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5日 星期日

平反追封

《宋史秦檜傳》:

(紹興十一年) 四月,檜欲盡收諸將兵權,給事中范同獻策,檜納之。密奏召三大將論功行賞,韓世忠、張俊並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使,以宣撫司軍隸樞密院。六月,拜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慶國公。《徽宗實錄》成,遷少保,加封冀國公。先是,莫將、韓恕使金,拘於涿州。至是,兀朮有求和意,縱之歸。檜復奏遣劉光遠、曹勳使金,又以魏良臣為通問使。未幾,良臣偕金使蕭毅等來,議以淮水為界,求割唐、鄧二州。尋遣何鑄報聘,許之。

白話譯文:

四月,秦檜想盡收諸將兵權,給事中范同獻計,秦檜採納。秦檜密奏讓皇上召三大將論功行賞,韓世忠、張俊同為樞密使,岳飛為副使,令宣撫司軍隸屬樞密院。六月,拜秦檜為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慶國公。《徽宗實錄》修成,又被升為少保,加封冀國公。先前,莫將、韓恕出使金,被拘於涿州。此時,兀朮有意求和,把他們放回。秦檜又上奏派劉光遠、曹勳使金,又以魏良臣為通問使。不久,魏良臣同金使蕭毅等來,商議雙方以淮水為界,讓宋割唐、鄧二州。不久,又派何鑄報聘,答應金的條件。

十月,興岳飛之獄。檜使諫官万俟卨論其罪,張俊又誣飛舊將張憲謀反,於是飛及子雲俱送大理寺,命御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鞫之。十一月,貶李光藤州,范同罷參知政事。同雖附和議,以自奏事,檜忌之也。十二月,殺岳飛。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鑄、三畏初鞫,久不伏;卨入臺,獄遂上。誣飛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為指斥乘輿,受詔不救淮西罪,賜死獄中。子雲及張憲殺於都市。天下冤之,聞者流涕。飛之死,張俊有力焉,語在《飛傳》。

白話譯文:

十月,興岳飛冤獄。秦檜讓諫官万俟卨彈劾岳飛,張俊又誣告岳飛部將張憲謀反,於是岳飛及兒子岳雲都被送到大理寺,命御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審問他們。十一月,李光被貶到藤州,范同罷去參知政事。范同雖附會和議,因他獨自奏事,遭秦檜忌恨。十二月,殺岳飛。秦檜因岳飛多次說和議失計,並曾奏請立太子,這都和秦檜相悖,故秦檜定要殺他。何鑄、周三畏開始審問時,岳飛久不伏罪;万俟卨參加審問後,才定案。誣稱岳飛曾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任節度使」這樣的話,是謾侮皇上,又有受詔不救淮西之罪,被賜死獄中。他兒子岳雲及張憲被殺於都市。天下認為他們冤枉,聽到的人都流淚。岳飛之死,張俊也參與其中,這些話在《岳飛傳》中。

十二年,胡銓再編管新州。八月,徽宗及顯肅、懿節二梓宮至行在。太后還慈寧宮。九月,加太師,進封魏國公。十月,進封秦、魏兩國公。檜以封兩國與蔡京、童貫同,請改封母為秦、魏國夫人。子熺舉進士,館客何溥赴南省,皆為第一。熺本王喚孽子,檜妻喚妹,無子,喚妻貴而妒,檜在金國,齣熺為檜後。檜還,其家以熺見,檜喜甚。檜幸和議復成,益咎前日之異己者。先是,趙鼎貶潮州,王庶貶道州,胡銓再貶新州。至是,皆遇赦永不檢舉。曾開、李彌遜並落職。張俊本助和議,居位歲餘無去意,檜諷江邈論罷之。

白話譯文:

紹興十二年 (1142 年),胡銓又被貶到新州。八月,徽宗及顯肅、懿節二靈柩至行在。太后還慈寧宮。九月,加秦檜為太師,進封魏國公。十月,進封秦、魏兩國公。秦檜因封兩國公與蔡京、童貫相同,請求改封他母親為秦、魏國夫人。他兒子秦熺考中進士,館客何溥赴尚書省,他們都考試第一。秦熺本是王喚的庶子,秦檜妻是王喚妹,無子,王喚之妻顯貴而妒忌,秦檜在金國時,以熺為秦檜後代。秦檜回來,他家帶熺來見,秦檜很高興。秦檜慶幸和議又成,更恨先前的異己分子。先是,貶趙鼎於潮州,王庶於道州,胡銓於新州。此時,他們遇赦也永不再用。曾開、李彌遜都被罷。張俊本助和議,但他居位一年多也無離開之意,秦檜就指使江邈彈劾他,罷他官。

案:

《秦檜傳》所記和《岳飛傳》大同小異,多了「誣飛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為指斥乘輿」,亦更見迫死岳飛是為了換取和議的成功。

至此,主戰派全面失勢,主和派當道。

直到孝宗即位,岳飛才被追封。

《宋史岳飛傳》:

檜死,議復飛官。万俟卨謂金方願和,一旦錄故將,疑天下心,不可。及紹興末,金益猖獗,太學生程宏圖上書訟飛冤,詔飛家自便。初,檜惡岳州同飛姓,改為純州,至是仍舊。中丞汪澈宣撫荊、襄,故部曲合辭訟之,哭聲雷震。孝宗詔復飛官,以禮改葬,賜錢百萬,求其後悉官之。建廟於鄂,號忠烈。淳熙六年,謚武穆。嘉定四年,追封鄂王。

白話譯文:

秦檜死後,朝廷討論恢復岳飛官職。万俟卨說金正願意講和,一旦錄用以前的將領,會使金人懷疑朝廷講和的誠意,不能這樣做。到紹興末年,金國更加猖獗,太學生程宏圖上書為岳飛申冤,皇帝下詔允許岳飛家屬自行選擇居處。當初,秦檜厭惡岳州和岳飛姓氏相同,將岳州改為純州,至此才恢復原來岳州的舊稱。御史中丞汪澈巡視荊襄地區,岳飛過去的一些部下聯合寫信申訴岳飛的冤屈,哭聲如同雷震。孝宗詔令恢復岳飛的官職,以相應的禮儀改葬,賜給岳飛家屬錢一百萬貫,尋找岳飛的後代,全部授予官職。在鄂州建立祠廟,稱為忠烈廟。淳熙六年 (1179 年),封岳飛諡號為武穆。嘉定四年 (1211 年),追封岳飛為鄂王。

《宋史》對岳飛有以下的評價:

論曰:西漢而下,若韓、彭、絳、灌之為將,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並施如宋岳飛者,一代豈多見哉。史稱關雲長通春秋左氏學,然未嘗見其文章。飛北伐,軍至汴梁之朱仙鎮,有詔班師,飛自為表答詔,忠義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諸葛孔明之風,而卒死於秦檜之手。蓋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讎可復,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自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冤哉!嗚呼冤哉!

字裡行間,可見撰史者為岳飛抱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