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用人才
玄宗即位後,重用姚崇。
甲辰,獵於渭川。上欲以同州刺史姚元之為相,張說疾之,使御史大夫趙彥昭彈之,上不納。又使殿中監姜皎言於上曰:「陛下常欲擇河東總管而難其人,臣今得之矣。」上問為誰,皎曰:「姚元之文武全才,真其人也。」上曰:「此張說之意也,汝何得面欺,罪當死!」皎叩頭首服,上即遣中使召元之詣行在。既至,上方獵,引見,即拜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元之吏事明敏,三為宰相,皆兼兵部尚書,緣邊屯戍斥候,士馬儲械,無不默記。上初即位,勵精為治,每事訪於元之。元之應答如響,同僚皆唯諾而已,故上專委任之。元之請抑權幸,愛爵賞,納諫諍,卻貢獻,不與群臣褻狎;上皆納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姚元之嘗奏請序進郎吏,上仰視殿屋,元之再三言之,終不應;元之懼,趨出。罷朝,高力士諫曰:「陛下新總萬機,宰臣奏事,當面加可否,奈何一不省察!」上曰:「朕任元之以庶政,大事當奏聞共議之;郎吏卑秩,乃一一以煩朕邪?」會力士宣事至省中,為元之道上語,元之乃喜。聞者皆服上識君人之體。(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壬寅,以姚元之兼紫微令。元之避開元尊號,復名崇。(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張九齡。
左拾遺曲江張九齡,以元之有重望,為上所信任,奏記勸其遠諂躁,進純厚,其略曰:「任人當才,為政大體,與之共理,無出此途。而向之用才,非無知人之鑒,其所以失溺,在緣情之舉。」又曰:「自君侯職相國之重,持用人之權,而淺中弱植之徒,已延頸企踵而至,諂親戚以求譽,媚賓客以取容,其間豈不有才,所失在於無恥。」元之嘉納其言。(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
盧懷慎。
(開元三年,即公元七一五年)春,正月,癸卯,以盧懷慎檢校吏部尚書兼黃門監。懷慎清謹儉素,不營資產,雖貴為卿相,所得俸賜,隨散親舊。妻子不免饑寒,所居不蔽風雨。(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懷慎自知才幹不如姚崇,其遇事時多將事件推讓給姚崇處理,時人因此稱他為「伴食宰相」。
懷慎與崇同為相,自以才不及崇,每事推之,時人謂之「伴食宰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不過,對於懷慎有自知之明,司馬光有另一套看法,他說:
臣光曰:昔鮑叔之於管仲,子皮之於子產,皆位居其上,能知其賢而下之,授以國政;孔子美之。曹參自謂不及蕭何,一遵其法,無所變更;漢業以成。夫不肖用事,為其僚者,愛身保祿而從之,不顧國家之安危,是誠罪人也。賢智用事,為其僚者,愚惑以亂其治,專固以分其權,媢嫉以毀其功,愎戾以竊其名,是亦罪人也。崇,唐之賢相,懷慎與之同心戮力,以濟明皇太平之政,夫何罪哉!《秦誓》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它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黎民,亦職有利哉。」懷慎之謂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透過司馬光的評價,我們可以肯定,盧懷慎乃是開元初年一賢臣。
有一太常卿馬懷素,得到盧懷慎的舉薦,出任左散騎常侍,與右散騎常侍褚無量隔天為玄宗侍讀,協助玄宗解決讀書時所遇到的疑滯。
(開元三年,即公元七一五年,七月)上謂宰相曰:「朕每讀書有所疑滯,無從質問;可選儒學之士,日使入內侍讀。」盧懷慎薦太常卿馬懷素。九月,戊寅,以懷素為左散騎常侍,使與右散騎常侍褚無量更日侍讀。(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 (即公元七一五年) 十一月,乙未,盧懷慎病逝。懷慎臨終前,向玄宗舉薦宋璟、李傑、李朝隱等人,玄宗接納。
