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改良笞刑

「改良笞刑」是軒尼詩的一大建樹。

開埠初期笞刑施行的情況

笞刑,俗稱打籐。犯人一般被捆綁在木樁上,行刑者頭戴紅帽,手持浸透煤油的「九尾鞭」(用九條皮帶 / 九根麻繩束成的鞭子,上面有許多節,一鞭下去會有九條傷痕),用力抽打其赤裸的脊背。十九世紀初,英國將此一刑罰引入印度。1841 年香港開埠,笞刑旋即被帶至這個「荒蕪、地瘠山多、天然資源缺乏的小島」上。

根據葉靈鳳的記述,砵甸乍年代華人遭受笞刑的過程是這樣的:

向中國人所施用的刑罰是鞭笞、苦工和監禁。全部,或者近於全部都要鞭笞,鞭笞的數目從 20 下至 100 下不等。笞 100 下的很少,大都是 40 下或 50 下,後一數目是最普通者。這是公開當眾施行的。罪犯背上掛著一塊牌,寫著中國文字,從監獄領至上環街市的刑場,在那裡執行法律所判處的刑罰,然後再送回監獄。

為什麼港府普遍對華人判以笞刑,卻不判以做苦工、監禁?高馬可有以下一番解釋:

殖民統治者相信,貧窮華人寧進監牢多於流落街頭,所以經常對華人判以當眾鞭笞,而杖刑和戴枷這些刑罰只會施用於華人身上。

加上歐籍人士的「圍城心態」和「白人至上」信念作祟、華人不熟悉英國法律而鮮能上訴、法院帶有「華人被告定然有罪」的主觀偏見,笞刑於是被濫用,每星期施行一次,每次受刑不只一人。華人偶有輕微過失,如不繳罰款、偷一盞燈,都會受到笞刑,動輒數十、數百下。

儘管 1845 年以後笞刑的施行受到節制 (英國下議院有人對香港的笞刑提出質疑),麥當奴出任港督,依舊大量運用笞刑對付被定罪的犯人、乞丐、麻痺病人、危險可疑人物。直至軒尼詩上任,情況才有所改善。

軒尼詩積極改革刑罰制度

和歷任港督一樣,軒尼詩需要有效控制華人,他因此把犯罪行為定義得很寬泛,令華人動輒得咎,不敢造次。

不過,軒尼詩擔任納閩 (Labuan) 總督期間,對當地華人留下良好印象。抵達香港後,他較為同情華人的遭遇,遂著手改革對華人罪犯的刑罰制度。

針對囚犯必須以打烙印 / 刺字來換取遞解出境的機會 (這是 1866 年由麥當奴推行的措施,旨在減少監獄內的人數),軒尼詩表示反對,建議用「實行更長的監禁期」取代。

至於笞刑,軒尼詩認為此乃有違人道精神,不符合英國法制,主張廢除。他先向法庭要求暫緩對罪犯執行笞刑,再而委託醫生撰寫報告書,證成廢除有理。只可惜事與願違,受委託的醫生竟然同意笞刑有助遏止犯罪。軒尼詩的努力,最後僅能獲取:

(1) 把刑具改良,將「九尾鞭」尾上的結解除不用;

(2) 不再公開笞藤,笞刑在監獄內執行;

(3) 笞藤時不再打犯人的脊背,改打臀部,行刑時對犯人的頸部、大腿予以遮護。

然而,這已足夠令他得到整體華人社會的支持。

結語

「改良笞刑」是軒尼詩竭力爭取、在港歐籍人士頑固反對相互磨合的產物。它既反映軒督對本地華人的尊重、關心 (源自相信種族平等的自由主義思想),亦揭示當時歐籍人士對華人充滿歧視、抗拒 (源自種族優越論)。

除了改革刑罰制度,軒尼詩還用心將監獄打造成幫助囚犯的社區 (a prisoners-aid society)。換句話說,即將「更生」、「互助」等觀念帶進監獄。他又相信預防勝於治療,大力加強各項教育設施以消弭人們的犯罪意識。

由於與歐籍人士對著幹,軒尼詩並不受歡迎,被批評為「偏袒華人」,以致罪案數字增加。即使 1882 年他卸任離港,歐籍人士也未有前往送行。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3. 佘義 (Geoffrey Robley Sayer),Hong Kong 1862 - 1919:Years of Discretion。

4. 葉靈鳳,<香港笞刑史話>,收錄於《香海浮沉錄》。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聖誕節帶給香港人的意義

