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香港的本土論述中,「歸英論」的支持者最少,遭受的非議卻最多。
之所以出現這一狀況,部份原因固然和港人的心態 (特別是「現實主義」與抗拒英國人的心理積習)
有關,但更重要的是,直到目前為止,「歸英論」的發展仍未臻於成熟。在誤會重重之下,有心人望而卻步、非難者大肆抨擊,這似乎在所難免。
本篇之作意,旨在重申筆者對「歸英」的看法,從而釋除大眾對「歸英」之疑慮。文中部份觀點或與其他「歸英」同道的看法不盡一致,但這應無損總體立場上彼此對「歸英」的支持。
「歸英論」所具備的三大要素
對於「歸英論」,部份人的套版印象是:「爭取香港再度成為英國殖民地,恢復香港 97 前的光景」。
這一套版印象的形成並非毫無根據,LadyKylie 近日發表<所謂「歸英」是什麼一回事?>,文章開首即提到:
「歸英」並不是要「再度成為英國殖民地」,而是基於「中英聯合聲明」失效,以中國不遵守條約為由要求英國收回香港主權 —— 即簽約國的另一方
(英國) 要向聯合國仲裁,要求宣判《聲明》無效,隨即返回 1997 年 6 月 30
日前的狀態。介時香港在外交和國防皆受保護之下,可要求成為像直布羅陀、福克蘭群島等前英國殖民地一樣的英國海外屬土,繼而重整香港內政後自決前途
(如公投獨立等)。
儘管 LadyKylie
已反覆重申只是希望爭取香港成為類似直布羅陀、福克蘭群島等的英國海外屬土,對於不了解「英國海外屬土」為何物的一般香港人而言,這主張仍然與「爭取香港再度成為英國殖民地」大同小異。加上現在探究本土論述的香港人普遍帶有「自主、自決」的主人意識,不甘再為外國人所左右,群眾對「歸英」的套版印象,以及由之產生的抗拒,因而揮之不去。
尤其甚者,即使偶有一兩名聰明睿智之士,了解「英國海外屬土」之為何物、直布羅陀與福克蘭群島的歷史,他們似乎認為 LadyKylie
的主張在具體操作上不可行,笑面男 (即馬啟聰) 在<歸英論述不易推行>中便曾就聯合國會否仲裁香港主權問題提出質疑。至於其他網民高呼「鬼佬已經走左
la,佢仲邊會理我地丫」、「中共咁強大,英國佬敢得罪佢?」,更是不勝枚舉。
「歸英論」對外被批為「戀殖崇英」,對內被譏為「不切實際,純粹空想」,這是「歸英派」至今仍未能「鼓動風潮,造成時勢」的主因。
然而,「歸英論」真是如此荒謬悖理?如此不具說服力麼?筆者不以為然。
按照筆者的理解,「歸英論」實不能單純被理解成一套可供操作的抗爭方案 / 策略。它同時具備以下三大要素:
(1) 它能作為一套歷史解釋 -- 說明香港民族及其核心價值的由來,與英國因素密不可分。
(2) 它能作為一套規範性學說 -- 透過發掘香港人「英屬香港人」(British HongKonger) 的身份,從而釐清港人日後應盡之義務。
(3) 它能提供一個具體的抗爭方向 -- 因應英國政府有否給予積極回應,決定香港應該重回 97 前的半自治狀態,還是直接獨立。
只有如此理解和發展「歸英論」,「歸英論」才不致輕易被對手以「不可行」為理由駁倒,繼而可以爭取更多香港人支持。
據此而觀,今天支持 / 反對「歸英」的種種論點,大多流於片面,未能真正捍衛 / 推倒「歸英論」,這是可以斷言的。
「民族論」未竟全功,「歸英論」有助補強
自港大學苑去年出版《香港民族論》一書,高舉「公民民族論」後,香港年青一代逐漸質疑,甚至否定自己的「中國人」身份。「香港民族」今日成為抗爭者的共識,「公民民族論」實在居功至偉。
「公民民族論」重申維繫一個民族的關鍵因素在於所謂「核心價值」,以及一種彼此契合的共同一起生活的願望。學苑的同學據此指出,香港過去的流行音樂、電視、電影文化,以及主權移交後香港人奮力抗爭的集體記憶,這一切才是香港人之所以為香港人的精髓所在。尤有進者,學苑按照《聯合國憲章》、《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所有民族皆具有自決政治命運的權利」,論證香港有一正當的理由透過全民公投選擇獨立建國。
