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9日 星期日

藝人表態非必然

藝人本乎良知作政治表態,值得表揚。可是,不是所有藝人都有責任本乎良知作政治表態,畢竟合約只要求他們勤勤懇懇地做好手頭上的工作,按不按良知表態是無關宏旨。

藝人,顧名思義,是從事演藝表演工作的人,演員、歌手皆包入此項。他們最緊要是做好幕前的表演,其次是建立一個正面、健康、能吸引到觀眾的形象。偶有藝人待歌迷、影迷如朋友,真情交流,互相鼓勵,這是某藝人的個性隨和使然,非為歌手、演員者必然要這樣做。同理,本乎良知作政治表態也是一種 optional choice,可做可不做,如果因為他 / 她不做而惡言相向、恐嚇威迫,這其實有點過火。你可以選擇不看其主演的戲,不聽其主唱的歌,但利用種種手段迫逼他 / 她表態,或離開一間有問題的公司,此不太合宜。

當然,有人會說,這不是迫逼,是規勸。然而,一藝人選擇至今仍不作某種表態,至今仍留在某間公司,原因還不清楚嗎?他 / 她在意的,未必是你在意的。與其苦苦勸說而惹人困擾,何不尊重其所在意,接納他 / 她就是一個這樣的人?你可以不喜歡此藝人,另喜歡與你志同道合的。但若然你要繼續喜歡此藝人,轉換角度去欣賞他 / 她如何為事業拼搏、努力付出以做好每次表演,豈不更好?

何韻詩、黃耀明、鄭敬基、林泳淘、李佳芯、李綺雯等是矜貴,他們之所以矜貴,乃因為演藝圈很多是營營役役、庸庸碌碌討個生活。要求所有藝人都批評政府、都離開 cctvb,未免不切實際。

除非有朝一日他 / 她為五斗米折腰,為了工作將暴行扭曲成善事,公開表態支持政府向人民施暴,這時即可以大張旗鼓撻伐,然此亦只針對事,而非針對人。

又勸未表態、未離開的藝人,不如加倍支持已表態、已離開的藝人,成就黃色演藝圈。黃色演藝圈風山水起,怕未表態、未離開的藝人不轉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