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碰到他,都有所顧忌而不敢恣意妄為。聞其名聲者,莫不畏服。史載「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
(想包拯笑猶如欲黃河水清澈般困難),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按照舊制,告狀者必須先將狀紙交給守門的府吏,再由府吏轉呈長官,是否審理,何時審理,由府吏通知。府吏往往乘機敲詐勒索,營私舞弊。
包拯有見及此,大開官署正門,使告狀者可直接至公堂見官納狀,自陳冤屈,革除積弊。
包拯不但為民伸冤,而且不怕得罪權貴。
他曾七次彈劾貪官王逵,指責其殘害百姓;三次彈劾外戚張堯佐,批評其「乃凡庸之人,只因寵私,驟居要職」。
達官貴人在惠民河 (北宋「漕運四河」之一,開封西南閔水、蔡河諸運河的統稱)
邊修築樓台、花園、水榭,致使河道淤塞不通。適逢天降暴雨,惠民河頓時氾濫成災。包拯二話不說,命人毀去所有樓台、花園、水榭,毫不怯懦,以百姓福祉為依歸。
他又通過實地測量、驗證,揭發部份持地券的權貴在劵中偽增步數。
嘉祐三年 (公元 1058 年) 六月,包拯升為右諫議大夫、權任御史中丞。
期間他建議仁宗立太子
(奏曰:「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陛下持久不決,何也?」仁宗曰:「卿欲誰立?」拯曰:「臣不才備位,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萬世計也。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
並請求裁減內侍、減少冗費、按條文督責各路監司盡忠職守、御史府可以自舉屬官、減少官吏一年的休暇日,朝廷皆准許施行。
嘉祐六年 (公元 1061 年) 四月,包拯為給事中、三司使,數日後再拜樞密副使,不久「遷禮部侍郎,辭不受」。
嘉祐七年 (公元 1062 年) 五月,包拯因病逝世,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吊唁,為其輟朝一日,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孝肅。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與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後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
嚴正而具仁情,真誠而不虛偽,安貧而重家法,這正是儒家知識分子的典範!
即使是歐陽修,也說:「況如拯者,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 (<論包拯除三司使上書>)。
包拯著有《奏議》十五卷,以下是其中一篇:
「臣伏見景德、祥符中,文武官總九千七百八十五員。今內外官屬總一萬七千三百餘員,其未受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選人不在數內,較之先朝,纔四十餘年,已逾一倍多矣。竊以唐、虞建官惟百,夏、商倍之,周設六官,僚屬漸廣,秦併六國,郡縣益眾,降及漢、魏,以至隋、唐,雖設官寖多,然未有如本朝之繁冗甚也。今天下州、郡三百二十,縣一千二百五十,而一州一縣所任之職,素有定額,大率用吏不過五六千員,則有餘矣。今乃三倍其多,而又三歲一開貢舉,每放牓僅千人,復又臺寺之小吏、府監之雜工,廕序之官、進納之輩,總而計之,又不止於三倍。是食祿者日增,力田者日耗,則國計民力,安得不窘乏哉?
臣謹按景德中,天下財賦等歲入四千七百二十萬七千匹貫碩兩,支數闕,當考。在京歲入一千八百三十九萬二千匹貫碩兩,支一千五百四十萬四千九百匹貫碩兩。慶曆八年,天下財賦等歲入一萬三百五十九萬六千四百匹貫碩兩,支八千九百三十八萬三千七百匹貫碩兩,在京歲入一千八百五十九萬六千五百匹貫碩兩,支二千二百四十萬九百匹貫碩兩。況天下稅籍,有常數矣,今則歲入倍多者,何也?蓋祖宗之世,所輸之稅,祗納本色,自後用度日廣,沿納並從折變,重率暴歛,日甚一日,何窮之有!天下田土財用,比之曩時,虛耗漸以不逮,豈於今而能倍之乎?非天降地出,但誅求於民無紀極爾。輸者已竭,取者未足,則大本安在哉?臣以謂冗兵耗於上,冗吏耗於下,欲救其敝,當治其源。治其源者,在乎減冗雜而節用度。若冗雜不減,用度不節,雖善為計者,亦不能救也。方今山澤之利竭矣,征賦之入盡矣,幸而西北無事,乃是可為之時。若不銳意而改圖,但務因循,必恐貽患將來,有不可救之過矣。
伏望陛下,上體祖宗之成憲,下卹生靈之重困。謂設官太多也,則宜艱難選舉,澄汰冗雜;謂養兵太眾也,則宜罷去招募,揀斥老弱。土木之功不急者,悉罷之;費出無名者,並除之。懲禁中奢侈之端,節上下浮枉之費。當平成之代,建長久之策。願陛下留神省察,申命宰執,條此數事而力行之,則天下幸甚!」
此見包拯贊成裁冗官冗兵以節省政府開支,他是主張變法的。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3. 畢沅,《續資治通鑑》。
2018年8月7日 星期二
2018年8月6日 星期一
禪宗
談禪宗思想,不能離開《六祖壇經》。近人談此經多矣,卻甚少能疏理出一個眉目,唯牟宗三能為之。
按照牟氏理解,惠能 (又作慧能) 的思想基本上和天台宗 (遠承般若空宗) 並無二致。
<自序品第一>:
(五) 祖以袈裟遮圍,不令人見,為說《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惠能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
「無所住而生其心」,即不住著於色聲香味觸法而生其心,心指般若心、清淨心、無念心。般若心呈現,空寂性始呈現。此仍是實相 (實相一相,所謂無相,即是如相) 般若。
<機緣品第七>:
有僧舉臥輪禪師偈云:
臥輪有伎倆,能斷百思想。對境心不起,菩提日日長。
師聞之曰:此偈未明心地。若依而行之,是加繫縛。因示一偈云:
惠能沒伎倆,不斷百思想。對境心數起,菩提作麼長?
