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 星期一

七、開元年間之良相 (下):宋璟

開元四年 (即公元七一六年) 十二月,宋璟出任宰相。

宋璟善於選用合適的人才擔任不同官職,且敢於犯顏直諫,賞罰分明。

璟為相,務在擇人,隨材授任,使百官各稱其積;刑賞無私,敢犯顏正諫。(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玄宗對於宋璟,甚為敬畏。宋璟的提醒,玄宗多樂於聽從。

上甚敬憚之,雖不合意,亦曲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初,上微時,與太常卿姜皎親善。及誅竇懷貞等,皎預有功。由是寵遇群臣莫及,常出入臥內,與后妃連榻宴飲,賞賜不可勝紀。弟晦,亦以皎故累遷吏部侍郎。宋璟言皎兄弟權寵太盛,非所以安之,上亦以為然。秋,七月,庚子,以晦為宗正卿,因下制曰:「西漢諸將,以權貴不全;南陽故人,以優閒自保。皎宜放歸田園,散官、勳、封皆如故。」(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這好比唐太宗之敬畏、聽從魏徵。

宋璟又和蘇頲交好,頲遇事多讓於璟。璟每論事,頲必從旁協助。

璟與蘇頲相得甚厚,頲遇事多讓於璟,璟每論事則頲為之助。璟嘗謂人曰:「吾與蘇氏父子皆同居相府,僕射寬厚,誠為國器,然獻可替否,吏事精敏,則黃門過其父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和姚崇完全重視實際的政治果效不同,宋璟的言論、處事風格頗帶有儒家的色彩。

儒家重視人的心術。郝靈荃得默啜可汗的首級,以此求唐室賞賜,宋璟恐怕予以厚賞將令「好事者競生心徼倖」,其於是建議玄宗「逾年始授郎將」,靈荃因此鬱鬱而終。

突厥默啜自則天世為中國患,朝廷旰食,傾天下之力不能克;郝靈荃得其首,自謂不世之功。璟以天子好武功,恐好事者競生心徼倖,痛抑其賞,逾年始授郎將;靈荃慟哭而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儒家又重視宗廟祭祀、三年之喪。宋璟於是以「陛下三年之制未終,遽爾行幸,恐未契天心」(當時玄宗之父親唐睿宗剛離世) 諫止玄宗幸東都,其竟絲毫未有考慮當時關中缺乏糧食、百官已經準備起行等問題 (姚崇對此反有所見,這是姚崇政治家的性格使然)。

春,正月,癸卯,太廟四室壞,上素服避正殿。時上將幸東都,以問宋璟、蘇頲,對曰:「陛下三年之制未終,遽爾行幸,恐未契天心,災異為戒;願且停車駕。」又問姚崇,對曰:「太廟屋材,皆苻堅時物,歲久朽腐而壞,適與行期相會,何足異也!且王者以四海為家,陛下以關中不稔 (案:『稔』指禾穀豐收) 幸東都,百司供擬已備,不可失信;但應遷神主於太極殿,更修太廟,如期自行耳。」上大喜,從之,賜崇絹二百匹。己酉,上行享禮於太極殿,命姚崇五日一朝,仍入閣供奉,恩禮更厚,有大政輒訪焉。右散騎常侍褚無量上言:「隋文帝富有天下,遷都之日,豈取苻氏舊材以立太廟乎?此特諛臣之言耳。願陛下克謹天戒,訥忠諫,遠諂諛。」上弗聽。(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又儒家重視成就德行的主體、通五經以致用。宋璟要求玄宗於朝堂之上赦免河南尹及知頓使官,又以《詩經》中的《國風》為典範,制作諸皇子之名及國邑之號。這更明白反映宋璟的思想取態。

辛亥,行幸東都。達崤谷,道隘不治;上欲免河南尹及知頓使官,宋璟諫曰:「陛下方事巡幸,今以此罪二臣,臣恐將來民受其弊。」上遽命釋之。璟曰:「陛下罪之,以臣言而免之,是臣代陛下受德也;請令待罪朝堂而後赦之。」上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上命宋璟、蘇頲為諸皇子制名及國邑之號,又令別制一佳名及佳號進之。璟等上言:「七子均養,著於《國風》。今臣等所制名號各三十餘,輒混同以進,以彰陛下覆燾無偏之德。」上甚善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我們可以說,姚崇跡近於法家,宋璟則近於經世派的儒家。

由於宋璟深受儒家思想薰陶,其於是主張「復古更化」,提出恢復貞觀時期之舊制,事在開元五年 (公元七一七年) 九月。

九月,中書、門下省及侍中皆復舊名。貞觀之制,中書、門下及三品官入奏事,必使諫官、史官隨之,有失則匡正,美惡必記之;諸司皆於正牙奏事,御史彈百官,服豸冠,對仗讀彈文;故大臣不得專君而小臣不得為讒慝。及許敬宗、李義府用事,政多私僻,奏事官多俟仗下,於御坐前屏左右密奏,監奏御史及待制官遠立以俟其退;諫官、史官皆隨仗出,仗下後事,不復預聞。武后以法制群下,諫官、御史得以風聞言事,自御史大夫至監察得互相彈奏,率以險詖相傾覆。及宋璟為相,欲復貞觀之政,戊申,制:「自今事非的須秘密者,皆令對仗奏聞,史官自依故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他又不好阿諛奉迎之舉。這由其反對廣州吏民為自己立遺愛碑、批評山人范知璿可見。

廣州吏民為宋璟立遺愛碑。璟上言:「臣在州無它異跡,今以臣光寵,成彼謅諛;欲革此風,望自臣始,請敕下禁止。」上從之。於是它州皆不敢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有薦山人范知璿文學者,並獻其所為文,宋璟判之曰:「觀其《良宰論》,頗涉佞諛。山人當極言讜議,豈宜偷合苟容!文章若高,自宜從選舉求試,不可別奏。」(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對於玄宗略微有失之處,宋璟亦積極進言,以作提醒。

(開元七年,公元七一九年)夏,四月,壬午,開府儀同三司祁公王仁皎薨。其子駙馬都尉守一請用竇孝諶例,築墳高五丈二尺;上許之。宋璟、蘇頲固爭,以為:「準令,一品墳高一丈九尺,其陪陵者高出三丈而已。竇太尉墳,議者頗譏其高大,當時無人極言其失,豈可今日復踵而為之!昔太宗嫁女,資送過於長公主,魏徵進諫,太宗既用其言,文德皇后亦賞之,豈若韋庶人崇其父墳,號曰酆陵,以自速其禍乎!夫以后父之尊,欲高大其墳,何足為難!而臣等再三進言者,蓋欲成中宮之美耳。況今日所為,當傳無窮,永以為法,可不慎乎!」上悅曰:「朕每欲正身率下,況於妻子,何敢私之!然此乃人所難言,卿能固守典禮,以成朕美,垂法將來,誠所望也。」賜璟、頲帛四百匹。(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七年,公元七一九年)五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上素服以俟變,徹樂減膳,命中書、門下察系囚,賑饑乏,勸農功。辛卯,宋璟等奏曰:「陛下勤恤人隱,此誠蒼生之福。然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親君子,遠小人,絕女謁,除讒慝,所謂修德也。君子恥言浮於行,苟推至誠以行之,不必數下制書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公私分明、不以私害公,更是宋璟處事的基本方針。

(開元七年,公元七一九年,十一月)上以岐山令王仁琛,藩邸故吏,墨敕令與五品官。宋璟奏:「故舊恩私,則有大例,除官資歷,非無公道。仁琛曏緣舊恩,已獲優改,今若再蒙超獎,遂於諸人不類;又是后族,須杜輿言。乞下吏部檢勘,苟無負犯,於格應留,請依資稍優注擬。」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選人宋元超於吏部自言侍中璟之叔父,冀得優假。璟聞之,牒吏部云:「元超,璟之三從叔,常在洛城,不多參見。既不敢緣尊輒隱,又不願以私害公。向者無言,自依大例,既有聲聽,事須矯枉;請放。」(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寧王憲奏選人薛嗣先請授微官,事下中書、門下。璟奏:「嗣先兩選齋郎,雖非灼然應留,以懿親之故,固應微假官資。在景龍中,常有墨敕處分,謂之斜封。自大明臨御,茲事杜絕,行一賞,命一官,必是緣功與才,皆歷中書、門下。至公之道,唯聖能行。嗣先幸預姻戚,不為屈法,許臣等商量,望付吏部知,不出正敕。」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官場積弊,宋璟亦勇於革除。

(開元七年,公元七一九年,十一月)先是,朝集使往往繼貨入京師,及春將還,多遷官;宋璟奏一切勒還,以革其弊。(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司馬光於《通鑑》中曾論姚崇、宋璟曰:

姚、宋相繼為相,崇善應變成務,璟善守法持正;二人志操不同,然協心輔佐,使賦役寬平,刑罰清省,百姓富遮。唐世賢相,前稱房、杜,後稱姚、宋,他人莫得比焉。(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這番議論可算是極平正、極客觀。

尤有進者,溫公續道:

二人每進見,上輒為之起,去則臨軒送之。及李林甫為相,雖寵任過於姚、宋,然禮遇殊卑薄矣。紫微舍人高仲舒博通典籍,齊澣練習時務,姚、宋每坐二人以質所疑,既而歎曰:「欲知古,問高群,欲知今,問齊君,可以無缺政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溫公這番話透露出兩個重點:

第一,開元年間,玄宗對宰相的態度甚為優禮。天寶以後,宰相雖得玄宗寵信,其所得的禮遇卻日益卑薄。

第二,開元年間,宰相多認真和其他官員溝通、合作,處理各項政務。其又兼重歷史文化、政治經濟兩方面知識的應用。天寶年間,宰相一人獨大,其多以阿諛奉迎、建立黨羽為務,不再細心斟酌政事的處理。

細心思量,這兩點又非各自獨立,而是互相扣連,唐之由盛轉衰,關鍵正在於此。

六、開元年間之良相 (上):姚崇

「開元之治」得以出現,姚崇貢獻不少。

姚崇一方面位居相位,替玄宗謀取致治之良策。

丙子,申王成義請以其府錄事閻楚珪為其府參軍,上許之。姚崇、盧懷慎上言:「先嘗得旨,云王公、駙馬有所奏請,非墨敕皆勿行。臣竊以量材授官,當歸有司;若緣親故之恩,得以官爵為惠,踵習近事,實紊紀綱。」事遂寢。由是請謁不行。(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尚書左丞韋玢奏:「郎官多不舉職,請沙汰,改授他官。」玢尋出為刺史,宰相奏擬冀州,敕改小州。姚崇奏言:「台郎寬怠及不稱職,玢請沙汰,乃是奉公。台郎甫爾改官,玢即貶黜於外,議者皆謂郎官謗傷。臣恐後來左右丞指以為戒,則省事何從而舉矣!伏望聖慈祥察,使當官者無所疑懼。」乃除冀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或上言:「按察使徒煩擾公私,請精簡刺史、縣令,停按察使。」上命召尚書省官議之。姚崇以為:「今止擇十使,猶患未盡得人,況天下三百餘州,縣多數倍,安得刺史、縣令皆稱其職乎!」乃止。(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一方面舉薦可用的人才 (如張九齡),協助玄宗施政。

左拾遺曲江張九齡,以元之有重望,為上所信任,奏記勸其遠諂躁,進純厚,其略曰:「任人當才,為政大體,與之共理,無出此途。而向之用才,非無知人之鑒,其所以失溺,在緣情之舉。」又曰:「自君侯職相國之重,持用人之權,而淺中弱植之徒,已延頸企踵而至,諂親戚以求譽,媚賓客以取容,其間豈不有才,所失在於無恥。」元之嘉納其言。(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國家所有大事,按例必交由姚崇裁決。