十一月,己卯,黃門監盧懷慎疾亟,上表薦宋璟、李傑、李朝隱、盧從願並明時重器,所坐者小,所棄者大,望垂矜錄;上深納之。乙未,薨。(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懷慎死時,「家無餘蓄」,可見他為官清廉。
家無餘蓄,惟一老蒼頭,請自鬻以辦喪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他所舉薦的宋璟,曾一度被貶,至此復為玄宗所重視。
御史大夫宋璟坐監朝堂杖人杖輕,貶睦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同年,姚崇因營救親信趙誨而開罪玄宗,心生憂懼,舉薦宋璟繼任相位。
崇子光祿少卿彝、宗正少卿異,廣通賓客,頗受饋遺,為時所譏。主書趙誨為崇所親信,受胡人賂,事覺,上親鞫問,下獄當死。崇復營救,上由是不悅。會曲赦京城,敕特標誨名,杖之一百,流嶺南。崇由是憂懼,數請避相位,薦廣州都督宋璟自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十二月,宋璟擔任刑部尚書、西京留守時,因將軍楊思勖的稱許,玄宗日益重視宋璟。
十二月,上將幸東都,以璟為刑部尚書、西京留守,令馳驛詣闕,遣內侍、將軍楊思勖迎之。璟風度凝遠,人莫測其際,在塗竟不與思勖交言。思勖素貴幸,歸,訴於上,上嗟歎良久,益重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宋璟於是得以拜相。
閏月,己亥......以刑部尚書宋璟守吏部尚書兼黃門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至於李傑,其為人剛直。
對於「貪暴不法」的崔日知,李傑曾極力糾彈。
京兆尹崔日知貪暴不法,御史大夫李傑將糾之,日知反構傑罪。十二月,侍御史楊瑒廷奏曰:「若糾彈之司,使奸人得而恐愒,則御史台可廢矣。」上遽命傑視事如故,貶日知為歙縣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李傑又開罪了皇后妹夫尚衣奉御長孫昕,以致長孫昕與楊仙玉 (長孫昕的妹夫) 於里巷毆打他。
皇后妹夫尚衣奉御長孫昕以細故與御史大夫李傑不協。(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春,正月,昕與其妹夫楊仙玉於里巷伺傑而毆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觀乎李傑的自訴辭,其頗顧及國家的體面。又玄宗的處理手法亦未見得有半點徇私,且帶有太宗「好納諫言」的遺風。
傑上表自訴曰:「髮膚見毀,雖則育心,冠冕被陵,誠為辱國。」上大怒,命於朝堂杖殺,以謝百僚,仍以敕書慰傑曰:「昕等朕之密戚,不能訓導,使陵犯衣冠,雖置以極刑,未足謝罪。卿宜以剛腸疾惡,勿以凶人介意。」(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可惜的是,李傑不久為判官王旭所陷害,遷任衢州刺史。
御史大夫李傑護橋陵作,判官王旭犯贓,傑按之,反為所構,左遷衢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李朝隱方面,其為人敢於據理力爭,依法辦事。這在他處理「裴景仙案」的表現中可見一斑。
(開元十年,公元七二二年)秋,八月,癸卯,武彊令裴景仙,坐贓五千匹,事覺,亡命;上怒,命集衆斬之。大理卿李朝隱奏景仙贓皆乞取,罪不至死。又,其曾祖寂有建義大功,載初中以非罪破家,惟景仙獨存,今為承嫡,宜宥其死,投之荒遠。其辭略曰:「十代宥賢,功實宜錄;一門絕祀,情或可哀。」制令杖殺。朝隱又奏曰:「生殺之柄,人主得專;輕重有條,臣下當守。今若乞取得罪,便處斬刑;後有枉法當科,欲加何辟?所以為國惜法,期守律文;非敢以法隨人,曲矜仙命。」又曰:「若寂勳都棄,仙罪特加,則叔向之賢,何足稱者;若敖之鬼,不其餒而!」上乃許之。杖景仙一百,流嶺南惡處。(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盧從願則以典選稱職著名 (與李朝隱齊名,而和高宗時代的名臣馬載、裴行檢並列)。
