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就是被感知」(to be is to be perceived) 是柏克萊 (George Berkeley)
哲學的中心命題。世間一切事物的存在,皆不能離開心靈的感知經驗。事物獨立存在被看成不可理解,這是唯心論的立場。
有人可能反駁:天上的星辰、地上的山川,即使人類對它們無所感知,它們仍舊存在。此證「存在就是被感知」不妥。對此,柏克萊的回應是:事物之所以仍然存在,是因為它們被更高級的心靈感知,而那個更高級的心靈就是上帝。
洛克有第一性質、第二性質的區分。第一性質指事物本身具有、不依人的感覺而轉移的那些性質,如大小、廣延等。在柏克萊眼裡,事物無法獨立存在,第一性質因此和第二性質一樣。又「托體」作為事物的基底,柏克萊覺得有關講法只是文學式的隱喻,變相把「托體」解消,這有助克服洛克知識論的矛盾處。
明代理學家王陽明言「心外無物」,驟眼看和柏克萊觀點相似,實則不然。柏克萊是從知識論的角度切入,陽明則是從道德形上學的層面立論,人的道德本心上通於天道,與天道無分別相,而「乾道
(即天道) 變化,各正性命 (令萬物皆活出自身應有的意義)」,萬物富有意義的存在,無法離開人的本心。
繼柏克萊而起的休謨 (David
Hume),本乎其不可知論立場,對能感知的心靈亦予以懷疑。在休謨看來,能感知的心靈不過是眾多不斷流轉變化的知覺的集合體,一個知覺出現後,很快又消失,下個知覺又接著出現,循環不斷。能感知的心靈猶如一個舞台,各種知覺不斷來回表演、穿過,剎那而生,剎那而滅。單獨的心靈並不存在。
休謨對人通過經驗獲得的知覺予以細分:
(1) 印象 (impression) - 所有初次出現的感覺、情感和情緒。
(2) 觀念 (idea) - 感覺、情感和情緒在思維推理中的再次重現。
休謨認為,印象比觀念生動、強烈,觀念卻令人對舊有記憶進行回憶得以可能。
休謨細緻描述人類認識的發生過程:一個印象最先刺激感官,使人知覺冷、熱、飢、渴、苦、樂,這些印象在心中留下摹本。印象停止後,摹本會存留心中,這些摹本就是觀念。當這些觀念被心靈反思,便會產生諸如愛惡、希望和恐懼等新印象。整個過程的順序因此是:印象
-> 觀念 -> 反省印象。
另外,休謨對因果關係、實然應然的區分 (is - ought distinction) 也作出了探討。
他認為,人無法知覺因果關係本身,只能知覺被當作原因和結果的兩個對象,在空間上彼此相近,以及在時間上的一前一後。以打桌球為例,人們僅能知覺白球撞擊黑球,白球和黑球在空間上接近,白球的運動先於黑球的運動,卻無法知覺白球運動是黑球運動的原因。因果關係之所以出現,某程度上是源自人們的習慣。事實上,兩者在空間上接近和在時間上前後相繼,完全可以出於偶然。
「實然」(is) 指「是 / 不是什麼」,「應然」(ought) 指「應該 /
不應該如何」,實然、應然之間存有一個難以克服的鴻溝,由實然推論不出應然。舉例說,世界上每日都有戰爭發生,無法推論出戰爭應該發生。倫理學要處理的,是關於應然的問題,而不是關於實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