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4日 星期六

交個朋友可以嗎?

作家李敖指自己只會與志同道合的人做朋友。哲學家培根則說:「因友情而產生的愛,造就一個人」。《論語》云:「君子以文為友,以友輔仁」。促進學問切磋,提升人格修養,彷彿就是交朋友價值所在。

和父母兄弟不同,朋友無法得知你日常生活一點一滴,卻欣賞你為人與志向。和情人不同,朋友永遠跟你保持距離,少了點身體上的親密,多了些精神上的靠近。肝膽相照,兩脇插刀,乃成就一對好朋友的關鍵。而箇中不外乎一個「誠」字,即坦白相待。

清朝末年,譚嗣同曾協助康有為、梁啟超進行「戊戌維新」,激起慈禧不滿,欲置其於死地。他有一朋友王正誼,因善用大刀和在李鳳崗 (武術家,六合拳傳人) 師門中排行第五,被稱為「大刀王五」。嗣同遇害,「大刀王五」甘願冒性命危險,替他收屍,並運回湖南瀏陽安葬。將朋友置於自己生死之上,這才是真正的好朋友!

今天「朋友」一詞用得越來越寬泛,網上交談過數次叫做朋友,大學打過招呼叫做朋友,甚至情人通通稱作男朋友、女朋友。依筆者愚見,第一、二種應該叫做「萍水相逢」,至於第三種,情人就是情人,叫愛人也可,朋友倒不太適合。

所謂「人生難得一知己」,交友是苦差,因為知音難覓。

縱使覓得知音,降落到生活瑣事裡,難免受其父母、親戚、情人、兄弟姊妹左右,終致想見不敢見,欲言又止,天各一方,抱憾終身。男女之間交朋友尤其容易出現此種狀況。

另外尚有一類「友達以上,戀人未滿」,當事人往往將心儀對象視作自己朋友。其實,「原來沒有,從來都沒有」,神要麼下落凡間,否則,和神交朋友,根本是可憐人一廂情願,自欺欺人,亦扭曲了朋友真正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