(開元四年,公元七一六年)吏部侍郎盧從願左遷豫州剌史,李朝隱左遷滑州刺史。從願典選六年,與朝隱皆名稱職。初,高宗之世,馬載、裴行檢在吏部,最有名,時人稱吏部前有馬、裴,後有盧、李。濟,嗣立之子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除了宋璟、李傑、李朝隱、盧從願之外,玄宗又起用源乾曜。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五年,十一月)丙申,以尚書左丞源乾曜為黃門侍郎、同平章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閏月,己亥.......源乾曜罷為京兆尹、西京留守。(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蘇頲。
紫微侍郎蘇頲同平章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徐有功的兒子徐惀。
(開元二年二月)上思徐有功用法平直,乙亥,以其子大理司直惀為恭陵令。竇孝諶之子光祿卿豳公希瑊等請以己官爵讓惀以報其德,由是惀累遷申王府司馬。(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陸象先。
(開元九年,即公元七二一年,六月)蒲州刺史陸象先政尚寬簡,吏民有罪,多曉諭遣之。州錄事言於象先曰:「明公不施棰撻,何以示威!」象先曰:「人情不遠,此屬豈不解吾言邪?必欲棰撻以示威,當從汝始!」錄事慚而退。象先嘗謂人曰:「天下本無事,但庸人擾之耳。苟清其源,何憂不治!」(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張說。
(開元九年,即公元七二一年,九月)癸亥,以張說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一年,即公元七二三年)癸亥,以張說兼中書令。(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李元紘。
(開元十四年,公元七二六年,四月)丁巳,以戶部侍郎李元紘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元紘以清儉著,故上用為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韓休 (其為人頗有姚崇、宋璟之風,與張說、李元紘、源乾曜不同)。
(開元二十一年,公元七三三年)甲寅,以休為黃門侍郎、同平章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休為人峭直,不干榮利;及為相,甚允時望。始,嵩以休恬和,謂其易制,故引之。及與共事,休守正不阿,嵩漸惡之。宋璟歎曰:「不意韓休乃能如是!」上或宮中宴樂及後苑遊獵,小有過差,輒謂左右曰:「韓休知否?」言終,諫疏已至。上嘗臨鏡默然不樂,左右曰:「韓休為相,陛下殊瘦於舊,何不逐之!」上歎曰:「吾貌雖瘦,天下必肥。蕭嵩奏事常順指,既退,吾寢不安。韓休常力爭,既退,吾寢乃安。吾用韓休,為社稷耳,非為身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善納諫言
玄宗對臣下的建議,無不聽從。
他曾聽從姚崇、盧懷慎 (是時檢校黃門監) 所言,不許申王李成義 (後改名李撝) 錄用閻楚珪。
丙子,申王成義請以其府錄事閻楚珪為其府參軍,上許之。姚崇、盧懷慎上言:「先嘗得旨,云王公、駙馬有所奏請,非墨敕皆勿行。臣竊以量材授官,當歸有司;若緣親故之恩,得以官爵為惠,踵習近事,實紊紀綱。」事遂寢。由是請謁不行。(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二年正月)己卯,以盧懷慎檢校黃門監。(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另外,他依據姚崇的建議,不用韋玢出任冀州刺史。
尚書左丞韋玢奏:「郎官多不舉職,請沙汰,改授他官。」玢尋出為刺史,宰相奏擬冀州,敕改小州。姚崇奏言:「台郎寬怠及不稱職,玢請沙汰,乃是奉公。台郎甫爾改官,玢即貶黜於外,議者皆謂郎官謗傷。臣恐後來左右丞指以為戒,則省事何從而舉矣!伏望聖慈祥察,使當官者無所疑懼。」乃除冀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宋璟為相後,他又聽從宋璟之言,與姜皎、姜晦兄弟疏遠。