「惠能沒伎倆,不斷百思想」,正是天台宗所特重之「不斷斷」。於百思想中無住無著,則是思而無思,此即是解脫。何必斷絕百思想,才增長菩提?「斷絕百思想」不但不能增長菩提,反而窒死菩提。
<懺悔品第六>「不思善,不思惡,自在無礙」,亦是「不斷斷」的意思。
<定慧品第四>:
善知識!於諸境上心不染,曰無念。於自念上,常離諸境,不於境上生心。若只百物不思,念盡除卻,一念絕即死,別處受生,是為大錯。學道者思之!若不識法意,自錯猶可,更勸他人!自迷不見,猶謗佛經。所以立無念為宗。
「無念」是境界語、工夫語,不是存有論上的有無語。
「無念」不是說「百物不思,念盡除卻」,故存有論地說,仍是有念,有思想,不斷念,不斷百思想。
真「無念」者,於念 (存有論地有念) 而無念 (工夫上的無執無著),即「於諸境上心不染」、「於自念上,常離諸境,不於境上生心 (不於色上生心,不於色聲香味觸法上生心)」。
此即《維摩詰經》「不斷淫怒痴,亦不與俱。不壞於身,而隨一相。不滅痴愛,起於明脫。以五逆相而得解脫,亦不解不縛。」
亦「不斷斷」之謂也。
「無念」是宗旨,「無住」是所以實現此「無念」者,故復以「無住」為本。<定慧品第四>解「無住」云:
無住者,人之本性於世間善惡好醜,乃至冤之與親,言語觸刺欺爭之事,並將為空,不思酬害,念念之中不思前境。若前念今念後念,念念相續不斷,名為繫縛。於諸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此是以無住為本。
「無念」「無住」即是「無相」,故復以「無相」為體。「無相」者,於相而離相 (不著一切相,直從自性空寂處直心而行),<定慧品第四>:
無相者,於相而離相。
善知識!外離 (不著) 一切相,名為無相。能離於相,即法體清淨 (這是不客觀地斷除或隔離非道之惡事而主觀地即得「解心無染」)。此是以無相為體。
如此「無念」「無住」「無相」,於日常生活中即事而真,當下即是,既不須斷絕,亦不須隔絕,所謂不壞世間而證菩提,亦正是《般若經》「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維摩詰經》「除病不除法」之精神。
推展出去,更可言「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此種頓悟禪不只函著般若之作用的圓,亦恰合於天台宗「一念三千」之存有論的圓。
天台宗智者大師言「一念無明法性心」,非一念清淨靈知的唯真心 (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試觀惠能對「心」如何理解,<機緣品第七>:
僧法海......問曰:「即心即佛,願垂指諭。」
師曰:「前念不生即心,後念不滅即佛。成一切相即心,離一切相即佛。」
「成一切相即心」,此心明顯非唯真心,而為無明妄心。
「離一切相即佛」,不著一切相,但又不壞相,相相宛然,主觀的解心無染與客觀的存在之法兩不相礙而並存,此即是佛。
惠能的「心」看來也是「一念無明法性心」。
「即心是佛」實為一詭譎語,非分解地說悟顯真心以為佛。
<妙行品第五>:
此門坐禪元不著心,亦不著淨,亦不是不動。若言著心,心原是妄。知心如幻,故無所著也。若言著淨,人性本淨。由妄念故,蓋覆真如,但無妄想,性自清淨。起心著淨,卻是淨妄。妄無處所,著者是妄。淨無形相,卻立淨相!言是工夫作此見者,障自本性,卻被淨縛。
值得注意是「由妄念故,蓋覆真如,但無妄想,性自清淨」,由此可見「心」是「一念無明法性心」。
惠能的思想後來被稱為「祖師禪」。
神會雖為惠能弟子,但他主張直下超越地頓悟真心,見性成佛。「心」轉成唯真心 (清淨真如心),非「一念無明法性心」、「無念無相無住心」,此已是《起信論》、華嚴宗的路數,是「如來禪」,非「祖師禪」。
牟氏說:
頓悟有兩方式:一是超脫了看心、看淨、不動之類的方便,直下於語默動靜之間而平正地亦即詭譎地出之以無念無相無住之心,這就是佛了。另一亦是超脫了看心、看淨、不動之類的方便,直下超越地頓悟真心,見性成佛。前一路大體是惠能以及惠能後的正宗禪法,後一路則大體是神會的精神。此後一路似猶有一超越的分解在。
胡適指神會是「南宗的急先鋒,北宗的毀滅者,新禪學的建立者、《壇經》的作者」,基本上講不通。
牟宗三最後下一評斷:
惠能禪蓋實符合於天台圓教所謂性具 (一念三千),以及法性與無明同體依而復即,三道即三德,乃至不斷斷也。以天台圓教範域之,則惠能禪之精神顯矣,而可不至於迷失,亦不至於有歧解。反之,天台圓教之簡單化,禪行化,即是惠能禪之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此亦自然之序也。此乃《般若》與《法華》合一之簡單化,亦是圓教下的禪教合一。
這對以惠能為代表的禪宗思想,是允當的。
[註]
四年前,筆者曾撰《讀六祖壇經》。那時對華嚴宗、天台宗不甚了了,只粗淺曉得唯識宗和《起信論》。牟宗三對禪宗的消化亦未認真研讀。隨讀隨札,結果猶如瞎子摸象,終致寫畢而仍未可斷定其理論系統為何。
最近重新研究佛學,對華嚴宗、天台宗稍為明白,再看牟宗三的消化,益見牟氏之說有理,《壇經》精神即天台宗之精神。有了此新的認識,回看舊日文字,可謂不堪回首,下錯的判語不知凡幾!
筆者本欲撰一長文逐處指出往昔錯誤,唯茲事體大,甚為費力,不易為之。
今以此篇為一規範、標準,從大方向上,更正《讀六祖壇經》講得不當處。筆者相信,大方向、主要的義理間架既立,枝節縱然有錯,《讀六祖壇經》當無礙讀者把握《壇經》要義。
[主要參考資料]
1. 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按照牟氏理解,惠能 (又作慧能) 的思想基本上和天台宗 (遠承般若空宗) 並無二致。
<自序品第一>:
(五) 祖以袈裟遮圍,不令人見,為說《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惠能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
「無所住而生其心」,即不住著於色聲香味觸法而生其心,心指般若心、清淨心、無念心。般若心呈現,空寂性始呈現。此仍是實相 (實相一相,所謂無相,即是如相) 般若。
<機緣品第七>:
有僧舉臥輪禪師偈云:
臥輪有伎倆,能斷百思想。對境心不起,菩提日日長。
師聞之曰:此偈未明心地。若依而行之,是加繫縛。因示一偈云:
惠能沒伎倆,不斷百思想。對境心數起,菩提作麼長?
「惠能沒伎倆,不斷百思想」,正是天台宗所特重之「不斷斷」。於百思想中無住無著,則是思而無思,此即是解脫。何必斷絕百思想,才增長菩提?「斷絕百思想」不但不能增長菩提,反而窒死菩提。
<懺悔品第六>「不思善,不思惡,自在無礙」,亦是「不斷斷」的意思。
<定慧品第四>:
善知識!於諸境上心不染,曰無念。於自念上,常離諸境,不於境上生心。若只百物不思,念盡除卻,一念絕即死,別處受生,是為大錯。學道者思之!若不識法意,自錯猶可,更勸他人!自迷不見,猶謗佛經。所以立無念為宗。
「無念」是境界語、工夫語,不是存有論上的有無語。
「無念」不是說「百物不思,念盡除卻」,故存有論地說,仍是有念,有思想,不斷念,不斷百思想。
真「無念」者,於念 (存有論地有念) 而無念 (工夫上的無執無著),即「於諸境上心不染」、「於自念上,常離諸境,不於境上生心 (不於色上生心,不於色聲香味觸法上生心)」。
此即《維摩詰經》「不斷淫怒痴,亦不與俱。不壞於身,而隨一相。不滅痴愛,起於明脫。以五逆相而得解脫,亦不解不縛。」
亦「不斷斷」之謂也。
「無念」是宗旨,「無住」是所以實現此「無念」者,故復以「無住」為本。<定慧品第四>解「無住」云:
無住者,人之本性於世間善惡好醜,乃至冤之與親,言語觸刺欺爭之事,並將為空,不思酬害,念念之中不思前境。若前念今念後念,念念相續不斷,名為繫縛。於諸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此是以無住為本。
「無念」「無住」即是「無相」,故復以「無相」為體。「無相」者,於相而離相 (不著一切相,直從自性空寂處直心而行),<定慧品第四>:
