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九年(乙未,公元六三五年),太上皇李淵離世。
早在貞觀八年(甲午,公元六三四年),太宗本欲請上皇避暑九成宮,上皇以九成宮為文帝辭世之地(案:九成宮之前身為仁壽宮),不願入住。
上屢請上皇避暑九成宮,上皇以隋文帝終於彼,惡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其實,由上皇此番舉動,我們已可見上皇身體之抱恙,故生此種迷信的念頭。
然而,太宗並未在意,反為父親著意建造「大明宮」,作為父親清暑之所。可惜的是,此時之上皇身體已染頑疾,未可入居新建的「大明宮」。
冬,十月,營大明宮,以為上皇清暑之所。未成而上皇寢疾,不果居。(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直至貞觀九年五月,上皇終因風疾而駕崩於垂拱殿。
上皇自去秋得風疾,庚子,崩於垂拱殿。(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值得一提的是,所謂「風疾」,即現在我們常說的「高血壓」。
上皇死後,太宗有一段時間未有親政,而由太子李承乾代為處理日常政務。
甲辰,群臣請上准遺誥視軍國大事,上不許。乙巳,詔太子承乾於東宮平決庶政。(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太宗不親政,主要原因是為了辦理父親之喪事,兼及完善宗廟之制。
辛亥,詔:「國初草創,宗廟之制未備,今將遷祔,宜令禮官詳議。」諫議大夫硃子奢請立三昭三穆而虛太祖之位。於是增修太廟,祔弘農府君及高祖並舊神主四為六室。房玄齡等議以涼武昭王為始祖。左庶子于志寧議以為武昭王非王業所因,不可為始祖;上從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庚寅,葬太武皇帝於獻陵,廟號高祖;以穆皇后祔葬,加號太穆皇后。(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太宗對父親情感之深,由以下兩條文字可證。
上欲自詣園陵,群臣以上哀毀羸瘠,固諫而止。(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十一月,庚戌,詔議於太原立高祖廟。秘書監顏師古議,以為:「寢廟慶在京師,漢世郡國立廟,非禮。」乃止。(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太宗對父親山陵之建造,雖不免有過份處,但仍是出於一片孝親之心。
(貞觀九年七月)丁巳,詔:「山陵依漢長陵故事,務存隆厚。」期限既促,功不能及。秘書監虞世南上疏,以為:「聖人薄葬其親,非不孝也,深思遠慮,以厚葬適足為親之累,故不為耳。昔張釋之言:『使其中有可欲,雖錮南山猶有隙。』劉向言:『死者無終極而國家有廢興,釋之之言,為無窮計也。』其言深切,誠合至理。伏惟陛下聖德度越唐、虞,而厚葬其親乃以秦、漢為法,臣竊為陛下不取。雖復不藏金玉,後世但見丘壟如此其大,安知其中無金玉邪!且今釋服已依霸陵,而丘壟之制獨依長陵,恐非所宜。伏願依《白虎通》為三仞之墳,器物制度,率皆節損,仍刻石立之陵旁,別書一通,藏之宗廟,用為子孫永久之法。」疏奏,不報。世南復上疏,以為:「漢天子即位即營山陵,遠者五十餘年;今以數月之間為數十年之功,恐於人力有所不逮。」上乃以世南疏授有司,令詳處其宜。房玄齡等議,以為:「漢長陵高九丈,原陵高六丈,今九丈則太崇,三仞則太卑,請依原陵之制。」從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補充一點,由太宗把虞世南之疏授有司,令詳處其宜,可見太宗並不以私害公。
直至喪事之措置告一段落,群臣復請太宗聽政,太宗才始以太子處理細務。
六月,己丑,群臣復請聽政,上許之,其細務仍委太子,太子頗能聽斷。是後上每出行幸,常令居守監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貞觀十年(丙申,公元六三六年)正月,太宗再度親自聽政。
春,正月,甲午,上始親聽政。(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最後,讓我們引錄一條貞觀七年(癸巳,公元六三三年)發生的史事,以見太宗和上皇之關係。
十二月,甲寅,上幸芙蓉園;丙辰,校獵少陵原。戊午,還宮,從上皇置酒故漢未央宮。上皇命突厥頡利可汗起舞,又命南蠻酋長馮智戴詠詩,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帝奉觴上壽曰:「今四夷入臣,皆陛下教誨,非臣智力所及。昔漢高祖亦從太上皇置酒此宮,妄自矜大,臣所不取也。」上皇大悅。殿上皆呼萬歲。(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四)
由上皇笑著說「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此其實已是暗中稱許太宗所為乃上古所未有。太宗又把四夷稱臣之功歸於父親,此亦見太宗之孝順及顧念父子之情。二人至此實已消去過往一切隔閡,此即可證何以上皇之死竟令太宗傷心欲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