初,上微時,與太常卿姜皎親善。及誅竇懷貞等,皎預有功。由是寵遇群臣莫及,常出入臥內,與后妃連榻宴飲,賞賜不可勝紀。弟晦,亦以皎故累遷吏部侍郎。宋璟言皎兄弟權寵太盛,非所以安之,上亦以為然。秋,七月,庚子,以晦為宗正卿,因下制曰:「西漢諸將,以權貴不全;南陽故人,以優閒自保。皎宜放歸田園,散官、勳、封皆如故。」(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宋璟要求玄宗以李朝隱代替元行沖出任左散騎常侍、陸象先擔任河南尹等,玄宗莫不聽從。
(開元六年,即公元七一八年)宋璟奏:「括州員外司馬李邕、儀州司馬鄭勉,並有才略文詞,但性多異端,好是非改變;若全引進,則咎悔必至,若長棄捐,則才用可惜,請除渝、硤二州剌史。」又奏:「大理卿元行沖素稱才行,初用之時,實允僉議;當事之後,頗非稱積,請復以為左散騎常侍,以李朝隱代之。陸象先閒於政體,寬不容非,請以為河南尹。」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除了姚崇、宋璟,玄宗亦接納兄長宋王李成器 (後來改名李憲,徙任寧王,見後文) 的諫言,對「棄餘食於竇中」的守衛士卒加以釋放,不加杖殺。
(開元七年,公元七一九年,九月)上嘗從復道中見衛士食畢,棄餘食於竇中,怒,欲杖殺之;左右莫敢言。憲從容諫曰:「陛下從復道中窺人過失而殺之,臣恐人人不自安。且陛下惡棄食於地者,為食可以養人也;今以餘食殺人,無乃失其本乎!」上大悟,蹶然起曰:「微兄,幾至濫刑。」遽釋衛士。(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一行禪師 (曾更造新曆) 的勸諫,玄宗亦聽從。
(開元十年,公元七二二年,十二月)上女永穆公主將下嫁,敕資送如太平公主故事。僧一行諫曰:「武后惟太平一女,故資送特厚,卒以驕敗,奈何為法!」上遽止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九年,公元七二一年,十二月)太史上言,《麟德歷》浸疏,日食屢不效。上命僧一行更造新歷,率府兵曹梁令瓚造黃道游儀以測候七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管治
對於過往「重京官,輕外任」的風氣,玄宗銳意革除。
他一方面安排京官優秀者出任地方上的都督、刺史 (如倪若水),一方面安排地方上有良好政績的都督、刺史出任朝中官員。
(開元二年,公元七一四年)春,正月,壬申,制:「選京官有才識者除都督、刺史,都督、刺史有政跡者除京官,使出入常均,永為恆式。」(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二月)辛未,以尚書右丞倪若水為汴州刺史兼河南採訪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十二年,即公元七二四年,六月)上以山東旱,命選臺閣名臣以補刺史;壬午,以黃門侍郎王丘、中書侍郎長安崔沔、禮部侍郎、知制誥韓休等五人出為刺史。丘,同皎之從父兄子;休,大敏之孫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玄宗這種做法,多少加強了中央與地方的聯繫,使中央、地方能互通聲氣。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上嘗遣宦官詣江南取鵁鶄、鸂鶒等,欲置苑中,使者所至煩擾。道過汴州,倪若水上言:「今農桑方急,而羅捕禽鳥以供園池之翫,遠自江、嶺,水陸傳送,食以粱肉。道路觀者,豈不以陛下為賤人而貴鳥乎?陛下方當以鳳凰為凡鳥,麒麟為凡獸,況鵁鶄、鸂鶒,曷足貴也!」上手敕謝若水,賜帛四十段,縱散其鳥。(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四年,即公元七一六年)山東蝗復大起,姚崇又命捕之。倪若水謂:「蝗乃天災,非人力所及,宜脩德以禳之。劉聰時,常捕埋之,為害益甚。」拒御史,不從其命。崇牒若水曰:「劉聰偽主,德不勝妖;今日聖朝,妖不勝德。古之良守,蝗不入境。若其脩德可免,彼豈無德致然!」若水乃不敢違。夏,五月,甲辰,敕委使者詳察州縣捕蝗勤惰者,各以名聞。由是連歲蝗災,不至大饑。(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為了巡視地方官員的政績,玄宗重新設置十道按察使。