姚崇嘗有子喪,謁告十餘日,政事委積。(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姚崇無居第,寓居罔極寺,以病痁謁告。上遣使問飲食起居狀,日數十輩。源乾曜奏事或稱旨,上輒曰:「此必姚宗之謀也。」或不稱旨,輒曰:「何不與姚崇議之!」乾曜常謝實然。每有大事,上常令乾曜就寺問崇。(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細心審視姚崇的思想取態,其跡近法家而不似儒家。

他曾要求齊澣比較管仲、晏嬰的事功和自己的作為。管仲、晏嬰乃「齊魯學」(法家的一支,與「三晉學」相對) 的典型人物。

(開元三年,即公元七一五年,正月)姚崇嘗有子喪,謁告十餘日,政事委積。懷慎不能決,惶恐入謝於上。上曰:「朕以天下事委姚崇,以卿坐鎮雅俗耳。」崇既出,須臾,裁決俱盡,頗有得色,顧謂紫微舍人齊澣曰:「余為相,可比何人?」澣未對,崇曰:「何如管、晏?」澣曰:「管、晏之法雖不能施於後,猶能沒身。公所為法,隨復更之,似不及也。」崇曰:「然則竟如何?」澣曰:「公可謂救時之相耳。」崇喜,投筆曰:「救時之相,豈易得乎!」(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他又破除迷信,而重視客觀的政治成效。

(開元三年,即公元七一五年)山東大蝗,民或於田旁焚香膜拜設祭而不敢殺,姚崇奏遣御史督州縣捕而瘞之。議者以為蝗眾多,除不可盡;上亦疑之。崇曰:「今蝗滿山東,河南、北之人,流亡殆盡,豈可坐視食苗,曾不救乎!借使除之不盡,猶勝養以成災。」以乃從之。盧懷慎以為殺蝗太多,恐傷和氣。崇曰:「昔楚莊吞蛭而愈疾,孫叔殺蛇而致福,奈何不忍於蝗,而忍人之饑死乎?若使殺蝗有禍,崇請當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山東蝗復大起,姚崇又命捕之。倪若水謂:「蝗乃天災,非人力所及,宜脩德以禳之。劉聰時,常捕埋之,為害益甚。」拒御史,不從其命。崇牒若水曰:「劉聰偽主,德不勝妖;今日聖朝,妖不勝德。古之良守,蝗不入境。若其脩德可免,彼豈無德致然!」若水乃不敢違。夏,五月,甲辰,敕委使者詳察州縣捕蝗勤惰者,各以名聞。由是連歲蝗災,不至大饑。(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這和戰國時代的西門豹有類近之處。西門豹治鄴城期間,曾破「河伯娶妻」之淫俗而大興水利。西門豹為一法家人物,與李克同路。此正好反映姚崇有法家的傾向、性格。

雖然,姚崇亦以人民為本,但由其言論、所引用的書籍 (「楚莊吞蛭」、「孫叔殺蛇」出自東漢王充的《論衡》,此乃「異書」,為儒者所不屑) 看來,他明顯不帶有濃厚的儒家色彩。

毛澤東點評《新唐書》中的《姚崇傳》時說:「大政治家、唯物論者 (案:所謂「唯物」,乃籠統地說、非哲學地說,即重視實際事務、果效) 姚崇」。這評價大體恰當。

姚崇為開元一代之良相,備受玄宗重視,此乃無可致疑者。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十一月)癸卯,乾曜請遷崇於四方館,仍聽家人入侍疾;上許之。崇以四方館有簿書,非病者所宜外,固辭。上曰:「設四方館,為官吏也;使卿居之,為社稷也。恨不可使卿居禁中耳,此何足辭!」(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然而,他的兒子卻德行有虧,援引黨羽,「廣通賓客,頗受饋遺,為時所譏」。

(開元二年,公元七一四年,五月)黃門監魏知古,本起小吏,因姚崇引薦,以至同為相。崇意輕之,請知古攝吏部尚書、知東都選事,遣吏部尚書宋璟於門下過官;知古銜之。

崇二子分司東都,恃其父有德於知古,頗招權請托;知古歸,悉以聞。他日,上從容問崇:「卿子才性何如?今何官也?」崇揣知上意,對曰:「臣有三子,兩在東都,為人多欲而不謹,是必以事幹魏知古,臣未及問之耳。」上始以崇必為其子隱,及聞崇奏,喜問:「卿安從知之?」對曰:「知古微時,臣卵而翼之。臣子愚,以為知古必德臣,容其為非,故敢干之耳。」上於是以崇為無私,而薄知古負崇,欲斥之。崇固請曰:「臣子無狀,撓陛下法,陛下赦其罪,已幸矣;苟因臣逐知古,天下必以陛下為私於臣,累聖政矣。」上久乃許之。辛亥,知古罷為工部尚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十一月)崇子光祿少卿彝、宗正少卿異,廣通賓客,頗受饋遺,為時所譏。(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他的親信趙誨又收受賄賂,被玄宗下獄處死。

主書趙誨為崇所親信,受胡人賂,事覺,上親鞫問,下獄當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姚崇設法營救趙誨,卻開罪了玄宗。

崇復營救,上由是不悅。(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趙誨最後被流放嶺南。

會曲赦京城,敕特標誨名,杖之一百,流嶺南。(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不過,姚崇自此已心生憂懼。他因此多次請避相位,並舉薦廣州都督宋璟繼任宰相。

崇由是憂懼,數請避相位,薦廣州都督宋璟自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不久,姚崇終於黯然下台,被罷為開府儀同三司。

閏月,己亥,姚崇罷為開府儀同三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九年 (公元七二一年) 九月,姚崇逝世。由其對子孫後人的最後告誡,我們可見其終身重視歷史的教訓,不好迷信宗教。

丁未,梁文獻公姚崇薨,遺令:「佛以清淨慈悲為本,而愚者寫經造像,冀以求福。昔周、齊分據天下,周則毀經像而修甲兵,齊則崇塔廟而馳刑政,一朝合戰,齊滅周興。近者諸武、諸韋,造寺度人,不可勝紀,無救族誅。汝曹勿效兒女子終身不寤,追薦冥福。道士見僧獲利,效其所為,尤不可延之於家。當永為後法!」(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這更見毛澤東評價的允當。

五、開元之治:軍事方面

「節度使」的設置

開元二年 (公元七一四年) 十二月,甲子,玄宗首次設置「隴右節度大使」,負責統領鄯、奉、河、渭、蘭、臨、武、洮、岷、郭、疊、宕十二州,由郭知運擔任。

甲子,置隴右節度大使,領鄯、奉、河、渭、蘭、臨、武、洮、岷、郭、疊、宕十二州,以隴右防禦副使郭知運為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不久,玄宗又設置「幽州節度、經略、鎮守大使」(幽州即范陽),負責統領幽、易、平、檀、媯、燕六州。

是歲,置幽州節度、經略、鎮守大使,領幽、易、平、檀、媯、燕六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郭知運於開元五年 (即公元七一七年) 曾大破吐蕃。

壬寅,隴右節度使郭知運大破吐蕃於九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由此可見「節度使」的設置,最初是為了應付強大的吐蕃、契丹。

開元七年 (公元七一九年) 年底,玄宗始於西南設置「劍南節度使」,統領益、彭等二十五州。

是歲,置劍南節度使,領益、彭等二十五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而由於西北邊事的需要,玄宗又加設「朔方節度使」,時為開元九年 (公元七二一年) 十二月。

置朔方節度使,領單于都護府,夏、鹽等六州,定遠、豐安二軍,三受降城。(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一年 (公元七二三年) 二月,玄宗廢棄原有的天兵軍、大武軍,改以大同軍為太原以北節度使,統領太原、遼、石、嵐、汾、代、忻、朔、蔚、雲十州。

己巳,罷天兵、大武等軍,以大同軍為太原以北節度使,領太原、遼、石、嵐、汾、代、忻、朔、蔚、雲十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其他節度使還有河西節度使、磧西節度使。

(開元九年,公元七二一年)冬,十月,河西、隴右節度大使郭知運卒。(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二年,公元七二四年)春,三月,甲子,起暹為安西副大都護、磧西節度等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二十年 (公元七三二年) 十二月,玄宗進一步加強幽州節度使的權力,以幽州節度使兼河北採訪處置使,增領衛、相、洛、貝、冀、魏、深、趙、恆、定、邢、德、博、棣、營、鄚十六州及安東都護府。

是歲,以幽州節度使兼河北採訪處置使增領衛、相、洛、貝、冀、魏、深、趙、恆、定、邢、德、博、棣、營、鄚十六州及安東都護府。(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二十九年 (公元七四一年) 十月,壬寅,玄宗又分北庭、安西為二節度。

壬寅,分北庭、安西為二節度。(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節度使」的設置,多少有助唐室抑制吐蕃、契丹,加強對東、西北兩邊的控制。

然而,隨著時日推移,「節度使」的權力日增。加上「節度使」的職位後來漸由蕃將所擔當 (原先多由漢人出任,李林甫為相後有所改變) ,「外重內輕」、「尾大不掉」等動亂因素,終蘊釀在「節度使」的設置之中,靜待爆發的時機。

「彍騎制」的施行

早在開元十年 (公元七二二年),玄宗已聽從當時的宰相張說的建議,改行「長從宿衛」(即所謂「募兵制」)。

事緣唐室規定各地府兵「自成丁從軍,六十而免 (案:即剛成年便加入府兵的行列,至六十歲才可脫離)」,而擔任府兵的壯丁的家庭卻往往不被朝廷免除雜務、徭役,以致府兵的家庭漸趨貧弱。為了改善家中困境,府兵只好紛紛逃離軍伍,造成「逃亡略盡」的情況。

初,諸衛府兵,自成丁從軍,六十而免,其家又不免雜徭,浸以貧弱,逃亡略盡,百姓苦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府兵乃唐室的主要軍事力量,士卒逃亡的情況不容忽視。有見及此,張說向玄宗提議,招募壯士宿衛京師。宿衛京師的兵士,其家不用負擔額外的雜務、徭役。張說預計,新措施將可吸引剛逃亡的府兵士卒重返軍伍。玄宗接受張說的建議。

張說建議,請召募壯士充宿衛,不問色役,優為之制,逋逃者必爭出應募;上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十日之後,京師得精兵十三萬。「職業軍人」自此出現在唐朝的歷史上,所謂「兵農之分,從此始矣」。

旬日,得精兵十三萬,分隸諸衛,更番上下。兵農之分,從此始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一年 (公元七二三年) 十一月,玄宗又命蕭嵩 (前後梁君主梁明帝的玄孫) 與京兆、蒲、同、岐、華州長官挑選府兵及白丁十二萬,宿衛京師,稱「長從宿衛」。

戊子,命尚書左丞蕭嵩與京兆、蒲、同、岐、華州長官選府兵及白丁一十二萬,謂之「長從宿衛」,一年兩番,州縣毋得雜役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三年 (公元七二五年) 二月,乙亥,「長從宿衞」之士改稱「彍騎」,總兵數十二萬。

乙亥,更命長從宿衞之士曰「彍騎」,分隸十二衞,總十二萬人為六番。(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十六年 (公元七二八年) ,玄宗改「彍騎」為「左右羽林軍飛騎」,並規定「士兵分成五組,輪流宿衛京師,每年批准一組將士回家沐浴洗澡,每五年重覆一次」。

壬辰,改彍騎為左右羽林軍飛騎。(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十二月,丙寅,敕:「長徵兵無有還期,人情難堪;宜分五番,歲遣一番還家洗沐,五年酬勳五轉。」(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錢穆《國史大綱》嘗論唐代「府兵制」之失效源於人道精神的喪失,觀乎「諸衛府兵,自成丁從軍,六十而免,其家又不免雜徭,浸以貧弱,逃亡略盡,百姓苦之」,錢氏之評論確實允當。

