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駁王毅邏輯

加拿大記者問到李波事件及中國人權狀況,王毅氣急敗壞的道:「你了解中國嗎?你去過中國嗎?你知道中國從一窮二白的面貌,把 6 億以上的人擺脫了貧困嗎?你知道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人均 8000 美元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嗎?如果我們不能很好的保護人權,中國能取得這麼大的發展嗎?你知道中國已經把保護人權列入我們的憲法當中嗎?」

王外長似乎不知道,保護人權與經濟成績斐然並無必然關係,後者存在不一定證明前者存在。保護人權至低限度要讓每個人有空間按照其獨立意志說自己所信、行自己所信,非凡經濟成就卻可以是專制獨裁政府作出種種經濟規劃、壓制人民選擇所致。

況且,中國不少鄉村、內陸地區仍面臨著貧窮問題,GDP 數字亦充滿種種虛報、誇大,6 億以上的人擺脫了貧困?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只怕是欺人之談!

將「保護人權」四字寫入中共憲法就等於實際保護人權,更加可笑。中共現在的問題是「有法不依」。中共憲法上也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但丁子霖近日不是被公安監視嗎?分享「銘記八酒六四」酒瓶照片的符海陸不是被拘捕嗎?寫入憲法又如何?

理屈詞窮不打緊,最要命王毅還說:「最了解中國人權狀況的不是你,而是中國人自己!你沒有發言權,而中國有發言權」、「中國歡迎善意意見,但拒絕『莫須有』指控。」

第一,所謂「當局者迷」,在廣場跳舞的大媽未必對中國人權狀況有所自覺。換言之,按照王的思路,中國不一定有發言權。

第二,記者有發言權,是因為事實真相往往透過其質詢 / 報導而和盤托出。我們希望尋找事實真相,記者因此可以發言。至於記者有否建基在一些失實資料上作出提問 / 報導,這並不妨礙他們擁有發言權,理由是:錯誤提問經被提問者糾正後仍能靠近真相,錯誤報導經民間理性討論後仍能不掩事實。

第三,要使自己日後更進一步,任何意見都應該歡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哪有分善意不善意?又指控若然是「莫須有」,拒絕根本多餘,請憶記鄧小平的話:「我們不怕他們罵,共產黨是罵不倒的」。

總言之,由王毅反應過敏,可以肯定一件事:大國心靈比玻璃還要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