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在英國國會發表講話,特別強調中國的民本和法治傳統,令人失笑。
所謂「民本」,其實是「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出自《尚書》)
的簡稱,主要針對統治者而言。然而,統治者大權在握,何必事事顧及人民的利益與感受?一念之轉,即生暴政。不幸的是,民本思想無法提供任何制度上的安排以限制統治者的權力、褫奪統治者的管治正當性,民變
/ 起義成為人民擺脫暴政的唯一手段。結果,歷代民本的實現,同時就是暴力打壓、血腥反抗的交纏。在現代文明的照察下,這顯然是極不人道,也極不光彩的。
至於「法治」,由習近平援引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話:「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加上「中國特色」四個大字,我們不難推測「法管」才是習總心中所想。儘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視作長遠目標,一個前設卻隱藏起來:統治者及其黨羽例外。如此模樣的法治,有什麼值得稱道?
《禮記》有云:「知恥近乎勇」,羞恥之心,習近平只怕不曾曉得。