無相者,於相而離相。
善知識!外離 (不著) 一切相,名為無相。能離於相,即法體清淨 (這是不客觀地斷除或隔離非道之惡事而主觀地即得「解心無染」)。此是以無相為體。
如此「無念」「無住」「無相」,於日常生活中即事而真,當下即是,既不須斷絕,亦不須隔絕,所謂不壞世間而證菩提,亦正是《般若經》「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維摩詰經》「除病不除法」之精神。
推展出去,更可言「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此種頓悟禪不只函著般若之作用的圓,亦恰合於天台宗「一念三千」之存有論的圓。
天台宗智者大師言「一念無明法性心」,非一念清淨靈知的唯真心 (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試觀惠能對「心」如何理解,<機緣品第七>:
僧法海......問曰:「即心即佛,願垂指諭。」
師曰:「前念不生即心,後念不滅即佛。成一切相即心,離一切相即佛。」
「成一切相即心」,此心明顯非唯真心,而為無明妄心。
「離一切相即佛」,不著一切相,但又不壞相,相相宛然,主觀的解心無染與客觀的存在之法兩不相礙而並存,此即是佛。
惠能的「心」看來也是「一念無明法性心」。
「即心是佛」實為一詭譎語,非分解地說悟顯真心以為佛。
<妙行品第五>:
此門坐禪元不著心,亦不著淨,亦不是不動。若言著心,心原是妄。知心如幻,故無所著也。若言著淨,人性本淨。由妄念故,蓋覆真如,但無妄想,性自清淨。起心著淨,卻是淨妄。妄無處所,著者是妄。淨無形相,卻立淨相!言是工夫作此見者,障自本性,卻被淨縛。
值得注意是「由妄念故,蓋覆真如,但無妄想,性自清淨」,由此可見「心」是「一念無明法性心」。
惠能的思想後來被稱為「祖師禪」。
神會雖為惠能弟子,但他主張直下超越地頓悟真心,見性成佛。「心」轉成唯真心 (清淨真如心),非「一念無明法性心」、「無念無相無住心」,此已是《起信論》、華嚴宗的路數,是「如來禪」,非「祖師禪」。
牟氏說:
頓悟有兩方式:一是超脫了看心、看淨、不動之類的方便,直下於語默動靜之間而平正地亦即詭譎地出之以無念無相無住之心,這就是佛了。另一亦是超脫了看心、看淨、不動之類的方便,直下超越地頓悟真心,見性成佛。前一路大體是惠能以及惠能後的正宗禪法,後一路則大體是神會的精神。此後一路似猶有一超越的分解在。
胡適指神會是「南宗的急先鋒,北宗的毀滅者,新禪學的建立者、《壇經》的作者」,基本上講不通。
牟宗三最後下一評斷:
惠能禪蓋實符合於天台圓教所謂性具 (一念三千),以及法性與無明同體依而復即,三道即三德,乃至不斷斷也。以天台圓教範域之,則惠能禪之精神顯矣,而可不至於迷失,亦不至於有歧解。反之,天台圓教之簡單化,禪行化,即是惠能禪之言下大悟「一切萬法不離自性」,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此亦自然之序也。此乃《般若》與《法華》合一之簡單化,亦是圓教下的禪教合一。
這對以惠能為代表的禪宗思想,是允當的。
[註]
四年前,筆者曾撰《讀六祖壇經》。那時對華嚴宗、天台宗不甚了了,只粗淺曉得唯識宗和《起信論》。牟宗三對禪宗的消化亦未認真研讀。隨讀隨札,結果猶如瞎子摸象,終致寫畢而仍未可斷定其理論系統為何。
最近重新研究佛學,對華嚴宗、天台宗稍為明白,再看牟宗三的消化,益見牟氏之說有理,《壇經》精神即天台宗之精神。有了此新的認識,回看舊日文字,可謂不堪回首,下錯的判語不知凡幾!
筆者本欲撰一長文逐處指出往昔錯誤,唯茲事體大,甚為費力,不易為之。
今以此篇為一規範、標準,從大方向上,更正《讀六祖壇經》講得不當處。筆者相信,大方向、主要的義理間架既立,枝節縱然有錯,《讀六祖壇經》當無礙讀者把握《壇經》要義。
[主要參考資料]
1. 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2018年8月5日 星期日
天台宗 (下)
在「不斷斷」的實踐中,體證到「一念無明法性心」,再由此「一念心」於存有論上圓具三千世間法。因「一念心」就是法性 (法之性,空如) 即於無明
(從法性處一骨碌即是無明) 而為心,故云「性具」(法性即於無明而圓具三千世間法)。
「一念三千」又可稱為「理具」。「理」者即「中道實相理」。此「中道實相」的「中」是「圓中」,「即空即假即中」之中而復具備著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以為中,非「即空即假即中」之中而已,後者只是一觀法之通式。從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的角度,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趣空趣假趣非空非假之中,「一切法趣中,是趣不過」,即是圓中。「中道實相理」即於而且具備著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而為「中道實相理」,遂名曰「理具」。
有一點值得注意,「理具」不是指「中道實相理」是一實體性的本體 / 實有能生起萬法,而是指:在「一心三觀」(即空即假即中),體證出一切法趣空趣假趣非空非假 (一切法趣中),「中道實相理」即於而且具備著一切法而為「中道實相理」。「性具」之「(法) 性」也不可視為實體性的本體。「理具」/「性具」俱不失《般若》與《中論》之規範 (即般若學無自性、無本體的大前提)。
「一念心」既是「一念無明法性心」,「真心」在哪裡?如何呈現?曰:在「不斷斷」之解脫中依詭譎方式呈現。《起信論》和華嚴宗則是依分解方式先肯認一真常心,以為一切法之源,然後在「緣理斷九」(以真如理為依靠為條件,由此而斷掉九界,此即九界與佛界不能相即,由是無明與法性不能同體,而是異體。真心隨緣還滅之時,以真如之理斷掉九界、亦斷掉無明,方顯佛界、方顯法性) 之還滅中再恢復之。
「一念心」具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未經開權顯實,即三道流轉法。經過開權顯實,「三道即三德」,「德」者,「性德三軌」也,分為:真性軌、觀照軌、資成軌。吳汝鈞解釋:「這是天台智者論覺悟的三個面相。軌即是軌範之意......又若以三軌與佛性來比配,則真性軌相應正因佛性,觀照軌相應了因佛性,資成軌相應緣因佛性」。
「性德三軌」又名「修德三軌」,因其含有修德之可能。緣因佛性成就解脫之果德,了因佛性成就般若之果德,正因佛性成就法身之果德 (解脫、般若、法身為「究竟三軌」)。三果德完全成就,真心 (「解心無染」之佛心) 即完全呈現。
最後,作一簡單總結。
華嚴宗義理系統的前提如下:
I. 緣起性空;
II. 毗盧遮那佛法身。
其所因之前提是:
I. 空不空但中之理 (靈知真心);
II. 隨緣起現。
天台宗義理系統的前提如下:
I. 原初的洞見 - 不斷斷。
II. 一念無明法性心 - 無住本。
III. 一切法趣空、趣色、趣非空非色。
- - - - -
**附錄**
荊溪湛然《始終心要》解
夫三諦 (道理) 者。天然之性德也。中諦者,統一切法;真諦者,泯 (泯滅) 一切法;俗諦者,立一切法。舉一即 (圓融相即) 三,非前後也。含生本具 (眾生本來具備這三個諦),非造作之所得 (後天經驗構作而來) 也。
悲夫!秘藏不顯,葢三惑 (三種困惑) 之所覆 (對世界的了解有所障蔽) 也。故無明 (愚昧無知) 翳 (隱蔽) 乎法性,塵沙 (很微細、很多的小煩惱) 障乎化導,見思 (見解思慮) 阻乎空寂。
然茲三惑,乃體上 (存有層面上) 之虛妄 (不真實) 也。
於是大覺慈尊 (指佛陀),喟然嘆曰:「真如 (真正就是如此這樣,簡稱真如) 界 (領域) 內,絕生佛之假名 (沒有眾生和佛的假名,即無語言文字的虛構)。平等慧中 (主體心靈世界的平等智慧),無自他之形相 (即無分別相)。但以眾生妄想,不自證得,莫之能返 (迷失) 也。」