聖誕節對香港人來說有兩重特別的意義:

1. 反映香港文化深受英國影響

每逢聖誕節臨近,中小學就會有學生誦唱 “Joy to the world”、“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Jingle Bells”。“Joy to the world” 出自英國 17 世紀一位聖詩作者 - 以撒‧華滋 (Isaac Watts) 的手筆,“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是 1935 年發表的一首英國西部鄉村的歌謠,“Jingle Bells” 的創作人詹姆斯‧羅德‧皮爾龐特 (James Lord Pierpont) 則在新英格蘭 (New England,位於美國大陸東北角、瀕臨大西洋、毗鄰加拿大的區域,屬英屬北美殖民地之一) 出生。

又「聖誕大餐」中循例有火雞作為主菜,可追溯到 18 世紀時法國耶穌會進口火雞至英國,以致火雞逐漸在英國大行其道。至於參與報佳音、子夜彌撒,主要和港府過去友善歡迎羅馬天主教、英國以基督新教為國教密不可分。

我們不妨說,英國因素乃香港文化構成一個關鍵的部份。所謂「去 (英國) 殖民化」,無異於扼殺香港,這是中共心腸歹毒的地方。

2. 讓人憶起 1941 年的「香港保衛戰」

第 21 任港督楊慕琦在九龍半島酒店向日軍無條件投降,正值聖誕節。「黑色聖誕」的到來,標誌著「香港保衛戰」正式結束。

歷經 18 日,駐港英軍、英聯邦軍人、義勇軍等奮勇抗敵,寫下了一頁又一頁捍衛香港主權的輝煌歷史。

曉士兵團 (Hugheseliers) 放下商人身段,以一戰老兵的身份重返戰場,死守北角發電廠,阻止日軍沿英皇道入市區,表現英勇。加拿大軍人約翰‧奧斯本 (John Robert Osborn) 為救同僚,不惜縱身覆蓋手榴彈,壯烈犧牲。羅遜准將 (Brigadier John Kelburne Lawson) 更在日軍兵臨西旅指揮部 (位於黃泥涌峽) 時,手握短槍,隻身突圍被殺,終年 54 歲。

楊督方面,其先後兩度拒絕投降,意志堅決 (最後投降乃出於彈盡糧絕)。英國首相邱吉爾亦多次發電報鼓勵守軍戰鬥到底,訓示他們「不要有任何投降的設想」。

王晶、陳佐洱之流斥責英國未有盡力守護香港,這是歪曲歷史!聖誕節正好給予港人機會認清此段史實。

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無心退保,教授遭殃

港共政府昨日 (12 月 22 日) 公佈「退休保障諮詢文件」,列出「不論貧富」及「有經濟需要」兩個模擬方案,供市民選擇其一。「不論貧富」方案主張對所有長者每月發放津貼 3230 元,「有經濟需要」方案則建議先經過資產審查 (資產限額定於 8 萬元) 才發放津貼。

政府指出,50 年後,「不論貧富」方案將會耗費接近 24000 億元,屆時庫房可能因此提早「爆煲」,出現結構性財赤,需要透過增加「薪俸稅」或開徵「銷售稅」來應付有關開支。「有經濟需要」方案則只需耗費約 2500 億元 (佔「不論貧富」方案總開支十分之一) ,且能夠收取更大的效益。

退休保障之所以要推行,旨在肯定每位市民年輕時為社會所作出的貢獻,確保他們年老時有足夠的經濟條件維持基本的日常生活。這種希望每位市民「老有所養」的想法,其實可以追溯至《孟子》:「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可是,港共政府竟將帶有資產審查的「有經濟需要」方案置於退保諮詢文件中,且不斷宣傳其優點,貶抑另一方案,這裡衍生出三個流弊:

(1) 政府既然一早認為「有經濟需要」方案比較可取,諮詢根本無須進行。現在勉強進行,諮詢必然淪為「假諮詢」。

(2) 政府傾向「有經濟需要」方案,意味著它只願意保障某部份市民,此與退保的原意相違,而近似於扶貧,「掛羊頭賣狗肉」,混淆視聽。

(3) 汲汲於推介「有經濟需要」方案,選擇性給予某部份市民津貼,容易令人懷疑政府眼中只知節省金錢,卻忽略了全體市民的福祉。

周永新教授斥責政府將扶貧和退保混淆、質問「既然政府已有立場,點解要再諮詢市民?」、指出退保是倫理道德問題,可謂切中箇中要害。

只可惜癡心畢竟錯付了,周教授團隊不少研究數據仍然被港共惡意利用。林鄭還要得勢不饒人說「但當然做研究過程之中,周教授有他自己的感受,我從來不會抹黑或者扭曲周永新教授的研究報告」,變相暗示周教授感情用事,研究態度有欠社會科學專業所要求的客觀、冷靜。

回想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曾多次勸告「別淌政治渾水」,不知周教授會否後悔自己太遲醒悟?