(二月)丁卯,復置十道按察使,以益州長史陸象先等為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中央對地方的管治,自此加強。
不過,礙於按察使對地方官吏構成滋擾 (所謂「煩擾公私」),加上人才缺乏,開元四年 (公元七一六年) 十二月,玄宗下令罷廢十道按察使。
或上言:「按察使徒煩擾公私,請精簡刺史、縣令,停按察使。」上命召尚書省官議之。姚崇以為:「今止擇十使,猶患未盡得人,況天下三百餘州,縣多數倍,安得刺史、縣令皆稱其職乎!」乃止。(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辛丑,罷十道按察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直至開元八年 (公元七二零年) 五月,玄宗才重新設置十道按察使。
五月,辛酉,復置十道按察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四年後復廢。
(開元十二年,公元七二四年)五月,丁亥,停諸道按察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到了開元十七年 (公元七二九年),十道按察使再被建立,且新增京、都兩畿按察使。
五月,壬辰,復置十道及京、都兩畿按察使。(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除了設置按察使之外,玄宗又將天下分為十五道
(京畿、都畿、關內、河南、河東、河北、隴右、山南東道、山南西道、劍南、淮南、江南東道、江南四道、黔中、嶺南),於各道設置採訪使,負責監察地方長官的治績
(職能近似於西漢的刺史)。
(開元二十一年,公元七三三年)是歲,分天下為京畿、都畿、關內、河南、河東、河北、隴右、山南東道、山南西道、劍南、淮南、江南東道、江南四道、黔中、嶺南,凡十五道,各置採訪使,以六條檢察非法;兩畿以中丞領之,餘皆擇賢刺史領之。非官有遷免,則使無廢更。惟變革舊章,乃須報可;自餘聽便宜從事,先行後聞。(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嚴懲不當的官員
玄宗頗不喜歡官員心生怨恨。他因此貶汾州刺史楊承令為睦州別駕,事在開元十三年 (公元七二五年)。
汾州刺史楊承令不欲外補,意怏怏,自言:「吾出守有由。」上聞之,怒,壬寅,貶睦州別駕。(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他又不放過貪贓枉法、謀反的官員,如張審素、楊浚。
(開元十九年,公元七三一年)或告巂州都督解人張審素贓污,制遣監察御史楊汪按之。總管董元禮將兵七百圍汪,殺告者,謂汪曰:「善奏審素則生,不然則死。」會救兵至,擊斬之。汪奏審素謀反,十二月,癸未,審素坐斬,籍沒其家。(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開元二十五年,公元七三七年)五月,夷州刺史楊浚坐贓當死,上命杖之六十,流古州。左丞相裴耀卿上疏,以為:「決杖贖死,恩則甚優;解體受笞,事頗為辱,上可施之徒隸,不當及於士人。」上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公私分明
如上所述,玄宗不許申王李成義任用私人,錄用閻楚珪。
丙子,申王成義請以其府錄事閻楚珪為其府參軍,上許之。姚崇、盧懷慎上言:「先嘗得旨,云王公、駙馬有所奏請,非墨敕皆勿行。臣竊以量材授官,當歸有司;若緣親故之恩,得以官爵為惠,踵習近事,實紊紀綱。」事遂寢。由是請謁不行。(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貴戚、近寵倘若犯罪,玄宗一律依法懲治。
薛王業之舅王仙童,侵暴百姓,御史彈奏;業為之請,敕紫微、黃門覆按。姚崇、盧懷慎等奏:「仙童罪狀明白,御史所言無所枉,不可縱捨。」上從之。由是貴戚束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有供奉侏儒名黃,性警黠。上常憑之以行,謂之「肉幾」,寵賜甚厚。一日晚入,上怪之。對曰:「臣向入宮,道逢捕盜官與臣爭道,臣掀之墜馬,故晚。」因下階叩頭。上曰:「但使外無章奏,汝亦無憂。」有頃,京兆奏其狀。上即叱出,付有司杖殺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劉幽求、鐘紹京雖曾協助玄宗成就帝業,但因心生怨望,玄宗於是將二人貶謫。