由是立乎三觀 (空觀、假觀、中觀),破乎三惑 (見思惑、塵沙惑、無明惑),證乎三智 (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成乎三德 (般若、解脫、法身)。
空觀者,破見思惑,證一切智 (明白一切皆空、無定性、無定相的智慧),成般若德;假 (借助、方便、施設、憑藉) 觀者,破塵沙惑,證道種智 (明白有各種可供具體實踐修行的途徑的智慧),成解脫德;中觀者,破無明惑,證一切種智 (空有並觀、不著兩邊、超越執中的智慧),成法身 (以法為身,藉身顯法,法指真理) 德。
然茲三惑、三觀、三智、三德,非各別也,非異時也。天然之理,具諸法故。
然此三諦,性之自爾。迷茲三諦,轉成三惑。惑破,藉乎三觀;觀成,證乎三智;智成,成乎三德。從因至果,非漸修也。說之次第,理非次第。大綱如此。綱目可尋矣。
案:
《始終心要》是天台宗義理之總綱、撮要 (summary)。
眾生本來具有三諦 (「一念心」原則上是佛),卻因種種妄想 (一骨碌而為無明),生出三惑 (開三道流轉法)。
唯有通過「一心三觀」(於一心中觀空、假、中三諦圓融) 修行工夫 (觀行的「不斷斷」),三惑才可被破除,證道種智 (資成軌 / 緣因佛性)、一切智 (觀照軌 / 了因佛性)、一切種智 (真性軌 / 正因佛性),成就般若、解脫、法身三德。真心全幅呈現,便是真正的佛。
- - - - -
[主要參考資料]
1. 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2. 吳汝鈞,《佛教的概念與方法》。
3. 陳沛然,<唐君毅先生論華嚴宗與天台宗之圓教義>。
4. 陳沛然,《始終心要與天台宗》系列演講。
「一念三千」又可稱為「理具」。「理」者即「中道實相理」。此「中道實相」的「中」是「圓中」,「即空即假即中」之中而復具備著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以為中,非「即空即假即中」之中而已,後者只是一觀法之通式。從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的角度,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趣空趣假趣非空非假之中,「一切法趣中,是趣不過」,即是圓中。「中道實相理」即於而且具備著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而為「中道實相理」,遂名曰「理具」。
有一點值得注意,「理具」不是指「中道實相理」是一實體性的本體 / 實有能生起萬法,而是指:在「一心三觀」(即空即假即中),體證出一切法趣空趣假趣非空非假 (一切法趣中),「中道實相理」即於而且具備著一切法而為「中道實相理」。「性具」之「(法) 性」也不可視為實體性的本體。「理具」/「性具」俱不失《般若》與《中論》之規範 (即般若學無自性、無本體的大前提)。
「一念心」既是「一念無明法性心」,「真心」在哪裡?如何呈現?曰:在「不斷斷」之解脫中依詭譎方式呈現。《起信論》和華嚴宗則是依分解方式先肯認一真常心,以為一切法之源,然後在「緣理斷九」(以真如理為依靠為條件,由此而斷掉九界,此即九界與佛界不能相即,由是無明與法性不能同體,而是異體。真心隨緣還滅之時,以真如之理斷掉九界、亦斷掉無明,方顯佛界、方顯法性) 之還滅中再恢復之。
「一念心」具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十法界 (三千世間法) 未經開權顯實,即三道流轉法。經過開權顯實,「三道即三德」,「德」者,「性德三軌」也,分為:真性軌、觀照軌、資成軌。吳汝鈞解釋:「這是天台智者論覺悟的三個面相。軌即是軌範之意......又若以三軌與佛性來比配,則真性軌相應正因佛性,觀照軌相應了因佛性,資成軌相應緣因佛性」。
「性德三軌」又名「修德三軌」,因其含有修德之可能。緣因佛性成就解脫之果德,了因佛性成就般若之果德,正因佛性成就法身之果德 (解脫、般若、法身為「究竟三軌」)。三果德完全成就,真心 (「解心無染」之佛心) 即完全呈現。
最後,作一簡單總結。
華嚴宗義理系統的前提如下:
I. 緣起性空;
II. 毗盧遮那佛法身。
其所因之前提是:
I. 空不空但中之理 (靈知真心);
II. 隨緣起現。
天台宗義理系統的前提如下:
I. 原初的洞見 - 不斷斷。
II. 一念無明法性心 - 無住本。
III. 一切法趣空、趣色、趣非空非色。
- - - - -
**附錄**
荊溪湛然《始終心要》解
夫三諦 (道理) 者。天然之性德也。中諦者,統一切法;真諦者,泯 (泯滅) 一切法;俗諦者,立一切法。舉一即 (圓融相即) 三,非前後也。含生本具 (眾生本來具備這三個諦),非造作之所得 (後天經驗構作而來) 也。
悲夫!秘藏不顯,葢三惑 (三種困惑) 之所覆 (對世界的了解有所障蔽) 也。故無明 (愚昧無知) 翳 (隱蔽) 乎法性,塵沙 (很微細、很多的小煩惱) 障乎化導,見思 (見解思慮) 阻乎空寂。
然茲三惑,乃體上 (存有層面上) 之虛妄 (不真實) 也。
於是大覺慈尊 (指佛陀),喟然嘆曰:「真如 (真正就是如此這樣,簡稱真如) 界 (領域) 內,絕生佛之假名 (沒有眾生和佛的假名,即無語言文字的虛構)。平等慧中 (主體心靈世界的平等智慧),無自他之形相 (即無分別相)。但以眾生妄想,不自證得,莫之能返 (迷失) 也。」
由是立乎三觀 (空觀、假觀、中觀),破乎三惑 (見思惑、塵沙惑、無明惑),證乎三智 (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成乎三德 (般若、解脫、法身)。
空觀者,破見思惑,證一切智 (明白一切皆空、無定性、無定相的智慧),成般若德;假 (借助、方便、施設、憑藉) 觀者,破塵沙惑,證道種智 (明白有各種可供具體實踐修行的途徑的智慧),成解脫德;中觀者,破無明惑,證一切種智 (空有並觀、不著兩邊、超越執中的智慧),成法身 (以法為身,藉身顯法,法指真理) 德。
然茲三惑、三觀、三智、三德,非各別也,非異時也。天然之理,具諸法故。
然此三諦,性之自爾。迷茲三諦,轉成三惑。惑破,藉乎三觀;觀成,證乎三智;智成,成乎三德。從因至果,非漸修也。說之次第,理非次第。大綱如此。綱目可尋矣。
案:
《始終心要》是天台宗義理之總綱、撮要 (summary)。
眾生本來具有三諦 (「一念心」原則上是佛),卻因種種妄想 (一骨碌而為無明),生出三惑 (開三道流轉法)。
唯有通過「一心三觀」(於一心中觀空、假、中三諦圓融) 修行工夫 (觀行的「不斷斷」),三惑才可被破除,證道種智 (資成軌 / 緣因佛性)、一切智 (觀照軌 / 了因佛性)、一切種智 (真性軌 / 正因佛性),成就般若、解脫、法身三德。真心全幅呈現,便是真正的佛。
- - - - -
[主要參考資料]
1. 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2. 吳汝鈞,《佛教的概念與方法》。
3. 陳沛然,<唐君毅先生論華嚴宗與天台宗之圓教義>。
4. 陳沛然,《始終心要與天台宗》系列演講。
2018年8月4日 星期六
天台宗 (中)
「不斷斷」是指:不客觀地斷除或隔離淫怒痴等非道之惡事而主觀地即得「解心無染」。在「不斷斷」中,首先顯出主觀的解心無染與客觀的存在之法兩不相礙而並存。不斷一切無明中的法之「即」之洞見是由《法華經》之開權顯實發迹顯本,以及《維摩詰經》中不斷淫怒痴等而得解脫之理境而啟發出。
「不斷斷」的洞見啟發出一存有論的圓教 (對一切法有一根源說明的圓教),此一存有論的圓教在「不斷斷」的實踐中呈現。其依一義理之實而成立,成為一系統,此義理之實即「一念心」。
「一念心」亦曰「一念無明法性心」,這是相應那原初的洞見 (「不斷斷」中的「即」) 而來的存有論的圓具 (圓具一切法之圓具) 之「一念心」。它不是通過經驗的分解 (心理學的分解) 而建立的持種的阿賴耶識 (雖然二者同是無明妄心),也不是通過超越的分解而來的真常心 (「一念心」是消化了這真心之「但中」,就「不斷斷」之實踐中的存有論的圓具而說的煩惱心,不偏指清淨真如理)。