又張說提出「彍騎制」,免去宿衛兵士的家庭負擔額外的雜務、徭役等義務,這更多是一補偏救弊的做法,而非在本質上有異於「府兵制」。錢穆言「彍騎制」乃「府兵制」的縮小範圍,這說法頗得史實之真相。

最後,《資治通鑑》記有以下一條:

壬子,敕以役莫重於軍府,一為衛士,六十乃免,宜促其歲限,使百姓更迭為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這條所記為開元八年 (公元七二零年) 二月初之事,比「長從宿衛」施行的時間先於兩年。當時,「役莫重於軍府」的情況已經出現,致使玄宗需要規定衛士年滿六十即可免役。倘若「府兵制」體現著人道精神,「役莫重於軍府」根本不會出現。這正好反映錢穆「『府兵制』之失效源於人道精神之喪失」的論斷無誤。

裁減邊兵

開元十年 (公元七二二年),張說以邊境無強大入侵為理由,奏請玄宗罷廢邊境士卒二十餘萬,使之返還鄉間,從事農業生產。

先是,緣邊戍兵常六十餘萬,說以時無強寇,奏罷二十餘萬使還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玄宗初時不免生疑,但張說以自己的軍事經驗、全家百口的性命保證自己建議的恰當,玄宗終於接納。

上以為疑,說曰:「臣久在疆場,具知其情,將帥苟以自衛及役使營私而已。若禦敵制勝,不必多相冗卒以妨農務。陛下若以為疑,臣請以闔門百口保之。」上乃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四、開元之治:對外局面 (上)

契丹

開元二年 (即公元七一四年) 正月,甲申,玄宗派遣薛訥領兵討伐東北的契丹。

事緣武則天年間,營州都督趙文翽失政,奚、契丹於是乘機攻陷柳城。唐自此失去對營州的影響力。

初,營州都督治柳城以鎮撫奚、契丹,則天之世,都督趙文翽失政,奚、契丹攻陷之,是後寄治於幽州東漁陽城。(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玄宗即位後,有官員建議唐室應重建對營州的影響力,薛訥表示同意,並上奏請求攻打契丹,玄宗答允。

或言:「靺鞨、奚、霫大欲降唐,正以唐不建營州,無所依投,為默啜所侵擾,故且附之;若唐復建營州,則相帥歸化矣。」幷州長史、和戎大武等軍州節度大使薛訥信之,奏請擊契丹,復置營州;上亦以冷陘之役,欲討契丹。(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雖然,姚崇等曾多次諫阻,但玄宗並未因此改變心意。

羣臣姚崇等多諫。(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甲申,以訥同紫微黃門三品,將兵擊契丹,羣臣乃不敢言。(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七月,薛訥與杜賓客、崔宣道等領兵六萬由檀州出發進擊契丹。

薛訥與左臨門衛將軍杜賓客、定州刺史崔宣道等將兵六萬出檀州擊契丹。(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行至灤水山峽中,唐兵遭受契丹伏兵包圍,大敗而回,死傷無數。

賓客以為「士卒盛夏負戈甲,齎資糧,深入寇境,難以成功。」訥曰:「盛夏草肥,羔犢孳息,因糧於敵,正得天時,一舉滅虜,不可失也。」行至灤水山峽中,契丹伏兵遮其前後,從山上擊之,唐兵大敗,死者什八九。(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薛訥雖可全身而退,但終被削除官爵。

訥與數十騎突圍,得免,虜中嗤之,謂之「薛婆。」崔宣道將後軍,聞訥敗,亦走。訥歸罪於宣道及胡將李思敬等八人,制悉斬之於幽州。庚子,敕免訥死,削除其官爵;獨赦杜賓客之罪。(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唐室與契丹之敵對局面,隨著李失活等人來降而有所改善,是時為開元四年 (即公元七一六年)。

辛未,契丹李失活、奚李大酺帥所部來降。(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李失活乃李盡忠的堂弟。失活歸降後,玄宗以他為松漠郡王、行左金吾大將軍兼松漠都督。又因其為八部落酋長,玄宗於是拜他為刺史。

制以失活為松漠郡王、行左金吾大將軍兼松漠都督,因其八部落酋長,拜為刺史;又以將軍薛泰督軍鎮撫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失活,盡忠之從父弟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至於奚人李大酺,其跟隨李失活來降,玄宗以他為饒樂郡王、行右金吾大將軍兼饒樂都督。

大酺為饒樂郡王、行右金吾大將軍兼饒樂都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契丹既然內附,貝州刺史宋慶禮於是在開元五年 (公元七一七年) 二月建議,復建營州。玄宗同意。

奚、契丹既內附,貝州刺史宋慶禮建議,請復營州。三月,庚戌,制復置營州都督於柳城,兼平盧軍使,管內州縣鎮戍皆如其舊;以太子詹事姜師度為營田、支度使,與慶禮等築之,三旬而畢。(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慶禮為人「清勤嚴肅」。在任期間,慶禮「開屯田八十餘所,招安流散」,數年之間,東北恢復興盛。

慶禮清勤嚴肅,開屯田八十餘所,招安流散,數年之間,倉廩充實,市邑浸繁。(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五年 (公元七一七年) 四月,甲戌,玄宗賜婚李大酺。十一月,丙申,玄宗復賜婚入朝的李失活。唐對東北地區的控制日漸加強。

夏,四月,甲戌,賜奚王李大酺妃辛氏號固安公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十一月,丙申,契丹王李失活入朝。十二月,壬午,以東平王外孫楊氏為永樂公主,妻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失活於開元六年 (公元七一八年) 五月離世,其弟李娑固代領其眾。

契丹王李失活卒,癸巳,以其弟娑固代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李娑固對唐室的態度依舊。其曾與永樂公主一同入朝,是時為開元七年 (公元七一九年) 十一月。

十一月,壬申,契丹王李娑固與公主入朝。(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惜乎其趕走頗得人心的契丹牙官可突於 (開元八年,即公元七二零年,年底),惹得可突於 (《通鑑》作可突干) 起兵反叛。娑固不敵,被迫敗走營州。

契丹牙官可突干驍勇得眾心,李娑固猜畏,欲去之。是歲,可突干舉兵擊娑固,娑固敗奔營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最後娑固與李大酺同被殺害。

營州都督許欽澹遣安東都護薛泰帥驍勇五百與奚王李大酺奉娑固以討之,戰敗,娑固、李大酺皆為可突干所殺,生擒薛泰,營州震恐。(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慶幸的是,可突於並未改變對唐室的態度。玄宗於是赦免可突於之罪,接受可突於的提議,以李郁於 (《通鑑》作李郁干) 為松漠都督,李大酺之弟魯蘇為饒樂都督。

許欽澹移軍入渝關,可突干立娑固從父弟郁干為主,遣使請罪。上赦可突干之罪,以郁干為松漠都督,以李大酺之弟魯蘇為饒樂都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年 (公元七二二年) 五月,玄宗更將餘姚縣主的女兒慕容氏,許配給契丹王郁於,以示友好。

己丑,以餘姚縣主女慕容氏為燕郡公主,妻契丹王郁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唐、契丹的邦交並未因契丹政局變天而有所損害。

開元十二年 (公元七二四年) 年底,李郁於逝世,其弟李吐乾繼位。

是歲,契丹王李郁干卒,弟吐乾襲位。(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吐乾與可突於不和,攜公主奔唐,不敢回國,玄宗改封他為遼陽王。

(開元十三年,公元七二五年,十二月)先是,契丹王李吐乾與可突干復相猜忌,攜公主來奔,不敢復還,更封遼陽王,留宿衛。(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可突於另立李盡忠之弟李邵固為契丹王。邵固態度親近唐室,唐、契丹的友好關係未有變改。

(開元十三年,公元七二五年,十二月)可突干立李盡忠之弟邵固為主。車駕東巡,邵固詣行在,因從至泰山,拜左羽林大將軍、靜折軍經略大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由於李邵固的態度友善,開元十四年 (公元七二六年) 春,正月,癸未,玄宗改立李邵固為廣化王,以東陽公主 (即陳氏) 妻之。

春,正月,癸未,更立契丹松漠王李邵固為廣化王......以上從甥陳氏為東華公主,妻邵固......(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玄宗又立奚族的饒樂王李魯蘇為奉誠王,以東光公主 (成安公主之女韋氏) 妻之。

春,正月,癸未......奚饒樂王李魯蘇為奉誠王......以成安公主之女韋氏為東光公主,妻魯蘇。(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吐蕃

吐蕃對唐室的態度始終是「陽奉陰違」,外表恭敬,內裡則另有所圖。

開元二年 (即公元七一四年) 五月,己酉,吐蕃宰相坌達延致書玄宗,請求玄宗派遣解琬至河源訂正唐、吐蕃兩國的封疆,然後促成兩國之結盟。

己酉,吐蕃相坌達延遺宰相書,請先遣解琬至河源正二國封疆,然後結盟。琬嘗為朔方大總管,故吐蕃請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是時解琬已經退休,玄宗於是以「左散騎常侍」重新起用解琬。

前此琬以金紫光祿大夫致仕,復召拜左散騎常侍而遣之。又命宰相復坌達延書,招懷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對於吐蕃的舉措,解琬並不看好,以為其「陰懷叛計」。他於是請求玄宗答允預先屯兵十萬於秦、渭等州,以作防備。

琬上言:「吐蕃必陰懷叛計,請預屯兵十萬於秦、渭等州以備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六月,丙寅,吐蕃派遣宰相尚欽藏來唐獻上有關結盟的文書。

丙寅,吐蕃使其宰相尚欽藏來獻盟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然而,一個月之後,吐蕃坌達延、乞力徐竟率領部眾十萬寇掠臨洮,駐軍蘭州,「至於渭源,掠取牧馬」。

(八月)乙亥,吐蕃將坌達延、乞力徐帥眾十萬寇臨洮,軍蘭州,至於渭源,掠取牧馬。(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玄宗只好再度起用在東北打敗仗的薛訥,由郭知運、王晙加以協助。

命薛訥白衣攝左羽林將軍,為隴右防禦使。以右驍衛將軍常樂郭知運為副使,與太僕少卿王晙帥兵擊之。辛巳,大募勇士,詣河、隴就訥教習。(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吐蕃得以入寇,主要源於鄯州都督楊矩將九曲之地給予吐蕃。

初,鄯州都督楊矩以九曲之地與吐蕃,其地肥饒。吐蕃就之畜牧,因以入寇,矩悔懼自殺。(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十月,丙辰,玄宗一度意圖親征,可見當時吐蕃寇掠之嚴重。

冬,十月,吐蕃復寇渭源。丙辰,上下詔欲親征,發兵十餘萬人,馬四萬匹。(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在薛訥、王晙的努力下,吐蕃終於兵敗。玄宗因此「敕罷親征」。

甲子,薛訥與吐蕃戰於武街,大破之。時太僕少卿隴右群牧使王晙帥所部二千人與訥會擊吐蕃。坌達延將吐蕃十萬屯大來谷,選勇士七百,衣胡服,夜襲之,多置鼓角於其後五里,前軍遇敵大呼,後人鳴鼓角以應之。虜以為大軍至,驚懼,自相殺傷,死者萬計。訥時在武街,去大來谷二十里,虜軍塞其中間;晙復夜出兵襲之,虜大潰,始得與訥軍合。同追奔至洮水,復戰於長城堡,又敗之,前後殺獲數萬人。豐安軍使王海賓戰死。乙丑,敕罷親征。(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吐蕃叛唐入寇,以失敗告終。姚崇、盧懷慎等於事後建議「毀橋拔城」,玄宗同意。

戊辰,姚崇、盧懷慎等奏:「頃者吐蕃以河為境,神龍中尚公主,遂逾河築城,置獨山、九曲兩軍,去積石三百里,又於河上造橋。今吐蕃既叛,宜毀橋拔城。」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至此,唐室已經用防制的態度對待吐蕃。

