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 星期五

垃圾桶爆炸,何用急譴責

周三 (12 月 9 日) 的立法會大會因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版權 (修訂) 條例草案》被迫押後至下周才恢復二讀,這是一個好消息。不過,「泛民」議員紛紛譴責「垃圾桶爆炸案」的放火人士,這對香港無疑極為不利。

「雨傘革命」失敗後,我們都知道,大規模的「公民抗命」無助迫使港共政權讓步。要令港共俯聽民意、黑警獲得應有的懲罰,更激烈的抗爭手段必須採取,例如:衝擊、爆玻璃、投擲氣油彈之類。在本土意識日益高漲的當下,論述者眾,行動者少。難得一群人冒著被捕風險,將不滿化成具體行動,做了我們想做而不敢做的義事,我們向他們致敬尚且來不及,何用譴責?

「泛民」只知站在道德的高地上,對放火人士指手劃腳,一昧譴責,此乃昧於香港政局之嚴峻!劉慧卿不知「網上直播打機」為何物事小,以為「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手段仍然適用事大。何秀蘭還要呼籲放火人士「收手」,這與默許中共、港共侵蝕香港有何分別?賣港有需要賣得如此明顯麼?

「青年新政」成員游蕙禎表示,不會隨便揣測作案者的動機或目的。答得中規中矩,足以取「泛民」而代之。至於希望香港將來能夠建國的我們,心志應該更堅決些。對於「義士」所作出的努力,我們全力支持,予以高度評價!勉強要譴責,也只能如劉穎匡在面書所言:「我強烈譴責炸垃圾桶事件!因為......點解唔炸埋立法會大門?」。

清代史學家趙翼《說詩》云:「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由「垃圾桶爆炸案」一事,可見日後在香港「各領風騷」的「才人」一定不是「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