「一念心」迥異於識心和真心,我們因此不可以阿賴耶系統或如來藏系統生搬硬套,必須承認,這一圓教系統之義理之實根本無現成之論藏可據,它是天台智者大師獨見創獲。
「一念心」不但只是一念心,而且是即具一切法的一念心。在「不斷斷」中,「一念心」存有論地圓具一切法 - 三千世間法,謂之「一念三千」。
《摩訶止觀》之<正修止觀>中說「觀不可思議境」:
「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後;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後。例如八相遷物,物在相前,物不被遷;相在物前,亦不被遷。前亦不可,後亦不可。衹物論相遷,衹相遷論物。今心亦如是。若從一心生一切法者,此則是縱。若心一時含一切法者。此即是橫。縱亦不可,橫亦不可。衹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深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意在於此,云云。」
此乃闡釋「一念三千」的典型文字。
在「一念三千」中,有十法界法。每一法界又各具十法界,是即成百法界。百法界之每一界皆有十種眾生世間,十種五陰世間,十種國土世間,共有三十種世間。每一界皆如此,則百法界即成三千世間。
十法界中,除佛界外,其他九界皆有無明在內。就此皆有無明在內之九界而言,曰「不斷」(不離不除);就開權顯實皆成妙法 (佛法) 而言,曰「斷」(解脫)。經「不斷斷」之實踐而成佛,佛界即與其他九界互融。佛界雖有其他九界之煩惱相、惡業相與苦道相,內心卻無「無明染執」。此境是不可思議之境,「不斷斷」亦成「不思議斷」。
「一念心」亦曰「如來藏理」。就此「一念心」而言如來藏,這如來藏即是無明陰妄心,是就迷就事而論,此即是「理即」之如來藏。「理即」意謂:此「一念心」,就客觀的法理 (空如實相之中道理而且是圓具的「不但中」之中道理) 言,即是佛;就眾生主觀的覺悟言,是潛存的佛,非真是佛。眾生在迷,有理無事 (觀行之「不斷斷」),故只能就之而說「理即」。
如此說的如來藏,是實相觀下的如來藏 (有論者認為天台義理承接著般若空宗而來),跟唯識系統、真常心系統的如來藏,意思完全不一樣。
如來藏有無明故,始有十法界之差別相。可是,佛是即於九法界在「不斷斷」中成,則如來藏亦有法性。「一念心」亦名「一念無明法性心」。
隱名如來藏,顯名法身,皆具三千世間法。隱者未通過觀行之「不斷斷」而在迷故,故為迷染三千。顯者通過觀行之「不斷斷」而為法身,故為覺了三千。隱為眾生,顯即是佛。
「一念心」亦曰「無住本」。「無住本」是指「法性無住」與「無明無住」兩面而言。法性無住處,法性即無明。無明無住處,無明即法性。此種來回地「相即」明法性與無明非異體,乃即在「不斷斷」中而為同體之不思議境,即是「一念無明法性心」。
「一念心即具十法界」,嚴格言之,是:剎那心、煩惱心變現地具一切法 (「心具」),剎那心、煩惱心即是無明,無明源自法性無住。法性即無明而為心,為一切法,「一念心即具十法界」等於說「法性即具十法界」,故云「性具」(華嚴宗言「性起」)。
[主要參考資料]
1. 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不斷斷」的洞見啟發出一存有論的圓教 (對一切法有一根源說明的圓教),此一存有論的圓教在「不斷斷」的實踐中呈現。其依一義理之實而成立,成為一系統,此義理之實即「一念心」。
「一念心」亦曰「一念無明法性心」,這是相應那原初的洞見 (「不斷斷」中的「即」) 而來的存有論的圓具 (圓具一切法之圓具) 之「一念心」。它不是通過經驗的分解 (心理學的分解) 而建立的持種的阿賴耶識 (雖然二者同是無明妄心),也不是通過超越的分解而來的真常心 (「一念心」是消化了這真心之「但中」,就「不斷斷」之實踐中的存有論的圓具而說的煩惱心,不偏指清淨真如理)。
「一念心」迥異於識心和真心,我們因此不可以阿賴耶系統或如來藏系統生搬硬套,必須承認,這一圓教系統之義理之實根本無現成之論藏可據,它是天台智者大師獨見創獲。
「一念心」不但只是一念心,而且是即具一切法的一念心。在「不斷斷」中,「一念心」存有論地圓具一切法 - 三千世間法,謂之「一念三千」。
《摩訶止觀》之<正修止觀>中說「觀不可思議境」:
「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後;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後。例如八相遷物,物在相前,物不被遷;相在物前,亦不被遷。前亦不可,後亦不可。衹物論相遷,衹相遷論物。今心亦如是。若從一心生一切法者,此則是縱。若心一時含一切法者。此即是橫。縱亦不可,橫亦不可。衹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深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意在於此,云云。」
此乃闡釋「一念三千」的典型文字。
在「一念三千」中,有十法界法。每一法界又各具十法界,是即成百法界。百法界之每一界皆有十種眾生世間,十種五陰世間,十種國土世間,共有三十種世間。每一界皆如此,則百法界即成三千世間。
十法界中,除佛界外,其他九界皆有無明在內。就此皆有無明在內之九界而言,曰「不斷」(不離不除);就開權顯實皆成妙法 (佛法) 而言,曰「斷」(解脫)。經「不斷斷」之實踐而成佛,佛界即與其他九界互融。佛界雖有其他九界之煩惱相、惡業相與苦道相,內心卻無「無明染執」。此境是不可思議之境,「不斷斷」亦成「不思議斷」。
「一念心」亦曰「如來藏理」。就此「一念心」而言如來藏,這如來藏即是無明陰妄心,是就迷就事而論,此即是「理即」之如來藏。「理即」意謂:此「一念心」,就客觀的法理 (空如實相之中道理而且是圓具的「不但中」之中道理) 言,即是佛;就眾生主觀的覺悟言,是潛存的佛,非真是佛。眾生在迷,有理無事 (觀行之「不斷斷」),故只能就之而說「理即」。
如此說的如來藏,是實相觀下的如來藏 (有論者認為天台義理承接著般若空宗而來),跟唯識系統、真常心系統的如來藏,意思完全不一樣。
如來藏有無明故,始有十法界之差別相。可是,佛是即於九法界在「不斷斷」中成,則如來藏亦有法性。「一念心」亦名「一念無明法性心」。
隱名如來藏,顯名法身,皆具三千世間法。隱者未通過觀行之「不斷斷」而在迷故,故為迷染三千。顯者通過觀行之「不斷斷」而為法身,故為覺了三千。隱為眾生,顯即是佛。
「一念心」亦曰「無住本」。「無住本」是指「法性無住」與「無明無住」兩面而言。法性無住處,法性即無明。無明無住處,無明即法性。此種來回地「相即」明法性與無明非異體,乃即在「不斷斷」中而為同體之不思議境,即是「一念無明法性心」。
「一念心即具十法界」,嚴格言之,是:剎那心、煩惱心變現地具一切法 (「心具」),剎那心、煩惱心即是無明,無明源自法性無住。法性即無明而為心,為一切法,「一念心即具十法界」等於說「法性即具十法界」,故云「性具」(華嚴宗言「性起」)。
[主要參考資料]
1. 牟宗三,《佛性與般若》。
2018年8月3日 星期五
權知開封府
包拯出使契丹返還,特別上奏仁宗:
「臣奉命出境,彼中情偽,頗甚諳悉,自創雲州、作西京以來,添置營寨,招集軍馬,兵甲糧食,積聚不少,但以西討為名,其意殊不可測。緣雲州至并、代州甚近,從代州至應州,城壁相望,只數十里,地絕平坦,此中外所共出入之路也。自失山後五鎮,此路尤難控扼,萬一侵軼,則河東深為可憂。不可信其虛聲,馳其實備。兼聞代州以北,累年來蕃戶深入南界,侵佔地土,居止耕佃甚多,蓋邊臣畏儒,不能畫時禁止。今若不令固守疆界,必恐日加滋蔓,窺伺邊隙,浸成大害。欲乞今後沿邊要衝之處,專委執政大臣,精選素習邊事之人以為守將。其代州尤不可輕授,如得其人,責以實效,雖有微累,不令非次移替,則軍民安其政令,緩急不致敗事矣。」
