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講到西環治港,一些好傻好天真的人始終不肯相信,認為想法太偏激。今天建制泛民坐低傾,政府打算置身事外,看看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做些什麼?開口喊話:
「修例是必要、恰當、合理合法、不必多慮。」
「修例有法理依據及迫切需要,是落實《基本法》的應有之義。」
「要處理目前存在的爭議問題,關鍵是把握好三點,包括要守護法治和公義;要回歸理性和專業;要尊重事實和『一國兩制』下國家的『一制』。」
「期望社會各界能夠理解港府的努力,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
筆者愚昧,《基本法》哪一條要求非修訂逃犯條例不可?共官及其傀儡喜歡說堵塞法律漏洞,吳靄儀也好,田北俊也好,已經指出,主權移交前後,香港與大陸無移交逃犯安排,是用來保障港人、「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這是香港獲世貿或美國特別貿易優惠的理據,並非什麼漏洞。恰當、合理合法、不必多慮、有迫切需要?根本是謊話連篇!
「要尊重事實和『一國兩制』下國家的『一制』」尤其值得注意。共官用字是很講究的,字字皆有含意。以往有「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源自中央授權,中央給多少,香港就有多少」、「『一國兩制』中『一國』先行」的說法,倒未曾見過「尊重國家的『一制』」。「一國兩制」中「一國」先行而又特別尊重國家的「一制」,這豈不是「一國一制」的異名同謂?張曉明鬼拍後尾枕,走漏風聲。
配合保安局回信有「修訂後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准許港府在中國政府要求及本港法庭發出命令下,協助搜查 /
檢取證據、凍結沒收財產、送達法律文書、移交人員」,整幅圖像相當清楚,中共意圖把香港的富商巨賈 (甚至包括中產)
投入黑獄,再充公他們的財產。當年逃避共產黨南下的老人家們的惡夢,終於成真。
有網友醒目,想到毛澤東的「五反」,「1952 年 1 月 26 日起,毛澤東佈置在全國大中城市『五反』-
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偷工減料和反對盜竊經濟情報,目的是『反擊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因運動而自殺者就達到了 876
人......有不少資本家更選擇夫妻一同自盡。」
罪名是什麼其實不重要,沒有罪也可將你變成有罪,重點是把你辛苦賺來的通通搶走,還要大條道理而不知愧疚。前車可鑑,不恐慌才怪!
華人置業前主席「大劉」劉鑾雄據說已轉移旗下資產。李嘉誠長子李澤鉅雖講:「我哋喺每一個國家都係守法嘅公民,唔係一個逃犯」,但他同時說:「集團的盈利及現金流主要集中在海外,香港只佔較小比例」,勿忘記「別讓李嘉誠跑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
當年羅康瑞之流滿以為積極參與改革開放,協助大陸經濟發展,即可為日後香港換取更多政治自由及空間。經過三十年驗證,原來大陸發跡,香港死得更快,一再妥協退讓,結局是自我毀滅。
有時想,西環有必要做得這麼出面嗎?張曉明一出聲,《星島》社論馬上轉立場,由「政府不能再置之不顧,繼續強闖......若不宜進就果斷暫緩,認真審時度勢,再謀後着」變成「他們以為引入外國勢力可以對特區和中國政府造成壓力,其實是完全錯判。中央支持《逃犯條例》修訂的立場已很清楚。」連想撤回現有修例草案的田北辰,都語帶無奈地說:「你看到現在張曉明主任會見湯家驊,其實已很明顯,因為這涉及特首管治威信,說得白一點,不能不支持,所以我也覺得該在這時間做點事。」這還可以騙人說不是西環治港嗎?戲都懶得做了。
事到如今,一國一制,西環支配香港
(筆者不想用「治」字,令民怨升溫何來是「治」),已是鐵一般的事實,此乃幾代人累積的共業,勞思光所謂「歷史的債務」。歷史債務的償還,不是一代人可以完成,往往需要幾代,甚至許多代人受苦受難去償還。合理懷疑、擔憂成了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要抵制之而後快,不過是香港人欠下歷史債務所看到的怪現狀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