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伊莉莎白一世時,英國已在北美建立殖民地。至 1733
年,英國在北美洲東岸先後建立十三個殖民地。七年戰爭以《巴黎和約》的簽署告終,英國一躍而為北美洲的殖民霸主。
英國向十三個殖民地頒佈高額稅收法令 (如 1764 年的《食糖條例》、1765 年的《印花稅法》、1767
年的《唐森德法》等),十三個殖民地卻在英國國會無議席,此令十三個殖民地非常不滿,高呼「無代表,不納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開始抵制甚至中斷與英國商人的貿易往來。
矛盾越趨尖銳,英國還增派駐軍到只有 16,000 人的波士頓,火上加油的結果是殖民地人民更憂慮宗主國想剝奪他們的權利和自由。
1770 年 3 月 5 日,波士頓發生「國王街事件」(Incident on King Street)。
一名英軍軍官購買假髮回營,假髮店店員誤會軍官沒付錢,向軍官喊叫,軍官解釋完畢打算離開,怎知其部下為軍官抱不平,與店員發生口角,繼而動武。民眾包圍動粗士兵,另一名英軍軍官竟率領士兵前來解救,民眾投擲石塊自衛,英軍情急之下向群眾開火,造成
5 名平民被殺,6 人受傷。
「國王街事件」後,殖民地人民與英國的關係進一步惡化。
1773 年 12 月 16 日,波士頓又發生「傾茶事件」(The Destruction of the Tea in Boston)。
英國國會頒佈《茶葉法案》,允許東印度公司 (創立於 1600 年,由倫敦商人組成,獲英國皇家給予貿易專利特許)
直接到北美銷售茶葉,嚴重損害了殖民地茶葉分銷商和走私者的利益 (茶葉價格降到比走私的茶葉還低)。輝格黨
(北美洲革命時期,革命黨人自稱「輝格」,意思是一個抵抗運動的成員,自由鬥士) 人、茶葉分銷商、走私者於是聯合發起抵制。
11
月,有七艘大型商船運載東印度公司的茶葉前往北美殖民地,當中四艘開往波士頓,三艘開往紐約、查理斯頓和費城。紐約和費城的工人、民眾拒絕卸貨,兩艘商船被迫開回英國。四艘商船抵達波士頓港,遭到輝格黨等人的抗議,商船不能卸貨,只好在碼頭停泊。波士頓革命分子塞繆爾.亞當斯
(Samuel Adams) 領導的組織「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
深夜出動,喬裝成印第安人,每組五十人,分別跑到三艘船上,將船上貨物搗毀,並把三百四十二箱價值 18,000 英鎊的茶葉倒入海中,悄然逃去。
「傾茶事件」令英國政府異常憤怒,下令關閉波士頓港,加強軍事控制。1774 年,英國政府針對馬薩諸塞殖民地 (首府為波士頓)
通過一系列《強制法案》,北美殖民地的反抗情緒被激化。
1774 年 9 月 5 日,在馬薩諸塞 (其中一名代表為「傾茶事件」策劃人塞繆爾.亞當斯) 和弗吉尼亞 (其中一名代表為喬治.華盛頓)
號召下,十二個北美殖民地 (喬治亞除外) 的五十六名代表齊集費城召開第一屆大陸會議 (Continental Congress)。
會議通過三項決議:
i. 由約翰.亞當斯 (塞繆爾.亞當斯的堂弟,後來成為美國第二任總統)
起草《殖民地人民權利宣言》(闡述殖民地人民反抗原因、困境及應得之權利)、《大陸協定》(有關 12 月起罷買英貨)
和《致英皇請願書》(要求撤回《強制法案》並重申向英皇效忠);
ii. 1775 年 5 月召開第二屆大陸會議,以跟進英國國會的反應;
iii. 邀請英屬魁北克省等其他殖民地加入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