建議朝廷精挑「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並重視代州 (雁門關所在地) 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情況。
包拯後來出任三司戶部判官。慶曆六年 (公元 1046 年) 六月,為京東轉運使,七年 (公元 1047 年) 四月,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八年 (公元 1048 年) 五月二日,調任河北轉運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
三司指戶部、度支、鹽鐵,皆理財之官。
包拯任三司戶部副使期間,曾有下列惠民紓困的舉措:
(a) 廢除秦隴斜穀務向人民徵收索取造船木材;
(b) 七個州不用再為河橋竹索交納賦稅;
(c) 把刑、洺、趙三州民田 (共一萬五千頃) 分給人民;
(d) 對解州鹽法進行規管,去除其對人民的困擾。
皇祐二年 (公元 1050 年),包拯受任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
以下是他一些主要政績:
(i) 屢次立論斥責權幸 (有權勢而得到皇帝寵愛的奸佞之徒) 大臣,請求罷廢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 (即要求仁宗勿以私害公);
(ii) 依次呈上唐朝魏徵三條奏疏,要求仁宗置於座位右側,作為座右銘,緊記要以國家大事為重;
(iii) 提醒仁宗明於聽取採納,分辨朋黨 (包拯曰:「臣伏聞近歲以來,多有指名臣下為朋黨者。其間奮不顧身,孜孜於國,獎善嫉惡,激濁揚清之人,尤被奸巧誣罔,例見排斥。故進一賢士,必曰朋黨相助;退一庸才,亦曰朋黨相嫉。遂使正人結舌,忠言息心,不敢公言是非,明士勸戒,此最為國之患也。」其似乎傾向同情范仲淹派系,不認同王拱辰等做法),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為主的說辭。仔細言之,共七事:去刻薄 (去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僥倖 (抑制僥倖投機分子入朝為官)、正刑明禁 (正刑法明禁令)、戒興作 (戒大興土木)、禁妖妄 (禁止妖言妄說)。
包拯的建議,朝廷大多加以施行 (把包拯拉入諫官行列,有助緩和范仲淹、王拱辰兩派矛盾,修補「台諫」的裂痕。而觀乎包拯見解,他依舊痛斥奸佞,反對任用私人,力主抑制恩蔭,簡言之,即贊成變法。他只是對變法苛刻不寬厚的地方不以為然)。
皇祐四年 (公元 1052 年) 三月,包拯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
跟任職知諫院時不同,他「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 (如有緊急情況),無後期之憂。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 (如果說駐軍不能立刻削減,請訓練民兵,稍給糧食,每年的費用,不到駐軍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賦稅,那麼供給的人數就多了)。』不報」。
包拯不久調任瀛州知州,「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貶兵部員外郎、池州知州。嘉祐元年 (公元 1056 年) 八月,「復官 (指刑部郎中),徙江寧府」。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3. 畢沅,《續資治通鑑》。
「臣奉命出境,彼中情偽,頗甚諳悉,自創雲州、作西京以來,添置營寨,招集軍馬,兵甲糧食,積聚不少,但以西討為名,其意殊不可測。緣雲州至并、代州甚近,從代州至應州,城壁相望,只數十里,地絕平坦,此中外所共出入之路也。自失山後五鎮,此路尤難控扼,萬一侵軼,則河東深為可憂。不可信其虛聲,馳其實備。兼聞代州以北,累年來蕃戶深入南界,侵佔地土,居止耕佃甚多,蓋邊臣畏儒,不能畫時禁止。今若不令固守疆界,必恐日加滋蔓,窺伺邊隙,浸成大害。欲乞今後沿邊要衝之處,專委執政大臣,精選素習邊事之人以為守將。其代州尤不可輕授,如得其人,責以實效,雖有微累,不令非次移替,則軍民安其政令,緩急不致敗事矣。」
建議朝廷精挑「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並重視代州 (雁門關所在地) 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情況。
包拯後來出任三司戶部判官。慶曆六年 (公元 1046 年) 六月,為京東轉運使,七年 (公元 1047 年) 四月,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陝西轉運使。八年 (公元 1048 年) 五月二日,調任河北轉運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
三司指戶部、度支、鹽鐵,皆理財之官。
包拯任三司戶部副使期間,曾有下列惠民紓困的舉措:
(a) 廢除秦隴斜穀務向人民徵收索取造船木材;
(b) 七個州不用再為河橋竹索交納賦稅;
(c) 把刑、洺、趙三州民田 (共一萬五千頃) 分給人民;
(d) 對解州鹽法進行規管,去除其對人民的困擾。
皇祐二年 (公元 1050 年),包拯受任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
以下是他一些主要政績:
(i) 屢次立論斥責權幸 (有權勢而得到皇帝寵愛的奸佞之徒) 大臣,請求罷廢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 (即要求仁宗勿以私害公);
(ii) 依次呈上唐朝魏徵三條奏疏,要求仁宗置於座位右側,作為座右銘,緊記要以國家大事為重;
(iii) 提醒仁宗明於聽取採納,分辨朋黨 (包拯曰:「臣伏聞近歲以來,多有指名臣下為朋黨者。其間奮不顧身,孜孜於國,獎善嫉惡,激濁揚清之人,尤被奸巧誣罔,例見排斥。故進一賢士,必曰朋黨相助;退一庸才,亦曰朋黨相嫉。遂使正人結舌,忠言息心,不敢公言是非,明士勸戒,此最為國之患也。」其似乎傾向同情范仲淹派系,不認同王拱辰等做法),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為主的說辭。仔細言之,共七事:去刻薄 (去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僥倖 (抑制僥倖投機分子入朝為官)、正刑明禁 (正刑法明禁令)、戒興作 (戒大興土木)、禁妖妄 (禁止妖言妄說)。
包拯的建議,朝廷大多加以施行 (把包拯拉入諫官行列,有助緩和范仲淹、王拱辰兩派矛盾,修補「台諫」的裂痕。而觀乎包拯見解,他依舊痛斥奸佞,反對任用私人,力主抑制恩蔭,簡言之,即贊成變法。他只是對變法苛刻不寬厚的地方不以為然)。
皇祐四年 (公元 1052 年) 三月,包拯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
跟任職知諫院時不同,他「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 (如有緊急情況),無後期之憂。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 (如果說駐軍不能立刻削減,請訓練民兵,稍給糧食,每年的費用,不到駐軍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賦稅,那麼供給的人數就多了)。』不報」。