對於學苑提出的「香港民族」、「公投自決」等主張,筆者是贊同的。不過,「民族論」有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忽略了英國因素對「香港民族」的摶成、香港核心價值的建構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
以流行音樂為例。香港 70 年代的「溫拿」樂隊、歌神許冠傑,其作品無不深受 The Beatles、The Rolling Stones 的曲風影響。87
年劉美君推出主打歌「點解」,這更是英國電子二人組 Pet Shop Boys “What have I done to deserve this”
的中文版。步入 90 年代,Britpop 大行其道,香港的樂迷至今仍然難忘 Oasis 與 Blur 在 1995 年的大戰。至於 Suede
多次來港演出、Depeche Mode
在香港大球場牽動萬人大合唱,更成為不少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倘若香港過去的流行音樂文化有助維持「香港民族」,此一音樂文化的內容必不能只局限於粵語廣東歌,而應包括英語流行作品。換句話說,「香港民族」得以摶成今天的模樣,英國流行音樂文化起著一定的作用。
再就電視而論,香港不少為人熟識的電視劇,如「大時代」、「壹號皇庭」、「刑事偵緝檔案」、「妙手仁心」,其故事題材無不環繞英式的制度 (如法庭)、專業
(如律師、股票經紀、皇家警察、醫生)。而八、九十年代的大型籌款匯演 (包括「民主歌聲獻中華」),更是仿傚英國 1984 年舉行 Band Aid
的做法。香港電視文化深受英國因素影響,於此可見一斑。
又香港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此為英治香港的司法獨立所模鑄。香港人不喜歡隨地便溺、吐痰、亂拋垃圾,此源於英治香港著重公德心教育、公共衛生的宣傳。至於香港人今天大聲疾呼「我要真普選」,此更可能是受到彭督當年推行立法會變相直選的啟發。
「歸英論」之所以汲汲於強調英國因素的不可或缺,不是為了「戀殖崇英」,而是要在發生歷程上說清楚「香港民族」是如何形成的、香港核心價值是怎樣被建構的。
「民族論」一大特色 (同時亦是一大缺陷)
是:切斷歷史上的不斷追索,將香港現有的族群視為合理存在的「香港民族」,香港人現有的文化、核心價值看成是判別一外來者能否成為「香港民族」的標準。
然而,這裡衍生出兩個問題 (以下參考陳雲 26-06-2015 面書上的留言):
(1)
香港民族建國後,已經在港定居的中國新移民、極端伊斯蘭信徒等,可以恃著自己是「香港民族」的一員,要求香港國會通過動議,保障他們行使自身風俗習慣的權利,不需融入香港主流族群。
(2) 他們可以利用境外援助 (如中共或國際伊斯蘭恐怖組織),背叛、分裂新成立的香港國。
「歸英論」能夠作為「民族論」的補強,完成「民族論」的未竟之業,原因在於:
(a) 它將英國因素視為構成「香港民族」的核心部份之一
(換言之,「香港民族」不能在沒有英國因素起作用的情況下維持自身的凝聚)。香港一旦獨立建國,倘若境內出現全盤否定英治歷史、反對英式生活及其文化價值
(如保障基本自由和人權,落實民主選舉,重視公共衛生等) 者,新成立的政府即可有一充分理由將這些人一律排出「香港民族」之外,繼而予以整肅 / 遞解出境。
(b) 它反對閉關自守 / 胡亂拉攏外國盟友,而主張尋求前宗主國 -
