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靖難之變」的始末,我們不妨由建文帝說起。
建文帝原名朱允炆,是懿文太子朱標的第二子,明太祖朱元璋的太孫。
恭閔惠皇帝諱允炆。太祖孫,懿文太子第二子也。母妃呂氏。(《明史‧恭閔帝紀》)
朱允炆天資聰穎,為人勤奮好學。尤有進者,他能對父親盡孝 (年方十四,便晝夜不離侍奉病危的朱標)。這令明太祖對他刮目相看。
帝生穎慧好學,性至孝。年十四,待懿文太子疾,晝夜不暫離。(《明史‧恭閔帝紀》)
朱標於洪武二十五年 (公元 1392 年)
因病離世,太子之位懸空。明太祖為了防止宗室諸王心生爭奪之意,其於是決定由允炆「子承父業」,在九月立允炆為「皇太孫」。
帝生穎慧好學,性至孝。年十四,侍懿文太子疾,晝夜不暫離。更二年,太子薨,居喪毀瘠。太祖撫之曰:「而誠純孝,顧不念我乎。」洪武二十五年九月,立為皇太孫。(《明史‧恭閔帝紀》)
鑑於宗室諸王多為允炆的長輩,明太祖於洪武二十九年 (公元 1396 年) 下令重新制定「諸王見東宮儀制」,規定朝見後太孫於內殿必須對諸王行家人禮。
二十九年,重定諸王見東宮儀制,朝見後於內殿行家人禮,以諸王皆尊屬也。(《明史‧恭閔帝紀》)
太孫為人寬大仁厚,這從他著力減省刑獄可見一斑。
初,太祖命太子省決章奏,太子性仁厚,於刑獄多所減省。至是以命太孫,太孫亦復佐以寬大。 (《明史‧恭閔帝紀》)
他又向太祖提議修改刑律,參考《禮經》及歷朝刑法,改定《大明律》中七十三條過分嚴苛的條文。
嘗請於太祖,遍考禮經,參之歷朝刑法,改定洪武律畸重者七十三條,天下莫不頌德焉。(《明史‧恭閔帝紀》)
太孫之德行贏得萬民稱頌。然而,從另一方面觀,此不免流於仁弱。
洪武三十一年 (公元 1398 年) 閏五月,明太祖朱元璋去世,死前密命駙馬梅殷輔佐新君。未幾,允炆「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建文元年」。
三十一年閏五月,太祖崩。辛卯,即皇帝位。大赦天下,以明年為建文元年。(《明史‧恭閔帝紀》)
建文帝一方面恪守禮法,葬太祖於孝陵 (位於今天南京紫金山)。
是日,葬高皇帝於孝陵。詔行三年喪。羣臣請以日易月。帝曰:「朕非效古人亮陰不言也。朝則麻冕裳,退則齊衰杖絰,食則饘粥,郊社宗廟如常禮。」遂命定儀以進。(《明史‧恭閔帝紀》)
一方面循名責實,選賢與能,裁汰冗官,省并州縣,以節省政府開支,提高行政效率。
丙申,詔文臣五品以上及州縣官各舉所知,非其人者坐之。六月,省并州縣,革冗員。(《明史‧恭閔帝紀》)
在眾多官員中,建文帝尤其重用齊泰、黃子澄。
兵部侍郎齊泰為本部尚書,翰林院修撰黃子澄為太常卿,同參軍國事。(《明史‧恭閔帝紀》)
以及儒生方孝儒。
秋七月,召漢中府教授方孝孺為翰林院侍講。(《明史‧恭閔帝紀》)
惟此三人只知談論高遠的理想 / 時局之梗概,卻不懂得細心安排各項具體部署。此卒之導致建文帝錯誤「削藩」,陷入萬劫不復的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