儘管玄宗仍欲待吐蕃以寬仁。

乙酉,命左驍衛郎將尉遲瑰使於吐蕃,宣慰金城公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吐蕃卻不復尊重唐室。兩國自此交惡。

吐蕃遣其大臣宗俄因矛至洮水請和,用敵國禮;上不許。自是連歲犯邊。(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二月)吐蕃圍松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癸酉,松州都督孫仁獻襲擊吐蕃於城下,大破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直至開元四年 (即公元七一六年) 八月,吐蕃向唐室求和,玄宗答應,兩國紛爭才暫時平息。

吐蕃復請和,上許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七年 (公元七一九年) 六月以後,兩國關係再趨緊張。

(開元六年,即公元七一八年,十一月)戊辰,吐蕃奉表請和,乞舅甥親署誓文,及令彼此宰相皆著名於其上。(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七年,即公元七一九年,六月)六月,戊辰,吐蕃復遣使請上親署誓文;上不許,曰:「昔歲誓約已定,苟信不由衷,亟誓何益!」(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吐蕃始終不肯尊重唐室,驕橫自大,這和它日益強大的國力不無關係。慶幸的是,開元時期的唐朝仍擁有強大的軍事實力。其又和周邊國家建立友好關係。唐因此得以與吐蕃「平分秋色」。

(開元十年,即公元七二二年)癸未,吐蕃圍小勃律王沒謹忙,謹忙求救於北庭節度使張嵩曰:「勃律,唐之西門,勃律亡則西域皆為吐蕃矣。」嵩乃遣疏勒副使張思禮將蕃、漢步騎四千人救之,晝夜倍道,與謹忙合擊吐蕃,大破之,斬獲數萬。自是累歲吐蕃不敢犯邊。(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一年,即公元七二三年)先是,吐谷渾畏吐蕃之強,附之者數年,九月,壬申,帥眾詣沙州降,河西節度使張敬忠撫納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西突厥

開元二年 (即公元七一四年) 三月,十姓酋長都擔起兵反叛,為磧西節度使阿史那獻克碎葉等所擒殺。

西突厥十姓酋長都擔叛。三月,己亥,磧西節度使阿史那獻克碎葉等鎮,擒斬都擔,降其部落二萬餘帳。(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九月以後,葛邏祿、胡祿屋等諸部相繼降唐。

壬子,葛邏祿等部落詣涼州降。(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突厥十姓胡祿屋等諸部詣北庭請降,命都護郭虔瓘撫存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十一月)丙申,遣左散騎常侍解琬詣北庭宣慰突厥降者,隨便宜區處。(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直至開元三年 (公元七一五年) 二月,突厥十姓降唐者前後萬餘帳。

突厥十姓降者前後萬餘帳。(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高麗莫離支文簡等人亦降唐。

高麗莫離支文簡,十姓之婿也,二月,與......都督思泰等亦自突厥帥眾來降;制皆以河南地處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鑒於突厥十姓降者眾多,玄宗於是以薛訥為涼州鎮大總管,赤水等軍並受節度,居涼州;郭虔瓘為朔州鎮大總管,和戎等軍並受節度,居并州。是時為開元三年四月。

三月,胡祿屋酋長支匐忌等入朝。上以十姓降者浸多,夏,四月,庚申,以右羽林大將軍薛訥為涼州鎮大總管,赤水等軍並受節度,居涼州;左衛大將軍郭虔瓘為朔州鎮大總管,和戎等軍並受節度,居并州,勒兵以備默啜。(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後突厥汗國

開元二年 (即公元七一四年) 二月,乙末,默啜可汗派遣兒子同俄特勒及妹夫火拔頡利發、石阿失畢領兵圍攻北庭都護府,為都護郭虔瓘所擊敗。

二月,乙末,突厥可汗默啜遣其子同俄特勒及妹夫火拔頡利發、石阿失畢將兵圍北庭都護府,都護郭虔瓘擊敗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同俄更因此被斬殺。

同俄單騎逼城下,虔瓘伏壯士於道側,突起斬之。突厥請悉軍中資糧以贖同俄,聞其已死,慟哭而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石阿失畢保護皇子不力,深恐默啜可汗降罪,其於是與妻子一起投奔唐室。

突厥石阿失畢既失同俄,不敢歸,癸未,與其妻來奔;以為右衛大將軍,封燕北郡王,命其妻曰金山公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默啜可汗以武力侵迫唐境不遂,其只好請求唐室賜婚,以示友好。

夏,四月,辛巳,突厥可汗默啜復遣使求昏,自稱「乾和永清太駙馬、天上得果報天男、突厥聖天骨咄祿可汗」。(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十月)己巳,突厥可汗默啜又遣使求婚,上許以來歲迎公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北庭都護郭虔瓘退敵有功,被委任為涼州刺史、河西諸軍州節度使。

壬寅,以北庭都護郭虔瓘為涼州刺史、河西諸軍州節度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九月以後,默啜可汗日漸衰老。

突厥可汗默啜衰老,昏虐愈甚。(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其雖仍能協助遮弩打敗其兄長守忠。

(十二月)突騎施可汗守忠之弟遮弩恨所分部落少於其兄,遂叛入突厥,請為鄉導,以伐守忠。默啜遣兵二萬擊守忠,虜之而還。謂遮弩曰:「汝叛其兄,何有於我!」遂並殺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又能發兵攻打葛邏祿、胡祿屋等西突厥諸部。

(開元三年,公元七一五年)默啜發兵擊葛邏祿、胡祿屋、鼠尼施等,屢破之;敕北庭都護湯嘉惠、左散騎常侍解琬等發兵救之。五月,壬辰,敕嘉惠等與葛邏祿、胡祿屋、鼠尼施及定邊道十總管阿史那獻互相應援。(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壬戌,以涼州大總管薛訥為朔方道行軍大總管,太僕卿呂延祚、靈州刺史杜賓客副之,以討突厥。(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可是,到了開元四年 (即公元七一六年) 六月,默啜於北擊拔曳固的時候,因恃勝輕敵,被頡質略 (拔曳固部落潰兵) 斬殺。

癸酉,拔曳固斬突厥可汗默啜首來獻。時默啜北擊拔曳固,大破之於獨樂水,恃勝輕歸,不復設備,遇拔曳固迸卒頡質略,自柳林突出,斬之。時大武軍子將郝靈荃奉使在突厥,頡質略以其首歸之,與偕詣闕,懸其首於廣街。(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默啜死後,拔曳固、回紇、同羅、霫、僕固五部相繼降唐。

拔曳固、回紇、同羅、霫、僕固五部皆來降,置於大武軍北。(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突厥默啜既死,奚、契丹、拔曳固等諸部皆內附。(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突厥不久又發生內鬥,默啜諸子、親信被闕特勒 (骨咄祿之子) 誅殺殆盡,軍、政盡為闕特勒所把持。

默啜之子小可汗立,骨咄祿之子闕特勒擊殺之,及默啜諸子、親信略盡;立其兄左賢王默棘連,是為毗伽可汗,國人謂之「小殺」。毗伽以國固讓闕特勒,闕特勒不受;乃以為左賢王,專典兵馬。(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直至毗伽可汗起用暾欲谷,突厥內部的不穩才有所改善。

突厥部落多離散,毗伽可汗患之,乃召默啜時牙官暾欲谷,以為謀主。暾欲谷年七十餘,多智略,國人信服之,突厥降戶處河曲者,聞毗伽立,多復叛歸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毗伽可汗......欲南入為寇。暾欲谷曰:「唐主英武,民和年豐,未有間隙,不可動也。我眾新集,力尚疲羸,且當息養數年,始可觀變而舉。」毗伽又欲築城,並立寺觀,暾欲谷曰:「不可。突厥人徒稀少,不及唐家百分之一,所以能與為敵者,正以逐水草,居處無常,射獵為業,人皆習武,強則進兵抄掠,弱則竄伏山林。唐兵雖多,無所施用。若築城而居,變更舊俗,一朝失利,必為所滅。釋、老之法,教人仁弱,非用武爭勝之術,不可崇也。」毗伽乃止。(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被默啜殺害的突騎施守忠,其部將蘇祿代領其眾,乘默啜被殺,自立為可汗。

突騎施守忠既死,默啜兵還,守忠部將蘇祿鳩集餘眾,為之酋長。蘇祿頗善綏撫,十姓部落稍稍歸之,有眾二十萬,遂據有西方,尋遣使入見。是歲,以蘇祿為左羽林大將軍、金方道經略大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突騎施蘇祿復自立為可汗。(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默啜之死,後突厥汗國對唐室的威脅減低,唐室因而得以喘息。

雖然,突厥降戶屢生反叛之心,但為禍之烈已不如前。

并州長史王晙上言:「此屬徒以其國喪亂,故相帥來降;若彼安寧,必復叛去。今置之河曲,此屬桀黠,實難制御,往往不受軍州約束,興兵剽掠;聞其逃者已多與虜聲問往來,通傳委曲。乃是畜養此屬使為間諜,日月滋久,奸詐愈深,窺伺邊隙,將成大患。虜騎南牧,必為內應,來逼軍州,表裡受敵,雖有韓、彭,不能取勝矣。願以秋、冬之交,大集兵眾,諭以利害,給其資糧,徙之內地。二十年外,漸變舊俗,皆成勁兵;雖一時暫勞,然永久安靖。比者守邊將吏及出境使人,多為諛辭,皆非事實,或雲北虜破滅,或雲降戶妥貼,皆欲自衒其功,非能盡忠徇國。願察斯利口,忽忘遠慮。議者必曰:『國家向時已嘗置降戶於河曲,皆獲安寧,今何所疑!』此則事同時異,不可不察。向者頡利既亡,降者無復異心,故得久安無變。今北虜尚存,此屬或畏其威,或懷其惠,或其親屬,豈樂南來!較之彼時,固不侔矣。以臣愚慮,徙之內地,上也;多屯士馬,大為之備,華、夷相參,人勞費廣,次也;正如今日,下也。願審茲三策,擇利而行,縱使因徙逃亡,得者皆為唐有;若留至河冰,恐必有變。」

疏奏,未報;降戶......阿悉爛等果叛。冬,十月,甲辰,命朔方大總管薛訥發兵追討之。王晙引并州兵西濟河,晝夜兼行,追擊叛者,破之,斬獲三千級。

先是,單于副都護張知運悉收降戶兵仗,令渡河而南,降戶怨怒。御史中丞姜晦為巡邊使,降戶訴無弓矢,不得射獵,晦悉還之;降戶得之,遂叛。張知運不設備,與之戰於青剛嶺,為虜所擒,欲送突厥;至綏州境,將軍郭知運以朔方兵邀擊之,大破其眾於黑山呼延谷,虜釋張知運而去。上以張知運喪師,斬之以徇。(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六年 (公元七一八年) 春,正月,辛丑,突厥毗伽可汗來唐求和,後突厥汗國的威脅進一步降低。

春,正月,辛丑,突厥毗伽可汗來請和;許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直至開元八年 (公元七二零年) 年底,朔方大總管王晙打算發動拔悉密、奚、契丹討滅毗伽,唐、後突厥汗國之間的軍事衝突才再度被掀起。

先是,朔方大總管王晙奏請西發拔悉密,東方奚、契丹,期以今秋掩毗伽牙帳於稽落水上;毗伽聞之,大懼。暾欲谷曰:「不足畏也。拔悉密在北庭,與奚、契丹相去絕遠,勢不相及;朔方兵計亦不能來此。必若能來,俟其垂至,徙牙帳北行三日,唐兵食盡自去矣。且拔悉密輕而好利,得王晙之約,必喜而先至。晙與張嘉貞不相悅,奏請多不相應,必不敢出兵。晙兵不出,拔悉密獨至,擊而取之,勢甚易耳。」(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由於拔悉密孤軍深入,得不到朔方、奚、契丹的支援,拔悉密、唐兵終被突厥大敗。後突厥汗國復振。