英國介入,給予香港國防及外交保護,這有助避免亂港人士利用境外援助發難,亦防止了其他不懷好意的國家乘機取利。
「歸英論」確立香港人日後的身份和義務
人生在世,不能沒有身份和義務,否則人將流於虛無,不復為一真實的存在。
「民族論」提出「香港民族」,主張「我是香港人」,這確然有助增強香港人的在地意識,令香港人願意為自己家園的未來作出更大的承擔。然而,誠如德國存在主義哲學家海德格
(Martin Heidegger) 所言,人的存在不能擺脫「過去 - 現在 -
未來」的樣式,「民族論」只知放眼現在與未來,對香港人的歷史責任未嘗深究,這似乎令香港人容易成為一無根的、無歷史縱深的浮萍,只知隨波逐流
(「民族論」雖有追尋香港人的嶺南百越根源,但其始終未有詳細說明香港人需為這一身份負上什麼歷史責任,此為其不足之處)。
「城邦論」將香港人視作「華夏遺民」,這算是為香港人植下一歷史的「根」。可是,此「根」卻多少與客觀歷史有所出入。舉例言之,不少先民之所以南來香港謀生、定居,主要是受到了歪曲的儒家倫理所壓迫,遭中原家族摒棄,被迫外出另闖一番天地。又香港的原住民
(即蜑家人、福佬人)
歷來遭受中原王朝的壓迫、欺凌,無法透過科舉考試出人頭地,只能「男盜女娼」,求一天的溫飽。至於香港開埠後來港定居的歐籍人士、印度人、南亞裔人士,更與中土華夏傳統沒有直接關係,卻宣稱自己是香港人。香港人的來源既然如此複雜,其所持守的價值觀又相互不一,將所有香港人當作「華夏遺民」,繼而要求他們為華夏的復興盡力,這似乎有點強人所難。
再者,即使部份香港年青一代乃南來家族之遺裔,他們對華夏的認知與感情已日漸淡薄。他們既沒有親身見過自己宗族的譜系,亦未曾到達自己宗族的祠堂。所謂「華夏文化傳統」,純粹是書本上一堆用來應付公開考試的資料而已,並無什麼意義可言,用完即棄。在這樣一種氛圍之下,將香港人視為「華夏遺民」,要求其為華夏之綿延後世付出心力和時間,此無異於緣木求魚。
「歸英論」和「民族論」不同,它明確指出香港人的歷史身份和責任何在。不過,它並不採取「城邦論」「打爛沙盆問到篤」的進路,而是「中間著墨」,只上溯至英治香港一百五十年的歷史,將香港人視作「英屬香港人」。
何以「歸英論」要截斷眾流,刻下從英治香港的歷史建構香港人的身份?原因有三:
(1) 它尊重被中原壓迫而南下香港者的意願,讓他們的後代能夠忘記先祖曾經遭受的家族傷痛,直接從香港出發,活出屬於自己的幸福人生。
(2) 它同情、憐憫香港歷代原住民的悲慘際遇,不願他們的下一代活於歷史陰影之下 /「認賊作父」。
(3) 它希望對在港定居的歐籍人士、印度人、南亞裔人士的獨特文化予以肯定,同時爭取他們自願以香港為家,必要時為香港付出。
(1) 和 (2) 既是華夏儒家「不忍」的展露,也體現著基督教「愛你的鄰人」的博愛精神。至於 (3),則主要受到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 (John
Rawls) 的「政治自由主義」 (political liberalism) 啟發,考慮到香港文化多元處境在實際上難以被消除、個人自由選擇 (free
choice) 應被置於第一優先及不容侵犯的位置。
「歸英論」以「愛護、尊重每個在香港生活的個體」為原則,不將香港人視為「嶺南百越 /
華夏遺民」。可是,香港人不是無端出現的,它有賴以形成、延續至今的種種歷史因由。而如上所述,香港人之所以有種種集體回憶、共同持守的價值,又與英國過去在香港的經營、管治密不可分。述說至此,一個道理其實已被帶出:「香港人」三字並不能被高舉成為香港人的真正身份,「英屬」(British)
二字必須加上。否則,香港人將不成香港人。
我們亦可以這樣說,一談到香港人,說的一定是「英屬香港人」。凡是否定英國因素對「香港民族」之摶成有貢獻者,皆是外來的異族!
