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9日 星期日

毒麵包案

正當「亞羅號事件」引發中英兩國外交衝突,香港卻於 1857 年發生了懷疑毒殺英國人的「毒麵包案」。

事緣英軍炮轟廣州,引發廣州市民怨憤。香港方面,市面上開始流傳一些告示,警告那些繼續出售糧食給英國人的商人。大批華人、華商相繼離開,這不僅反映他們「愛護國內同胞心切」,更象徵他們意圖另覓商業機會,以及保存自己的生命與財產 (此更多是出於工具理性的利益計量,而不是單純的愛國情感)。港英政府面對此一前所未有的困境,一方面爭取一些「中間派」的支持,一方面則加派人手保護那些願意留港為英國人服務的華人。「裕盛辦館」(又名「裕昇店」) 的東主張亞霖,即為其中一個願意留港的華商。

張亞霖所開設的「裕盛辦館」,向來專辦洋船糧食。在華商紛紛離港的時候,張氏乘機大做生意,不但販運糧食入港,而且包辦全港英國人的伙食。「裕盛辦館」的生意因此蒸蒸日上。

儘管張氏曾被親中反英分子多次警告 (他在廣州的一間店鋪更被焚毀),他始終堅持為在港英人提供糧食。終於,1857 年 1 月 15 日早上,400 多名英國人 (包括港督夫人) 在如常食用由「裕盛辦館」提供的麵包後,突然嘔吐大作。經化驗後,發現「裕盛辦館」所提供的麵包砒霜含量過大,大多數人吃了麵包後不久即自行吐出,故中毒不深。只有港督寶靈的夫人因中毒而處於昏迷狀態。

「毒麵包案」發生後,香港警隊立即嚴厲執法,拘捕涉案人士,查封「裕盛辦館」。館內負責製造麵包的工人全數被拘捕。當天早上,張亞霖正準備和家人乘船前往澳門。他未幾被寶靈派出的水警追截,押返香港受審。

寶靈最初推斷,張亞霖乃是受了親中反英人士的慫恿,因而下此毒手。可是,隨著調查全面展開,張氏和他的家人亦被發現在船上吃了麵包中毒,證明他對麵包有毒一事全不知情。加上 8 名被控故意下毒的麵包工人全因協助張亞霖包辦英國人伙食而遭受清廷通緝,無法返回內地,不可能是親中反英人士 / 與親中反英分子有任何的勾結。法院因此判所有人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法院的裁決體現了港英政府司法公正的一面。然而,當時不少英國人仍然怒氣難消,主張動用私刑處死張亞霖和他的伙計,就連律政司亦說:「寧枉殺無辜,也勝於承認英國人的智慧和行動無法找出真兇」。為了安頓在港英人的不滿,法院只好更改判決:「裕盛辦館」工人 (共 42 名) 被遞解出境,離開香港。

關於「裕盛辦館」的麵包何以含有大量砒霜,真相至今依然成謎。有說法指有人暗中下毒,也有說法指「裕盛辦館」使用的麵粉在運送途中意外被船上的砒石污染。但無論如何,「毒麵包案」多少揭示開埠初期香港華人與英國人之間存在著某種猜疑和緊張的關係。「毒麵包案」發生後,香港警察先後逮捕超過 800 名可疑分子,並驅逐部份人出境,這在當時不太多的人口中是一個龐大的數字。由此可見寶靈治下的香港華、洋矛盾之嚴重 (港人痛恨英國人,擁抱「大中華主義」,遠源在此)。

今天重讀「毒麵包案」,又有四點值得大家特別注意:

首先,張亞霖不惜冒著生命危險為在港英國人提供食物,這體現著「富貴險中求」的商業投機精神。香港後來能夠成功轉型,發展出金融、投資等行業,與港人原有的商業投機精神密不可分。

其次,「毒麵包案」反映中國與香港的互動帶有一定的模式。誠如葉國華所言:

毒麵包事件也反映了上述的全國 -> 廣東 -> 香港的發展走向。全國的反英情緒影響到廣東官紳的行為,進而影響到香港的本土形勢,導致這次事件以及相關的騷亂。

這個模式至今仍然運作著,影響中、港今後的互動。

其三,首席按察司曉吾 (John Walter Hulme) 堅守「枉殺無辜無助於伸張正義」,在決定性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宣判張亞霖等人無罪,這反映港英政府司法制度上的公正。港督的個人推測是一事,法院的審訊和判決卻是另一事,前者不足以影響後者,行政、司法截然兩分。司法的獨立和公正,可說是香港過去賴以成功的核心價值之一。

其四、「裕盛辦館」工人未被趕盡殺絕,卻遭遞解出境,這是港英政府安撫在港華人、英人的巧妙管治手段。「平衡各方情緒,使之不走極端」,堪稱港英政府一貫的管治原則 (這可能與英國外交上重視「勢力均衡」有關)。

總而言之,「毒麵包案」乃香港早期歷史上一件重要事件,值得治史者一再細味。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3. 葉國華,《維港故事,獨掌難鳴》。

4. 蔡榮芳,《香港人之香港史 1841 –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