既而拔悉密果發兵逼突厥牙帳,而朔方及奚、契丹兵不至,拔悉密懼,引退。毗伽欲擊之,暾欲谷曰:「此屬去家千里,將死戰,未可擊也。不如以兵躡之。」去北庭二百里,暾欲谷分兵間道先圍北庭,因縱兵擊拔悉密,大破之。拔悉密眾潰走,趨北庭,不得入,盡為突厥所虜。(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暾欲谷引兵還,出赤亭,掠涼州羊馬,楊敬述 (案:唐之河西節度使) 遣裨將盧公利、判官元澄將兵邀擊之。暾欲谷謂其眾曰:「吾乘勝而來,敬述出兵,破之必矣。」公利等至刪丹,與暾欲谷遇,唐兵大敗,公利,澄脫身走。毗伽由是大振,盡有默啜之眾。(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突厥乘勝入侵甘、涼等州,打敗河西節度使楊敬述 (次年,即開元九年,公元七二一年,敬述被削去官爵),劫掠契苾部落而去。唐室聲威因此大損。

辛未,突厥寇甘、涼等州,敗河西節度使楊敬述,掠契苾部落而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慶幸的是,次年 (即公元七二一年) 二月,丙戌,突厥毗伽可汗再度派遣使者來唐求和。

丙戌,突厥毗伽復使來求和。(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然而,觀乎玄宗賜予毗伽的文書,其不但未有對毗伽可汗表示歉疚,反而怪責毗伽可汗「口和心叛」、「復蹈前跡,掩襲甘、涼,隨遣使人,更來求好」。

上賜書,諭以「曩昔國家與突厥和親,華、夷安逸,甲兵休息;國家買突厥羊馬,突厥受國家繒帛,彼此豐給。自數十年來,不復如舊,正由默啜無信,口和心叛,數出盜兵,寇抄邊鄙,人怨神怒,隕身喪元,吉凶之驗,皆可汗所見。今復蹈前跡,掩襲甘、涼,隨遣使人,更來求好。國家如天之覆,如海之容,但取來情,不追往咎。可汗果有誠心,則共保遐福;不然,無煩使者徒爾往來。若其侵邊,亦有以待。可汗其審圖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當時後突厥汗國已經恢復強大,無復默啜剛死時之不堪,毗伽將對唐室日益不滿,這番心情我們當不難推知。

突騎施 (西突厥別部)

開元五年 (公元七一七年) 以後,突騎施酋長蘇祿趁著部眾漸強,暗生異志。

突騎施酋長左羽林大將軍蘇祿部眾浸強,雖職貢不乏,陰有窺邊之志。(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五月,十姓可汗阿史那獻請求朝廷調動葛邏祿部落的軍隊進攻蘇祿,玄宗不許。

五月,十姓可汗阿史那獻欲發葛邏祿兵擊之,上不許。(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直至湯嘉惠奏報突騎施引大食、吐蕃進犯,謀取四鎮,玄宗才調動葛邏祿部落的軍隊、阿史那獻出戰。

安西副大都護湯嘉惠奏突騎施引大食、吐蕃,謀取四鎮,圍缽換及大石城,已發三姓葛邏祿兵與阿史那獻擊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六年 (公元七一八年) 五月,辛亥,玄宗以突騎施都督蘇祿為左羽林大將軍、順國公,充金方道經略大使。亂事暫且結束。

五月,辛亥,以突騎施都督蘇祿為左羽林大將軍、順國公,充金方道經略大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七年 (公元七一九年) 十月,玄宗冊拜突騎施蘇祿為忠順可汗。

壬子,冊拜突騎施蘇祿為忠順可汗。(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十年 (公元七二二年) 十二月,庚子,玄宗更把交河公主 (十姓可汗阿史那懷道的女兒) 嫁予蘇祿。

十二月,庚子,以十姓可汗阿史那懷道女為交河公主,嫁突騎施可汗蘇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2014年6月22日 星期日

三、開元之治:社會、文化、銓選方面

社會方面

首先,玄宗對佛教加以裁抑。

他一方面下令裁汰僧尼、禁止建造佛寺。

中宗以來,貴戚爭營佛寺,奏度人為僧,兼以偽妄;富戶強丁多削髮以避傜役,所在充滿。(開元二年正月)姚崇上言:「佛圖澄不能存趙,鳩摩羅什不能存秦,齊襄、梁武,未免禍殃。但使蒼生安樂,即是福身;何用妄度姦人,使壞正法!」上從之。丙寅,命有司沙汰天下僧尼,以偽妄還俗者萬二千餘人。(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二年二月)丁未,敕:「自今所在毋得創建佛寺;舊寺頹壞應葺者,詣有司陳牒檢視,然後聽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一方面不准百官的家人與僧、尼、道士往還,並且禁止民間鑄造佛像、抄寫佛經。

(開元二年七月)戊申,禁百官家毋得與僧、尼、道士往還。壬子,禁人間鑄佛、寫經。(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其次,玄宗極力營造節儉、不浪費的風氣。

他因此下令銷毀宮內的「乘輿服御、金銀器玩」,后妃以下不得穿著珠玉錦繡。

(開元二年七月)上以風俗奢靡,秋,七月,乙未,制:「乘輿服御、金銀器玩,宜令有司銷毀,以供軍國之用;其珠玉、錦繡,焚於殿前;后妃以下,皆毋得服珠玉錦繡。」(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百官之中,五品以下的官員不得佩戴金、銀、玉。又天下禁止「採珠玉,織錦繡」。

戊戌,敕:「百官所服帶及酒器、馬銜、鐙,三品以上,聽飾以玉,四品以金,五品以銀,自餘皆禁之;婦人服飾從其夫、子。其舊成錦繡,聽染為皁。自今天下更毋得採珠玉,織錦繡等物,違者杖一百,工人減一等。」罷兩京織錦坊。(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其三,玄宗遏止官、民間的迷信風氣,禁祥瑞、陰陽術數。

(開元十三年,公元七二五年)九月,丙戌,上謂宰臣曰:「《春秋》不書祥瑞,惟記有年。」敕自今州縣毋得更奏祥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二十七年,公元七三九年)夏,四月,癸酉,敕:「諸陰陽術數,自非婚喪卜擇,皆禁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文化方面

玄宗尊崇儒學,提倡文教。

他善待師長,且愛好讀書。

(開元三年,即公元七一五年,七月)上謂宰相曰:「朕每讀書有所疑滯,無從質問;可選儒學之士,日使入內侍讀。」盧懷慎薦太常卿馬懷素。九月,戊寅,以懷素為左散騎常侍,使與右散騎常侍褚無量更日侍讀。每至閤門,令乘肩輿以進;或在別館道遠,聽於宮中乘馬。親送迎之,待以師傅之禮。以無量羸老,特為之造腰輿,在內殿令內侍舁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五年 (公元七一七年) 十二月,玄宗聽從馬懷素的建議,下令搜求遺書,加以整理。

秘書監馬懷素奏:「省中書散亂訛缺,請選學術之士二十人整經校補。」從之。於是搜訪逸書,選吏繕寫,命國子博士尹知章、桑泉尉韋述等二十人同刊正,以左散騎常侍褚無量為之使,於乾元殿前編校群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六年 (公元七一八年) 八月,玄宗更「頒鄉飲酒禮於州縣」。所謂「鄉飲酒禮」,旨在表現敬賢尊老之意。

秋,八月,頒鄉飲酒禮於州縣,令每歲十二月行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八年 (公元七二零年) 春天,右散騎常侍元行沖 (北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的曾孫常山康王拓跋素的後裔) 被任命整理、排比群書。次年,行沖成就了《群書四錄》,全書共四萬八千一百六十九卷。

辛酉,命右散騎常侍元行沖整比群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十一月,丙辰,國子祭酒元行沖上《群書四錄》,凡書四萬八千一百六十九卷。(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一年 (公元七二三年) 五月,玄宗又設置麗正書院,招聚文學之士。徐堅、賀知章、趙冬曦等人,皆被招攬其中。

上置麗正書院,聚文學之士。秘書監徐堅、太常博士會稽賀知章、監察御史鼓城趙冬曦等,或修書,或侍講,以張說為修書使以總之,有司供給優厚。(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張說於開元十四年 (公元七二六年) 春,正月奏請復修《五禮》,玄宗亦同意之。

張說奏:「今之五禮,貞觀、顯慶兩曾修纂,前後頗有不同,其中或未折衷。望與學士等討論古今,刪改施行。」制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玄宗朝著名的《開元禮》,後來便是在張說復修《五禮》的基礎上建立起來。

初,上命張說與諸學士刊定五禮。說薨,蕭嵩繼之。起居舍人王仲丘請依《明慶禮》,祈谷、大雩、明堂,皆祀昊天上帝;嵩又請依上元敕,父在為母齊衰三年。皆從之。以高祖配圜丘、方丘,太宗配雩祀及神州地祇,睿宗配明堂。九月,乙巳,新禮成,上之,號曰《開元禮》。(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此外,玄宗多次向孔子致祭,且追謚孔子為文宣王,其弟子則被贈予公、侯、伯等爵位。

(開元二十七年,公元七三九年,八月)甲申,追謚孔子為文宣王。先是,祀先聖先師,周公南向,孔子東向坐。制:「自今孔子南向坐,被王者之服,釋奠用宮懸。」追贈弟子皆為公、侯、伯。(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銓選方面

對於銓選官員的方式,玄宗亦有一番整頓。

首先,他減省選出官員的數額,以避免「選敘大濫」。

(開元四年,公元七一六年)或言於上曰:「今歲選敘大濫,縣令非才。」及入謝,上悉召縣令於宣政殿庭,試以理人策。惟鄄城令韋濟詞理第一,擢為醴泉令。餘二百餘人不入第,且令之官;四十五人放歸學問。(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其次,他初置玄學博士,選拔精研道家思想的人才。

(開元二十五年,公元七三七年)春,正月,初置玄學博士,每歲依明經舉。(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這多少有助維持思想局面的多元,避免儒家獨大;亦與唐室以道家為尚的國策相一致。

其三,鑑於進士科衍生出「以聲韻為學,多昧古今」的流弊、明經科衍生出「以貼誦為功,罕窮旨趣」的問題,玄宗敕令改革科舉考試的內容,規定「自今明經問大義十條,對時務策三首;進士試大經十貼」,以確保科舉考試能有效地選拔出具有實幹能力的官員。

(開元二十五年,公元七三七年)二月,敕曰:「進士以聲韻為學,多昧古今;明經以貼誦為功,罕窮旨趣。自今明經問大義十條,對時務策三首;進士試大經十貼。」(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這種安排,自然是針對當時的科舉制度無法選拔出實幹型的官員而發。後來北宋的王安石變法、清末百日維新也有改試時務策論之舉,可謂與玄宗的整頓一脈相承。

其四,玄宗敕令「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剌史、四府上佐,各舉縣令一人」。

(開元九年,公元七二一年)戊戌,敕:「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剌史、四府上佐,各舉縣令一人,視其政善惡,為舉者賞罰。」(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他又命有關官員選取宗族子弟有才者,授予他們以台省及法官、京縣官等職位。

(開元二十五年,公元七三七年)辛丑,上命有司選宗子有才者,授以台省及法官、京縣官,敕曰:「違道慢常,義無私於王法;修身效節,恩豈薄於它人!期於帥先,勵我風俗。」(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這帶有兩漢察舉制的餘韻。

另外,銓選、學校教育當齊頭並進,不可偏廢其一。有見及此,玄宗於是在開元二十六年 (公元七三八年) 令天下州、縣、里額外添置學校。

令天下州、縣、里別置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二、開元之治:經濟方面

開元二年 (公元七一四年) 九月,玄宗下令諸州修改常平倉法,減輕農民的負擔 (只有江、嶺、淮、浙、劍南除外)。

敕以歲稔傷農,令諸州修常平倉法;江、嶺、淮、浙、劍南地下濕,不堪貯積,不在此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六年 (公元七一八年),正月,辛酉,玄宗又聽從宋璟、蘇頲的建議,嚴厲打擊「惡錢」,規定銅錢必須重二銖四分以上才可通行。