(開元二年二月)或告太子少保劉幽求、太子詹事鍾紹京有怨望語,下紫微省按問,幽求等不服。姚崇、盧懷慎、薛訥言於上曰:「幽求等皆功臣,乍就閒職,微有沮喪,人情或然。功業旣大,榮寵亦深,一朝下獄,恐驚遠聽。」戊子,貶幽求為睦州刺史,紹京為果州刺史。紫微侍郎王琚行邊軍未還,亦坐幽求黨貶澤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二年七月)果州刺史鍾紹京心怨望,數上疏妄陳休咎;乙巳,貶溱州刺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三年 (公元七一五年) 十一月,甲申,劉幽求於前往郴州途中憤恚而卒。
劉幽求自杭州剌史徙郴州剌史,憤恚,甲申,卒於道。(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玄宗能將治理國家與私人情感劃開,這實是國史的一大進步。
不過,有一點值得注意,玄宗雖將治理國家與私人情感劃開,他卻未有因此不相信、愛惜自己的親兄弟,對自己的親兄弟加以無情的迫害。
宋王成器,申王成義,上之兄也;岐王範,薛王業,上之弟也;豳王守禮,上之從兄也。上素友愛,近世帝王莫能及。初即位,為長枕大被,與兄弟同寢。諸王每旦朝於側門,退則相從宴飲、鬥雞、擊球,或獵於近郊,游賞別墅,中使存問相望於道。上聽朝罷,多從諸王游,在禁中,拜跪如家人禮,飲食起居,相與同之。於殿中設五幄,與諸王更處其中,謂之五王帳。或講論賦詩,間以飲酒、博弈、遊獵,或自執絲竹;成器善笛,範善琵琶,與上共奏之。諸王或有疾,上為之終日不食,終夜不寢。業嘗疾,上方臨朝,須臾之間,使者十返。上親為業煮藥,回飆吹火,誤爇上須,左右驚救之。上曰:「但使王飲此藥而愈,須何足惜!」成器尤恭慎,未嘗議及時政,與人交結;上愈信重之,故讒間之言無自而入。然專以衣食聲色畜養娛樂之,不任以職事。群臣以成器等地逼,請循故事出刺外州。六月,丁巳,以宋王成器兼岐州刺史,申王成義兼幽州刺史,幽王守禮兼虢州刺史,令到官但領大綱,自餘州務,皆委上佐主之。是後諸王為都護、都督、刺史者並准此。(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乙卯,以岐王範兼絳州刺史,薛王業兼同州刺史。仍敕宋王以下每季二人入朝,週而復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玄宗曾盛言「吾兄弟自無間,但趨競之徒強相托附耳。吾終不以此責兄弟也。」、「吾若有心猜兄弟者,天地實殛之」(玄宗所以不加害自己的親兄弟,自然和他親歷皇室宮廷鬥爭、骨肉相殘有關)。
(開元八年,即公元七二零年,十月)上禁約諸王,不使與羣臣交結。光祿少卿駙馬都尉裴虛己與岐王範遊宴,仍私挾讖緯;戊子,流虛己於新州,離其公主。萬年尉劉庭琦、太祝張諤數與範飲酒賦詩,貶庭琦雅州司戶,諤山茌丞。然待範如故,謂左右曰:「吾兄弟自無間,但趨競之徒強相託附耳。吾終不以此責兄弟也。」上嘗不豫,薛王業妃弟內直郎韋賓與殿中監皇甫恂私議休咎;事覺,賓杖死,恂貶錦州刺史。業與妃惶懼待罪,上降階執業手曰:「吾若有心猜兄弟者,天地實殛之。」卽與之宴飲,仍慰諭妃,令復位。(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玄宗對親兄弟的厚待,令得宋王李成器願意親自「獻興慶坊宅為離宮」。
宋王成器等請獻興慶坊宅為離宮;甲寅,制許之,始作興慶宮,仍各賜成器等宅,環於宮側。又於宮西南置樓,題其西曰「花萼相輝之樓」,南曰「勤政務本之樓」。上或登樓,聞王奏樂,則召升樓同宴,或幸其所居盡歡,賞賚優渥。(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李成器後來改名李憲,且被徙為寧王。
