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4日 星期日

附錄一、大乘空宗的經典:心經、不真空論

空宗之要旨

一切法皆由因緣構合而生,故「不真空」;但其無自性,故「空」。人能不著於兩邊(「空」及「不空」),即是中道。

人能利用中道以「蕩相遣執」,此能力即是「般若智」之展現。

經文

一、心經 (唐玄奘法師譯)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熊十力的疏解 (見於《新唯識論》):

《般若心經》者,從《大般若經》中甄綜精微、纂提綱要而別出之小冊也。《大般若經》是空宗根本大典,所謂群經之王、諸佛之母也,而《心經》采撮《般若》旨要,足為法門總持。

《心經》開宗明義曰「照見五蘊皆空」,此一語,網羅《大般若》全部旨趣無遺。五蘊者,法相之別稱,析一切法相而各別以聚,則說為蘊 (蘊者,聚義),綜計蘊數,則說有五。五蘊者,首色蘊,通攝一切物,如吾人根身以至天地諸大物,總攝色蘊。次受、想、行、識四蘊,則舉一切心法而通析為此四。受蘊者,謂於境而有苦樂等領納故名為受 (受者領納義),此以情的作用而立受蘊。想蘊者,謂於境取像故名為想。如緣青時,計此是青非赤白等,是為取像,由此得成辨物析理的知識。此以知的作用而立想蘊。行蘊者,謂於境起造作故名為行 (行者造作義),此以意的作用而立行蘊。又復當知,受想行三蘊通言心所法。心所法者,猶云心上所有之諸作用,不即是心,而屬於心,故名心所。唯行蘊中不止一個行心所,更有多數心所,皆不別立蘊者,而悉攝於行蘊,學者宜知。已說心所三蘊,最後識蘊則通攝八個識。小乘初說六識,曰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大乘有宗始加第七末那識及第八阿賴耶識。然大乘雖無七八之名,卻已有其義,詳在諸論。總之,色蘊專言物,後四蘊皆言心,故五蘊總分心物兩方面。

上來已說五蘊名義,今釋《經》旨。《經》言「五蘊皆空」者,空有二義:一曰空無義,謂一切法相都無實自性故,即皆是空。如以色蘊言,色法無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色法本來是空。如以受蘊言,受心所法無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受心所法本來是空。乃至以識蘊言,諸心法無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諸心法本來是空。《大般若經》卷五百五十六有云「如說我等,畢竟不生,但有假名,都無自性 (凡人皆執有自我,不悟我者只是依五蘊而起之妄執耳。若離五蘊,我果何在?故知我是假名,求其自性便不可得)。諸法亦爾,但有假名,都無自性。何等是色?既不可取 (色本空無,如何可取?),亦不可生 (色本空無,如何有生?)。何等是受想行識?既不可取,亦不可生」云云。《大般若》全部,此類語句不可勝引,《心經》實總括其要義。二曰空謂空理,唯能空五蘊相者,方得於五蘊相而皆證空理。易言之,即於一一蘊相無所取著,而直透徹其本體。《心經》說「五蘊皆空」,此一空字實含兩義,若執諸法有實自性而不空者,即無由於法相而見空理故。

《心經》復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此中空言,含二義,同前釋。一者,空謂空無。俗舉空言,便與色異,世間執色為有故;今依真諦道理解析色法,而至極微,更析至鄰虛 (極微更析之便無有物,名曰鄰虛),色法畢竟空無。《經》故說言「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若色與空互異者,色法應有實自性,今既不爾,故知色與空互不相異。既色與空互不異,所以又申之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中即言,明示色與空是一非二,因色法無實自性故。色本空無,受想行識將復云何?須知受等四蘊法,是就眾生虛妄分別而言 (分別作名詞,即妄識之別名)。妄心是緣生法,已如前說。緣生法無自性,究竟空無,故《經》中才說至色與空互不異及互相即之四句,便接續說「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如上都是遮撥法相。

二者,空謂空理。由法相空故,即於法相而識空理。如色法實性即是空理故,說色不異空;空理即是色法之實性故,說空不異色。由色與空理互不異故,遂申之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與空理有互不異及互相即四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綜上所說,由於色心諸法相都空故 (此云空者空無義,謂不執有色心等相),因於一一法相而皆見為空理。