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坐井觀天,劃地自限:阿叻、大台的可悲

「阿叻」陳百祥嘲諷黃之鋒沒有 12 個 A,且考不上八大院校,所以沒有資格認叻。他彷彿不知道黃之鋒去年登上《時代雜誌》封面、現在 DSE 只准許考生報考八科,12 個 A 根本不可能出現、不少愚昧無知的小人皆出身自八大院校 (例如林鄭和馮煒光)。

盲目沉溺於舊日扭曲的價值標準,視之為天經地義,以理殺人,卻不能張開雙眼看清世代更替、接受一套新的價值標準,這是「阿叻」最可悲的地方。

同樣可悲的還有「勁歌金曲頒獎典禮」。當年星光熠熠、充滿廣泛代表性的樂壇盛事,今時今日竟淪為 TVB 的小圈子。二十首得獎歌中,有五首是電視劇主題曲。星夢旗下藝人許廷鏗、鄭俊弘、胡鴻鈞、吳若希各自奪得兩個以上的獎項,獲力捧的吳業坤則成為「最受歡迎新人獎 - 金獎」得主。對於周柏豪、連詩雅、JUDE 曾若華、糖妹等人的努力,頒獎禮一點肯定也沒有給予。

鄭丹瑞過去曾在《勁歌金曲》節目中探討香港樂壇的死因,其實,香港樂壇並未死去,只是 TVB 不願意緊貼樂壇發展的步伐,向觀眾如實反映樂壇的實況。

「阿叻」又好,「勁歌金曲頒獎典禮」又好,兩者的共同病患皆在於:坐井觀天,劃地自限。朱子《論語集注》:「畫而不進,則日退而已矣」,觀乎「阿叻」被搬上神台 (獲頒「萬千星輝演藝人大獎」)、「勁歌金曲頒獎典禮」的支持度一年不如一年,退步似乎已經出現。

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自虐之都

當下香港是一個反常的地方。這裡土生土長的人,自小就進入幼稚園,歷經小學升中試、中三評核試、中五會考、中七高考,成就出一套喜歡爭勝的心態,以及仰慕成功者、賤視失敗者的白鴿眼。

儘管大學三年反覆宣揚「不同系的同學都是一家人」,這些俱是哄騙話。到了求職的時候, BBA、醫科、法律、工程等畢業生相繼覓得工作,哲學系、宗教系的卻面臨就業無門、眾叛親離的困窘,真相即時大白。

成功進入各行各業的新人類,一方面受著老一輩的頤指氣使,一方面則不斷嘲笑學歷、收入比自己低的人以洩忿。大說風涼話的背後,是不斷提醒自己教導下一代「千萬不要做 loser」。

因為「不要做 loser」,孩子還未懂得喊「爸爸」、「媽媽」,就要帶他 / 她上 playgroup 學「煲冬瓜」,贏在起跑線嘛。幼稚園一定要「有西人教英文」,小學必須讀直資,最好能夠「一條龍」升入傳統名校,遇強越強,競爭力充足,就不怕落後於人,HKU 不收自己。

孩子悶悶不樂說:「TSA 補充太多,做唔哂」,你卻氣急敗壞道:「一日都係你唔勤力,做極都唔識,浪費哂 D 時間」,孩子發怒了,你怪責他 / 她變壞。孩子終於屈服,用弱小的身軀背起異常沉重的書包,一步一步走著,抑鬱亦一步一步伴隨而來。是你,作為父母的,親手扼殺自己的孩子,天真爛漫的孩子。

未曾生兒育女?不打緊。正所謂「學到老,做到老。唔學到老,做都冇得你做」。一筆一筆收入,奉獻給一張一張證書、文憑。學士不夠,可以讀碩士、博士,最緊要有錢。於是,人不斷辛苦自己以確保自己未來可以繼續辛苦,無限輪迴,直至撒手塵寰。