香港人俱是「英屬香港人」,但英國政府注定不會主動介入香港事務,這是歷史上一個有趣的弔詭。這個弔詭之所以出現,理由是:香港過去不少總督皆是英國海外殖民地的官員、英國本土失意的政治人物,隸屬殖民地部
(而不是外交部),以香港的長遠利益為依歸,且敢於頂撞倫敦政府。
不過,這不表示香港人就要痛恨英國,放棄自己「英屬香港人」的身份。相反,香港人應該奮發自強,完成「英屬香港人」此一身份所要求的一系列責任,以回饋香港歷任總督對「香港民族」的辛勞付出、貢獻。
仔細言之,「英屬香港人」的身份要求港人需盡以下的責任:
第一,守護住英治時期留下的政治制度和歷史遺跡。
第二,教導下一代正確的香港歷史。
第三,保存香港族群不被滅絕。
奈何的是,中共竊取香港後,大肆拆毀港英時期的地標性建築,如皇后碼頭、灣仔碼頭等。「香港歷史」從未在中學公開考試中獨立成為一門必修科。又「母語教學」、「普教中」在中小學的推行,更分別使香港下一代的英語和粵語水平急速下滑,無復從前。
尤有進者,03
年「七一大遊行」以後,中共收緊對港政策。一時之間,「中聯辦」幕後治港,強推國民教育,批准大量內地人來港「搶學位,搶奶粉,搶床位」。立會充斥「媚共賣港」的建制派,「三權分立」蕩然無存,香港為之色變!
香港人今天以勇武的手段從事社會抗爭,正是為了盡自己尚未完成的責任,以報答英治香港的情誼。香港人亦只有循此途徑,才能夠成為真實的、道德的存在。
「歸英論」在抗爭方向上的兩手準備:自治、公投、獨立 VS 直接獨立
鑒於香港在聯合國「非殖民地化特別委員會」的殖民地名單中剔除乃源於中共暗中進行的謀劃
(詳參李啟迪<香港是否應有民族自決的權利?>)、中英談判期間港人位置付諸闕如、《基本法》由起草到制訂皆未曾獲得全體香港人參與,筆者認為:
(1) 由 1984 年《中英聯合聲明》的簽署到 1997
年的主權移交,實際上只是中共利用詭計、武力剝奪港人應有的自決權利,繼而竊取香港。換言之,中共在香港根本從未取得普遍市民的認受,港共政府亦為一缺乏管治正當性
(legitimacy) 的政府。
(2) 無論在法理上,還是在道德義務上,香港人皆有充分的理由對《基本法》乃至《中英聯合聲明》作出全盤的否定
(《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實際上會否被推翻是另一回事)。
一旦越來越多香港人意識到上述兩點,要求推倒重來,否定《基本法》乃至《中英聯合聲明》的合法地位,從客觀形勢上看,這將會令香港重新返回 97
主權移交前的過渡狀態。
而根據近人的分析,97 主權移交前夕,香港已經在英國的管治下逐漸步入「半自治領」的狀態。網民賈薰蘆說:
蓋先總督葛量洪爵士拒絕本國殖民地部控制始,香港先從財政,再從規劃、行政、代議一步一步成為近乎自治領狀態,亦即步向事實國家,然成為自治領最後一步,即為民選元首,從上年解密文件中可見,英國計劃民選總督或布政司(今日政務司司長),使香港如同澳洲、加拿大、紐西蘭成為自治領,結果因中英談判期間,中國威脅開戰而不了了之。故半自治領狀態隨之延續,直至
2047 年。(就<所謂「歸英」是什麼一回事?》一文補充)
吳叡人則說:
在國家的層次上,港英殖民政府一百五十餘年的相對穩定與連續統治在實質上為香港創造了一個以香港、九龍與新界為領土邊界的準主權領土國家
