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 星期三

基督教在歐洲的發展

耶穌復活後,十二門徒接受其訓示 (即大使命),開始到世界各地傳教。十二門徒在耶路撒冷奠定教會的雛型,時值猶太教當道,迫害基督徒,這為福音向外弘揚提供一契機。加上保羅 (他自稱是一位「外邦人的使徒」,並非耶穌在世時的弟子,也非由教會選出) 三次宣教旅程,基督教卒之傳至整個地中海世界 (包括馬其頓),小亞細亞有安提阿教會的建立。

公元 31 年 (一說 33 年) 至 100 年,乃基督教會發展的初期階段,使徒一個接一個盡道而死。到了「使徒時代」結束,基督教會的勢力竟擴展至羅馬帝國。

羅馬帝國最初對基督教予以寬容,但傳至第五任君主尼祿 (Nero),羅馬城發生大火,尼祿乘機誣陷基督徒為放火元兇,對教徒施以迫害。保羅、伯多祿於其在位期間被處決,他又曾在後花園燃燒基督徒。尼祿是首位壓迫基督教的暴君,自此基督教在歐洲的傳播備受打擊。

基督教被羅馬帝國皇帝重新接納,始於伽列里烏斯 (Galerius) 在公元 311 年發佈結束戴克里先 (Diocletian) 迫害基督教的詔書。未幾,君士坦丁大帝 (Constantine the Great) 繼位,他對基督教的篤信,致使基督教取得合法地位,帝國內有信仰基督教的自由,政府歸還先前沒收的教會財產。尤其甚者,新帝國首都君士坦丁堡擁有大量基督教建築,處處是教堂,卻無異教的神廟。君士坦丁據說還在臨終前受洗。

君士坦丁大力支持基督教,為基督教日後成為羅馬帝國國教創先河。公元 380 年,狄奧多西一世 (Theodosius I,帝國東部皇帝) 與格拉提安 (Flavius Gratianus,帝國西部皇帝) 共同宣佈三位一體的基督教為正統,以此作為羅馬帝國國教。基督教成為羅馬帝國國教後,所能影響的範圍,逐漸擴及帝國全境,包括:巴勒斯坦、敍利亞、波斯、意大利、西西里、高盧、埃及、北非、比利時、荷蘭、不列顛等地。

不過,公元 476 年,哥德人 (日耳曼民族的一支) 為匈人所迫,越過多瑙河,滅亡西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在君士坦丁堡苟延殘喘。歷史學家吉朋 (Edward Gibbon) 撰寫《羅馬帝國衰亡史》(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曾下一著名論斷:「羅馬帝國之所以衰亡,是因為基督教的興起」。

基督教將一切喜樂置於「天上的國」,強調「地上的國」是醜陋骯髒,充滿痛苦,此容易令人忽略蠻族入侵及國家防衛。吉朋之說有一定道理。

然而,羅馬帝國衰亡尚有其他更重要的原因 (不斷征戰令農民須繳交重稅,農民負擔不起,國庫於是空虛),基督教興起不是唯一因素。

羅馬文化造成的精神世界之空虛、枯竭,在基督文化裡得到滋潤。基督教能夠橫掃歐洲,除了政治人物推動,也有意識形態之補偏救弊。

教會後來發展到有嚴密的組織,聖職人員的排序為:教宗 → 樞機 → 總主教 → 主教 → 助理主教 → 輔理主教 → 神父 → 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