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自開埠以來,一直未有具體房屋政策。直至上世紀二十年代初,全球經濟起飛,加上大陸政局混亂,無數難民和富商帶同資金和技術來港,令房屋需求大增。「海員大罷工」更令大量工人北返,導致勞工短缺,港府為吸引他們回流,於是著手解決房屋不足的問題。
1923 年,港府與房屋委員會 (由民間代表、承建商等組成)
共同商議。有人主張用低價將土地撥給志願團體或承建商,興建簡單房屋,為工人提供租金低廉的住所。有私人財團則向政府建議發展「花園城市」,讓居民可於市區享受到郊外的大自然生活。
「花園城市」(Garden City) 概念最早由英國城市規劃師賀維 (又譯霍華德,Sir Ebenezer Howard)
提出,是一種「將人類社區包圍於田地或花園的區域之中,以平衡住宅、工業和農業區域比例的都市計劃概念」。1911 年,九廣鐵路香港段通車,葡籍立法局議員布力架
(J. P. Braga)
搶先倡議把九龍塘發展為「花園城市」(港島維多利亞城發展接近飽和,土地不敷應用,居港外籍的中、上層階級因此把目光投向筆架山腳的九龍塘。不少葡人亦從港島移居至新開發的何文田、九龍塘一帶居住)。
後來英國商人義德 (C. Montague Ede,也是立法局議員) 以「九龍塘及新界發展公司」名義,將約 25
公頃土地發展為低密度的大型住宅區「九龍塘村」(Kowloon Tong
Estate),西靠九廣鐵路,東至窩打老道,南至界限街,北至歌和老街。平整土地及處理排水系統一律由港府負責,「發展公司」主要向預先認購的業主集資
(透過售賣樓花)。
計劃進行得如火如荼,義德偏偏於 1925 年病逝,適逢「省港大罷工」爆發,項目一再拖延,「發展公司」陷入嚴重的財政困難 (1929
年清盤)。幸好港府及時注資接管,完成 250 幢洋房,「花園城市」概念才得以在香港落實。
「九龍塘村」極富英國鄉村小鎮特色,許多街道都是用英國的郡 / 城鎮命名,如雅息士道 (Essex)、羅福道 (Norfolk)、舒梨道 (Surrey)
等
(藉以緩和英人思鄉之情,跟東晉王導採用「僑寄法」安撫北方移民性質類似)。兩層有迴廊騎樓獨立式洋房,具備前後花園,加上使用電燈及抽水馬桶,且設有多個休憩公園及會所,委實是居住的絕佳地方!
可惜當時低下層無福消受,不久經濟大蕭條、香港淪陷接踵而來,改善基層市民居住環境始終「只聞樓梯響」。
二戰結束後,國共兩黨未幾展開內戰,大量難民湧至。1953
年聖誕夜發生的石硤尾大火,直接觸發港府介入發展公營房屋。從徙置大廈到廉租屋、居屋,基層住屋問題總算獲得妥善解決,時值麥理浩在任。新加坡房屋政策甚至以香港為濫觴。
近年,住屋再度成為問題,港共竟引入貨櫃屋、「良心劏房」(協助社福機構把空置舊樓單位改建成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合法劏房,廉價出租給基層家庭),年青人怎能不戀
(英) 殖?
[主要參考資料]
1. 《香港歷史系列 III - 安居屋簷下》,http://hkhistory.etvonline.hk/2015/ep8.php。
2.
曾肇弘,<九龍塘品味花園城市>,http://www.orangenews.hk/topic/system/2015/10/06/010022004.shtml。
3. <香港僅存花園城市 - 九龍塘村>,《蘋果日報》(201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