辛酉,敕禁惡錢,重二銖四分以上乃得行。(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宋璟、蘇頲一方面燒毀「惡錢」,改鑄如式錢;一方面「請出太府錢二萬緡置南北方,以平價買百姓不售之物可充官用者」,令民間在短期內有合符規格的銅錢可用,不致出現「賣買殆絕」的問題。

斂人間惡錢熔之,更鑄如式錢。於是京城紛然,賣買殆絕。宋璟、蘇頲請出太府錢二萬緡置南北方,以平價買百姓不售之物可充官用者,及聽兩京百官豫假俸錢,庶使良錢流布人間;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為了加快民間燒毀「惡錢」的進度,玄宗敕令太府及府縣出粟十萬石,販賣給民眾。

(開元七年,即公元七一九年,二月)敕太府及府縣出粟十萬石糶之,以斂人間惡錢,送少府銷毀。(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除了修改常平倉法、禁「惡錢」外,開元六年 (公元七一八年),八月,玄宗接受崔沔所言,下令先計算州縣官吏所得俸祿,再而將之攤派給百姓,由百姓平均分擔 (百姓所繳不計入常賦之中)。

唐初,州縣官俸,皆令富戶掌錢,出息以給之;息至倍稱,多破產者。秘書少監崔沔上言,請計州縣官所得俸,於百姓常賦之外,微有所加以給之。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九年 (公元七二一年) 年初,玄宗又同意監察御史宇文融的建議,「檢括天下戶口」(即清查戶口)。

(開元九年,即公元七二一年)監察御史宇文融上言:「天下戶口逃移,巧偽甚眾,請加檢括。」融,弼之玄孫也,源乾曜素愛其才,贊成之。二月,乙酉,敕有司議招集流移、按詰巧偽之法以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經過宇文融嚴厲而徹底的清查,共得逃戶八十餘萬。

丁亥,制:「州縣逃亡戶口聽百日自首,或於所在附籍,或牒歸故鄉,各從所欲。過期不首,即加檢括,謫徙邊州;公私敢容庇者抵罪。」以宇文融充使,括逃移戶口及籍外田,所獲巧偽甚眾。遷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融奏置勸農判官十人,並攝御史,分行天下。其新附客戶,免六年賦調。使者競為刻急,州縣承風勞擾,百姓苦之。陽翟尉皇甫憬上疏言其狀;上方任融,貶憬盈川尉。州縣希旨,務於獲多,虛張其數,或以實戶為客,凡得戶八十餘萬,田亦稱是。(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政府稅收因而增加。宇文融亦由是得到玄宗寵信。

(開元十二年,公元七二四年)六月,壬辰......仍以兵部員外郎兼侍御史宇文融為勸農使,巡行州縣,與吏民議定賦役。(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二年,公元七二四年,八月)己亥,以宇文融為御史中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三年,公元七二五年)春,二月,庚申,以御史中丞宇文融兼戶部侍郎。(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然而,宇文融之清查戶口,其性質更多是替玄宗斂財以用於軍事開支,利民之處甚少 (這和漢武帝之抑商政策性質類近,宇文融之角色、所受的評價亦近於桑弘羊)。加上清查期間,州縣官吏多虛報戶口數目 (因畏怕宇文融),是次「檢括天下戶口」其實成效不大,反而對百姓造成滋擾。

(開元十二年,公元七二四年,八月)融乘驛周流天下,事無大小,諸州先牒上勸農使,後申中書;省司亦待融指撝,然後處決。時上將大攘四夷,急於用度,州縣畏融,多張虛數,凡得客戶八十餘萬,田亦稱是。歲終,增緡錢數百萬,悉進入宮;由是有寵。議者多言煩憂,不利百姓......(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有一戶部侍郎楊瑒,不滿宇文融之清查戶口,大膽抗議,反被玄宗外調華州。

融乘驛周流天下,事無大小,諸州先牒上勸農使,後申中書;省司亦待融指撝,然後處決。時上將大攘四夷,急於用度,州縣畏融,多張虛數,凡得客戶八十餘萬,田亦稱是。歲終,增緡錢數百萬,悉進入宮;由是有寵。議者多言煩憂,不利百姓,上令集百寮於尚書省議之。公卿已下,畏融恩勢,皆不敢立異,惟戶部侍郎楊瑒抗議,以為:「括客免稅,不利居人。征籍外田稅,使百姓困弊,所得不補所失。」未幾,瑒為華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儘管玄宗敕令:

(開元十一年,公元七二三年)秋,八月,癸卯,敕:「前令檢括逃人,慮成煩擾。天下大同,宜各從所樂,令所在州縣安集,遂其生業。」(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他又待逃戶以寬仁;下令「所得客戶稅錢均充所在常平倉本」。

(開元十二年,公元七二四年)六月,壬辰,制聽逃戶自首,辟所在閒田,隨宜收稅,毋得差科征役,租庸一皆蠲免。(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三年,公元七二五年,二月)制以所得客戶稅錢均充所在常平倉本。(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並且設置「勸農社」,使貧富相助,耕耘以時。

又委使司與州縣議作勸農社,使貧富相恤,耕耘以時。(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但清查戶口的動機、成效仍然備受質疑。

又玄宗嚴厲打擊私人鑄幣。

(開元十七年,公元七二九年,八月)辛巳,敕以人間多盜鑄錢,始禁私賣銅鉛錫及以銅為器皿;其採銅鉛錫者,官為市取。(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設置「公廨錢」(所謂「公廨錢」,是指:中央撥款給各官衙作為資本金,官衙通過經營商業和高利貸以獲取收入,作為官員的額外津貼)。

(開元十年,公元七二二年)癸亥,命有司收公廨錢,以稅錢充百官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重視農業發展,親自躬耕。

(開元十九年,公元七三一年)丙子,上躬耕於興慶宮側,盡三百步。(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開元二十二年,公元七三四年,五月)上種麥於苑中,帥太子以來親往芟之,謂曰:「此所以薦宗廟,故不敢不親,且欲使汝曹知稼穡艱難耳。」又遍以賜侍臣曰:「比遣人視田中稼,多不得實,故自種以觀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開元二十三年,公元七三五年)乙亥,上耕藉田,九推乃止;公卿以下皆終畝。赦天下,都城酺三日。(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減免地稅、田租。

(開元十七年,公元七二九年)十一月......戊申,還宮;赦天下,百姓今年地稅悉蠲其半。(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二月,己巳......因赦天下,免百姓今年田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且規定「每歲一造帳,三年一造籍」,時為開元十六年 (公元七二八年) 十二月。

是歲,制戶籍三歲一定,分為九等。(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均田、租庸調制的有效施行,以清楚、真確的戶口人數為基礎。玄宗此舉,多少令到唐朝的經濟制度運作得更加暢順。

據《通鑑》所記載,開元十四年 (公元七二六年)、二十年 (公元七三二年) 的戶數、口數、二十八年 (公元七四零年) 如下:

十四年,天下戶數:7,069,565,口數:41,419,712。

五月,癸卯,戶部奏今歲戶七百六萬九千五百六十五,口四千一百四十一萬九千七百一十二。(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二十年,天下戶數:7,861,236,口數:45,431,265。

天下戶七百八十六萬一千二百三十六,口四千五百四十三萬一千二百六十五。(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二十八年,天下戶數:8,412,871,口數:48,143,609。

是歲,天下縣千五百七十三,戶八百四十一萬二千八百七十一,口四千八百一十四萬三千六百九。西京、東都米斛直錢不滿二百,絹匹亦如之。海內富安,行者雖萬里不持寸兵。(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十四年間,戶數、口數同時有大幅度的增加,唐室的經濟基礎更見殷實,這全是玄宗、諸位大臣共同努力的成果 (儘管部份經濟政策不乏擾民、與民爭利的地方)。

一、開元之治:政治方面

重用人才

玄宗即位後,重用姚崇。

甲辰,獵於渭川。上欲以同州刺史姚元之為相,張說疾之,使御史大夫趙彥昭彈之,上不納。又使殿中監姜皎言於上曰:「陛下常欲擇河東總管而難其人,臣今得之矣。」上問為誰,皎曰:「姚元之文武全才,真其人也。」上曰:「此張說之意也,汝何得面欺,罪當死!」皎叩頭首服,上即遣中使召元之詣行在。既至,上方獵,引見,即拜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元之吏事明敏,三為宰相,皆兼兵部尚書,緣邊屯戍斥候,士馬儲械,無不默記。上初即位,勵精為治,每事訪於元之。元之應答如響,同僚皆唯諾而已,故上專委任之。元之請抑權幸,愛爵賞,納諫諍,卻貢獻,不與群臣褻狎;上皆納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姚元之嘗奏請序進郎吏,上仰視殿屋,元之再三言之,終不應;元之懼,趨出。罷朝,高力士諫曰:「陛下新總萬機,宰臣奏事,當面加可否,奈何一不省察!」上曰:「朕任元之以庶政,大事當奏聞共議之;郎吏卑秩,乃一一以煩朕邪?」會力士宣事至省中,為元之道上語,元之乃喜。聞者皆服上識君人之體。(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壬寅,以姚元之兼紫微令。元之避開元尊號,復名崇。(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張九齡。

左拾遺曲江張九齡,以元之有重望,為上所信任,奏記勸其遠諂躁,進純厚,其略曰:「任人當才,為政大體,與之共理,無出此途。而向之用才,非無知人之鑒,其所以失溺,在緣情之舉。」又曰:「自君侯職相國之重,持用人之權,而淺中弱植之徒,已延頸企踵而至,諂親戚以求譽,媚賓客以取容,其間豈不有才,所失在於無恥。」元之嘉納其言。(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盧懷慎。

(開元三年,即公元七一五年)春,正月,癸卯,以盧懷慎檢校吏部尚書兼黃門監。懷慎清謹儉素,不營資產,雖貴為卿相,所得俸賜,隨散親舊。妻子不免饑寒,所居不蔽風雨。(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懷慎自知才幹不如姚崇,其遇事時多將事件推讓給姚崇處理,時人因此稱他為「伴食宰相」。

懷慎與崇同為相,自以才不及崇,每事推之,時人謂之「伴食宰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不過,對於懷慎有自知之明,司馬光有另一套看法,他說:

臣光曰:昔鮑叔之於管仲,子皮之於子產,皆位居其上,能知其賢而下之,授以國政;孔子美之。曹參自謂不及蕭何,一遵其法,無所變更;漢業以成。夫不肖用事,為其僚者,愛身保祿而從之,不顧國家之安危,是誠罪人也。賢智用事,為其僚者,愚惑以亂其治,專固以分其權,媢嫉以毀其功,愎戾以竊其名,是亦罪人也。崇,唐之賢相,懷慎與之同心戮力,以濟明皇太平之政,夫何罪哉!《秦誓》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它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黎民,亦職有利哉。」懷慎之謂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透過司馬光的評價,我們可以肯定,盧懷慎乃是開元初年一賢臣。

有一太常卿馬懷素,得到盧懷慎的舉薦,出任左散騎常侍,與右散騎常侍褚無量隔天為玄宗侍讀,協助玄宗解決讀書時所遇到的疑滯。

(開元三年,即公元七一五年,七月)上謂宰相曰:「朕每讀書有所疑滯,無從質問;可選儒學之士,日使入內侍讀。」盧懷慎薦太常卿馬懷素。九月,戊寅,以懷素為左散騎常侍,使與右散騎常侍褚無量更日侍讀。(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 (即公元七一五年) 十一月,乙未,盧懷慎病逝。懷慎臨終前,向玄宗舉薦宋璟、李傑、李朝隱等人,玄宗接納。