包拯不久調任瀛州知州,「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貶兵部員外郎、池州知州。嘉祐元年 (公元 1056 年) 八月,「復官 (指刑部郎中),徙江寧府」。同年十二月,被召任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3. 畢沅,《續資治通鑑》。
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
包拯登場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
天聖五年 (公元 1027 年) 中進士,被授予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知縣。因父母年老,包拯未有赴任。朝廷不久安排他做和州監稅,包拯父母不想讓兒子離開,結果包拯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數年後,雙親亡故,包拯在墓旁築起草廬守喪,直到期滿仍左右徘徊、不忍離去,致使里中父老多次前來勸勉。包拯的孝順實在難能可貴。
景祐四年 (公元 1037 年),他獲授天長縣知縣。任職天長縣知縣時,包拯碰到一宗牛舌案。
且說有位盜賊割去人家的牛的舌頭,牛主人前來縣衙擊鼓告狀,包拯對他說:「第歸,殺而鬻之 (你回家後,把牛宰了,拿到市集去賣肉)」。根據北宋律法,私自屠宰耕牛是犯法的。牛主人有些猶豫,包拯卻鼓勵他大膽去賣。原來包拯料定此事為牛主人之仇人所幹。翌日,果然有人闖到縣衙告狀,說有人私宰耕牛。包拯怒斥:「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 (為何你割去人家的牛的舌頭,還惡人先告狀)?」那人嚇得要命,卒之把事情經過一五一十交待。
斷案如神的包拯,慶曆元年 (公元 1041 年) 調任端州知府。端州盛產硯石,歷任官員經常趁進貢斂取貢數數十倍的硯石,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唯包拯廉潔奉公,命人製造僅僅足夠貢數的硯石,任滿一年竟不持一硯石回家。
慶曆三年 (公元 1043 年),包拯入京任殿中丞。在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下,十一月官拜監察御史里行,後改監察御史。
監察御史,御史的一種,為制衡行政機構主官的非常派朝廷或地方官員。其不僅對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亦由皇帝賦予直接審判行政官員的權力,且對路府州縣等衙門進行實質監督,並在監察過程中對地方行政所存在的流弊上奏。防範官吏貪贓枉法、侵害人民利益,乃其設置目的。
是時范仲淹以參知政事的身份主持變法。對於派出轉運加按察使到各路檢核官吏,包拯十分反感,理由是:他們所指責、所彈劾,多為官員之細微過失。又過份標榜苛刻嚴察,反而令官吏惶恐不安。
不過,包拯雖「請罷按察使」,一面倒反對變法卻不是他的立場。他「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禦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 (廢黜貪官污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
諫官 (對君主過失直言規勸並使其改正的官吏,以歐陽修、蔡襄等人為首) 與御史 (二者合稱「台諫」) 的分裂,更似是:諫官比較「離地」,只知要求仁宗由上往下強推一套套新政。御史 (王拱辰例外) 則清楚看到各項新政落實至地方時所遭遇的困難和挫折。彼此的分歧屬技術層面、執行層面,大方向上是一致的。
慶曆五年 (公元 1045 年) 八月,包拯出使契丹,他一度與契丹的典客舌劍唇槍。
典客質問包拯:「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 (為何你們宋朝在雄州城門的旁邊,又新開了一個小門,是不是為了引誘我們這邊的人跑到你們宋朝去,好讓你們宋朝借機刺探我們這邊的情報)?」
包拯答得妙:「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 (你們的涿州城也曾經開過小門,難道也是為了刺探我們宋朝的情報)?」
典客無言以對。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3. 畢沅,《續資治通鑑》。
天聖五年 (公元 1027 年) 中進士,被授予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知縣。因父母年老,包拯未有赴任。朝廷不久安排他做和州監稅,包拯父母不想讓兒子離開,結果包拯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數年後,雙親亡故,包拯在墓旁築起草廬守喪,直到期滿仍左右徘徊、不忍離去,致使里中父老多次前來勸勉。包拯的孝順實在難能可貴。
景祐四年 (公元 1037 年),他獲授天長縣知縣。任職天長縣知縣時,包拯碰到一宗牛舌案。
且說有位盜賊割去人家的牛的舌頭,牛主人前來縣衙擊鼓告狀,包拯對他說:「第歸,殺而鬻之 (你回家後,把牛宰了,拿到市集去賣肉)」。根據北宋律法,私自屠宰耕牛是犯法的。牛主人有些猶豫,包拯卻鼓勵他大膽去賣。原來包拯料定此事為牛主人之仇人所幹。翌日,果然有人闖到縣衙告狀,說有人私宰耕牛。包拯怒斥:「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 (為何你割去人家的牛的舌頭,還惡人先告狀)?」那人嚇得要命,卒之把事情經過一五一十交待。
斷案如神的包拯,慶曆元年 (公元 1041 年) 調任端州知府。端州盛產硯石,歷任官員經常趁進貢斂取貢數數十倍的硯石,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唯包拯廉潔奉公,命人製造僅僅足夠貢數的硯石,任滿一年竟不持一硯石回家。
慶曆三年 (公元 1043 年),包拯入京任殿中丞。在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下,十一月官拜監察御史里行,後改監察御史。
監察御史,御史的一種,為制衡行政機構主官的非常派朝廷或地方官員。其不僅對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亦由皇帝賦予直接審判行政官員的權力,且對路府州縣等衙門進行實質監督,並在監察過程中對地方行政所存在的流弊上奏。防範官吏貪贓枉法、侵害人民利益,乃其設置目的。
是時范仲淹以參知政事的身份主持變法。對於派出轉運加按察使到各路檢核官吏,包拯十分反感,理由是:他們所指責、所彈劾,多為官員之細微過失。又過份標榜苛刻嚴察,反而令官吏惶恐不安。
不過,包拯雖「請罷按察使」,一面倒反對變法卻不是他的立場。他「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禦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 (廢黜貪官污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
諫官 (對君主過失直言規勸並使其改正的官吏,以歐陽修、蔡襄等人為首) 與御史 (二者合稱「台諫」) 的分裂,更似是:諫官比較「離地」,只知要求仁宗由上往下強推一套套新政。御史 (王拱辰例外) 則清楚看到各項新政落實至地方時所遭遇的困難和挫折。彼此的分歧屬技術層面、執行層面,大方向上是一致的。