《經》復說言:「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此承上文而申之也。諸法空相者,通色法心法而言之。空相謂實相,亦云諸法本體,以其空諸妄相而始顯,乃云空相。凡法本無今有,名生;生已壞盡,名滅。空相絕待,非一向無而今始生,故云不生;凡法有生則有滅,既無生,即無滅,故云不滅。障染名垢,反此名淨。空相恒如其性,不受染污,譬如太虛雖雲霧四塞而虛性恒時自爾,故云不垢。又言不淨者,以淨之為名對垢而彰,既本無垢即淨名亦不立,故云不淨。體相益廣名增,反此名減。空相至大無外,不待增益始廣,故云不增。凡法可增則可減,既無增,即無減,故復言不減。如上略明諸法空相遠離生滅垢淨增減等相,即是泯除差別法相,而直證入無差別實相。故《經》復言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空中者,謂於空相中唯是一真絕待 (一真之一,是無封義),離相寂然 (離諸虛妄分別之相曰離相,寂然者沖虛寂默,難以形容),故約實相言,即無有色法可得,亦無有受想行識等法可得。此《心經》綜括《大般若》全部深密理趣,而以極簡約文字表達之者也。

二、不真空論 (僧肇撰)

夫至虛無生者,蓋是般若玄鑒之妙趣,有物之宗極者也。

自非聖明特達,何能契神於有無之間哉?

是以至人通神心於無窮,窮所不能滯;極耳目於視聽,聲色所不能制者,豈不以其即萬物之自虛,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是以聖人乘真心而理順,則無滯而不通;審一氣以觀化,故所遇而順適。無滯而不通,故能混雜致淳;所遇而順適,故則觸物而一。

如此,則萬象雖殊,而不能自異。不能自異,故知象非真象。象非真象,故則雖象而非象。

然則物我同根,是非一氣,潛微幽隱,殆非群情之所盡。故頃爾談論,至於虛宗,每有不同。夫以不同而適同,有何物而可同哉?故眾論競作,而性莫同焉。

何則?心無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嘗無。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虛。

「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雖色而非色也。夫言色者,但當色即色,豈待色色而後為色哉?此直語色不自色,未領色之非色也。

「本無」者,情尚於無,多觸言以賓無。故非有,有即無;非無,無亦無。尋夫立文之本旨者,直以非有非真有,非無非真無耳。何必非有無此有,非無無彼無?此直好無之談,豈謂順通事實,即物之情哉?夫以物物於物,則所物而可物;以物物非物,故雖物而非物。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實,名不即物而履真。然則真諦獨靜於名教之外,豈曰文言之能辯哉?

然不能杜默,聊復厝言以擬之。試論之曰:《摩訶衍論》云:「諸法亦非有相,亦非無相。」《中論》云:「諸法不有不無者,第一真諦也。」尋夫不有不無者,豈謂滌除萬物,杜塞視聽,寂寥虛豁,然後為真諦者乎?

誠以即物順通,故物莫之逆;即偽即真,故性莫之易。性莫之易,故雖無而有;物莫之逆,故雖有而無。雖有而無,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所謂非無。如此,則非無物也,物非真物;物非真物,故於何而可物?故經云:「色之性空,非色敗空。」以明夫聖人之於物也,即萬物之自虛,豈待宰割以求通哉?

是以寢疾有不真之談,《超日》有即虛之稱。然則三藏殊文,統之者一也。故《放光》云:「第一真諦,無成無得;世俗諦故,便有成有得。」夫有得即是無得之偽號,無得即是有得之真名。真名故,雖真而非有;偽號故,雖偽而非無。是以言真未嘗有,言偽未嘗無。二言未始一,二理未始殊。故經云:「真諦俗諦,謂有異耶?答曰:『無異也。』」此經直辯真諦以明非有,俗諦以明非無,豈以諦二而二於物哉?

然則萬物果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無。有其所以不有,故雖有而非有;有其所以不無,故雖無而非無。雖無而非無,無者不絕虛;雖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若有不即真,無不夷跡,然則有無稱異,其致一也。

故童子嘆曰:「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瓔珞經》云:「轉法輪者,亦非有轉,亦非無轉,是謂轉無所轉。」此乃眾經之微言也。

何者?謂物無耶,則邪見非惑;謂物有耶,則常見為得。以物非無,故邪見為惑;以物非有,故常見不得。然則非有非無者,信真諦之談也。故《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無。」《中觀》云:「物從因緣故不有,緣起故不無。」尋理,即其然矣。

所以然者,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豈待緣而後有哉?譬彼真無,無自常無,豈待緣而後無也?若有不自有,待緣而後有者,故知有非真有。有非真有,雖有不可謂之有矣。不無者,夫無則湛然不動,可謂之無。萬物若無,則不應起,起則非無,以明緣起,故不無也。

故《摩訶衍論》云:「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一切無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有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尋此有無之言,豈直反論而已哉?