一朝事業有成,由於得來不易,遂決定死不放手。「維持現狀」是硬道理,哪怕當權者是共產黨,反正鉛水不會是我這些努力上進的有錢人喝得到。水貨走私客?sorry,我看不到。金舖、藥房滿街?R. I. P.,與我無關。大陸人搶床位、奶粉?never mind,我可以住私家醫院、買價格高昂的奶粉。總之,香港要繁榮穩定,不要拉布示威。所有反對派都是收錢搞亂香港的,越早清除越好。

他們始終不知大陸專才一南來,多年來建立的名譽、地位就會被褫奪。又或者,他們不是不知道,只是已經打算「默含淚光衝往世外」。

孩子的爸媽,眼見子女日益長大,香港越來越躁動不安,亦開始計劃移民了。原來勞碌大半生,最後是要親手將自己趕出家鄉,不可謂不諷刺。

還記得彭督曾經說過:「將來香港的自由,不一定由中國來剝奪,而更有可能是香港一些人自己主動一點點來葬送」,真想不到這裡的「一些人」,竟然佔整體香港人口的大部份。當人人習慣了反常,醉心自殺而不自知,即使 2047 年香港依然存在,它也不過是一具喪失生命力的死屍。

建制泛民,全是垃圾

《2014 版權 (修訂) 條例草案》的「中止待續」辯論,在立法會進行僅兩日,議員的荒誕、愚蠢即盡現人前。

民建聯蔣麗芸說:「精神病醫生聽精神病人講太多嘢,聽聽下自己都黐線埋啊主席」,一來是歧視精神病人,二來是嘲諷拉布議員有精神病。議員論政應該謹慎自己的言辭,針對相關議題條分理析,「元秋」卻傲慢無禮而不知檢點,胡說八道,無怪乎曾鈺成曾經批評「元秋」:「我建議你少 D 講無乜用嘅說話」。

民建聯作為建制派,一昧替港共護航,毫無獨立意志,言辭荒誕在所難免。然而,民主黨也好不了多少。黃碧雲企圖用「點人數」導致流會,何俊仁、單仲偕竟未有相應配合離開會議廳。事後,黃氏還要在面書強辯「留一兩名泛民議員在會議廳」是「為免被主席偸雞剪布立即投票」、「以免被突襲」,彼似乎不知「只要何、單二人離席,流會即時出現,突襲根本沒有發生的可能」這個簡單的道理。

又黃氏在毓民痛斥「泛民」時提出「點人數」,此舉旨在捍衛民主黨的名聲,並非真心拉布。彼卻不知『點人數』結束後毓民可以繼續發言,民主黨的名聲一樣保不住。折騰一番,僅留下「你用屎忽講嘢呀?」一句有失斯文的說話,以及抗爭者異口同聲呼叫「民主黨,賣香港」,若非愚蠢至極,焉能為此?

議員質素低劣,缺乏能力,誰要負上最大的責任?當然是選民!正因為香港人著重眼前實利、喜歡「蛇齋餅粽」、相信「唔投民主黨,共產黨最高興」,民建聯、民主黨的垃圾才可以長期盤踞立會,絲毫無損。「青年新政」、獨立「傘兵」雖然次第冒起,但港人心態只要一日不變,香港未來依然是一片死寂,看不見曙光。

2015年12月13日 星期日

軒尼詩登場

堅尼地於 1877 年 4 月 22 日卸任「香港總督」一職後,旋即出任「昆士蘭總督」。1883 年,堅尼地正式退休,結束多年對殖民地的管治。6 月,堅尼地在乘船返英途中死亡,享年 74 歲。

堅尼地是一個務實、穩健的政治家。他不對民間作出過分的干預,這有助香港的社會、經濟自生自長,逐漸邁向繁榮。另外,友善待人的態度,亦令他贏得不少市民的支持。

堅尼地卸任後,由軒尼詩 (Sir John Pope Hennessy,1834 年 4 月 5 日 - 1891 年 10 月 7 日) 接任港督。以下我們嘗試簡介其生平。

出身叛逆家庭,長大棄醫從政

和麥當奴、堅尼地一樣,軒尼詩出生於愛爾蘭的科克郡 (County Cork)。他的父母乃虔誠的羅馬天主教徒,反對奉行基督新教的英國的統治。獨特的家庭背景,令他有別於一般的英國人。

