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六十九、討伐薛延陀

貞觀十七年(癸卯,公元六四三年)六月,薛延陀的真珠可汗使其侄兒突利設來納幣,向唐獻馬五萬匹,牛、橐駝萬頭,羊十萬口。

薛延陀真珠可汗使其侄突利設來納幣,獻馬五萬匹,牛、橐駝萬頭,羊十萬口。(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庚申,突利設獻饌,太宗於相思殿大宴群臣,設十部樂,突利設向太宗拜壽,太宗賞賜突利設甚厚。

庚申,突利設獻饌,上御相思殿,大饗群臣,設十部樂,突利設再拜上壽,賜賚甚厚。(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然而,契苾何力勸太宗切勿與薛延陀聯婚。太宗以「不可食言」為由,頗不情願。

契苾何力上言:「薛延陀不可與昏。」上曰:「吾已許之矣,豈可為天子而食言乎!」(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契苾何力於是詳細交待其看法:其非欲太宗直接拒絕薛延陀,其只希望太宗敕真珠可汗親至長安迎公主,以拖延聯婚之事。按何力估計,真珠可汗必不敢至長安,此時,太宗即有藉口拒絕薛延陀之求婚。而真珠可汗性格剛戾,既不成婚,加上其手下懷有異心,一二年後,真珠可汗病死,薛延陀必生內亂。唐在這時即可進兵討滅之。

何力對曰:「臣非欲陛下遽絕之也,願且遷延其事。臣聞古有親迎之禮,若敕夷男使親迎,雖不至京師,亦應至靈州;彼必不敢來,則絕之有名矣。夷男性剛戾,既不成昏,其下復攜貳,不過一二年必病死,二爭立,則可以坐制之矣!」(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太宗聆聽何力的解釋後,決定接納他的建議,遂征真珠可汗往長安親迎公主,且仍發詔表示自己將幸靈州與他相會。

上從之,乃征真珠可汗使親迎,仍發詔將幸靈州與之會。(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真珠可汗收到太宗之詔書後,心中大喜,其欲親往靈州,大臣諫阻,卻無功而還。

真珠大喜,欲詣靈州,其臣諫曰:「脫為所留,悔之無及!」真珠曰:「吾聞唐天子有聖德,我得身往見之,死無所恨,且漠北必當有主。我行決矣,勿復多言!」(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太宗遣發三使接受真珠可汗所獻雜蓄(即迎娶唐公主之聘禮)。適逢真珠率領諸部南來時,因往返萬里,而道路上盡是沙土,以致水草短缺,士卒耗死過半。真珠終於失期不至。

上發使三道,受其所獻雜蓄。薛延陀先天庫廄,真珠調斂諸部,往返萬里,道涉沙磧,無水草,耗死將半,失期不至。(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太宗為免惹起他國誤會,「使戎狄輕中國」,其於是謝絕和真珠可汗的婚事,且停幸靈州。

議者或以為聘財未備而與為昏,將使戎狄輕中國,上乃下詔絕其昏,停幸靈州,追還三使。(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太宗謝絕薛延陀之婚事,此多少是違背了自己當初許婚薛延陀的承諾,即所謂「食言」也。對於太宗此舉,褚遂良曾上疏反對,可惜太宗不聽。

褚遂良上疏,以為:「薛延陀本一俟斤,陛下蕩平沙塞,萬里蕭條,餘寇奔波,須有酋長,璽書鼓纛,立為可汗。比者復降鴻私,許其姻媾,西告吐蕃,北諭思摩,中國童幼,靡不知之。御幸北門,受其獻食,群臣四夷,宴樂終日。咸言陛下欲安百姓,不愛一女,凡在含生,孰不懷德。今一朝生進退之意,有改悔之心,臣為國家惜茲聲聽;所顧甚少,所失殊多,嫌隙既生,必構邊患。彼國蓄見欺之怒,此民懷負約之慚,恐非所以服遠人、訓戎士也。陛下君臨天下十有七載,以仁恩結庶類,以信義撫戎夷,莫不欣然,負之無力,何惜不使有始有卒乎!夫龍沙以北,部落無算,中國誅之,終不能盡,當懷之以德,使為惡者在夷不在華,失信者在彼不在此,則堯、舜、禹、湯不及陛下遠矣!」上不聽。(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群臣又以「不可失信戎狄」、「易生邊患」為由,反對太宗拒絕和薛延陀聯婚。可是,太宗依然堅持自己的見解,原因很簡單:他一早已不信任薛延陀,而欲除之而後快。

是時,群臣多言:「國家既許其昏,受其聘幣,不可失信戎狄,更生邊患。」上曰:「卿曹皆知古而不知今。昔漢初匈奴強,中國弱,故飾子女、捐金絮以餌之,得事之宜。今中國強,戎狄弱,以我徒兵一千,可擊胡騎數萬。薛延陀所以匍匐稽顙,惟我所欲,不敢驕慢者,以新為君長,雜姓非其種族,欲假中國之勢以威服之耳。彼同羅、僕骨、回紇等十餘部,兵各數萬,並力攻之,立可破滅,所以不敢發者,畏中國所立故也。今以女妻之,彼自恃大國之婿,雜姓誰敢不服!戎狄人面獸心,一旦微不得意,必反噬為害。今吾絕其昏,殺其禮,雜姓知我棄之,不日將瓜剖之矣,卿曹第志之。」(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

後世有反對太宗為一聖君者,觀乎此節,這說法未嘗沒有一定的道理。

事實上,早於北宋時期,司馬光已批評太宗絕婚之行為「猶可羞也」。後世的史家不認太宗為一聖君,此見解實出自溫公。

臣光曰:孔子稱去食、去兵,不可去信。唐太宗審知薛延陀不可妻,則初勿許其昏可也;既許之矣,乃復恃強棄信而絕之,雖滅薛延陀,猶可羞也。王者發言出令,可不慎哉!」(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