗,要求當局回應他們三點訴求:

1. 履行 8 月 5 日三項保證;

2. 拆除鐵絲網;

3. 向受傷的搬運工人作出賠償。

鮑富達與瑪麗公主直屬第 10 啹喀來福槍團第 1 營副營長麥仕德中校等前來調停,雙方談判陷於膠著,工人將鮑富達和麥仕德等人重重包圍,困於警崗內。駐港英軍在文錦渡外圍戒備。

8 月 10 日晚上約 11 時,工人用鐵勾、斧頭撞破鐵絲網,衝入警崗挾持鮑富達、麥仕德等十多人,迫令他們解除武裝和繳械。其後,鮑富達和麥仕德等被押解到警崗外的文錦渡橋頭,工人強迫他們簽署一份「認罪保證書」。在工人用武力威嚇下,鮑富達、麥仕德和邊境警區警司披頓 (William Paton) 選擇就範和簽署「認罪保證書」。他們在文錦渡關卡的橋上宣讀「認罪保證書」,8 月 11 日清晨約 5 時,工人把他們釋放,並發還奪走的武器,事件才告平息。

港府事後發聲明,強調對「認罪保證書」不予承認,下令全面封閉中港邊境,以待局勢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