(quasi-sovereign territorial state) 的制度形式 (institutional form)。儘管英國並未賦予香港自治領
(dominion)
的地位,但在二次戰後卻賦予港英政府以高度的行政與財政自主,港英政府不僅得以自主制定社會、經濟政策,同時還以香港之獨立身分參與各種國際組織,並在世界各地設有貿易辦事處。在港英統治下,香港有獨立的法律、文官系統、獨立的貨幣、護照、郵政、海關、國際電話區號與國際組織締約權。這個香港
(準) 國家制度架構雖然欠缺了大英帝國自治領的自治議會,沒有賦予香港住民參政權,使他們得以行使主權者的統治權,但卻將他們深深整合到社會學家 Charles
Tilly 在晚年著作《Democracy》(2007) 所說的現代國家之「公共政治的網路」(network of public politics)
之中,使他們與香港 (準) 國家連結,成為「香港公民」(citizens of Hong
Kong)。在此意義上,「香港市民」一詞的意義不僅指涉城市或城邦成員,同時也指涉國家公民。更重要的是,在這個「國家化」的過程中,經由參與公共政治網路而形成的不僅是個別的公民,而且是共享權利,同時對彼此負有公共義務的「公民全體」(citizenry)。(<The
Lilliputian Dream:關於香港民族主義的思考筆記>)
「半自治領」以發展成「獨立共和國」為其最終目標。假如香港在客觀形勢上真的重回 97 主權移交前的過渡狀態,這意味著前宗主國 -
英國必須派人來港收拾爛攤子,繼續其以往未完成的任務,將香港發展成為一個「獨立共和國」,包括:
(1) 為香港成立自治議會;
(2) 推動香港民選元首的誕生。
「歸英論」之所以極力要求英國重臨香江,整頓香港內政,更多是「知其不可而為之」,反覆提醒英國切勿「走數」,以讓香港能按照原來的歷史發展步伐,穩定走上獨立建國的道路。
「孤身走我路」不是不好,但要獨自面對未來的重重挑戰,此非每位香港人所能承受。一旦英國政府被香港人真摰的「歸英」訴求打動,恢復對自身未盡責任的覺知,香港人在獨立建國的過程中得到英國為自己掃除路障,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當然,筆者亦明白,英國主動介入香港事務的機會率甚低。假如英國真的對港人的「歸英」訴求無動於衷,這是否表示「歸英論」已經黔驢技窮,啞口無言呢?不然!英國願意「找數」固然最好,但即使它不聞不問,「歸英論」將會主張香港人直接爭取獨立,理由是:港人是「英屬香港人」!其必須盡自身的歷史責任,竭力保存香港的優良制度、核心價值、集體記憶於不墮,而此乃中共最所反對者。
誠然,「直接獨立」是下下之策,香港或會因此遭受連番折騰
(例如:糧水斷絕、新舊香港人內戰、濫捕共諜等問題)。可是,在無法與中共妥協而又被前宗主國棄如敝屣的情況下,「歸英論」仍然會選擇「直接獨立」一途。
據此,「歸英論」可說是有著兩手準備的:
A. 英國尚未表態前 - 對內向香港群眾宣揚 97
主權移交之非法,對外要求英國履行未完成的責任,恢復香港「半自治領」的地位,並協助香港整理內政,舉行公投獨立。
B. 英國冷淡表態後 - 主張香港人直接爭取獨立。
現在有人以為「歸英」與「港獨」勢不兩立,又有人批評「歸英」只是不可行的幻想。細心考究「歸英論」,這些講法何嘗能夠成立?
