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出版期刊建議就《基本法》第 27 條有關「言論自由」釋法,把所有「港獨」言論從「言論自由」中剔除,不再獲得保障。而「港獨」言論泛指近年形形色色的本土論述,包括主張「革新保港」的「香港革新論」。
第一,把本土論述等於「港獨」言論,這完全是荒謬!陳雲去年參選時已經指出,「城邦建國」不是搞「港獨」。「民族自決」既云「自決」,「港獨」僅作為其中一個選項,非直接宣揚之明矣。至於「革新保港」,不過要求貨真價實的自治而已,何來是「港獨」言論?
第二,言論自由當以「不會引起明顯和立刻的危險」為界限。敢問鼓吹「城邦建國」、「民族自決」、「革新保港」會帶來即時危險麼?「城邦建國」主要透過中共將國家主權向內分散一點給香港以達成。「民族自決」《學苑》的說法是 2047 後由「天然獨」的香港人決定自己政治前途。「革新保港」所涉及的在地社區抗爭,只是強調各個專業界別應堅守自己崗位,對抗赤化。社區恢復守望相助,自力更生,盡量不依賴政府。把本土論述從「言論自由」中剔除,根本沒有道理!
將本土論述上綱上線為「港獨」言論,再歪曲「言論自由」的本意,凡此種種,皆是為復辟文字獄、剷除異見聲音推波助瀾。有謂「廿三條立法」是林鄭必須達成的政治任務,信哉斯言!柒首還要求港人給她一個機會,給她機會?敢問誰又願意給香港人一個機會?
新儒家徐復觀說:「現在是時代壓迫着我們寫文章講話。」
各位,千萬不要害怕!不要自我審查!街頭巷尾,小說散文,即管講,即管寫。不平則鳴,就是抗爭!就是對抗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