(開元四年,公元七一六年,正月)丁亥,宋王成器更名憲,申王成義更為名撝。(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七年,公元七一九年)九月,甲寅,徙宋王憲為寧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可是,玄宗待之仍猶如往昔,親厚友愛。
是日,上宴飲極歡,自解紅玉帶,並所乘馬以賜憲。(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十四年 (公元七二六年),岐王李範逝世。由玄宗為此撤去膳食數十日,可見他和李範的感情深厚。
丁卯,太子太傅岐王范薨,贈謚惠文太子。上為之撤膳累旬,百官上表固請,然後復常。(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李範之外,玄宗亦重視李撝、李業。
(開元十二年,公元七二四年)十一月,辛巳,司徒申王摠薨,贈謚惠莊太子。(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開元二十二年,公元七三四年)薛王業疾病,上憂之,容發為變。七月,己巳,薨,贈謚惠宣太子。(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四)
重視民間的反應
玄宗為政,極為重視民間的反應。
民間曾謠傳玄宗打算採擇女子以充實後宮。玄宗聽聞後,立即下令有關官員置牛車於崇明門,其親自於後宮中挑選無用的人,命人把她們載返家中。
(開元二年,公元七一四年)民間訛言上采擇女子以充掖庭。上聞之,八月,乙丑,令有司具車牛於崇明門,自選後宮無用者載還其家;敕曰:「燕寢之內,尚令罷遣;閭閻之間,足可知悉。」(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現存的後宮人數尚被削減,其自然無擴充之理。謠言不攻自破。
另外,平遙令王同慶等人因「煩擾百姓」,被玄宗貶官。
(開元十一年,公元七二三年,二月)乙卯,貶平遙令王同慶為贛尉,坐廣為儲偫,煩擾百姓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玄宗對民間聲音的重視,是開元善政的一個反映。
減省刑罰
玄宗不好施行死刑。這點與唐太宗極為相近。
據《通鑑》所記,開元十八年 (公元七三零年) 十一月,天下奏死罪者只有二十四人。
十一月,是歲,天下奏死罪止二十四人。(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三)
君主待人民以寬,人民自然更盡心為君、為國。開元治世的出現,絕非偶然。
肅清武、韋的殘餘勢力
玄宗既有一新政治風氣的意欲,其於是對象徵武、韋的天樞、石台,加以拆毀。
毀天樞,發匠鎔其銅錢,歷月不盡。先是,韋后亦於天街作石臺,高數丈,以頌功德,至是并毀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未有阻止宗楚客竄改中宗遺詔的韋安石、韋嗣立、趙彥昭、李嶠,終遭彈劾而被貶。
御史中丞姜晦以宗楚客等改中宗遺詔,青州刺史韋安石、太子賓客韋嗣立、刑部尚書趙彥昭、特進致仕李嶠,於時同為宰相,不能匡正,令監察御史郭震彈之;且言彥昭拜巫趙氏為姑,蒙婦人服,與妻乘車詣其家。甲辰,貶安石為沔州別駕,嗣立為岳州別駕,彥昭為袁州別駕,嶠為滁州別駕。安石至沔州,晦又奏安石嘗檢校定陵,盜隱官物,下州征贓。安石歎曰:「此只應須我死耳。」憤恚而卒。晦,皎之弟也。(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開元二年 (公元七一四年) 七月,李重茂逝世。
丁未,房州刺史襄王重茂薨。輟朝三日,追謚曰殤皇帝。(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十一月,辛卯,殤皇帝下葬。
十一月,辛卯,葬殤皇帝。(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一)
隨著李重茂離世,武、韋之亂的餘韻漸告消褪。武周時期的酷吏 (如來俊臣等) 終於遭受報應。
(開元十三年,公元七二五年)丙申,御史大夫程行湛奏:「周朝酷吏來俊臣等二十三人,情狀尤重,子孫請皆禁錮;傅遊藝等四人差輕,子孫不聽近任。」從之。(資治通鑑卷二百一十二)
一個舊時代,至此正式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