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

刑事偵緝處與華人總探長

開埠初期,港府清楚明白單憑少數英國人是難以有效管治華人,加上警隊高層皆為外籍人士,絕大部份不懂粵語,也不了解華人習俗及傳統,遂下放權力,讓華人出任警察,用以聯絡、管制和執行命令,再由英籍警官管理。

1923 年,刑事偵緝處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CID) 成立,由偵緝處處長領導。除了偵查罪案及緝捕疑犯,更負責:

1. 審查處理和簽署發給牌照;

2. 管理麻雀館、妓院、賭檔、鴉片檔、酒吧等娛樂場所;

3. 批發大型活動、節慶及粵劇戲棚等事務。

當時,英籍警官駐守總部 (俗稱大館,即舊中區警署),負責安排文件及下達命令等,環頭 (今警區) 治安由探長維持,探長因而對各環頭的社團都非常熟悉。探長與地區幫會、社團關係微妙,建立起另類的默契,故此極少嚴重罪案發生。只要幫會、社團不去騷擾工商業界及中上層市民,不犯謀殺、持械行劫、綁架等嚴重罪行,其偏門行業便不會受到太大壓制。這是一種制衡,也是一種合作。

1949 7 月,警隊高層決意加強刑事偵緝處的權力及進一步規範其職能,增設總探長職級,由表現最出色的探長姚木、李就勝分別升任香港、九龍兩區總探長。總探長直接向偵緝處處長負責,擁有管理全體偵探人員的調度權力。基於與社會有較為緊密的接觸,「華探長」地位特別崇高。

1951 年,姚木退休,由劉福接任。1956 年前,香港共有 4 名華人總探長,其中包括:劉福、黎民祐、呂樂。

姚木,廣東潮陽人,1919 年加入警隊,數年間由探員升為探目,屢破大案。香港淪陷,他一度回到廣東潮汕,重光後返港。未幾晉升九龍區探長,兼管新界區。任內與偵緝副督察西克士,協助助理警司福拉塞,共同對付歹徒,制止黑社會的猖獗,重新整頓香港治安。

1949 7 月,姚木晉升為總探長,卻因健康原因,不久退休。1954 年,驗出患上高血壓,兩年後中風,右邊全身癱瘓。1957 10 月吞槍自殺。

姚木記憶力驚人,過目不忘,盤問疑犯時,能詳述其過往的犯罪紀錄。《工商日報》形容:

() 喜言笑,個性豪爽,有俠義風,對辦案認真,每案均依據「情、理、法」處理。為香港警界有史以來其中一位傑出人才。

劉福,廣東東莞人,曾在上環三角碼頭扮苦力查案,與一群東莞同鄉談得來, 並結成朋友。

東莞籍苦力常與潮汕籍苦力在碼頭因爭奪利益而發生打鬥,劉福專門關照東莞籍苦力,令東莞籍苦力往往佔了上風。

東莞籍苦力開始恃勢橫行,成立東福和黑社會。潮汕籍苦力則組成福義興自保。兩派各自開煙格、賭檔、妓寨。劉福退休後,福義興得到潮汕同鄉呂樂探長支持,勢力壓倒東福和。

相傳在警署內供奉關公也始於劉福。

黎民祐 1935 年加入警隊任信差,一年後轉為警員。香港重光後,獲挑選為刑事偵緝警員。1956 年晉升至刑事偵緝高級警長,期間從灣仔、深水埗、黃大仙、油麻地等黃、賭、毒集結的罪惡溫床,獲得豐厚財產。藍剛是黎的下屬。

呂樂,廣東海豐人 (潮汕人),長洲長大,任警察前曾以擦鞋、派報、拉人力車等工作為生。1940 年加入警隊,為軍裝巡邏小隊警員,後轉任探員。1951 年升探目,1956 年升高級探目。雙十暴動發生,呂樂憑藉對 14K 及新義安等黑社會組織及人士的熟悉,獲高層關注及重用。因表現出色,獲晉升至新界區探長,駐守荃灣警署。1958 年調至油麻地警署接任退休的劉福。1962 年與藍剛一同晉升為總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