軒尼詩幼年體弱多病,患有慢性支氣管炎 (Chronic bronchitis),不能上學,只能在家中隨私人教師學習。長大以後,遵從家人的意願,在「科克女皇學院」(Queen's College, Cork) 習醫,成績驕人 (以一級榮譽畢業)。1855 年 5 月,軒尼詩離開愛爾蘭,前往英格蘭繼續學醫。次年,他毅然棄醫從政,到樞密院辦公室擔當職員。後來,他又進入內殿律師學院 (The Honourable Society of the Inner Temple),修讀法律,期間加入「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

從當選到落選,短暫的國會生涯

軒尼詩之所以選擇「保守黨」而不是「自由黨」(Liberal Party),原因有二:

(1) 「自由黨」崇尚「自由主義」(Liberalism),重視個體,破除對宗教神靈的迷信。加上黨魁威廉‧格萊斯頓 (William Ewart Gladstone) 出任首相時推行多項反天主教徒的政策,致使軒尼詩對「自由黨」並無好感。

(2) 對於「保守黨」政治家本傑明‧迪斯雷利 (Benjamin Disraeli) 堅持「貿易保護主義」(一種保護本國產業免受國外競爭壓力而對進口產品設定極高關稅、限定進口配額的經濟政策),軒尼詩深表贊同。

自 1859 年起,軒尼詩以「保守黨」人身份,在國王郡 (King's County) 選區參選國會議員,取得勝利,成為首位信仰羅馬天主教的「保守黨」籍下議院 (House of Commons) 議員。

在任期間,他一方面推動國會修訂扶貧法 (Poor law)、監獄法 (Prison Ministers Act)、采礦守則法 (Mines Regulation Acts),一方面主張修改愛爾蘭土地法、透過填海造地安置移民、改革教育制度,對英國作出了不少貢獻。

「印度民族起義」(又名「印軍叛變」、「印度第一次獨立戰爭」) 結束,他更建議英國政府改弦易轍,全面檢討對印度的殖民地政策 (詳情可參考 1860 年 7 月 26 日英國下議院的逐字紀錄,收於《英國國會議事錄 1803 - 2005》)。

可惜好景不常,1861 年的大選,軒尼詩以七票之差落敗。與此同時,他因私人問題而負債累累。在本傑明‧迪斯雷利的安排下,軒尼詩黯然退出本土政壇,轉往納閩 (Labuan,位處今天馬來西亞東部) 出任總督,展開殖民地管治的歲月,時為 1867 年。

急當地人所急,稱職的殖民官

納閩是一個貧窮、落後、遍佈沼澤的地方,軒尼詩被派往此處出任總督,可謂大材小用。不過,他擁有在地管治的視野,任內積極改善囚犯的待遇,提高了稅率,深受當地人歡迎。惟部份官員與他不咬弦,軒尼詩卒之在 1871 年 9 月離開納閩,啟程返國。

1872 年 2 月,軒尼詩被派往塞拉利昂 (Sierra Leone) 出任總督。有別於一貫殖民者的高高在上,他堅持攜帶三歲長子約翰到塞拉利昂首都 - 自由城 (儘管約翰不久因染上當地流行的痢疾而病逝),以示親民。上任後,他實施一系列改善當地居民權益的政策,包括:

(a) 任命當地人為高級官員;

(b) 尊重當地人信仰伊斯蘭教,批評前來傳教的新教教士;

(c) 展開衛生改革;

(d) 取消直接稅、木材稅;

(e) 鼓勵興建大學。

軒尼詩時刻替當地人打算,為他贏得不少民心。塞拉利昂人甚至設立「軒尼詩日」紀念他。1875 年,軒尼詩被委任為「巴巴多斯及向風群島總督」(Barbados and the Windward Islands)。兩年後,他接替堅尼地,成為香港第八任總督。

結語

軒尼詩出身愛爾蘭、信奉羅馬天主教,凡此種種,俱導致他經常被英國殖民地精英 (接受基督新教) 視作局外人 (outsider)。他因而鍛鍊出特立獨行的處事作風、不偏不倚的思想立場,有利於香港維持高度自治、避免倫敦政府過度干預。

又軒尼詩對納閩的華人留下良好印象,促使他成為首位認真採取措施以尋求華人協助、聽取華人意見的港督。張連興說:「香港輿論界認為,比起以往七任總督,軒尼詩是『最沒有種族歧視』的一任總督」,所言甚是。

軒尼詩任內,華人伍廷芳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定例局非官守議員,這皆事出有因,並非偶然發生的。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3. 佘義 (Geoffrey Robley Sayer),Hong Kong 1862 - 1919:Years of Discretion。

4. 《英國國會議事錄 1803 - 2005》,http://hansard.millbanksyste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