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尼地於 1877 年 4 月 22 日卸任「香港總督」一職後,旋即出任「昆士蘭總督」。1883 年,堅尼地正式退休,結束多年對殖民地的管治。6
月,堅尼地在乘船返英途中死亡,享年 74 歲。
堅尼地是一個務實、穩健的政治家。他不對民間作出過分的干預,這有助香港的社會、經濟自生自長,逐漸邁向繁榮。另外,友善待人的態度,亦令他贏得不少市民的支持。
堅尼地卸任後,由軒尼詩 (Sir John Pope Hennessy,1834 年 4 月 5 日 - 1891 年 10 月 7 日)
接任港督。以下我們嘗試簡介其生平。
出身叛逆家庭,長大棄醫從政
和麥當奴、堅尼地一樣,軒尼詩出生於愛爾蘭的科克郡 (County
Cork)。他的父母乃虔誠的羅馬天主教徒,反對奉行基督新教的英國的統治。獨特的家庭背景,令他有別於一般的英國人。
軒尼詩幼年體弱多病,患有慢性支氣管炎 (Chronic
bronchitis),不能上學,只能在家中隨私人教師學習。長大以後,遵從家人的意願,在「科克女皇學院」(Queen's College, Cork)
習醫,成績驕人 (以一級榮譽畢業)。1855 年 5
月,軒尼詩離開愛爾蘭,前往英格蘭繼續學醫。次年,他毅然棄醫從政,到樞密院辦公室擔當職員。後來,他又進入內殿律師學院 (The Honourable
Society of the Inner Temple),修讀法律,期間加入「保守黨」(Conservative Party)。
從當選到落選,短暫的國會生涯
軒尼詩之所以選擇「保守黨」而不是「自由黨」(Liberal Party),原因有二:
(1) 「自由黨」崇尚「自由主義」(Liberalism),重視個體,破除對宗教神靈的迷信。加上黨魁威廉‧格萊斯頓 (William Ewart
Gladstone) 出任首相時推行多項反天主教徒的政策,致使軒尼詩對「自由黨」並無好感。
(2) 對於「保守黨」政治家本傑明‧迪斯雷利 (Benjamin Disraeli)
堅持「貿易保護主義」(一種保護本國產業免受國外競爭壓力而對進口產品設定極高關稅、限定進口配額的經濟政策),軒尼詩深表贊同。
自 1859 年起,軒尼詩以「保守黨」人身份,在國王郡 (King's County)
選區參選國會議員,取得勝利,成為首位信仰羅馬天主教的「保守黨」籍下議院 (House of Commons) 議員。
在任期間,他一方面推動國會修訂扶貧法 (Poor law)、監獄法 (Prison Ministers Act)、采礦守則法 (Mines
Regulation Acts),一方面主張修改愛爾蘭土地法、透過填海造地安置移民、改革教育制度,對英國作出了不少貢獻。
「印度民族起義」(又名「印軍叛變」、「印度第一次獨立戰爭」) 結束,他更建議英國政府改弦易轍,全面檢討對印度的殖民地政策 (詳情可參考 1860 年 7
月 26 日英國下議院的逐字紀錄,收於《英國國會議事錄 1803 - 2005》)。
可惜好景不常,1861 年的大選,軒尼詩以七票之差落敗。與此同時,他因私人問題而負債累累。在本傑明‧迪斯雷利的安排下,軒尼詩黯然退出本土政壇,轉往納閩
(Labuan,位處今天馬來西亞東部) 出任總督,展開殖民地管治的歲月,時為 1867 年。
急當地人所急,稱職的殖民官
納閩是一個貧窮、落後、遍佈沼澤的地方,軒尼詩被派往此處出任總督,可謂大材小用。不過,他擁有在地管治的視野,任內積極改善囚犯的待遇,提高了稅率,深受當地人歡迎。惟部份官員與他不咬弦,軒尼詩卒之在
1871 年 9 月離開納閩,啟程返國。
1872 年 2 月,軒尼詩被派往塞拉利昂 (Sierra Leone) 出任總督。有別於一貫殖民者的高高在上,他堅持攜帶三歲長子約翰到塞拉利昂首都 -
自由城 (儘管約翰不久因染上當地流行的痢疾而病逝),以示親民。上任後,他實施一系列改善當地居民權益的政策,包括:
(a) 任命當地人為高級官員;
(b) 尊重當地人信仰伊斯蘭教,批評前來傳教的新教教士;
(c) 展開衛生改革;
(d) 取消直接稅、木材稅;
(e) 鼓勵興建大學。
軒尼詩時刻替當地人打算,為他贏得不少民心。塞拉利昂人甚至設立「軒尼詩日」紀念他。1875 年,軒尼詩被委任為「巴巴多斯及向風群島總督」(Barbados
and the Windward Islands)。兩年後,他接替堅尼地,成為香港第八任總督。
結語
軒尼詩出身愛爾蘭、信奉羅馬天主教,凡此種種,俱導致他經常被英國殖民地精英 (接受基督新教) 視作局外人
(outsider)。他因而鍛鍊出特立獨行的處事作風、不偏不倚的思想立場,有利於香港維持高度自治、避免倫敦政府過度干預。
又軒尼詩對納閩的華人留下良好印象,促使他成為首位認真採取措施以尋求華人協助、聽取華人意見的港督。張連興說:「香港輿論界認為,比起以往七任總督,軒尼詩是『最沒有種族歧視』的一任總督」,所言甚是。
軒尼詩任內,華人伍廷芳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定例局非官守議員,這皆事出有因,並非偶然發生的。
[主要參考資料]
1.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2. 高馬可 (John M. Carroll),《香港簡史》(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3. 佘義 (Geoffrey Robley Sayer),Hong Kong 1862 - 1919:Years
of Discretion。
4. 《英國國會議事錄 1803 -
2005》,http://hansard.millbanksyste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