十一月,己卯,黃門監盧懷慎疾亟,上表薦宋璟、李傑、李朝隱、盧從願並明時重器,所坐者小,所棄者大,望垂矜錄;上深納之。乙未,薨。(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懷慎死時,「家無餘蓄」,可見他為官清廉。

家無餘蓄,惟一老蒼頭,請自鬻以辦喪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他所舉薦的宋璟,曾一度被貶,至此復為玄宗所重視。

御史大夫宋璟坐監朝堂杖人杖輕,貶睦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同年,姚崇因營救親信趙誨而開罪玄宗,心生憂懼,舉薦宋璟繼任相位。

崇子光祿少卿彝、宗正少卿異,廣通賓客,頗受饋遺,為時所譏。主書趙誨為崇所親信,受胡人賂,事覺,上親鞫問,下獄當死。崇復營救,上由是不悅。會曲赦京城,敕特標誨名,杖之一百,流嶺南。崇由是憂懼,數請避相位,薦廣州都督宋璟自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十二月,宋璟擔任刑部尚書、西京留守時,因將軍楊思勖的稱許,玄宗日益重視宋璟。

十二月,上將幸東都,以璟為刑部尚書、西京留守,令馳驛詣闕,遣內侍、將軍楊思勖迎之。璟風度凝遠,人莫測其際,在塗竟不與思勖交言。思勖素貴幸,歸,訴於上,上嗟歎良久,益重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宋璟於是得以拜相。

閏月,己亥......以刑部尚書宋璟守吏部尚書兼黃門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至於李傑,其為人剛直。

對於「貪暴不法」的崔日知,李傑曾極力糾彈。

京兆尹崔日知貪暴不法,御史大夫李傑將糾之,日知反構傑罪。十二月,侍御史楊瑒廷奏曰:「若糾彈之司,使奸人得而恐愒,則御史台可廢矣。」上遽命傑視事如故,貶日知為歙縣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李傑又開罪了皇后妹夫尚衣奉御長孫昕,以致長孫昕與楊仙玉 (長孫昕的妹夫) 於里巷毆打他。

皇后妹夫尚衣奉御長孫昕以細故與御史大夫李傑不協。(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春,正月,昕與其妹夫楊仙玉於里巷伺傑而毆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觀乎李傑的自訴辭,其頗顧及國家的體面。又玄宗的處理手法亦未見得有半點徇私,且帶有太宗「好納諫言」的遺風。

傑上表自訴曰:「髮膚見毀,雖則育心,冠冕被陵,誠為辱國。」上大怒,命於朝堂杖殺,以謝百僚,仍以敕書慰傑曰:「昕等朕之密戚,不能訓導,使陵犯衣冠,雖置以極刑,未足謝罪。卿宜以剛腸疾惡,勿以凶人介意。」(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可惜的是,李傑不久為判官王旭所陷害,遷任衢州刺史。

御史大夫李傑護橋陵作,判官王旭犯贓,傑按之,反為所構,左遷衢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李朝隱方面,其為人敢於據理力爭,依法辦事。這在他處理「裴景仙案」的表現中可見一斑。

(開元十年,公元七二二年)秋,八月,癸卯,武彊令裴景仙,坐贓五千匹,事覺,亡命;上怒,命集衆斬之。大理卿李朝隱奏景仙贓皆乞取,罪不至死。又,其曾祖寂有建義大功,載初中以非罪破家,惟景仙獨存,今為承嫡,宜宥其死,投之荒遠。其辭略曰:「十代宥賢,功實宜錄;一門絕祀,情或可哀。」制令杖殺。朝隱又奏曰:「生殺之柄,人主得專;輕重有條,臣下當守。今若乞取得罪,便處斬刑;後有枉法當科,欲加何辟?所以為國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隨人,曲矜仙命。」又曰:「若寂勳都棄,仙罪特加,則叔向之賢,何足稱者;若敖之鬼,不其餒而!」上乃許之。杖景仙一百,流嶺南惡處。(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盧從願則以典選稱職著名 (與李朝隱齊名,而和高宗時代的名臣馬載、裴行檢並列)。

(開元四年,公元七一六年)吏部侍郎盧從願左遷豫州剌史,李朝隱左遷滑州刺史。從願典選六年,與朝隱皆名稱職。初,高宗之世,馬載、裴行檢在吏部,最有名,時人稱吏部前有馬、裴,後有盧、李。濟,嗣立之子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除了宋璟、李傑、李朝隱、盧從願之外,玄宗又起用源乾曜。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五年,十一月)丙申,以尚書左丞源乾曜為黃門侍郎、同平章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閏月,己亥.......源乾曜罷為京兆尹、西京留守。(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蘇頲。

紫微侍郎蘇頲同平章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徐有功的兒子徐惀。

(開元二年二月)上思徐有功用法平直,乙亥,以其子大理司直惀為恭陵令。竇孝諶之子光祿卿豳公希瑊等請以己官爵讓惀以報其德,由是惀累遷申王府司馬。(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陸象先。

(開元九年,即公元七二一年,六月)蒲州刺史陸象先政尚寬簡,吏民有罪,多曉諭遣之。州錄事言於象先曰:「明公不施棰撻,何以示威!」象先曰:「人情不遠,此屬豈不解吾言邪?必欲棰撻以示威,當從汝始!」錄事慚而退。象先嘗謂人曰:「天下本無事,但庸人擾之耳。苟清其源,何憂不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張說。

(開元九年,即公元七二一年,九月)癸亥,以張說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一年,即公元七二三年)癸亥,以張說兼中書令。(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李元紘。

(開元十四年,公元七二六年,四月)丁巳,以戶部侍郎李元紘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元紘以清儉著,故上用為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韓休 (其為人頗有姚崇、宋璟之風,與張說、李元紘、源乾曜不同)。

(開元二十一年,公元七三三年)甲寅,以休為黃門侍郎、同平章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休為人峭直,不干榮利;及為相,甚允時望。始,嵩以休恬和,謂其易制,故引之。及與共事,休守正不阿,嵩漸惡之。宋璟歎曰:「不意韓休乃能如是!」上或宮中宴樂及後苑遊獵,小有過差,輒謂左右曰:「韓休知否?」言終,諫疏已至。上嘗臨鏡默然不樂,左右曰:「韓休為相,陛下殊瘦於舊,何不逐之!」上歎曰:「吾貌雖瘦,天下必肥。蕭嵩奏事常順指,既退,吾寢不安。韓休常力爭,既退,吾寢乃安。吾用韓休,為社稷耳,非為身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善納諫言

玄宗對臣下的建議,無不聽從。

他曾聽從姚崇、盧懷慎 (是時檢校黃門監) 所言,不許申王李成義 (後改名李撝) 錄用閻楚珪。

丙子,申王成義請以其府錄事閻楚珪為其府參軍,上許之。姚崇、盧懷慎上言:「先嘗得旨,云王公、駙馬有所奏請,非墨敕皆勿行。臣竊以量材授官,當歸有司;若緣親故之恩,得以官爵為惠,踵習近事,實紊紀綱。」事遂寢。由是請謁不行。(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二年正月)己卯,以盧懷慎檢校黃門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另外,他依據姚崇的建議,不用韋玢出任冀州刺史。

尚書左丞韋玢奏:「郎官多不舉職,請沙汰,改授他官。」玢尋出為刺史,宰相奏擬冀州,敕改小州。姚崇奏言:「台郎寬怠及不稱職,玢請沙汰,乃是奉公。台郎甫爾改官,玢即貶黜於外,議者皆謂郎官謗傷。臣恐後來左右丞指以為戒,則省事何從而舉矣!伏望聖慈祥察,使當官者無所疑懼。」乃除冀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宋璟為相後,他又聽從宋璟之言,與姜皎、姜晦兄弟疏遠。

初,上微時,與太常卿姜皎親善。及誅竇懷貞等,皎預有功。由是寵遇群臣莫及,常出入臥內,與后妃連榻宴飲,賞賜不可勝紀。弟晦,亦以皎故累遷吏部侍郎。宋璟言皎兄弟權寵太盛,非所以安之,上亦以為然。秋,七月,庚子,以晦為宗正卿,因下制曰:「西漢諸將,以權貴不全;南陽故人,以優閒自保。皎宜放歸田園,散官、勳、封皆如故。」(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宋璟要求玄宗以李朝隱代替元行沖出任左散騎常侍、陸象先擔任河南尹等,玄宗莫不聽從。

(開元六年,即公元七一八年)宋璟奏:「括州員外司馬李邕、儀州司馬鄭勉,並有才略文詞,但性多異端,好是非改變;若全引進,則咎悔必至,若長棄捐,則才用可惜,請除渝、硤二州剌史。」又奏:「大理卿元行沖素稱才行,初用之時,實允僉議;當事之後,頗非稱積,請復以為左散騎常侍,以李朝隱代之。陸象先閒於政體,寬不容非,請以為河南尹。」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除了姚崇、宋璟,玄宗亦接納兄長宋王李成器 (後來改名李憲,徙任寧王,見後文) 的諫言,對「棄餘食於竇中」的守衛士卒加以釋放,不加杖殺。

(開元七年,公元七一九年,九月)上嘗從復道中見衛士食畢,棄餘食於竇中,怒,欲杖殺之;左右莫敢言。憲從容諫曰:「陛下從復道中窺人過失而殺之,臣恐人人不自安。且陛下惡棄食於地者,為食可以養人也;今以餘食殺人,無乃失其本乎!」上大悟,蹶然起曰:「微兄,幾至濫刑。」遽釋衛士。(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一行禪師 (曾更造新曆) 的勸諫,玄宗亦聽從。

(開元十年,公元七二二年,十二月)上女永穆公主將下嫁,敕資送如太平公主故事。僧一行諫曰:「武后惟太平一女,故資送特厚,卒以驕敗,奈何為法!」上遽止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九年,公元七二一年,十二月)太史上言,《麟德歷》浸疏,日食屢不效。上命僧一行更造新歷,率府兵曹梁令瓚造黃道游儀以測候七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治

對於過往「重京官,輕外任」的風氣,玄宗銳意革除。

他一方面安排京官優秀者出任地方上的都督、刺史 (如倪若水),一方面安排地方上有良好政績的都督、刺史出任朝中官員。

(開元二年,公元七一四年)春,正月,壬申,制:「選京官有才識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跡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為恆式。」(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二月)辛未,以尚書右丞倪若水為汴州刺史兼河南採訪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十二年,即公元七二四年,六月)上以山東旱,命選臺閣名臣以補刺史;壬午,以黃門侍郎王丘、中書侍郎長安崔沔、禮部侍郎、知制誥韓休等五人出為刺史。丘,同皎之從父兄子;休,大敏之孫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玄宗這種做法,多少加強了中央與地方的聯繫,使中央、地方能互通聲氣。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上嘗遣宦官詣江南取鵁鶄、鸂鶒等,欲置苑中,使者所至煩擾。道過汴州,倪若水上言:「今農桑方急,而羅捕禽鳥以供園池之翫,遠自江、嶺,水陸傳送,食以粱肉。道路觀者,豈不以陛下為賤人而貴鳥乎?陛下方當以鳳凰為凡鳥,麒麟為凡獸,況鵁鶄、鸂鶒,曷足貴也!」上手敕謝若水,賜帛四十段,縱散其鳥。(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山東蝗復大起,姚崇又命捕之。倪若水謂:「蝗乃天災,非人力所及,宜脩德以禳之。劉聰時,常捕埋之,為害益甚。」拒御史,不從其命。崇牒若水曰:「劉聰偽主,德不勝妖;今日聖朝,妖不勝德。古之良守,蝗不入境。若其脩德可免,彼豈無德致然!」若水乃不敢違。夏,五月,甲辰,敕委使者詳察州縣捕蝗勤惰者,各以名聞。由是連歲蝗災,不至大饑。(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為了巡視地方官員的政績,玄宗重新設置十道按察使。