若應有,即是有,不應言無;若應無,即是無,不應言有。言有是為假有,以明非無,借無以辯非有。此事一稱二,其文有似不同,茍領其所同,則無異而不同。然則萬法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無,不可得而無。

何則?欲言其有,有非真生;欲言其無,事象既形。象形不即無,非真非實有。然則不真空義,顯於茲矣。

故《放光》云:「諸法假號不真。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夫以名求物,物無當名之實;以物求名,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非物也;名無得物之功,非名也。是以名不當實,實不當名,名實無當,萬物安在?

故《中觀》云:「物無彼此。而人以此為此,以彼為彼,彼亦以此為彼,以彼為此。」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懷必然之志。然則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無。既悟彼此之非有,有何物而可有哉?故知萬物非真,假號久矣。

是以《成具》立強名之文,園林托指馬之況。如此,則深遠之言,於何而不在?是以聖人乘千化而不變,履萬惑而常通者,以其即萬物之自虛,不假虛而虛物也。

故經云:「甚奇,世尊!不動真際,為諸法立處。」非離真而立處,立處即真也。然則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即神。

湯用彤的解釋 (見於《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

從來佛家談空,皆不免於偏。僧睿曰:「六家偏而不即」是矣。支愍度、竺法溫之心無論旨在空心,支道林主境色無自性,從物方面說空,均有所偏。而東晉以來,佛教大師釋道安以及竺法深,染當時玄學之風,亦不免偏於虛無。僧肇《不真空論》斥本無曰:「情尚於無多。」所謂「多」者,即謂其偏於無也。偏於無,故「觸言以賓無」矣。凡從來「好無之談」,不知本體無相超乎一切分別,固不能偏於有,亦不能偏於無。蓋一切決定即是否定 (西哲 Spinoza 曰:To call anything finite is a denial in part。羅什曰「物無定相,其性虛矣」)。從言象上作決定,謂其如此或如彼,即是本體上有所否定而失其真。要知遮偏即所以顯體,但非遣去萬有而獨存虛無。去有存無,仍為本無家之偏說。即有即無,即體即用 (此乃六家偏而不即之即),乃大乘體用一如之妙諦 (體用一如,亦彷佛 Spinoza 之所謂 immanent cause)。又從來說空,偏於不空心神。於是其所謂空者,或采老子忘懷外身之說,或用莊周逍遙自足之言。於法開談空,謂心神夢醒則倒惑識滅。竺法溫談空,謂內停其心,不想外色。是皆謂萬物由我心以空,而不知萬有之本性空寂。故肇公云:「惟聖人之於物也,以其即萬物之自虛,不假虛而虛物也。」綜上所言,從來說空,或偏尚虛空,以致分割有 (萬象) 無 (本體),而遣有以存無,色敗乃有空。但肇曰:「聖人之於物也,即萬物之自虛,豈待宰割以求通哉!」或則謂杜塞視聽,乃為真諦。而肇云:「至人極耳目於視聽,聲色所不能制,豈不以其即萬物之自虛,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不真空論》曾三次言「即萬物之自虛」,蓋肇公顯以此義為通篇主旨,而用之以自別於從來之異執也。

從來談空者,各有不同。肇公《不真空論》呵斥三家。「無」為「空」字之古譯,故心無即「心空」。即色自號為「即色空」。本無即「本空」。而僧肇乃自稱其學為「不真空」(不真空乃持業釋,謂不真即空,非謂此空不真而主張實在論也)。謂「諸法假號不真」(此引《放光經》,乃論名之所由來),非有非無。「欲言其有,有非真生,欲言其無,事象既形,象形不即無,故曰非無,非真非實有,故曰非有。」本體無相,超於有無 (肇致劉書曰:有也無也,心之影響也),而有無皆不真。肇曰:「物無彼此,而人以此為此,以彼為彼。彼亦以此為彼,以彼為此。彼此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懷必然之志。」彼此悉為假名,均出於人情之惑,故萬物非真。但真體起用,萬有之起,本於真體。「故經云,甚奇世尊,不動真際,為諸法立處。非離真而立處,立處即真也。」因諸法立處即真,故肇《論》最終一句有曰:「道遠乎哉?觸事而真。」此明謂本體之道決非超乎現象以外,而宇宙萬有實不離真際,而與實相不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