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便臣於 1865 年 3 月 15 日任滿離港,由麥當奴 (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 接任「香港總督」一職。
羅便臣後來相繼出任鍚蘭 (1865 年)、新南威爾斯 (1872 年) 和新西蘭 (1879 年) 總督。祖魯戰爭 (Anglo-Zulu War,大英帝國與南非祖魯王國於 1879 年爆發的戰爭) 結束,羅便臣被派往南非好望角出任總督及高級專員 (High Commissioner),負責處理波耳人 (Boers) 爭取獨立的訴求。期間,他曾參與保存羅德西亞 (Rhodesia)。1895 年,羅便臣被安排挽救德蘭士瓦 (Transvaal) 的緊張局勢。當時的他本來已經因病致仕,身體狀況大不如前。1896 年 8 月,羅便臣因功獲晉封為世襲男爵,成為羅士敏勳爵 (Lord Rosmead)。次年 10 月,羅便臣病逝,享年七十二歲。
對於羅便臣在香港的表現,評價向來好壞參半。
除了華人不滿羅便臣用強硬手段鎮壓示威外,殖民地外科醫生 (Colonial Surgeon) 莫瑞 (Dr Murray) 亦曾經在 1861 年尖銳批評羅便臣治下的香港衛生情況惡劣。
可是,另一邊廂,歐籍人士社群卻對羅便臣予以高度的評價,讚揚他孜孜不倦、有效率地推動公益事業,且為人仁慈而文雅。
歷史學家歐德理 (Ernest John Eitel,1838 年 - 1908 年,德國人) 認為,羅便臣之所以能夠成為十九世紀其中一位最出色、最成功的港督,主要原因是:
(1) 他在任期間,香港正處於商業繁盛、整體發展蓬勃的階段 (此主要受惠於《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因兩條約有助刺激外國人到中國貿易,間接令香港有所得益)。
(2) 他獲得經驗豐富的輔政司孖沙 (William Thomas Mercer,1821 年 - 1879 年) 的協助。
(3) 他意志堅強,善於管理下屬,處事果斷,且有和藹可親的性格,以及懂得社交禮儀。
(4) 他的夫人 (Lady Robinson) 不時發揮廣泛的社會影響力,有利他在香港的施政。
歐氏進而說羅便臣乃「最幸運和成功的總督 (the most fortunate and successful Governor)」,這講法或有失偏頗。可是,從另一角度觀,這未嘗不是部份事實的反映。
經過羅便臣的撥亂反正,英國對香港的管治得到進一步鞏固。繼任港督的麥當奴雖然與羅便臣同樣來自愛爾蘭,卻不再需要面對嚴峻的管治危機了。
[主要參考資料]
1. 安德葛 (G. B. Endacott),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