「歸英論」對華夏文化的態度
「歸英論」雖然特別著重香港民族文化中的「英國因素」,其卻無意否定華夏文化對香港民族之摶成有著一定的貢獻。
「歸英論」所要反對的,只是:
(1) 以華夏文化作為香港未來發展的唯一根本;
(2) 將香港民族文化一律冠以「新華夏」之名。
細讀開埠以來一百五十多年的歷史,「國際化」、「文化多元」一直是香港的標記。鄺健銘《港英時代-英國殖民管治術》引述,十九世紀的香港「滿是英國人、德國人、英印混血、廣東人、來自加爾各答的美國人、孟買的帕西人、巴格達的猶太人」,可以為證。倘若香港未來全面奉行華夏文化,男子需穿漢服,定期參與祭禮,女子在家工作,不許與陌生男子隨便勾搭。這對華人來說已難接受,更何況歐籍人士、黑人、南亞裔人士呢?孔子不是說為政者治國要做到「近者悅,遠者來」(子路篇)
麼?「歸英論」因此反對以華夏文化作為未來香港的國本。
至於將香港民族文化一律視為「更新了的華夏」,此其實是未弄清楚「更新」一詞的意思。「更新」也者,在已有的基礎上進行變更、翻新之謂。唐人的文化是更新了的華夏文化,原因在於:其並未與忠孝仁義、君臣以禮相待等觀念相抵觸。可是,比觀今天的香港,基督教、伊斯蘭教的「上帝
/ 真主至上」教義果真和華夏「只心便是天」的儒門傳統 (「只心便是天」乃宋儒程明道語,根據牟宗三的剖析,明道對心、性、天的理解與孔、孟最為相契,同屬儒門之正脈)
契合無間麼?又歐籍人士眼中的自由、平等、博愛果真和華夏之仁愛同出一轍麼
(仁愛重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推己及人。自由、平等、博愛則不然)?與其勉強將香港民族文化一律稱為「新華夏」,不如誠實接受香港民族文化的多樣性、國際性。
總結
李啟迪在一個公開論壇中將「城邦論」與「民族論」比擬為兩套抵抗中共殖民的「內功」。其實,「歸英論」何嘗不是另一套「內功」?
「城邦論」從中華文化出發,令香港人 (特別是歷代由北方南來的世家大族後人)
能夠昂然面對北方人而毫無愧色。「民族論」則協助香港人確立自己的公民民族身份,促進主體意識。至於「歸英論」,其一方面作為「民族論」的補強
(解釋「香港民族」之所以能夠形成,與英國管治的背景密不可分。英式價值、生活方式、流行文化亦對香港核心價值的構成、集體記憶的累積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嘗試補偏救弊
(透過主動爭取英國介入,試圖避免香港獨立後出現亂子),令香港人能夠以不卑不亢的態度面向國際
(「英屬香港人」身份的重新發現,令港人得以擺脫過往被中原王朝、宗族、文化壓迫的屈辱,故能不卑。又港人感激歷代總督的辛勤付出,且擔負著尚未完成之責任,故能不亢)。
有人可能會說:「英國過去在香港施行的是殖民管治!即使英式價值、生活方式、流行文化在過去有助摶成『香港民族』,這不表示港人未來仍應該將之保留,甚至高調重提,萬分眷戀」。然而,筆者的看法是:基於
(1) 香港人現在已普遍習慣英式價值、生活方式、流行文化,不能完全割捨 (2)
香港人在理性上認同英式價值、生活方式、流行文化有較為優越和值得學習的地方,香港實在不宜 (亦不能)
忽略種種英式價值、生活方式、流行文化,甚至將之淡忘。反之,英式價值、生活方式、流行文化之保存,正好有助劃分「香港人」和「非香港人」,且能作為教化、折服「非香港人」的憑藉
(「城邦論」揭櫫香港的華夏正朔以化北國之民,「歸英論」則憑藉前宗主國留下的帶有國際氣味的價值觀、生活方式、流行文化改變北國之民的習氣)。
至於有人以「具體操作上不可行」批評「歸英論」,這只是切中「歸英論」部份弱點,卻不足以推翻整套「歸英論」。要將「歸英論」連根拔起,更多具說服力、針對性的攻擊仍需被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