慶曆五年 (公元 1045 年) 八月,包拯出使契丹,他一度與契丹的典客舌劍唇槍。
典客質問包拯:「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 (為何你們宋朝在雄州城門的旁邊,又新開了一個小門,是不是為了引誘我們這邊的人跑到你們宋朝去,好讓你們宋朝借機刺探我們這邊的情報)?」
包拯答得妙:「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 (你們的涿州城也曾經開過小門,難道也是為了刺探我們宋朝的情報)?」
典客無言以對。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
3. 畢沅,《續資治通鑑》。
2018年8月1日 星期三
儂智高事件 (下)
廣源州蠻族首領儂智高起兵,攻陷邕州,又破沿江九州,圍廣州,導致嶺南騷動。仁宗派楊畋、余靖等安撫經制蠻事,出師一段時間仍無功而還。正當仁宗深以為憂,狄青主動上表請行,協助平定蠻亂。
狄青提出要求:「臣起行伍,非戰伐無以報國。願得蕃落騎數百,益以禁兵,羈賊首致闕下」,仁宗通通答應,「除宣徽南院使、宣撫荊湖南北路、經制廣南盜賊事」,更「置酒垂拱殿以遣之」
右正言韓絳言:「青,武人,不可獨任」。仁宗問龐籍,幸好龐籍說:「青起行伍,若用文臣副之,必為所制,而號令不專,不如不遣。」嶺南諸軍卒之受狄青節制。
狄青與孫沔、余靖的部隊會合,趕赴賓州。是時儂智高已陷賓州,復入邕州。
交趾請出兵助討智高,余靖同意,曰:「交趾累移文乞會兵討賊,而朝廷久未報。觀其要約甚誠,縱未能滅賊,亦可使相離貳」。仁宗也打算「以緡錢三萬賜交趾為兵費,許賊平厚賞之」。
不過,狄青卻大力反對,奏曰:「李德政聲言將步兵五萬、騎一千赴援,非其情實。且假兵於外以除內寇,非我利也。以一智高而橫蹂二廣,力不能討,乃假兵蠻夷,蠻夷貪得忘義,因而啟亂,何以禦之?請罷交趾助兵,且檄靖無通交趾使。」
唐朝「安史之亂」,肅宗用回紇兵協助平亂,終於惹來回紇苛索。狄青所言,乃認真汲取前朝歷史教訓而發。人因此「服其有遠略」,仁宗亦採納狄青意見。
皇祐四年 (公元 1052 年) 十二月,廣西鈐轄陳曙擊儂智高,兵敗於金城驛,王承吉、徐噩戰死。史載「曙素無威令,既與賊遇,士卒猶聚博營中,使承吉將宜州忠敢兵五百為先鋒,倉卒披甲以前,遂致覆軍」(軍紀渙散、倉促應戰是宋軍屢戰屢敗的兩大原因)。
狄青告誡諸將:「無得妄與賊斗,聽吾所為。」偏偏陳曙「恐青獨有功」,趁狄青還未到,擅率八千步兵攻打智高軍,潰敗於崑崙關,殿直袁用等人皆逃遁。狄青事後認為「令之不齊,兵所以敗」,早晨將各將領集合到堂上,逮捕了陳曙,並召來袁用等三十 (一說三十二) 人,按戰敗逃跑罪,驅出軍門處斬。
狄青這樣做,旨在「立行伍,明約束」,建立軍紀。孫沔、余靖看見陳曙等被斬首,嚇得面面相覷,「諸將股慄,莫敢仰視」。
皇祐五年 (公元 1053 年) 正月,狄青夜度崑崙關,大敗儂智高於邕州。智高「夜縱火燒城遁,由合江入大理國」,黃師宓等被殺。亂事告一段落。
余靖未幾派蕭注生擒儂智高之母阿儂、弟儂智光、以及他幾個兒子。蕭注「募死士使入大理取智高,至則已為其國所殺,函首歸獻」。隨著儂智高死於大理,其母及其弟、子被誅殺。
儂智高都算可憐。父親被交趾俘虜 (後殺害),故不能臣服交趾。改投宋朝,求一官職,上書又為陳珙扣起。有論者謂智高想獨立建國,觀乎他怒罵陳珙:「我請內屬,求一官以統攝諸部,汝不以聞,何也?」尚有「智高移書行營,求邕桂節度使。帝將受其降,梁適曰:『若爾,則嶺表非朝廷有矣。』」智高似乎希望歸附宋朝多一些。奈何陳珙的作為逼迫他起兵,亂事一起,再難收拾。儂智高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場,陳珙不上呈金函要負很大責任 (進一步說,是宋朝的官場積弊迫儂智高走上絕路)。
狄青雖因功升任樞密使 (孫沔升任樞密副使),但他畢竟是武人出身,「在樞密四年,每出,士卒輒指目以相矜誇。又言者以青家狗生角,且數有光怪,請出青於外以保全之」。最嚴重要數「嘉祐中,京師大水,青避水徙家相國寺,行止殿上,人情頗疑」。宋朝向來忌諱武將黃袍加身的歷史重演,狄青在「驚疑終日」中,出判陳州,嘉祐二年 (公元 1057 年) 三月病死,年僅 50 歲。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畢沅,《續資治通鑑》。
3.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
狄青提出要求:「臣起行伍,非戰伐無以報國。願得蕃落騎數百,益以禁兵,羈賊首致闕下」,仁宗通通答應,「除宣徽南院使、宣撫荊湖南北路、經制廣南盜賊事」,更「置酒垂拱殿以遣之」
右正言韓絳言:「青,武人,不可獨任」。仁宗問龐籍,幸好龐籍說:「青起行伍,若用文臣副之,必為所制,而號令不專,不如不遣。」嶺南諸軍卒之受狄青節制。
狄青與孫沔、余靖的部隊會合,趕赴賓州。是時儂智高已陷賓州,復入邕州。
交趾請出兵助討智高,余靖同意,曰:「交趾累移文乞會兵討賊,而朝廷久未報。觀其要約甚誠,縱未能滅賊,亦可使相離貳」。仁宗也打算「以緡錢三萬賜交趾為兵費,許賊平厚賞之」。
不過,狄青卻大力反對,奏曰:「李德政聲言將步兵五萬、騎一千赴援,非其情實。且假兵於外以除內寇,非我利也。以一智高而橫蹂二廣,力不能討,乃假兵蠻夷,蠻夷貪得忘義,因而啟亂,何以禦之?請罷交趾助兵,且檄靖無通交趾使。」
唐朝「安史之亂」,肅宗用回紇兵協助平亂,終於惹來回紇苛索。狄青所言,乃認真汲取前朝歷史教訓而發。人因此「服其有遠略」,仁宗亦採納狄青意見。
皇祐四年 (公元 1052 年) 十二月,廣西鈐轄陳曙擊儂智高,兵敗於金城驛,王承吉、徐噩戰死。史載「曙素無威令,既與賊遇,士卒猶聚博營中,使承吉將宜州忠敢兵五百為先鋒,倉卒披甲以前,遂致覆軍」(軍紀渙散、倉促應戰是宋軍屢戰屢敗的兩大原因)。
狄青告誡諸將:「無得妄與賊斗,聽吾所為。」偏偏陳曙「恐青獨有功」,趁狄青還未到,擅率八千步兵攻打智高軍,潰敗於崑崙關,殿直袁用等人皆逃遁。狄青事後認為「令之不齊,兵所以敗」,早晨將各將領集合到堂上,逮捕了陳曙,並召來袁用等三十 (一說三十二) 人,按戰敗逃跑罪,驅出軍門處斬。
狄青這樣做,旨在「立行伍,明約束」,建立軍紀。孫沔、余靖看見陳曙等被斬首,嚇得面面相覷,「諸將股慄,莫敢仰視」。
皇祐五年 (公元 1053 年) 正月,狄青夜度崑崙關,大敗儂智高於邕州。智高「夜縱火燒城遁,由合江入大理國」,黃師宓等被殺。亂事告一段落。
余靖未幾派蕭注生擒儂智高之母阿儂、弟儂智光、以及他幾個兒子。蕭注「募死士使入大理取智高,至則已為其國所殺,函首歸獻」。隨著儂智高死於大理,其母及其弟、子被誅殺。
儂智高都算可憐。父親被交趾俘虜 (後殺害),故不能臣服交趾。改投宋朝,求一官職,上書又為陳珙扣起。有論者謂智高想獨立建國,觀乎他怒罵陳珙:「我請內屬,求一官以統攝諸部,汝不以聞,何也?」尚有「智高移書行營,求邕桂節度使。帝將受其降,梁適曰:『若爾,則嶺表非朝廷有矣。』」智高似乎希望歸附宋朝多一些。奈何陳珙的作為逼迫他起兵,亂事一起,再難收拾。儂智高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場,陳珙不上呈金函要負很大責任 (進一步說,是宋朝的官場積弊迫儂智高走上絕路)。
狄青雖因功升任樞密使 (孫沔升任樞密副使),但他畢竟是武人出身,「在樞密四年,每出,士卒輒指目以相矜誇。又言者以青家狗生角,且數有光怪,請出青於外以保全之」。最嚴重要數「嘉祐中,京師大水,青避水徙家相國寺,行止殿上,人情頗疑」。宋朝向來忌諱武將黃袍加身的歷史重演,狄青在「驚疑終日」中,出判陳州,嘉祐二年 (公元 1057 年) 三月病死,年僅 50 歲。
[主要參考資料]
1. 脫脫等,《宋史》。
2. 畢沅,《續資治通鑑》。
3.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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