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

齊昕摑母,並非不孝

梁齊昕於萬聖節掌摑「龍蝦」,且說上一句耐人尋味的話:「You know this mom is not my actual biological mother」,引發網上展開對「孝」的討論。有人認為齊昕的做法「不孝」,但更多人認為「愚孝」是不必的。究竟「孝」是什麼一回事?「孝」應否與「愚」連上?這其實可以從古籍中找到答案。

「孝」是儒家的觀念。《論語》:「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為政>),嚴格言之,「孝」是一種對父母尊敬的態度。而父母之所以值得尊敬,前提是:他們仁慈對待子女,《禮記》:「何謂人義?父慈,子孝」(<禮運>)、「孝慈而敬」(<表記>) 可以為證。據此,「孝」的踐行必然涉及一定的思考和認知,不可能「愚」。放在齊昕摑「龍蝦」一事上,做母親的對女兒施以家暴、言語辱罵在先,女兒心生不敬乃是正常不過,「慈」尚且不存在,「孝」從何說起?「不孝」的指控因此不攻自破 (應行「孝」而不去行,謂之「不孝」)。

當然,有人可能反駁:「古代聖人舜也曾多次遭受父母迫害,其最後不是以德報怨,孝順父母麼?曾參甚至被父親曾皙怒打,其何嘗有半分怪責父親?」對此,筆者的回應是:

(1) 舜被父母迫害、曾參被打的故事出自《孔子家語》,而《孔子家語》主要經三國時期的王肅之手編成。由先秦歷兩漢至三國,「孝」的內容已經被嚴重扭曲。「慈」不再是「孝」的必要條件,「孝」是子女天經地義的行為,哪怕父母比禽獸更不如。舜的以德報怨、曾參的和顏悅色,極有可能只是漢代人的思想投射。換言之,它根本不是「孝」的具體示範。

(2) 即使舜的以德報怨、曾參的和顏悅色是客觀發生過的史實,此僅反映舜、曾參天生異稟,卻不表示每個人皆應該倣效他們。倘若每個人皆倣效他們,世上將會出現越來越多充滿威權壓迫、個人痛苦的家庭,家庭不應該如此。

林毓生教授說得好:「雖然家庭不是政治社會的一部份,但家庭中父母的權威卻須在『天賦人權』(natural rights) 的涵蓋之下。如此,父母的權威才不致於氾濫。」(《熱烈與冷靜》)。齊昕摑「龍蝦」,源自「龍蝦」對她的連番虐待、羞辱。坦白說,齊昕何錯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