(二月)丁卯,復置十道按察使,以益州長史陸象先等為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中央對地方的管治,自此加強。

不過,礙於按察使對地方官吏構成滋擾 (所謂「煩擾公私」),加上人才缺乏,開元四年 (公元七一六年) 十二月,玄宗下令罷廢十道按察使。

或上言:「按察使徒煩擾公私,請精簡刺史、縣令,停按察使。」上命召尚書省官議之。姚崇以為:「今止擇十使,猶患未盡得人,況天下三百餘州,縣多數倍,安得刺史、縣令皆稱其職乎!」乃止。(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辛丑,罷十道按察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直至開元八年 (公元七二零年) 五月,玄宗才重新設置十道按察使。

五月,辛酉,復置十道按察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四年後復廢。

(開元十二年,公元七二四年)五月,丁亥,停諸道按察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到了開元十七年 (公元七二九年),十道按察使再被建立,且新增京、都兩畿按察使。

五月,壬辰,復置十道及京、都兩畿按察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除了設置按察使之外,玄宗又將天下分為十五道 (京畿、都畿、關內、河南、河東、河北、隴右、山南東道、山南西道、劍南、淮南、江南東道、江南四道、黔中、嶺南),於各道設置採訪使,負責監察地方長官的治績 (職能近似於西漢的刺史)。

(開元二十一年,公元七三三年)是歲,分天下為京畿、都畿、關內、河南、河東、河北、隴右、山南東道、山南西道、劍南、淮南、江南東道、江南四道、黔中、嶺南,凡十五道,各置採訪使,以六條檢察非法;兩畿以中丞領之,餘皆擇賢刺史領之。非官有遷免,則使無廢更。惟變革舊章,乃須報可;自餘聽便宜從事,先行後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嚴懲不當的官員

玄宗頗不喜歡官員心生怨恨。他因此貶汾州刺史楊承令為睦州別駕,事在開元十三年 (公元七二五年)。

汾州刺史楊承令不欲外補,意怏怏,自言:「吾出守有由。」上聞之,怒,壬寅,貶睦州別駕。(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他又不放過貪贓枉法、謀反的官員,如張審素、楊浚。

(開元十九年,公元七三一年)或告巂州都督解人張審素贓污,制遣監察御史楊汪按之。總管董元禮將兵七百圍汪,殺告者,謂汪曰:「善奏審素則生,不然則死。」會救兵至,擊斬之。汪奏審素謀反,十二月,癸未,審素坐斬,籍沒其家。(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開元二十五年,公元七三七年)五月,夷州刺史楊浚坐贓當死,上命杖之六十,流古州。左丞相裴耀卿上疏,以為:「決杖贖死,恩則甚優;解體受笞,事頗為辱,上可施之徒隸,不當及於士人。」上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公私分明

如上所述,玄宗不許申王李成義任用私人,錄用閻楚珪。

丙子,申王成義請以其府錄事閻楚珪為其府參軍,上許之。姚崇、盧懷慎上言:「先嘗得旨,云王公、駙馬有所奏請,非墨敕皆勿行。臣竊以量材授官,當歸有司;若緣親故之恩,得以官爵為惠,踵習近事,實紊紀綱。」事遂寢。由是請謁不行。(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貴戚、近寵倘若犯罪,玄宗一律依法懲治。

薛王業之舅王仙童,侵暴百姓,御史彈奏;業為之請,敕紫微、黃門覆按。姚崇、盧懷慎等奏:「仙童罪狀明白,御史所言無所枉,不可縱捨。」上從之。由是貴戚束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有供奉侏儒名黃,性警黠。上常憑之以行,謂之「肉幾」,寵賜甚厚。一日晚入,上怪之。對曰:「臣向入宮,道逢捕盜官與臣爭道,臣掀之墜馬,故晚。」因下階叩頭。上曰:「但使外無章奏,汝亦無憂。」有頃,京兆奏其狀。上即叱出,付有司杖殺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劉幽求、鐘紹京雖曾協助玄宗成就帝業,但因心生怨望,玄宗於是將二人貶謫。

(開元二年二月)或告太子少保劉幽求、太子詹事鍾紹京有怨望語,下紫微省按問,幽求等不服。姚崇、盧懷慎、薛訥言於上曰:「幽求等皆功臣,乍就閒職,微有沮喪,人情或然。功業旣大,榮寵亦深,一朝下獄,恐驚遠聽。」戊子,貶幽求為睦州刺史,紹京為果州刺史。紫微侍郎王琚行邊軍未還,亦坐幽求黨貶澤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二年七月)果州刺史鍾紹京心怨望,數上疏妄陳休咎;乙巳,貶溱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三年 (公元七一五年) 十一月,甲申,劉幽求於前往郴州途中憤恚而卒。

劉幽求自杭州剌史徙郴州剌史,憤恚,甲申,卒於道。(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玄宗能將治理國家與私人情感劃開,這實是國史的一大進步。

不過,有一點值得注意,玄宗雖將治理國家與私人情感劃開,他卻未有因此不相信、愛惜自己的親兄弟,對自己的親兄弟加以無情的迫害。

宋王成器,申王成義,上之兄也;岐王範,薛王業,上之弟也;豳王守禮,上之從兄也。上素友愛,近世帝王莫能及。初即位,為長枕大被,與兄弟同寢。諸王每旦朝於側門,退則相從宴飲、鬥雞、擊球,或獵於近郊,游賞別墅,中使存問相望於道。上聽朝罷,多從諸王游,在禁中,拜跪如家人禮,飲食起居,相與同之。於殿中設五幄,與諸王更處其中,謂之五王帳。或講論賦詩,間以飲酒、博弈、遊獵,或自執絲竹;成器善笛,範善琵琶,與上共奏之。諸王或有疾,上為之終日不食,終夜不寢。業嘗疾,上方臨朝,須臾之間,使者十返。上親為業煮藥,回飆吹火,誤爇上須,左右驚救之。上曰:「但使王飲此藥而愈,須何足惜!」成器尤恭慎,未嘗議及時政,與人交結;上愈信重之,故讒間之言無自而入。然專以衣食聲色畜養娛樂之,不任以職事。群臣以成器等地逼,請循故事出刺外州。六月,丁巳,以宋王成器兼岐州刺史,申王成義兼幽州刺史,幽王守禮兼虢州刺史,令到官但領大綱,自餘州務,皆委上佐主之。是後諸王為都護、都督、刺史者並准此。(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乙卯,以岐王範兼絳州刺史,薛王業兼同州刺史。仍敕宋王以下每季二人入朝,週而復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玄宗曾盛言「吾兄弟自無間,但趨競之徒強相托附耳。吾終不以此責兄弟也。」、「吾若有心猜兄弟者,天地實殛之」(玄宗所以不加害自己的親兄弟,自然和他親歷皇室宮廷鬥爭、骨肉相殘有關)。

(開元八年,即公元七二零年,十月)上禁約諸王,不使與羣臣交結。光祿少卿駙馬都尉裴虛己與岐王範遊宴,仍私挾讖緯;戊子,流虛己於新州,離其公主。萬年尉劉庭琦、太祝張諤數與範飲酒賦詩,貶庭琦雅州司戶,諤山茌丞。然待範如故,謂左右曰:「吾兄弟自無間,但趨競之徒強相託附耳。吾終不以此責兄弟也。」上嘗不豫,薛王業妃弟內直郎韋賓與殿中監皇甫恂私議休咎;事覺,賓杖死,恂貶錦州刺史。業與妃惶懼待罪,上降階執業手曰:「吾若有心猜兄弟者,天地實殛之。」卽與之宴飲,仍慰諭妃,令復位。(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玄宗對親兄弟的厚待,令得宋王李成器願意親自「獻興慶坊宅為離宮」。

宋王成器等請獻興慶坊宅為離宮;甲寅,制許之,始作興慶宮,仍各賜成器等宅,環於宮側。又於宮西南置樓,題其西曰「花萼相輝之樓」,南曰「勤政務本之樓」。上或登樓,聞王奏樂,則召升樓同宴,或幸其所居盡歡,賞賚優渥。(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李成器後來改名李憲,且被徙為寧王。

(開元四年,公元七一六年,正月)丁亥,宋王成器更名憲,申王成義更為名撝。(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七年,公元七一九年)九月,甲寅,徙宋王憲為寧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可是,玄宗待之仍猶如往昔,親厚友愛。

是日,上宴飲極歡,自解紅玉帶,並所乘馬以賜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四年 (公元七二六年),岐王李範逝世。由玄宗為此撤去膳食數十日,可見他和李範的感情深厚。

丁卯,太子太傅岐王范薨,贈謚惠文太子。上為之撤膳累旬,百官上表固請,然後復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李範之外,玄宗亦重視李撝、李業。

(開元十二年,公元七二四年)十一月,辛巳,司徒申王摠薨,贈謚惠莊太子。(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二十二年,公元七三四年)薛王業疾病,上憂之,容發為變。七月,己巳,薨,贈謚惠宣太子。(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重視民間的反應

玄宗為政,極為重視民間的反應。

民間曾謠傳玄宗打算採擇女子以充實後宮。玄宗聽聞後,立即下令有關官員置牛車於崇明門,其親自於後宮中挑選無用的人,命人把她們載返家中。

(開元二年,公元七一四年)民間訛言上采擇女子以充掖庭。上聞之,八月,乙丑,令有司具車牛於崇明門,自選後宮無用者載還其家;敕曰:「燕寢之內,尚令罷遣;閭閻之間,足可知悉。」(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現存的後宮人數尚被削減,其自然無擴充之理。謠言不攻自破。

另外,平遙令王同慶等人因「煩擾百姓」,被玄宗貶官。

(開元十一年,公元七二三年,二月)乙卯,貶平遙令王同慶為贛尉,坐廣為儲偫,煩擾百姓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玄宗對民間聲音的重視,是開元善政的一個反映。

減省刑罰

玄宗不好施行死刑。這點與唐太宗極為相近。

據《通鑑》所記,開元十八年 (公元七三零年) 十一月,天下奏死罪者只有二十四人。

十一月,是歲,天下奏死罪止二十四人。(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君主待人民以寬,人民自然更盡心為君、為國。開元治世的出現,絕非偶然。

肅清武、韋的殘餘勢力

玄宗既有一新政治風氣的意欲,其於是對象徵武、韋的天樞、石台,加以拆毀。

毀天樞,發匠鎔其銅錢,歷月不盡。先是,韋后亦於天街作石臺,高數丈,以頌功德,至是并毀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未有阻止宗楚客竄改中宗遺詔的韋安石、韋嗣立、趙彥昭、李嶠,終遭彈劾而被貶。

御史中丞姜晦以宗楚客等改中宗遺詔,青州刺史韋安石、太子賓客韋嗣立、刑部尚書趙彥昭、特進致仕李嶠,於時同為宰相,不能匡正,令監察御史郭震彈之;且言彥昭拜巫趙氏為姑,蒙婦人服,與妻乘車詣其家。甲辰,貶安石為沔州別駕,嗣立為岳州別駕,彥昭為袁州別駕,嶠為滁州別駕。安石至沔州,晦又奏安石嘗檢校定陵,盜隱官物,下州征贓。安石歎曰:「此只應須我死耳。」憤恚而卒。晦,皎之弟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二年 (公元七一四年) 七月,李重茂逝世。

丁未,房州刺史襄王重茂薨。輟朝三日,追謚曰殤皇帝。(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十一月,辛卯,殤皇帝下葬。

十一月,辛卯,葬殤皇帝。(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隨著李重茂離世,武、韋之亂的餘韻漸告消褪。武周時期的酷吏 (如來俊臣等) 終於遭受報應。

(開元十三年,公元七二五年)丙申,御史大夫程行湛奏:「周朝酷吏來俊臣等二十三人,情狀尤重,子孫請皆禁錮;傅遊藝等四人差輕,子孫不聽近任。」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一個舊時代,至此正式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