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 星期二

重拾理性,消解紛爭:「城邦論」、「民族論」平議

近日,由於《香港民族論》聲名大噪,引發「城邦論」與「港獨論」的爭議。「港獨」支持者批評「城邦論」過於保守 (只要求「香港自治」),且放不下「華夏文化本位」的立場。「城邦派」(包括陳雲本人在內) 則認為強調「民族自決」、「民族獨立」只會令香港自降身價 (所謂「自貶為南蠻」),最後走上被中共吞噬的自毀之路。

兩者的見解其實各有道理。可是,要做到相互同情的了解、不生誤解,兩者明顯有所不足。

舉例言之,陳雲於面書上曾批評《民族論》說:

香港民族論是排他的,香港城邦論是中和的。城邦論基於一百七十多年的長期自治及自主生活之下形成的文明國體,即使香港人離開香港,也有香港人的氣質,其他人來到香港居住,假若經過香港政府審批及自願融合,也是香港人。城邦論,是基於儒家的夷夏之別,不是血統之論,而是社會文明之論,華夏正朔之論。香港人寫漢字、講漢音、奉正教,中共寫殘體字、講胡語、奉無神論。香港是正統,中共是蠻夷。

民族獨立論的危險之處,是將香港自貶為南蠻,與北方的蠻夷,沒有誰比誰高尚。由於香港處於人口少數及政治弱勢,一旦採取民族獨立論,香港即有沒頂之災 (註:沒頂,是被大水淹過頭頂)。(15/1/2015 留言)

陳氏似乎以為「民族論」中的「民族」乃由血統界定,且預設過往南粵地區的文化較中原的華夏文化低等、野蠻。

然而,《民族論》明白反對以血統界定香港民族。吳叡人說得好:

在......《學苑》青年知識份子集團的民族自決論中,我們可以觀察到幾個特徵。首先,這是一個公民的民族主義論述 (discourse of civic nation),所謂「香港民族」主要是以共同命運、共同政治社會體制、共同心理特徵與共同價值等標準來界定的,與血緣、種族無關。年輕的作者們雖然強調香港民族具有共同的粵語文化,然而這個文化與香港價值一樣,本質上是開放,可以經學習而獲得的。這個開放的公民民族論,恰與北京的血緣民族論成為鮮明對比。(<The Lilliputian Dream:關於香港民族主義的思考筆記>)

練乙錚更指出「任何香港居民,無論什麼時候開始在香港生活,只要認同香港價值,支持香港優先,願意守護香港,就是香港人」。如是,「民族論」何嘗主張狹隘的種族主義 (陳雲於16/1/2015曾有「高舉以弱勢香港民族的分離主義為本的民族論這種shock therapy (衝擊治療法),方便中共將之圈禁為南方香港的種族主義」的留言)?其反而與陳雲的「國族觀」有相通之處。有關「國族觀」,可參考陳雲以下一段面書留言:

香港建國之後,香港各個族群就整體形成一個國族 (nation)。故此,香港建國,英文是nation building for Hong Kong,這是個緩慢的進程,安全的進程,與中國互惠互利的進程。國族的意思是國民構成一個國體,至於國民的形成,是來自共同生活經驗、公共道德、歷劫的經驗、歷史、傳說、信仰。血緣和種族是其次,國民認同主要來自共同的文化經歷 (common cultural experience)。我的城邦論,從來不高舉民族 (people),我講述華夏、中西遺民、夷夏之別、文明開化與野蠻閉塞之別、本土歷史與民間風俗、英殖民地的自治傳統與華夏民間的自治傳統、《基本法》賦予香港的實然主權。上述各種元素合在一起,各個香港族群和光同塵,共負一軛,就是香港國族。(17/1/2015)

至於預設過往南粵地區的文化較中原的華夏文化低等、野蠻,「民族論」明顯不認同。徐承恩在<城邦述事:香港本土意識簡史> (《民族論》第八章) 中高度評價蜑家、福佬、閩越等海洋族群 (屬於嶺南的少數民族,迥異於中原的漢族),稱許其擁有敢於抗爭、不做「順民」的傳統。曹曉諾<香港人的背後是整個文化體系> (《民族論》第三章) 更從港英時代的電視、電影、音樂發展,疏理出香港近三十年獨特的文化傳統,足以與中國文化並駕齊驅。陳雲指「民族獨立論的危險之處,是將香港自貶為南蠻」,這明顯是未有充分了解「民族論」。

當然,「港獨派」對陳雲的苦心亦未能體會,批評多有過火之處。

如陳雲極力反對「港獨」而主張「自治」,旨在避免香港於獨立後因人口、資本規模及資源與中國不成比例,最終被現代中國所消融。「港獨派」對此卻未能正視。又陳雲汲汲於保存華夏文化,目的在於令香港得以和澳門、台灣建立良好關係,防範香港建國後出現挑釁、侵略鄰國的行徑。「港獨派」對此亦一筆抹殺。

「城邦派」、「港獨派」無法做到相互體諒、了解,只知訴諸情緒,互相指罵,爭拗由是不斷。可是,這對「香港建國」畢竟是無益的。爭拗還是要以理性作為基礎,共識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