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周世宗考慮到南唐軍隊可能沿著淮河向東潰散,立即安排虎捷左廂都指揮使趙晁率領數千水軍沿淮順流而下。世宗自己的部隊駐紮在趙步,各路將領則出擊唐紫金山寨,殺獲萬餘人,擒許文稹、邊鎬、楊守忠。唐軍殘餘果然沿淮東走,世宗自趙步率領數百騎兵循淮河北岸追擊,其他將領以步騎循淮河南岸追擊,水軍自淮河中流而下,唐兵戰死溺死及投降者約四萬人,後周繳獲的船艦糧仗數以十萬計。
劉仁贍 (南唐大將)
驟聞兵敗,扼腕嘆息。唐濠州都監郭廷謂打算乘淮河水漲,發動偷襲,卻被右龍武統軍趙匡贊發現,暗中設伏兵邀擊。齊王李景達及陳覺自濠州奔回金陵,惟靜江指揮使陳德誠全軍而還,南唐岌岌可危。
大局已定,世宗先以淮南節度使向訓為武寧節度使、淮南道行營都監,再賜劉仁贍詔書,勸他投降。李璟詢問臣下自己應否親征以抵禦後周,中書舍人喬匡舜上疏切諫,以為不行,遭流放撫州。李璟問神衞統軍朱匡業、劉存忠有何守禦方略,匡業誦詩:「時來天地皆同力,運去英雄不自由。」存忠以為然。李璟大怒,把匡業貶為撫州副使,劉存忠流放到饒州
(不納諫言,心胸狹窄,動輒貶謫及流放人才,國家焉能不亡?)。
世宗於壽春城北展示兵力
(令城內守軍看見惶恐不安)。當時,劉仁贍病入膏肓,監軍使周廷構、營田副使孫羽等假借劉名義作表,「遣使奉之來降」。仁贍未幾去世。
從「仁贍臥不能起,帝慰勞賜賚,復令入城養疾」、「以劉仁贍為天平節度使兼中書令,制辭略曰:『盡忠所事,抗節無虧,前代名臣,幾人堪比!朕之伐叛,得爾為多。』是日,卒,追賜爵彭城郡王」、「徙壽州治下蔡,赦州境死罪以下。州民受唐文書聚山林者,並召令復業,勿問罪。有嘗為其殺傷者,毋得讎訟。曏日政令有不便於民者,令本州條奏」看來,世宗不失寬仁。他還下詔開壽州糧倉賑濟飢民。顯德四年
(公元 957 年) 四月,世宗北返汴京。
郭廷謂率領水軍突襲,武行德 (後周武將) 僅以身免。李璟以廷謂為滁州團練使,充上淮水陸應援使。
七月,世宗總結戰爭失利教訓,以武寧節度使兼中書令武行德為左衞上將軍,河陽節度使李繼勳為右衞大將軍。十月,再度親征。
世宗領兵渡過淮河,至濠州城西。「濠州東北十八里有灘,唐人柵於其上 (在上面設置柵欄),環水自固 (周圍挖了護城河),謂周兵必不能涉
(無法通過)」。世宗親自上前進攻,且派康保裔率領數百名士兵乘坐駱駝渡過護城河,趙匡胤率騎兵緊隨其後,該地卒之失陷。同時,李重進攻破濠州南關城。世宗攻濠州,王審琦拔南唐水寨。唐兵屯戰船數百艘於濠州城北,又將巨木置於淮水以阻礙後周軍隊前進。世宗命水師進行總攻,「拔其木,焚戰船七十餘艘,斬首二千餘級,又攻拔其羊馬城,城中震恐」。
郭廷謂上表說:「臣家在江南,今若遽降,恐為唐所種族,請先遣使詣金陵稟命,然後出降。」世宗允許。沒多久,廷謂「舉濠州降,(後周)
得兵萬人,糧數萬斛」(郭廷謂使者自金陵還,知唐不能救,命錄事參軍鄱陽李延鄒草降表。延鄒責以忠義,廷謂以兵臨之,延鄒擲筆曰:「大丈夫終不負國為叛臣作降表!」廷謂斬之。李璟後來賞李延鄒之子以官)。
世宗把南唐援救濠州的數百艘戰船擊潰,並於洞口大破唐兵,斬首五千餘級,俘虜二千餘人。趙匡胤攻泗州城南,「焚城門,破水寨及月城」,守將范再遇舉城投降。
南唐節節敗退,見於以下 4 條:
(1) 「帝 (指世宗) 聞唐戰船數百艘泊洞口,遣騎詗之,唐兵退保清口。戊午旦,上自將親軍自淮北進,命太祖皇帝 (指趙匡胤)
將步騎自淮南進,諸將以水軍自中流進,共追唐兵。時淮濱久無行人,葭葦如織,多泥淖溝塹,士卒乘勝氣茇涉爭進,皆忘其勞。庚申,追及唐兵,且戰且行,金鼓聲聞數十里。辛酉,至楚州西北,大破之。唐兵有沿淮東下者,帝自追之,太祖皇帝為前鋒,行六十里,擒其保義節度使、濠、泗、楚、海都應援使陳承昭以歸。所獲戰船燒沉之餘得三百餘艘,士卒殺溺之餘得七千餘人。唐之戰船在淮上者,於是盡矣。」
(2)「唐雄武軍使、知漣水縣事崔萬迪降。」
(3)「帝聞泰州無備,遣兵襲之,丁丑,拔泰州。」
(4)「(顯德五年,公元 958 年) 唐以天長為雄州,以建武軍使易文贇為刺史。二月,甲寅,文贇舉城降。」
所謂唇亡齒寒,南漢君主「聞唐屢敗,憂形於色,遣使入貢於周,為湖南所閉,乃治戰艦,脩武備。」
世宗抵達迎鑾鎮,不時前往江口督戰。得知南唐數百艘戰艦停泊於東㳍州,特意派遣殿前都虞候慕容延釗率領步騎,右神武統軍宋延渥率領水軍,循江而下。延釗大破唐兵於東㳍州。
李璟擔心世宗隨時南渡,卻不願降號稱藩,乃遣兵部侍郎陳覺奉表,請傳位於太子李弘冀,答應「獻四州之地,畫 (長)
江為境,以求息兵」。世宗回覆:「朕本興師止取江北,爾主能舉國內附,朕復何求!」
李璟派劉承遇返回迎鑾鎮,奉表給世宗。表中自稱南唐國主
(又名江南國主),請求割讓長江以北剩下的四個州,每年貢獻十萬財物。後周得到十四個州,六十個縣,與南唐的戰事告一段落。
顯德五年五月,「唐主避周諱,更名景,下令去帝號,稱國主,凡天子儀制皆有降損,去年號,用周正朔,仍告於太廟。」
[主要參考資料]
1. 司馬光,《資治通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